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21 16:10:08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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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020 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 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办〔2020〕3 号)要求,我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自评情况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在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领导下,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依据省直相关部门职能,分别对评价重点内容进行了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先后组织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协调各单位按照测评标准和要求及时高效完成自查自评工作。

 经自查,我省 2018 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发现的 4 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2019 年履行教育职责和 2020 年相关重点工作的 12 个评价重点基本落实到位。

 二、主要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 2019 年以来,在教育部的大力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 3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 号)、《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发〔2020〕8 号)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培养适用人才,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省委书记刘赐贵、省长沈晓明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推进我省教育优先发展的一系列重大举措。省委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党对教育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建立省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思政工作制度、省党政领导成员联系高校和“讲好一堂思政课”制度。省委书记刘赐贵带头到海南大学给师生讲思政课,切实担负起高校思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2019 年至今,13 位省党政领导先后到高校调研指导、讲授思政课 45 次。

 海南率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在政策、平台、项目、队伍、保障等方面全力支持思政课

 建设。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教育系统有关工作,省财政划拨思政工作专项经费,落实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为做好思政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全力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复课工作,始终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慎始如终、持之以恒落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抓好开学复课工作。

 省委书记刘赐贵先后 6 次主持召开省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针对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各级各类学校复学复课工作,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开学复课的 11 条措施,为全省各地各校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复课工作提供了指南。沈晓明省长多次召开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会议,专题研究开学复课、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这期间,刘赐贵书记、沈晓明省长和分管省领导多次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的方式赴学校调研指导疫情防控工作。

 我们创新实施“三专”机制(派驻教育专员、派驻医务人员、开通公交专线),为全省各地各校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复课工作提供了保障。省教育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验收标准、督导检查等系列文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两案十制”(即《开学工作方案》《开学应急预案》和人员动态摸排及信息报告、晨午晚测温登记等 10 项制度)。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厅派出约 50 批次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督促各市县各学校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截至 5 月下旬,我省各级各类学校相继开学复课,师生和家长积极拥护、高度认可,社会反映良好。

 (三)全面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1.积极推进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在教育部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部省联合强力推动,国内外名校踊跃到海南办学。目前中国农业大学等 12 所国内知名高校先后在海南自贸港签约落地,其中 6 所将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设立研究生

 分院或研究院。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已正式动工建设,中国传媒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将落户试验区实施中外合作办学。德国比勒费尔德应用科技大学独立办学项目已签订省校合作办学协议。实施“一市(县)两校一园”引进工程,全省累计落地和洽谈的基础教育优质资源项目 99 个,人大附中、北大附中、清华附中、北师大附属学校等一大批优质学校落地招生,哈罗公学、德威公学、威雅公学、剑桥幼儿园等一批国际知名学校签约落户,引进的优质学校有效带动了当地办学质量提升,多个市县呈现外地求学学生回流势头。

 2.全力推动落实高考综合改革。我省高考改革后的第一届约 5.7 万名高中学生今年迎接新高考。面对高考改革、疫情防控、高考延期三大考验,全省教育系统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战时状态将“健康第一、公平第一”贯彻落实到高考全过程,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万无一失,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圆满实现“健康高考、公平高考、平稳高考、温馨高考、诚信高考”目标。

 3.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围绕“全上学、全资助、上好学、促成长”目标,全省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 100%全上学、100%全资助。国家和地方资

 助政策受惠学生约 53.8 万人次,发放资助资金约 8.81 亿元。在全省中职学校推广扶贫励志班 278 个,近万名学生受益。针对学业困难、反复辍学的贫困家庭九年级学生,在全国首创试点开设“职业初中班”,精准解决厌学辍学难点问题。

 4.聚全省之力支持海南大学“双一流”建设。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把海南大学确定为海南省高等教育深化“放管服”改革试点单位。2019 年,安排海南大学财政拨款 16.79 亿元,较上一年增长近 45%。支持海南大学加快推进与部属高校对口合建工作,从办学理念、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等方面广泛交流、深度合作,推进海南大学提质增效。

