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加快AA省移动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6-22 11:55:06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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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快 AA 省移动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 AA 省电子商务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商贸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 号)和国家发改委、国务院信息办制订的《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发改高技〔2007〕1194 号)以及原信息产业部与 AA 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信息产业发展的合作协议》,结合我省区域经济和移动电子商务体系发展的实际情况,现提出推动我省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请组织贯彻实施。

 一、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一)国内外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日臻成熟和迅速推广应用,移动电子商务上世纪 90 年代初期在美国出现,随后在日本和韩国得到迅速发展,许多移动电子商务业务的正式商用都最早出现在日韩,使之成为了全球移动支付领域的领跑者。近几年,移动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受到移动运营商、商业银行、卡组织、服务供应商、IT 公司以及手机终端制造厂商等多类机构的关注和参与,取得突破性发展,已成为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增强经济竞争实力、赢得全球资源配置优势的有效手段。

 与全球移动电子商务业务快速发展相比,我国本世纪初才步入移动电子商务市场预热期。从2000年开始,我国移动通信企业与商业银行合作推出了银行卡账户支付的“手机银行”业务,主要围绕个人账户管理、手机费充值等缴费业务。2003 年起,我国移动支付参与者开始增多,市场上 SP(服务供应商)的数目逐渐庞大,以第三方为主体的移动支付模式在国内兴起,推出了手机号与银行卡号绑定的移动支付模式。目前,我国的移动电子商务模式逐步成形,整个市场从预热期逐渐转向发展初期。

 (二)AA 省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近年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较快,开展移动电子商务必需的经济基础和技术条件初步形成。2008 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达 10823 亿元,人均生产总值 30123元。截至 2008 年底,我省移动电话用户 2368 万户,同比增加 560 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 66.13 部/百人,为移动电子商务的兴起奠定了较好的经济基础。我省移动运营商已经开展了基于手机钱包和小额支付平台的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初步实现代缴水电

 气费、手机充缴移动话费、慈善捐款、考试报名缴费、订报和购买彩票、保险和购买游戏卡、软件等 10 多类应用,其中仅 AA 移动手机支付用户超过 130 万户,2008 年交易金额约 6 亿元,发展迅猛。

 移动电子商务作为现代电子商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发展前沿,得到了我省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AA 省电子商务“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鼓励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省经贸委、省信息产业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16 个部门在《关于加强 AA 省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闽经贸商业[2008]255 号)中明确提出建设“移动电子商务示范,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电信增值业务服务商、内容服务提供商和金融服务机构相互协作,建设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探讨面向不同层次消费者的新型服务模式”。因此,制定我省关于加快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很有必要。

 二、AA 省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思想与发展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省委省政府“两个先行区” 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商务模式创新为驱动力,以优化环境为重点,以示范工程为抓手,通过扶持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重点领域与行业的应用,壮大移动电子商务产业价值链,加快福、厦、泉区域移动电子商务示范推广,逐步幅射与带动闽西北区域电子商务的兴起及应用,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将我省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移动电子商务发展先行区。

 (二)发展原则 1、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政府部门要在市场准入、资金扶持、资源整合、制定法规标准等方面加强对移动电子商务的扶持、引导和规范,紧密结合 AA 地方特点,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与配套措施,为移动电子商务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人文环境和政策环境,提高企业积极性,依靠企业促进移动电子商务发展。

 2、创新模式,先行先试。以创新商务模式为核心,探讨移动电子商务产业链各方的合作模式,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先行试点,探索一条具有 AA 区域特色的移动电子商务发展之路。

 3、营造环境,保障安全。以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为指导,加快移动电子商务地方性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保障交易安全。

 4、重点推进,协调发展。坚持需求导向,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应用,通过区域带动、试点示范推动移动电子商务的协调发展。

 三、AA 省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目标 到“十一五”期末,我省九设区市移动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运营中心与信用服务平台基本建设完成,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支撑体系、技术服务、推广应用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移动电子商务产业价值链和商务模式比较完善,移动电子商务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应用广泛,使 AA 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内移动电子商务的重要汇集地,成为国内电子交易、电子支付及信用体系的重要中心。

 2009 年目标:搭建开放、安全的移动电子商务平台架构,制定技术标准与业务规范,为实现统一门户、统一数据、统一接口、统一移动电子商务新业务(SI 业务)管理提供架构支持。初步整合当前的电子商务应用,选择一个条件较好的设区市试点,在公交等公共事业重点领域开展具有影响力的规模业务试点。

