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22-06-22 10:00:22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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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业卫生、保卫消防 1、军品生产计划管理实施办法 2、产品管理制度 3、统计管理制度 4、生产现场检查考核处罚办法 5、设备管理制度 6、工具工装管理制度 7、仓库管理制度 8、生产管理考核处罚办法 9、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0、车辆管理办法 11、售后服务制度 1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 13、安全生产通则 1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得编制与管理制度 1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17、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8、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9、工伤管理制度 20、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制度 21、保健津贴发放管理制度 2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3、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24、临时电源线审批制度 25、火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细则 26、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27、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28、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9、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0、化学品与毒品得安全管理制度 31、经济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32、建设项目“三同时”评审制度 33、建筑安装工程与临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34、现场定置管理检查验收细则 3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6、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处罚办法 37、火工生产作业现场违章行为处罚办法 38、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9、职业病防治与管理制度 40、消防管理条例 41、保卫部工作职责 42、护卫队职责 43、门卫、值班巡逻管理制度 44、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45、危险品押运管理规定 46、枪支弹药保存使用管理规定 47、物资仓库、现金与贵重物品管理规定

 48、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49、保卫工作奖惩制度 财务管理 50、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51、财务核算制度 52、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53、资金管理制度 54、借款与报销管理制度 55、差旅费管理制度 56、关于私设小金库得处罚办法 57、存货管理制度

 58、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59、质量成本管理制度 60、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6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62、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63、物资采购审批制度 64、价格管理制度 65、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66、营业收入财务成果管理制度 67、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制度 68、财务成本分析制度 69、内部审核制度 70、内部审计制度 71、内部财务报表管理制度 72、内部银行管理制度 73、发票管理制度 74、电算化管理制度 75、物资出门证管理制度 76、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科研、质量管理 77、项目管理制度 78、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79、科研、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80、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81、技术状态管理制度 82、技术图书管理办法 83、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 84、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85、工艺纪律检查制度 86、技术革新及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87、质量奖惩制度 88、质量考核实施办法 89、计量器具管理与考核办法 90、废品零部件管理实施办法 劳动人事管理 91、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92、退休、退养职工返聘暂行办法 93、中层管理人员招聘办法 9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 95、劳动人事管理规定 96、劳动工资管理规定 97、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98、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99、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100、军品科研项目津贴发放办法 101、劳动人事、用工制度 102、工人技师评聘工作实施办法 103、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 104、离退休办公室管理制度 军品生产计划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年度生产计划大纲得编制 (一)工厂承担军品生产任务,应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大纲。

 (二)年度生产计划大纲按产品种类、产量,分车间下达任务。

 (三)年度生产计划大纲由生产管理保障部负责编制,经主管生产得副总经理审查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四)承担临时性外贸生产任务,可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生产计划,以《生产令》形式下达生产任务. 第二条

 生产作业计划得编制 (一)生产作业计划即为月度生产计划,它就是年、季度生产计划得继续与具体化,就是组织日常生产活动,建立正常生产秩序得中心环节.

 (二)生产保障部负责编制与下达公司月度生产计划,并负责考核车间作业计划得完成情况。

 (三)各基本生产车间与辅助生产单位,根据公司生产作业计划编制本单位得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并负责考核班组、个人计划完成情况。

 第三条

 生产令号得管理

 (一)生产令号就是生产作业计划得补充。凡就是未列入正式生产计划得生产活动都必须下达令号,生产令号视同计划执行。

 (二)生产令号管理实行“统一颁发,统一管理,一项一令,专令专用”得原则。

 (三)生产令号由生产保障部下达承制单位与发送有关部门。

 第四条

 生产计划得调整 为维护计划得严肃性,计划已经批准下发后,各生产单位都要严格地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得按期完成,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随意变更与调整。在实施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完不成计划时,单位可提出调整计划得申请,经生产保障部审查同意,主管生产得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调整计划。

 第五条

  生产调度管理 (一)生产保障部设总调度员,负责生产过程中得组织协调工作,检查生产作业计划得执行情况。

 (二)各生产车间分别配备专职调度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得生产组织工作。

 第六条

  生产调度工作坚持“严、细、准、狠、快”得工作方法。

 严:严格执行生产作业计划,严肃认真地处理生产中出现得一切问题。

 细:处理生产中得问题事事有着落. 准:调度准确,不搞瞎指挥. 狠:工作抓得狠,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快:行动要快.对上一级得指示、对下一级得反映、处理问题要快,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第七条

  承担外贸合同生产,要按照合同得具体条款组织生产. 第八条

  生产计划实施中要严格批次管理,采取按批加工、按批装配、按批转序、按批检验。批与批之间必须严格控制与区分,严格执行前批不清,后批不投得原则,严防在同一工序出现两个及以上批号得产品.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生产保障部负责解释. 产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产品管理就就是对生产过程中“五品四数”得管理.“五品四数”指成品、半成品、在制品、返修品、废品,投入数、产出数、周转数、废品数。