 5.加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2019 年超额完成 1.5 万人全省高职扩招任务,按人口基数、招生院校及计划扩招比例,位居全国前列。出台《海南省酒店业人才培养实施方案》,针对海南旅游淡旺季特点,通过校企深度合作的“招工+培养”联动,开展酒店在职员工“旺工淡学”继续教育。

 6.大力弥补基础教育短板。积极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我省在国家系统中挂牌治理 110 个小区,90 个已完成治理,完成率 81.81%,全国排名第 9

 位。2019 年投入省级资金 3.52 亿元,通过新建、改扩建校舍加大学位供给,提前一年完成彻底消除义务教育66人以上超大班额和基本消除义务教育56人以上大班额目标,其案例被教育部评为 2019 年度基础教育优秀工作案例。2019 年全部县(市、区)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成为全国第 17 个整体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省份。印发《海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确定分四批次对26 个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进行督导评估,以评促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四)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

 2019 年,全省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支出 273.54 亿元,比上年增加 24.34亿元,增长 9.77%。2019 年按在校生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均比上年增长。我省已建立各阶段教育的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实现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教育的生均财政拨款机制全覆盖。

 (五)保障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专项督导,督促全省 24 个县(市、区)落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要求,并在发放公务员年终考核奖励性补贴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较好地维护了教师合法权益。据统计,2019 年除三亚市海棠区外,各县(市、区)均已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目标,2020 年预算安排中全部县(市、区)已达到目标要求。

 (六)全力提升学前教育“两个比例”。

 截至 2020 年 8 月,依据预报名数据,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50.2%,比 2019年同期提高 25.7 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88.9%,比 2019 年同期提高 24.7 个百分点。

 (七)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工作。

 落实教育部“公民办同步招生”要求,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府〔2018〕14 号)和《海南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暂行办法》《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办理流程》等系列文件,从制度上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完善鼓励社会力量提供教育服务的政策体系。

 (八)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加强控辍保学,实施辍学报告、动员复学和行政督促制度,构建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和“七长负责制”,压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2019 年,我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4.9%。重点推进县(市、区)统筹支付中小学网络资费和设备运维的“两个统筹”工作,有效解决中小学校网络用不起、用不畅问题和信息化设备维修维护难等问题。全省中小学(含教学点)互联网接入率达到 100%。策划并启动海南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同步/专递课堂全覆盖建设及应用项目,推进“三个课堂”应用。实施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工程,遴选第一批

 35 所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示范校。2019 年在三亚市吉阳区、儋州市、临高县开展集团化办学试点,探索通过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九)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制定实施《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暂行)》《海南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十严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完成线上培训机构整改任务。

 (十)全力以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我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指示,分管省领导作专题研究部署。省教育厅会同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体系。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就业局建立每周视频调度会制度,督促指导省内各高校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就业服务、加大就业帮扶,确保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创业。截至 2020 年 8 月下旬,

 我省 2020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 4.36 万人,就业率 79.17%,实现教育部确定的今年 9 月 1 日前达到 70%的就业目标。

 (十一)开展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我省已印发《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实施方案》及评价指标,将于 2020 年底前完成对市县人民政府的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

 (十二)积极完善教育督导法规和机构设置。

 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进行专门汇报,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并将按程序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启动《海南省教育督导规定》起草工作,拟于年底前印发实施。印发《关于规范各市县教育督导机构设置意见的函》,指导各市县完善教育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存在的问题 (一)各级各类教育质量仍然不高,教育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与海南自贸港建设对人才的需求还不匹配。

 (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还存在短板,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

 四、改进措施 (一)大力实施基础教育提质工程,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加快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升海南教育国际化水平,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努力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培养适用人才。

 (二)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开齐开足体育课、音乐课、美术课,引导学生强身健体,提高审美能力,加强劳动教育。深入推进海南学生特色印记工程,促进海南学生德智美体劳全面发展。

 (三)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发〔2018〕4 号),加快形成一支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我省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