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民政局20xx年社保兜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27 16:45:03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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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区民政局 20xx 年社保兜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实施方案 20xx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按照《池州市 20xx 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和《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民政职责,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化举措、狠抓落实,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并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春季攻势”。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 20xx 年社保兜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脱贫攻坚目标标准,坚持大扶贫格局,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社保兜底工程”,集中力量打好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切实做到目标任务早明确,重点措施早谋划,为 20xx 年全区民政系统高标准、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好局、起好步 二、 主要目标

 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到 20xx 年现行扶贫标准下我区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三、时间安排 春季攻势时间为 3 月-4 月中旬 四、排查对象 1.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脱贫监测户; 3.农村贫困边缘户; 4.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及散居孤儿 五、排查内容 (一)开展低保政策落实情况排查 1.全面排查建档立卡中未脱贫的贫困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是否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对象及时纳入低保,是否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真实了解贫困户家庭收入水平情况和困难原因,做到一人一方案。

 2.全面排查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是否纳入

 保障范围,是否全面落实“单人保”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符合全户施保的要整户施保。

 3.全面排查农村低保对象退出机制是否落实,对已经脱贫的农村低保户是否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排查是否有脱保、漏保问题,在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脱贫户其家庭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是否给予 12 个月的渐退期,在渐退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排除返贫风险。

 4.全面排查低保对象的低保备案、动态管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经济状况核查等制度是否全面落实。

 (二)特困供养人员求助供养排查 对农村建档立卡人员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否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三)开展残疾两项补贴排查 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档案、动态调整表是否进行逐户逐条核查,对存有漏报、错报现象的要及时筛查,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补缺补差,确保资金否按月发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开展临时救助排查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是否给予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是否安排落实,是否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

 对突发性、紧迫性以及受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是否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直接救助和先行救助,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

 (五)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特困对象照看服务排查 全面排查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针对辖区内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孤儿、残疾人、老年人等困难群体是否探视走访,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对特困供养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是否落实监护人、照料人,村社区干部是否落实包保联系职责。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民政所要细化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局机关扶贫办有关科室要及时全面掌握专项排查工作进度,跟踪督促任务落实。

 (二)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府(部门)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编印宣传手册、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一次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三)开展走访排查。各镇街民政所要采取多种排查方式核实全区贫困户兜底保障情况,摸底统计,做到台账明细,避免出现漏保现象,确保将符合政策条件的贫困户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实施兜底保障。在排查走访基础上,针对不同困难原因,及时实施各项社会救助措施。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优化简化程序,在疫情期间,取消入

 户调查、民主评议等环节,高效快速纳入低保予以救助,待疫情结束后完善相关手续,对因疫情影响暂时不能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五)落实照料看护服务。对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包括因疫情防控暂未返院的特困对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要落实一对一的包保人、联系人和监护人,压实责任链条,做到定期探视走访,提供照料服务

 (六)开展明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走村入户,了解掌握各项兜底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兜底救助对象是否精准。针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问题整改清单,督促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