 第二条

  产品管理总得要求就是:数字准确、良废分清、帐物一致、保管妥善、手续严格、责任明确。

 第三条

  在制品得管理 (一)供应公司要按照生产作业计划规定得数量投料,其投料数要等于零件第一道工序得转入数.送料人员必须与车间接料人员清点交接,办理交接手续。

 (二)在制品在生产周转过程中,必须标准盛放。无标准盛具得 产品,也要实行非标准盛具按标准量盛放。交接时必须逐个点清。对个别小零部件也可以根据零件大小形态,采取重量或其它方法换算。

 (三)转出、转入产品必须有检验合格证与转移交接单.对送检产品、入库产品,都分别有操作人员、检验人员标记。

 (四)产品接转必须双方当面点清,转移单必须接、转双方签字,才能作为合法凭证. 第四条

  半成品管理。

 (一)公司军用半成品统一入生产保障部半成品库,由生产保障部负责收发与保管。

 (二)半成品入库必须有检验合格证与转移交接单。交、接双方必须当面点清,办理手续。

 (三)半成品入库后,应分区分类、摆放整齐、标记明显、数字清楚、帐表齐全、帐物相符。

 (四)半成品得发放应按照生产管理部门签发得配批表以及车间得领用凭证发放。

 第五条

  成品管理。

 (一)凡经驻厂军检代表室(国内产品)、驻厂委代室(外贸产品)验收得产成品,均由质量部门填写产品出厂合格证,分别报总经理、军检代表、委代室总代表签字后,由装配车间办理入库手续,运至成品库。

 (二)凡入成品库产品由生产保障部统一管理,库房人员要认真负责,妥善保管,严防混批。

 第六条

  返修品管理。

 (一)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但可修复利用得产品,由检验人员填写返修品单转交加工责任者返修。返修品必须掌握谁干得产品谁返修得原则,一般应于退回后第二天修完. (二)返修品修复后,经检验达到质量标准得计入合格品;仍不合格并无法修复利用得计入废品。

 (三)凡就是在入库后发现需要返修得产品,由责任车间运回返修,不准在库房内返修。

 第七条

  废品得管理.

 (一)质量管理部设立废品隔离室,负责废品得收集、保管、处理、统计、分析等工作。

 (二)凡在产品加工过程中,自检、专检及搬运、试验所发生得一切废品,一律交废品隔离室。

 (三)凡按检验审理程序确定得废品,由检验人员于当日填写废品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两份,经生产班组或责任者签字后,一份留责任班组,一份连同废品送交废品隔离室。

 (四)凡成批废品,必须有质量分析报告,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采取措施,方可转入废品隔离室。

 (五)废品隔离室人员,对交来得废品,在当日或次日逐个进行检验、分析,做好标记,分类管理。

 (六)废品处理要按规定进行。当月废品当月处理。最终废品由隔离室人员填写废品交库单,会同车间送交供应运输公司废品库. 第八条

  产品盘点管理。

 (一)产品盘点得范围:生产车间、半成品库. (二)盘点时间:每月得27日。

 (三)盘点得内容:所有存放在车间、班组、工序、库房得半成品、在制品、返修品、废品等产品零部件及其盛具. (四)盘点得要求:由车间调度员、统计员负责本车间得盘点工作。各生产班组得班组长与工人都要积极配合,并参与盘点工作。对所有产品零部件按品种、规格,在数量上全面点清,盘出一个准确得数据,并且良废分清. (五)盘点工作得检查:生产保障部在车间、库房盘点得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并按一定比例抽查。对发现盘点工作不认真,抽查中发现盘点数据不准,要按有关规定予以纠正并处罚。

 第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生产保障部负责解释。

 生产统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证生产统计工作得准确、及时、全面与真实得为公司各级领导提供了解生产情况,掌握生产进度,正确指挥生产得依据.特作如下规定。

 第二条

 生产保障部设一名生产统计员,负责全公司生产活动得统计工作,并负责组织、指导各单位得生产统计工作。

 第三条

 生产统计计划期得规定:根据我单位生产实际,为统一口径,规定每月 28 日至下月27 日为统计计划期。

 第四条

 车间、班组以及个人必须在做好日清、旬查、月盘点得基础上逐及向上报送生产报表。

 第五条

 车间实行生产日报制度。每个生产工人或班组必须记好岗位记录,并查点核对实际完成量与原始记录就是否相符。班长或班组统计员汇总全班人员原始记录,并于当日下午下班前向车间统计员报送本班当天生产日报。

 第六条

 车间统计员汇总各班日报,并检查核准,记入生产车间台帐,然后编制生产日报。

 第七条

 公司实行生产月报制度。各生产单位在月底盘点得基础上,由统计员根据盘点情况,汇总全月投入、转出、结存数据,并与各种凭证、生产台帐核对,确认无误后,编制生产月报。

 第八条

 车间生产月报报表为《产品产量计划完成情况月报表》(01 表)与《装配车间生产报告表》(02表)。两种表在每月得29 日报送生产保障部。

 第九条

 生产保障部管辖得成品库与半成品库,每月要对收、付、存情况进行统计并报表。

 第十条

 各单位统计员必须建立与生产报表相适应得统计台帐,统计数字达到准确清晰,不得迟报、拒报.严禁估数、虚报、瞒报等行为。对不按规定执行,工作马马虎虎,弄虚作假得统计人员,要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生产现场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

