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各级主管部门网上管理操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2-06-20 18:45:09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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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各级主管部门 网上管理操作办法

  县级人力社保部门、市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中评委办公室需按照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对申报对象的信息进行审核;其他相关部门直接对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具体审核办法如下:

 一、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审核报送办法

  (一)县(市、区)属单位。申报对象的纸质材料经单位初审后提交到县(市、区)林业部门,经县(市、区)林业部门审核后提交到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电子申报材料由申报对象直接报送至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接收申报对象提交的申报信息,审核汇总后与纸质材料一起报送市主管部门。市主管部门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接收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与纸质材料一起报送市人力社保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市人力社保部门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接收市级主管部门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对申报对象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后将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一起提交到中评委办公室。

  (二)市属单位。申报对象的纸质申报材料经单位初审后提交到单位主管部门,并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到市主管

  部门;电子申报材料由申报对象直接报送到市主管部门。市主管部门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接收申报信息,审核汇总后与纸质材料一起报送当地人力社保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市人力社保部门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接收市主管部门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对申报对象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后将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起提交到中评委办公室。

  (三)中评委会议结束后,中评委办公室根据分配的账号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填写申报对象的得票情况,并将中评委评审通过人员提交到高评委办公室。

 (四)无主管部门的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森林人家、林业示范大户等林业生产经营主体及返乡创业大学生中人事档案关系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应通过人才交流中心申报,人事档案关系未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直接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申报。

 二、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一)县(市、区)级人力社保部门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点击“待接收申报材料/个人报送材料”,审核并接收由申报对象提交的材料。然后点击“待处理申报材料/待审批材料”,对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最后点击“待处理申报材料/待报送材料”,将经审核的电子申报材料提交到市主管部门

  (二)市主管部门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点击“待接收申报材料/单位上报材料”,审核并接收由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的材料。然后点击“待处理申报材料/待审

  批材料”,对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最后点击“待处理申报材料/待报送材料”,将经审核的电子申报材料提交到市人力社保部门。市人力社保部门参照上述程序审批并报送至中评委办公室。中评委办公室登录系统,点击“待接收申报材料/单位上报材料”,接收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的申报材料。待中评委会议结束后,点击“待处理申报材料/中评委意见”,录入中评委得票情况;然后点击“待处理申报材料/高评委设置”,在下拉列表中选择相应的高评委,选中通过中评委推荐的申报对象;最后点击“待处理申报材料/待网上送审”,将选中的申报材料通过“网上送审”提交到高评委。

  三、审核注意事项 各级主管部门在审核电子材料过程中应注意与纸质材料的比照核对,注意申报对象基本信息的一致性、准确性、网上照片的清晰程度和空缺岗位信息,尤其是 申报简表、综合表、评审表和花名册中的“现从事专业”应完全一致。对不符合报送程序和要求的电子材料一律不予接收,并及时反馈下一级报送单位和申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