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教师(保育员)劳动合同书

发布时间:2022-06-20 13:20:07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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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幼儿园 聘用教师(保育员)劳动合同书

 甲方(聘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

  个月。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量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第三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四条 乙方工作量为每周 5 个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执行课时及坐班工作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及坐班时间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四、工作报酬、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六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工资报酬。

 第七条

 甲方所付给乙方的工资中含有社会保险。

 五、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八条 甲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第九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甲方声誉;爱护甲方财产;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园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扣发工资,直至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一)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占甲方公款或者财物的;

  (二)私下将生源介绍到其他单位的;

  (三)因乙方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识,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给甲方幼儿造成损害的; (四)其他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使甲方单位利益受损的。

 第十条

 乙方在教育教学、教学改革、家长工作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幼儿园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胜任教育教学或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 、其他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代签、涂改无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幼儿园

 聘用教师 (保育员)

 劳动合同书

  甲方(聘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遵守劳动纪律

 履行教师职责

 1.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2.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要服从分配。

 3.甲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4.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甲方声誉;爱护甲方财产;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5.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本园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扣发工资,直至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一)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占甲方公款或者财务的; (二)私自将生源介绍到其他单位的; (三)因乙方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识,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给甲方幼儿造成损害的; (四)乙方因违反工作纪律或财务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其他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使甲方单位利益受损的。

 6.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

 7.服从园长和教研主任的安排,发扬团队精神积极主动与本班教师团结合作,确实做好本园教育保育及生活护理工作。

 8.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做到爱心、耐心、关心、热心、细心,注意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9.做好家长工作,了解幼儿与家长的需求,指导家长科学育儿。

 10.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11.服从领导安排。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的加班、招生宣传、业务学习等各项活动任务。

 1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13.甲方组织安排受聘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进修等活动,甲方保证受聘人员享有同类人员同等的学习、民主管理等权利。

 14.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

  三. . 工作报酬、保险与福利待遇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工资组成详见工资附表)。每月 20 日发上月工资及奖金。

 2.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执行。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的工资报酬。

 3.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满一年后,奖励 1000 元。

 4.在聘期内终止合同扣除当押金。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幼儿园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因乙方有工作失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服从园所安排, 与同事不能和睦相处,教学质量等不利于幼儿园发展的教师,园 所有权中途解除劳动合同。

 (七)乙方在工作期间因失职、失误造成幼儿园事故的根据事情

 原因,园所和当事教师分别承担 50%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 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八)乙方在本园外(如往返路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甲 方 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

  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胜任教育教学或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符合裁员条件裁减人员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五,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 依法向调节机构申请调节;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裁决 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终止后如工作需要,本人也能胜任工 作的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3.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代签、涂改无效。

 甲

  方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乙

  方

 :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幼儿园 教师聘用合同 书

  聘用单位:

  受聘人员(签字):

 (公章)

  身份证号码:

 法人代表(签字):

  陆良县龙海乡核桃村希望幼儿园幼儿园因工作需要,聘用

  为本园幼儿教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聘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止。

 二、聘用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受聘人员的义务职责:

 1、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业务,钻研技术,努力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

 聘用单位的义务职责:

 1、组织安排受聘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进修等活动。

 2、保证受聘人员享受有同类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学习、民主管理、政治荣誉等权利。

 三、受聘人员劳动报酬:聘用期间月工资

  元(大写:

  )。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所规定的条件的;

  2、受聘人员违法违纪或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受聘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聘用单位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5、由于自然因素或者社会因素而发生了双方当事人无法预料或者虽可预料但无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都应遵守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如需中途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解决。未经协商同意,违约一方应给对方赔偿损失。如有争议,由劳动部门仲裁。

 七、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并受到法律保护。

 九、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从签订立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