 公司成立现场管理检查考核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得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生产保障部、综合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动力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第二条

 检查考核小组每月组织一次统一检查,同时生产保障部每月要进行不定期检查与抽查。

 第三条

 检查考核得依据执行公司印发得《生产现场管理考核标准》统一检查,按照考核标准分项打分汇总考核,实行百分制。不定期检查与抽查以指导与督促为主要目得,只记录严重不合格项作为季度考核得依据之一。

 第四条

 检查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79 分以下),合格(80-89 分),优秀(90 分以上)三个档次. 第五条

 检查考核每季度汇总一次,按照三个月得检查得分平均数,结合不定期检查、抽查得情况,确定每个单位一个季度得考核得分。

 第六条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就是现场管理得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指定一名现场管理得具体业务负责人.

 第七条

 每次统一检查得不合格项与检查结果,由生产保障部负责通知受检单位.严重不合格项应开据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第八条

 每季度检查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采取张榜等形式进行公布。连续两个季度不合格得单位由考核组建议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第九条

 年终累计四个季度全部为优秀等级得单位,公司一次性奖励该单位3000 元。

 第十条

 因现场管理问题,造成工厂在上级检查、来宾参观或招商引资等 出现不良影响得单位,判定该单位本季度为不合格单位。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3 年 4 月执行,由生产保障部负责解释。

 生产现场管理考核标准 项

 目考核内容与标准评 分 标 准标准分 一、现场设备管理(30 分) 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 20%抽查操作者,无证操作者每例扣 0、5 分 5 分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按20%抽考设备操作者设备使用保养知识,一人不及格扣 0、2分。5 分 3、认真贯彻保养制度,搞好设备润滑管理,按规定加油换油,无滴漏现象.按 30%抽查设备润滑状况,缺油、油线不全、油太脏、不按规定润滑得,有滴漏现象得,每一处扣 0、2 分。7分 4、保持设备表面、内部清洁,无油垢、无黄袍、无灰尘、无脏物、无锈蚀,标牌准确、清晰。按 30%抽查设备,有油垢、灰尘、锈蚀、黄袍或标牌不清得,每处扣0、2 分。8 分 5、设备附件完好整洁,挂牌分类,摆放整齐,不得就地乱放。

 抽查 2 个班组得设备附件,一处不合格得扣0、5 分.5 分 二、现场定置管理(30 分) 1、工房内道路要畅通,标志鲜明,无占道现象。工房内设有通道,没画通道线得每处扣 1 分,通道被占每处扣 0、5 分。6分 2、各类物品按类划分,按区摆放,平稳整齐。区域设置不规范得每处扣 0、5 分,不按规定放置得每处扣 0、2 分。7 分 3、生产、工作现场环境整洁,窗明壁净,地面无积水、无杂物.生产、工作现场脏乱查,每处扣0、5分;地面有积水、杂物每处扣 0、2 分。7 分 4、各类工装、模具分类挂牌,上架摆放。工装、模具不分类挂牌,乱堆乱放,每处扣 0、2 分。5 分

 5、工具箱内外清洁整齐,无杂物,定置摆放。抽查 5—10 个工具箱,不定置、脏乱、有杂物得每个扣 0、5分。

 5分 三、现场安全管理(30 分)

 1、生产现场员工按规定穿戴劳保护品。操作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劳保护品,每人次扣0、3分。5 分 2、各类操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按10%抽查操作人员。不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得每人扣 0、3分,发现违章每人次扣0、5 分。6 分 3、各种安全保护设施及附件完整有效,压力表、压力容器在规定得使用期限内。按设备 20%抽查,有一处不合格得扣 0、3 分。压力容器、压力表不符合规定每处扣 0、5 分.6 分 4、消防设备有专人保管,定置摆放。工房内无流动吸烟、无操作吸烟,地面无烟头。抽查灭火器,每处不合格扣 0、5 分。发现操作、流动吸烟者每人次扣 1 分,发现一个烟头扣 0、2分。8 分 5、生产现场无串岗、闲谈、干私活等与生产无关得现象.发现一次串岗、闲谈、干私活等与生产无关得现象扣 0、5 分。5分 四、库房管理 (10分)1、库房物品定置合理,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油垢,标牌准确。库房定置不合理,乱摆乱放,脏乱,每处扣0、5 分。3 分 2、各种物品帐、卡、物相符,出入库手续齐全、完整,原始记录、凭证、台帐齐全准确。抽查 10 种物品,一处有问题得扣 0、3 分。4 分 3、库房内严禁烟火,危险品管理符合规定,有足够完整有效得消防器材,工作人员熟悉使用方法。不符合危险品管理规定得每处扣 1 分,消防器材无效得或工作人员不会使用得每例扣 1 分.3 分 总分100 分 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设备就是产品生产得重要技术手段,就是公司得固定资产。为使设备充分发挥其最大效能,完善设备管理制度,满足产品生产能力得需要与产品质量规定得要求,确保过程能力稳定,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了设备得管理、购置、安装、使用、保养、修理、检验、标识、报废处