 2010 年目标:选择前期试点效果较好的行业进行商用推广,与相关行业共同探讨确定商业模式。完善移动电子商务平台功能,建设信息中心,实现信息的加工、采集、存储、查询和分析等五类业务的支撑;加快移动电子商务新业务(SI 业务)研发与接入,业务覆盖全省主要设区市,在重点领域应用初具规模。

 2011 年目标:在移动电子商务市场规模、产业发展、技术研发三个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环境、支撑体系、技术服务和推广应用四个方面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对移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升级和扩容,建设商务引擎,实现商务论坛、智能搜索、商务智能分析等功能,完善已有系统管理功能和接口,全面打造移动电子商务产业链。到 2011 年,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用户 600 万户以上,各类商户规模 12000 家以上,全年交易额突破 280 亿元。

 四、AA 省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建设 AA 省移动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鼓励更多的基础电信运营商、增值电信业务服务商、内容服务提供商和金融服务机构相互协作,建设面向行业用户的移动

 电子商务信息化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大对“AA 省企业移动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AA 省移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AA 省商务领航中小企业移动信息化服务平台”的扶持和推进力度,发挥其重点示范引导作用。支持和推广网上商城并扶持建设WAP 商城,引导传统商业企业开展网上营销,探讨面向不同层次消费者的新型服务模式。

 (二)依托和利用我省电子商务应用安全基础设施。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要充分利用我省已经建设的基础设施,依托和利用已建成的 AACA 中心和 KM 中心,以减少投资,最大限度地保证业务系统工作的连续性、可靠性、安全性。

 (三)搭建移动电子商务支付平台。充分发挥电信运营商的无线网络资源优势,建立移动支付平台,为用户、金融机构和服务提供商提供安全稳定的通信渠道。利用语音、SMS、WAP 等多种通信手段,为不同级别的移动支付业务提供不同等级的安全服务。逐步制定移动支付等结算体系的统一标准和规范,依托银行卡联网通用平台,引导金融机构为支付平台建立一套完整、灵活的安全体系,保证用户支付过程的安全通畅。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移动支付业务的运作模式。鼓励移动电子商务产业链各方合理分工、密切合作,建立科学合理的移动支付业务的运作模式,实现产业链各方利益共享,推动移动支付业务的健康发展,实现各个环节之间的共赢,共同做大做强移动电子商务。充分发挥电信运营商在产业链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鼓励运营商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和移动电子商务产业链各个环节的整合。

 (五)加快移动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以建立信用体系与加强信用监管为手段,以健全法规和创新制度为支撑,促进移动电子商务各方诚信经营,防范交易风险。将移动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纳入全省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作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将企业和个人电信缴费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依法向社会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公示。

 (六)建立技术支撑及服务体系。组织移动电子商务产业链各方围绕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环节开展移动电子商务关键技术研究。鼓励电信运营商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硬件和软件产业化进程,提高电子商务平台软件、应用软件、终端设备等关键产品的自主开发能力和装备能力,研究制定移动电子商务关键领域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引导企业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移动电子商

 务服务体系和服务标准,为用户提供专业化、规范化、个性化的服务,同时建立客户服务和申诉渠道,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七)支持发展第三方支付服务。研究并设定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准入条件,探索第三方支付模式,加强与各金融单位的合作,构建安全灵活的支付平台,消除支付障碍,在提供高速网络服务的同时不断增强客户终端的功能,使移动用户更方便地使用移动电子商务业务。分阶段对原有的不同支付服务和支付方式进行系统化整合。

 (八)拓展移动电子商务应用的重点领域。

 一是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金融证券领域的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借助电信运营商建设的移动电子商务平台,办理多种金融业务,实现账户信息查询、存款账户间转账、银证转账、汇款、证券买卖、外汇买卖、股票交易、代缴费、金融信息查询等功能。

 二是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关乎民生的公共事业领域的应用。鼓励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公共事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加强合作,稳妥分步实现水、电、气、交通违章罚款等公共业务的移动缴纳,有效缓解银行、交警等单位营业厅的排队压力,提高相关单位的缴收效率。推动 RFID 技术(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结合,力争在 3-5年内实现在公交车、出租车上搭建现场支付终端,用户乘车只需携带一部手机,就可轻松实现公共交通领域的移动支付。以手机作为电子化票务信息的载体,逐步推广非接触手机票和二维码取票凭证两种业务。

 三是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超市、百货等消费领域的应用。利用 SMS 、GPRS 以及CDMA 制式作为传递交易数据的通讯载体, 扶持零售企业和饮食服务企业广泛应用POS 系统,力争 5 年内覆盖我省 80%的大中型商场。用户能够通过移动终端在商场轻松实现移动支付。

