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县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同城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2-06-26 11:45:05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字号:

 郁南县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同城通办”

 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县局决定从 2018 年 6 月 1 日起,在郁南县范围内实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同城通办”,为个体户营造更加宽松、便利、规范、有序的市场准入环境和发展环境。

  一 、实施范围和内容 郁南县辖区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备案)和注销登记业务,打破原区域限制和按照属地管辖权进行工商登记的传统模式,依托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系统,申请人可以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登记窗口,都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北郊市场监督管理所、平台市场监督管理所、桂圩市场监督管理所、建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千官市场监督管理所、河口市场监督管理所、连滩市场监督管理所、宋桂市场监督管理所、南江口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十一个单位任选一个办理本县辖区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实现“同城通办”。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各登记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

 式的申请依法进行登记。对工作推诿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给予受理、批准的,按相关规定追究受理人员、审批人员的个人责任。

 (二)便民高效原则。各单位要设立个体户登记注册同城通办业务专办窗口,同时认真落实首问(办)责任制、办理业务时限承诺制等各项制度,统一执行登记注册管理操作规范,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为个体户登记注册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统一规范原则。各单位要重点把握好“名称、住所、经营者信息、组织形式、经营范围”五个审查要点,不得随意添加、修改或减少办证提交的文书和材料,全县登记窗口要统一受理材料规范、统一审查登记标准、统一档案管理模式,形成统一、规范的登记注册流程。

  三、工作内容

 (一)统一“同城通办”业务账户 。实行“同城通办”业务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受理非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业务时,需使用县局统一开设的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同城通办”业务账户,并由受理该业务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核准、发照、归档工作。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需派专人负责该项业务,专人负责登陆使用“同城通办”的业务账户和密码,要坚决杜绝账户混乱登陆的问题。

 (二)统一审批时限。根据《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

 一步优化工商登记审批流程》的十项措施要求,在“同城通办”登记工作中实行“限时办结”制。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办照审批期限由《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规定的 7 个工作日缩短为 2 个工作日内办结,力求做到“最多跑一次,马上办”。

  (三)规范档案及营业执照管理。为规范个体工商户档案管理,个体工商户“同城通办”登记注册业务办结后下个月的 5 号前,按照“谁受理、谁归档”的原则由受理单位将登记档案进行装订归档,各单位要按照县局统一的档案归档标准和范本规范归档工作,档案归档后交本局档案室保管。档案移交时,要做好移交单位、接收部门的移交登记。

 “同城通办”登记后,由受理单位负责发放加盖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的营业执照。空白营业执照文本由局业务股室负责发放,并做好空白执照领取使用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做好“双告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单位在办理“同城通办”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时,要根据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各审批单位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经营项目的审批部门明确的,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对经营项目的审批部门不明确或不涉及审批的,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在企业信息共享平台上发布。同时管辖地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同城通办”

 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从 2018 年 6 月 1 日起,在郁南县辖区范围内推行个体工商户“同城通办”登记制度改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个体户登记注册“同城通办”管理模式对深化我县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同城通办”改革顺利实施。

  (二)加强业务培训。县局业务股室要多举办专题培训,组织各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人员对通办业务概述、业务规范、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进行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三)做好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个体户登记注册同城通办改革举措以及工作成效,提高群众对新政策的知晓度和利用率,让市场主体广泛受益,享受改革红利。

 (四)加强协调配合。县局业务股室要密切关注各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动态,及时与市场监督管理所保持工作联系,对市场监督管理所反馈的各类“同城通办”工作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及时解答,确保 “同城通办”的工作扎实稳步推进。涉及业务系统问题需解决的,请及时联系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