基层公安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策建议思考

发布时间:2022-06-17 10:00:24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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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公安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斗争 对策建议思考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民警的法律素质、为民服务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明显增强,民警违纪违法案件明显减少,队伍纪律作风明显改观,人民群众的满意率明显提高,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如何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进一步理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 (一)强化“四个意识”,筑牢忠诚警魂。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关乎方向旗帜、大是大非的根本性问题。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都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领导核心,

 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基层公安机关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即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使“四个意识”根植广大民警头脑、体现在具体行动。基层公安机关党组织和纪检、政工部门要加强对公安民警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监督管理,任何民警都不能违背组织原则、自行其是,都不能在任何场合或网络媒体散布违背政治纪律、与公安民警身份不符、损害党的形象的言论,这方面的规矩一定要立起来、严起来,绝不能有任何含糊。

 (二)运用“四种形态”,推进从严治警。严是爱,宽是害。对民警严格管理监督,使其走正道、走大道,避免因违纪违法丧失前程、甚至成为“阶下囚”,才是对同志的真爱大爱。基层公安机关要按照中央要求,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处理,使犯“小错误”、偏离正常轨道的同志及时得到教育挽救,使广大公安民警吸取教训、受到警示。同时,也要清楚地认识到,运用“四种形态”不是要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宽容手软”“降格处理”,而是通过更加严格监督执纪,有效预防和遏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三)落实“两个责任”,确保抓实抓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起来,关键在于能否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基层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真正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督促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履行好“一岗双责”。基层党委与各单位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坚决兑现承诺。基层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监督执纪和案件查办主责主业,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广大民警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基层公安机关党委要旗帜鲜明地支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使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发挥预防和惩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职能作用。

 二、进一步加大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树立公安机关的清风正气 (一)聚焦问题抓整治。基层公安机关要对 12389 受理举报投诉、局长信箱、信访、督察以及案件查办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经常进行梳理,认真建立台账,明确责任、要求和时限,强力整改。要紧紧围绕有警不处、有案不立、立案不查等不作为问题,乱收滥罚、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乱作为问题,徇私枉法,为黑恶分子、涉黄涉赌场所充当“黑后

 台”“保护伞”问题,以及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等执法腐败问题和窗口单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现象,强化明查暗访,集中查办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形成震慑效应。

 (二)举一反三堵漏洞。基层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要针对执法和队伍管理中暴露出的漏洞和短板,认真研究分析,厘清问题症结,吸取教训、查漏补缺,切实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并且要充分运用好警务督察、责任审查等手段,切实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坚决防止顽症痼疾反复出现,更不能让制度成为“稻草人”。

 (三)标本兼治 重长效。要紧盯权力运行的重要环节和廉政风险点,紧盯具有人事权、执法权、管理权和审批权的重点岗位,立“明规矩”、破“潜规则”,着力健全制度机制、织密制度笼子,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当前,要着力健全完善“大监督”工作格局,积极推进以纪检监察、督察、审计、法制、信访等承担监督职责的部门为主导,涵盖主要业务警种部门的监督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廉政教育“全覆盖”、监督管理“零空档”、整改问题“零懈怠”、执纪执法“零容忍”。要通过基层公安机关每一个单位、每一名民警的共同努力,切实把问题隐患解决在初始

 阶段、萌芽状态,筑牢预防和遏制民警违纪违法的坚实防线,推动队伍作风、执法质量、服务形象的持续提升,力争在基层执法办案单位实现“三无”目标(即:执法无过错、队伍无违纪、群众无投诉)的基础上,积极争创“双考双优”公安局。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一)严肃执纪,形成震慑。要紧紧围绕“八个重点”,按照“四个一律、五个必查”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超越底线、触碰红线、违犯法纪的行为,都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党纪国法、警规警纪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增强教育说服力、监督威慑力,让游走在纪法边缘的民警受到震慑、知止收敛。

 (二)从严问责,夯实防线。动员千遍,不如一次问责。没有强有力的问责,纪律就可能空转。对落实从严治警责任不力,导致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顶风违纪、重大执法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监督责任,不搞“网开一面”“下不为例”。要通过严肃问责,推动上下齐心、左右协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严。

 (三)紧盯关键,从严治“长”。基层带“长”民警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对一个单位、一条战线起着引领、带动、示范作用,是必须管好用好的“关键少数”。从去年查办的案件看,带“长”民警违纪违法人数占查处总数的 30%左右,这说明对带“长”民警的监督管理必须加强。基层公安机关要把带“长”民警的监督管理作为重中之重,扎紧制度“笼子”,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带“长”民警这支中坚骨干力量不出格、少出错。带“长”民警要严格自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以自身正、自身硬赢得群众认可、民警信服,让组织放心信赖。

 四、进一步凝聚激发正能量,积极营造依法履职、担当尽责的生动局面 (一)积极主动干事。“为官避事平生耻”。党和人民把权力和责任交给我们,是信任、是重托。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任务艰巨繁重,我们面临的各类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基层各警种、各部门都要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紧紧围绕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四项建设”这条主线,凝心聚力干工作,一招不让抓落实,尽心竭力守护社会平安,以我们的“辛苦指数”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以实际行动体现“人民公安为人民”。

 (二)依法依规干事。法律是戒尺、是准绳,是干事成事的保障,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都要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基本准则,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不枉法、不徇私,让每一起案件、每一个执法环节都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

 (三)干干净净干事。“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基层公安民警要“不以一毫私意自蔽,不以一毫私欲自累”,时刻警醒自己,切实厘清公与私的界线,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既想干事、能成事,又能做到干成事、不出事,无愧于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