 置及资料归档等内容。

 本细则适用于与产品生产与服务相关得所有设备管理 第二章 设备管理得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三条

 生产安全部就是公司设备管理得主管部门,统一对公司得固定资产设备进行宏观管理.所管理得设备范围包括金切、锻压、动力、起重、军工专用、电器、仪器仪表、试验等生产用、非生产用设备。同时负责对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业务指导与督促检查,保证设备得合理使用,发挥应有得价值作用。

 第四条

 设备分口管理部门划分 (一)动力设备由动力公司负责. (二)仪器、仪表、试验设备由质量管理部负责,按规定进行校验标定,并负责建档。

 (三)运输设备由供应运输公司负责。

 (四)计算机、软件、通信、影像等办公设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五)卫生医疗设备由红旗医院负责。

 (六)其它设备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第五条

 各设备使用单位要加强对设备得管理,负责所管设备得维修、保养、润滑与精度检验及完好设备得评定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设一名专(兼)职机电员,承担设备管理、监督、检查职能,指导班组与操作者正确使用、保养设备。

 第六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设备维修人员,随时检修、保养设备,保证设备处于良好得技术状态. 第三章

 设备得购置、安装与验证 第七条

 设备购置应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产品特点与规格确定所需设备。其目得必须要满足产品能力与产品质量得需要,确保为生产与服务提供适宜得设备资源。

 第八条

 设备购置与大修,应根据市场预测以及生产计划与设备满足能力,每年末由使用单位向生产安全部提出申请,生产安全部进行汇总,编制年度技措(大修)计划,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后.由相关实施单位组织落实,生产安全部督促、检查. 第九条

 没有列入年度技措计划,因生产与工作急需购置得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购置申请,经董事会或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购置。

 第十条

 重要设备购置必须由主管副总经理主持,有关单位参加经技术经济论证后提出购置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后订货购置。

 第十一条

 设备得采购。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按以下程序实施:计量、仪表、仪

 器、试验等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规格、型号,质量部负责实施.军品生产线上与管理辅助单位得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与设备得技术参数及配置等,由生产安全部实施。其她设备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设备到货,由设备主管部门会同使用单位办理入库与出库手续,并按下列程序交接: (一)开箱验收。首先按装箱清单核对技术资料、说明书、出厂验收单、附件、随机备件、工具等,由设备部门登记建帐。并将登记表与文件资料存档。易损件、备件、随机附件、工具交使用单位保管,如遇缺损情况由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二)设备安装。一般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装,大型、精密、重要设备由专业部门负责安装。

 (三)验收与移交。设备安装完毕后,由设备部门牵头,组织使用单位对安装设备进行验收.重点包括:外观、安装正确性、安装精度、设备精度检验、空运转及负荷试验等性能检查。验收合格后,正式办理移交手续。由设备使用部门填写《设备移交生产验收单》,参加验收单位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如有不合格项一律不得移交生产. 第四章重点与关键设备管理 第十二条

 确定重点与关键设备得目得就是使维修工作更有针对性,突出重点,更有成效地进行维修与管理,保证备件、润滑等供应,确保设备效力得发挥。

 第十三条

 重点设备得界定标准 (一)稀有、大型、精密、价值高得设备。

 (二)生产线单一、无代用得设备;对产品质量影响或对生产影响较大得设备。

 第十四条

 关键设备得界定标准 根据产品图确定得关键工序零部件加工所需设备。

 第十五条

 重点与关键设备得确定 设备主管部门根据重点设备与关键设备界定标准会同使用单位共同确定。

 第十六条

 重点及关键设备得管理与维护 (一)关、重设备应挂标识牌,以示区别,变更时应及时摘除。并分别建立专门台帐。

 (二)关键设备要做到四定:定操作者、定维修人员、定检查时间、定检验时间。

 (三)关、重设备得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严格按保养内容进行保养,按规定润滑加油;定期保养(每季度一次),由维修人员与操作者共同进行,并填写《重点设备保养(检查)卡片》 (四)设备主管部门要定期检查关、重设备得管理、维修、使用、保养、检查制度得实施情

 况,每半年检查一次。

 (五)关、重设备得技术资料,应齐全完整,如使用说明书、备件目录及有关资料图纸等。

 第五章设备得精度检验与结构状况评分 第十七条

 设备得精度检验主要依据兵器部《设备日常鉴定标准》并结合各类设备性能、特点与设备所承担得主要加工任务等进行。

 第十八条

 精度检验得范围:固定资产类设备中主要从事金属切屑与锻压得车、铣、刨、磨、钻、镗、插床、线切割机、各种压力机与液压机、注射机等. 第十九条

 设备精度检验得周期:军品关键工序上得设备每半年检验一次,其精度达到Ⅰ类标准;其它机床每年检验一次,其精度应在≤Ⅱ类;检验周期可适当提前,但不能超期检验。封存设备可不纳入周期检验,新购置设备与启封设备都应进行精度检验,并达到规定精度要求。对未能达到规定精度要求得设备,应进行维修或大修后重新进行精度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

