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公安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2-06-19 17:10:06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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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禹城市公安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 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科学监管方式,创新公安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公安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依据和总体要求 根据禹城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不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机制,有力规范监管行为,积极创新监管方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努力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工作机制 (一)检查对象。

 1、全市范围内的旅馆、公章等特种行业从业单位。

  2、公务用枪配备单位、公务用枪配枪人员,民用枪支配置单位。

 3、民爆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爆破作业项目;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4、全县各类娱乐场所。

 5、县内保安服务公司;跨市经营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服务分公司在我县开展的保安服务经营。

 6、全县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和公安民警;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

 7、全县金融机构。

 8、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重点消防单位。

 9、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0、全县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管理单位。

 (二)执法人员。

 禹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网安大队、禁毒大队及各派出所的相关民警。

 (三)抽查频次。

 1、特种行业管理:每月检查一次。

 2、枪支安全管理: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3、危爆物品公共安全管理: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4、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每月检查一次。

 5、保安服务监管: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6、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根据活动情况每月检查一次。

 7、金融机构安全防范监督: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8、重点消防单位的监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

 9、网络安全管理:每月检查一次。

 10、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每月检查一次。

 三、结果运用 将抽查情况及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监督。对发现违反相关规定要求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形成有效震慑,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公开公正、透明高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精确保随机抽查监管机制有序、规范进行,有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效果,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不留有丝毫问题和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跟踪督办制度,逐一督促落实整改,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大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执法民警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其对随机抽查监管机制的认识和应用,完善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