 四是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居民社区和农村的应用。结合智能化社区试点建设和农村信息化示范建设,积极开展移动电子商务试点示范,把移动电子商务应用融入到居民社区和农村信息化中。

 五是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文化娱乐领域的应用。重点发展移动订购影音节目、互动游戏、购买彩票和手机订电影票等多项业务。

 六是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络,在全省范围内加快推广以条码凭证为主体的电子配送体系,结合定位技术、短消息服务、无

 线应用协议(WAP)技术以及呼叫中心技术,完善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并逐步推广,为流通大户、供销社、农副产品配送中心等提供移动商务信息服务,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七是推动移动涉税信息服务业务的应用,拓展纳税辅导、政策咨询、税法宣传等服务功能,方便纳税人办税和逐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营造温馨和谐的办税环境与氛围。

 八是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应用。支持“AA 省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开通移动增值服务及相关配套业务。鼓励外经贸企业积极开展移动电子商务。

 (九)拓展海峡两岸移动电子商务合作应用 依托移动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闽台农信通系统、台湾农产品溯源系统、闽台物流通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开展面向两岸合作的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加强与台湾农业相关部门的合作,为闽台经贸往来和两岸物流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鼓励获得许可的企业建设直达海峡对岸的通信海缆和海峡西岸光缆登陆点,为两岸的移动电子商务合作提供良好的基础网络环境。

 五、AA 省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移动电子商务组织体系建设 省电子商务工作指导协调小组下设省移动电子商务专门小组,全面指导移动电子商务工作。制定促进我省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贯彻落实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及相关政策,形成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协调一致的管理体系,强化政府对移动电子商务的宏观指导。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商贸办)负责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工作在本辖区内的组织实施,成立相应的工作协调小组,采取有效措施,统一制定本地移动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相关行业与重点领域的应用。

 (二)实行政策和资金扶持 认真贯彻国家制定的有关扶持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研究制定电信业、金融业和移动电子商务相关企业相互支持、 协同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引导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在信息化专项资金中划拨设 立专款对移动电子商务在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项目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三)完善金融服务政策,引导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

 加大对移动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涉及的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银行和银联机构、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移动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提供商和商贸企业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调力度,加快建立信用评价与评级机制、信用监督与失信惩戒机制,鼓励和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积极参与移动电子商务建设与应用,支持和引导以企业为主体、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健全适应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移动电子商务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符合移动电子商务项目实际需要的金融创新产品。

 (四)扩大多领域、多层次的区域协作 选择一设区市或一重点行业启动移动电子商务试点,通过试点的示范应用,带动移动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充分发挥移动电子商务试点的示范与辐射作用,加快移动电子商务的应用,提升全省移动电子商务的整体发展水平。加强对移动电子商务的指导,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

 (五)加强移动电子商务标准化体系建设 认真研究和借鉴国内外有关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先进经验,建立与国际、国家接轨的标准化体系,通过搞好标准化工作支持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组织专家、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标准化的制定,将标准化工作融入到移动电子商务项目的建设过程,在项目立项方案评审、开发实施监理和项目验收中加强标准化的符合性审查。

 (六)加强宣传培育形成新型消费习惯 按照“应用带动客户使用,宣传催化客户使用,发展强化客户使用”的原则,积极组织各地开展宣传活动,以 5·18、6·18 平台为载体展示移动电子商务为社会带来的便捷和高效,加强移动电子商务知识普及与应用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移动电子商务的认知水平。充分利用各移动运营企业的营业厅和用户体验中心开展移动电子商务产品推介、新业务试用,举办多种主题活动和优惠促销活动,逐步引导市民形成移动电子商务新型消费习惯。

 (七)加强移动电子商务业务的市场监管 积极研究和探索移动电子商务活动的监管模式、监管方法和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规范移动支付行为,防范移动支付金融风险,保障资金流动安全。建立和完善通信管理、工商、公安和金融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打击移动电子商务领域

 的违法犯罪活动。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查处移动电子商务领域的不法行为。

 (八)加快与移动电子商务相关产业的发展 积极吸纳和引进与移动电子商务相关的基础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安全芯片、SIM 卡、支付手机、智能读卡设备和自动售货机等移动电子商务核心技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发展,形成移动电子商务产业孵化机制,培育信息产业新的增长点。利用 3G 发展契机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及其产业链发展,优先选用我省地产电子产品,积极推荐我省地产电子产品在电信运营企业总部的入围和集采。

 AA 省电子商务工作指导协调小组 二 OO 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