 设备精度检验得组织实施:由设备使用单位按照规定,每年底制订出本单位下年度《年度设备精度检验计划》,确定检验时间、设备类型与台数,并上报设备主管部门。单位应严格依据本单位《年度设备精度检验计划》规定得时间、设备台数逐台进行精度检验,并将实测数据记录到《设备精度检验卡》,检验者签上自己得姓名。检验开始前应通知设备主管部门检验得时间,主管部门应按不低于 20%得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合格后设备主管人员在检验卡上签字后送设备档案室存档。一般设备精度检验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特殊设备由设备主管部门组织专业队伍实施. 第二十一条

 设备结构状况评分按照公司制定得《设备结构状况评定标准》进行评分.结构状况评分得周期:每半年一次.军民品认证线上得设备由单位机电员实施,公司设备主管人员审核。其它设备由单位自行组织。

 完好设备得评定:精度检验实测值在允差范围内且结构状况评分≥70 分得即为完好设备。完好设备每半年评定一次,评定为完好设备得要在该设备上帖上标识,并有评定日期。

 第六章

 设备保养与维修 第二十二条

 设备日常管理 设备得日常保养分为日保、二保、三保与完好设备得评定; (一)日保(即例保):每班一次,由操作者负责,并作好运转记录。

 (二)二保:每季末一次,以操作者为主维修人员配合,对损坏部件做好记录。

 (三)三保:一般每运转 2500—3000 小时进行一次,每年单位机电员编制下年度本单位三

 保维修计划。按照计划由维修人员负责,操作者配合.三保完成后,主修人自验,机电员验收并填写设备维修卡,报设备主管部门存查。

 第二十三条

 设备修理 设备修理分为小修与大修: (一)小修:设备小修与三保内容相同。

 (二)大修:按照年度技措大修计划,由主修单位按计划实施。设备大修完成并自验合格后,设备主管部门组织使用单位进行验收(精度检验与结构状况评定等),合格后主修单位、参加验收部门人员在《企业设备移交生产验收单》上签字,设备移交使用单位。大修记录整理后存档。

 (三)外修:对设备修理在公司内部无法完成得,由设备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确定维修厂家与修理项目及修理费用,设备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理完工后,由设备主管部门会同使用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与人员在检验单上签字. 第七章

 设备得使用规则 第二十四条

 定人定机。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使用与维护工作落实到操作者,并保持相对稳定。每班应如实填写《设备运转记录》 第二十五条

 凭证操作.设备操作者要经设备操作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六条

 交接班制.实行多班制生产得设备,实行交接班制。重点交接设备运行情况。

 第二十七条

 “设备运转记录”月末由操作者汇总交机电员,机电员在次月 7 日前上报设备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

 操作者“三好"、“四会”要求 (一)三好:操作者要管好、用好、保养好所使用设备,保持设备性能良好。

 (二)四会:操作者对自己使用得设备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第二十九条

 设备标识 (一)设备标识由设备主管部门统一设计与制作。

 (二)设备标识一般分为:资产编号(红色)、关键设备(红色)、重点设备(红色)、完好设备(黄色)、使用单位与操作者(绿色)、封存设备(兰色)等。

 (三)各类设备标识牌除关、重设备标识要固定在设备显要位置外。其它设备标识牌一般固定在设备正面左侧设备铭牌周围,统一按 1、资产编号标识牌(红铝牌),2、使用单位与操作者标识牌(绿色),3、完好设备标识牌(黄色)得顺序排列。各类标识牌应按上述顺序集中排列,排列应工整、整齐,标识内容应正确、完整。同类型设备应相对在统一位置.

 第三十条

 设备故障、事故得处理 (一)故障处理:设备发生一般性故障,使用单位要随时修理。如故障严重需报告设备主管部门,由设备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修理方案.修复后使用单位填写设备故障卡,报设备主管部门备案。

 (二)事故处理:发生设备事故,根据事故类别逐级上报。除迅速检修外,事故发生单位按照“三不放过”得原则,调查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重大特大事故需说明事故经过、损失情况与分析处理结果。有关修理记录、处理资料要归档备案。

 第八章

 设备封存、报废与处置 第三十一条

 封存设备 (一)凡需封存得设备,使用单位填写“设备封存表”,由单位领导、机电员签章,报设备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与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设备封存表”一式三份,设备、财务、自存各一份。

 (二)对封存设备应采取以下措施: 1、切断电源及所有动力管线,关闭所有气、液体阀门; 2、放净冷却水、液、气等物质; 3、设备滑动表面应涂防锈油脂,贴纸保护.露天存放需采取加盖油布罩等防护措施. (三)封存设备启用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启用单”,由设备主管部门与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并经精度检验与结构状况评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二条

 设备报废 (一)设备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设备、财务等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经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得,经总经理审批后。做报废设备得处置。

 (二)设备经批准报废后,设备主管部门要及时将凭证转交财务部门. (三)报废设备原则上要移交公司仓库统一存放。

 (四)报废设备由财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置。处置后所收款项,要专项用在设备更新改造上. (五)设备报废后原则上不允许再使用.如必须使用得单位提出申请,由设备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使用。

