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退休人员聘用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联系电话:
81891205
甲方单位负责人:
肖
嵩
乙方
( ( 退休人员) ) :
张三(电子签名/手签)
联系电话:
137********
紧急情况联系人及电话:
李四
137******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于
2020
年
5
月
1
日生效,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和要求为:
学校本科督教、督学、督管和教学管理研究及建议等 。
第三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工作秘密的义务,乙方如泄密,应承担责任和损失。
第四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和方式:
****/月
。
第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六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七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八条
依据本协议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加盖学校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交人事处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电子签名/手签)
甲方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