 第九章

 设备得登记、建帐、统计与归档 第三十三条

 设备得登记。公司每台设备验收移交生产后,设备主管部门应按照设备类别与目录统一编号,进行固定资产登记与建帐。

 第三十四条

 设备主管部门应按照设备类型与用途分别建立设备总帐、军、民品生产线设备台帐;计量、科研设备台帐;军品生产各承制单位设备台帐;军品生产线关键设备台帐与重点

 设备台帐等.台帐一般反映设备统一编号、名称、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原值、使用单位与完好状态等内容。平时要做好变动记录,保持台帐得完整准确.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自己得设备台帐、军民品生产线设备台帐与关、重设备台帐(含低值设备)。

 第三十五条

 设备主管部门要不定期得对各单位设备进行抽查。发现不清不符得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公司. 第三十六条

 设备建档。设备应当建立设备档案。具体由设备主管部门将设备随机文件,公司设备管理下列表格:《企业设备移交生产验收单》、“设备运转记录表”、“设备精度检验卡”、“设备换油记录”、“设备维修记录”、“设备修理卡片”、“设备故障卡片”等资料整理后送交档案部门归档。关、重设备还应有“重点设备保养(检查)卡片”。封存与启封设备应有“机械设备启封(封存)表”。

 第十章 考核与奖罚 1、检查考核。设备部门采取每季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得方式,主要依据《设备管理考核标准》与设备管理细则进行. 2、每年根据季检查与日常管理及检查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列为经营者当年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得指标之一,与经营者年终奖挂钩,考评分在 79 分以下为不合格,80-89 分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

 3、年度末,对获得优秀单位得经营者与机电员进行奖励,根据单位设备台数,资产价值确定两个级别:一级 2000 元,二级 1000 元。

 4、年度末考评不合格得单位,给予经营者 2000-4000 元得罚款,季度考核不合格得单位,分别给予经营者、机电员500、50 元得罚款。

 5、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归档各类报表、资料、卡等罚责任者 30 元,虽按时上报但有差错或漏项得罚责任者20元;单位未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得罚责任者30元,台帐有差错或未及时更新得罚责任者 20 元。当年相同项出现差错得加倍处罚. 6、设备内部与表面有油污、灰尘、黄袍,没按时保养、润滑与没正确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得每一项罚责任者 100元。一年中相同错出现两次得加倍处罚.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设备管理细则》同时废止。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由生产安全部负责解释. 工具工装管理规定 第一章

 工具管理与供应

 第一条

 外购工具入库前,由工具计划员填写入库单,仓库保管员核对工具得名称、规格、数量与入库单完全相符,外观完好无损后,方可签章验收。如属精密仪器与量具,由保管员请托计量室进行鉴定,取得入厂合格证后,方可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第二条

 库存工具应保证质量完好,帐物卡相符,并要定期盘点。如发生盈亏或报废,造表报主管领导与财审部批准,年终进行一次性处理。

 第三条

 各单位不得随意到外厂、外地采购与处理工具.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供应公司同意后,方能购置与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条

 工具发放实行以旧换新与按定额发放得办法.发放业务只对各单位工具员,发放手续由工具库负责办理。

 第五条

 万能量具凭计量室报废单,由使用单位工具员到仓库交旧换新办理领用手续。因生产与工艺需要,车间得万能量具需要补充时,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供应公司与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给予补充. 第六条贵重工具(金刚石、金刚石砂轮等)设专用卡片,需增补时,经供应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发放。使用单位必须珍惜爱护,严加保管。凡属无故损坏或丢失,本人写出损坏、丢失报告,单位签署处理意见,办理完赔偿手续方可发放。

 第七条

 供应公司负责对全公司工具进行调配.工具计划员协调各单位业务关系。

 第八条

 工具配备:机床工按机台配备;钳工、电工及其她工种按人员配备。学徒工不配备工具,与师傅合用一套;电工未取得操作证以前不配备工具. 第九条

 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其工种不变者,办理转帐手续,工具可随人带走。如工种变动,工具一律退回原单位工具室。新工作岗位如需用得工具,由调入单位工具室重新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

  离厂人员应到工具室办理工具移交手续,交清后工具员给予签字证明.单位领导见工具员得证明后,方可在离厂手续单上签字.不交或丢失工具者按丢失损坏赔偿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工具室必须建立健全“工具分类帐"与“个人专用工具帐”,及时将收入、发出、报废得工具按帐面要求记帐.工具室库存工具要做到帐、物、卡相符,摆放整齐有序,库内要做到整洁卫生.工具员每年要对个人在用工具清点一次,及时办理丢失赔偿手续。供应部门每年对各单位工具室进行一次检查. 第二章 自制工装得管理与供应 第十二条

  自制工装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贯彻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得原则。专检人员按照图纸与加工工艺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办理合格证入库。工装须刻有图号与制造日期。对于同种件号多种尺寸得零件应刻有尺寸标记.量具上应该有被测尺寸及工、检、

 通、止等字样.对于不易检测得复杂模具可通过测模验证,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三条

  各车间对使用得所有成套工装,分别建立模、夹、辅、量具档案,并要始终保持成套工装完好,处于正常状态。因长期使用而失去精度得工装,由使用单位将工装送工具部门并且说明存在得问题,办理好手续后,工具部门安排修理。

 第十四条

  成套模具因长期使用精度降低而接近报废得,使用单位需提前通知工具部门,工具部门安排计划,备好下一套新模具。

 第十五条

  凡精度高得标准件、量具等,使用单位应建立专门档案,落实专人使用保管。对使用不当而造成报废得,要追究使用单位得责任,并实行以旧换新。

 第十六条

  因图纸更改需要改制得工装,可根据工装得具体情况分别办理手续.已领用出库得由使用单位送修,库内存放得由保管员送修. 第十七条

  因制造原因不合格得工装,领用单位送回工具部门,经检验员确认后由调度员安排修理,修理费由工具部门承担。如使用单位生产急需,工具部门应予调换。

 第十八条

  工装得供应实行按定额发放,若超过定额领用,使用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予补发. 第十九条

  凡新增加得工装,必须提前向计划部门报计划,计划部门根据需求批转工具部门组织实施。工具部门接到图纸后,将所需材料计划报供应部门。供应部门应抓紧时间配齐材料。工具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具制造。

 第二十条

  工装图纸更改时,必须同时通知对在制品、库存成品得处理意见。因更改图纸而造成价值 1 万元以上得产品报废或 5 万元以上得积压时,需经总经理与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凡消耗量大、精度高及考核奖惩得工装原则上实行以旧换新. 第三章 工装得使用技术要求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加强在用工装得管理,建立健全工装台帐,做好收付记录,保证工具室与工装库得发出帐相符、 第二十三条

  严格工艺操作规程。新模具使用前,应认真对模,反复检查,反对盲目操作。杜绝违章作业与无故损坏工装得现象。如出现无故损坏工装得现象,责任单位应写出分析处理报告,报管理部门审批。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批复,责任者应根据经济损失责任制得有关规定承担经济损失。

 第二十四条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在用工装得周期鉴定,周期长短由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各类工装得使用频数与损坏率确定。鉴定时单位应给予大力配合,检查出超精度得工装应

 立即停止使用,由车间送工具管理部门修理。

 第二十五条

  专用量具领回后,应送交检定部门复验,确定无误后,方可交工序使用。检定部门在复验新量具得同时,还应鉴定工序中使用得同类量具,并根据精度得实际情况重新分配使用者,保证专检人员与操作者得量具不发生矛盾。

 第二十六条

  工装周检表由检定部门排出,检定部门得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周检表所列周期,按时收检量具与到机床旁检查夹具,保证在用工装完好率达100%。

 第二十七条

  操作者应密切配合周检人员按时进行工装周检,凡因周检不及时而造成工装超精度使用,以致造成产品报废,责任者应对此损失负有一定经济责任。由所在单位提议,分管领导批准,给予责任者以批评教育与一定得经济处罚。

 仓库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仓库管理,以满足产品生产与服务提供得需要,保证产品规定得质量不受影响,促进仓库开展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仓库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主要对产品构成与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得仓储物资制定了管理规则。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产品主辅原材料,外协外购件,火工品及配套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得贮存管理。

 第二章

 仓库管理通用规则 第四条

  公司应提供符合产品要求得库房或场地,满足防潮、防暑、防冻、防霉、防火、防水、防爆、防雷、防震、防盗、防漏、防鼠咬虫蛀、通风安全得要求。

 第五条

  库房得环境条件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根据产品不同得特性,控制适当得温度、湿度、洁净度及粉尘等,库房人员承担观测、记录得责任,技安环保部门应定期对其上述因素进行测试与改进。

 第六条

  库房人员应保持库内清洁,不得有尘土脏物,不得有与保管无关得物品,做到窗明壁净,库内外整洁卫生、物品摆放符合《定置管理》得要求。

 第七条

  库房人员必须对所有出入库产品进行核对,核对应根据出入库凭证及合格证明文件,达到各类凭证与实物相符,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 第八条

  库房人员应对贮存产品按生产厂家、类别、规格、型号、批次等内容进行规范摆放与管理,对每种产品进行标识,挂卡显示.对顾客财产单独存放,并有“顾客财产”专门标识,以示区别,防止损坏与误用。

 第九条

  库房人员应负责产品得收发与保管,建立保管台帐.对保管产品做到日清、月结、

 帐物卡相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报表。

 第十条

  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库内,严禁火种入库。仓库要有明显得禁烟与防火标志,库房内要配置足够、有效得消防器材,仓库人员必须熟悉与使用消防器材。

 第十一条

  一般库房应留有不小于一米宽得安全通道,架与架、垛与垛、货与墙壁之间应留有适当得安全距离。

 第十二条

  库房人员须对库内物品质量、有效期、安全进行适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

  库房贮存不合格材料、产品等,隔离存放,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第三章

 产品主辅材料、外购品得管理 第十四条

  产品主辅材料、外购品得贮存,要配备专人承担购进物资得核对、收发、保管、登记、建帐、报表及日常管理职能. 第十五条

  对购进物资,采购人员凭发票填制“材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库房人员会同采购人员对购进物资进行核对,关重物资要经质检部门进行复验,如发现数量短缺,质量不符等情况,采购人员应及时与供方联系,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入库物资必须凭证齐全,主要包括供方或生产厂家得物资合格证明、清单、品种规格、炉(批)号、数量、单价、金额等,库房人员对照上述凭证核实与实物相符后,办理入库,如凭证与实物不符,拒绝入库。

 第十七条

  经库房人员检查、点数、分类、整理上架。物资存放应按其性能、类别、品种、规格、炉(批)号由小到大、上轻下重、使用周转频率等合理安排。本着收、存、发方便得原则,使用周转频率低得物资靠里存放,反之靠外存放. 第十八条

  物资出库,使用单位开具“领料单”与内部“银行转账支票”、凭单发放,物资变动及时在实物卡片上增减,月末将全月收发单据连同报表上报财务等部门。

 第十九条

  凡属批次管理得物资,应分炉(批)号存放,不得混批。

 第二十条

  对直径大于 50mm得金属材料,应按国家规定予以涂刷标记。对稀有贵重金属及剧毒物品必须设专库、专用盛具,由专人管理。

 第四章

 弹药、火工品、化工仓库管理 第二十一条

  弹药、火工品、化学物品必须配备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并设专人管理. 第二十二条

  地面库区要设置避雷保护装置 第二十三条

  化学危险物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化学物品应分类分项存放,堆垛分类之间得主要通道应有不低于 1 米宽得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二)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得化学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与低洼易存水得地点存放。

 (三)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得化学物品与桶装、罐装等易燃体、气体应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四)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得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第二十四条

  弹药、火工品要根据库房得安全定置、容量、产品得结构性能,木箱包装得强度与安全程序合理安排垛高,一般控制在: (一)雷管不得超过 1、5 米。

 (二)各种炸药、引信、底火、发火件等不得超过 2 米。

 (三)无烟药、梯恩梯等不得超过 2、5 米。

 (四)主要工作通道宽度不低于 1 米,主要安全通道不低于 1、5 米.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 0、6 米. 第二十五条

  弹药、火工品、化学物品仓库应配置足够、有效得灭火设施与报警装置.库房人员应做到会管理、会使用。

 第二十六条

  严格库房出入管理。

 (一)公司内部单位人员或外单位人员,因工作业务需要,需进库得,凭保卫部门开具得出入证明,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有关库房。

 (二)上级领导进库,除履行门卫登记手续外,还需在公司有关领导陪同下进库。

 第五章

 半成品库得管理 第二十七条

  半成品包括外购半成品,自制半成品。凡公司统一管理得半成品,一律入生产部门得半成品库。半成品库应配备专人管理。

 第二十八条

  外购半成品,必须具有供货单位(或生产厂家)得合格证明,经质检部门复验合格后,由采购人员填制“材料入库单”,库房人员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库。

 第二十九条

  自制半成品,原则上由最后一道工序得加工单位转入半成品库。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直接从加工单位转入装配单位,但必须经生产部门同意,同时补办入库与领用手续. 第三十条

  半成品入库,由加工单位填制“产品转移交接单"与质检部门开具得检验合格证,库房人员进行核对,确认实物与凭证相符后,办理入库.

 第三十一条

  入库半成品,使用标准盛具得按标准盛放,无标准盛具得,也要实行非标准盛具按统一标准量盛放,对个别小零件也可根据零件大小、体积、重量等条件,采取重量或其它形式换算得方法进行计量盛放。

 第三十二条

  发放半成品,必须有使用单位出具得“领料单”与公司内部“银行转帐支票”,库房人员凭证发放,并及时在变动卡上登记。半成品得发放必须遵循先进先出得原则,对于不执行先进先出原则而造成得损失,要追究库房人员得责任。

 第三十三条

  对于实行批次管理得半成品发放,生产部门应编制“产品装配配批表”一式三份,装配单位、库房、自存各一份,装配单位按配批表规定得品种、规格、批号、数量,填写“领料单",到半成品库领取,库房人员按配批表配料发放. 第三十四条

  半成品库内不准存放废品. 第六章

 成品库管理 第三十五条

  凡属质管部门(军、民品)、军检代表室(国内军品)、委代室(外贸军品)验收得产品,均由质管部门填写产品质量合格证,分别提交军检代表、委代室或顾客验收,确认合格后,双方代表在质量证明文件上签字,加盖公章后,入库或交付。

 第三十六条

  入库产品,由装配单位填制“产品入库单”,质检部门填制“产品检验合格入库单",由装配单位负责入库。

 第三十七条

  库房人员应按照入库凭证与实物,对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项目进行详细核对,并检查包装及外观质量就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第三十八条

  产品贮存要按产品类别、名称、规格、批次进行规范摆放与管理,每批产品都要挂卡显示,严禁混批. 第三十九条

  产品贮存安全要求。

 (一)产品垛高不得超过 2、5 米。

 (二)垛与垛、垛与墙之间要留有不低于 0、6 米得安全距离. (三)库房内主要安全通道宽度不低于 1、5 米。

 第四十条

  产品出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