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28 10:35:05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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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1

 “六打六治”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深化“打非治违”工作,建立“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切实提高分包安全管理成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能源局以及电建集团统筹安排,院决定自 2015 年 8 月至 12月底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国家有关部委、地方政府、电建集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整治当前安全生产领域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促进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 、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包括以下几点:

 (一)整治无相关资质或借用资质、超越资质范围分包工程,以及转包和违法分包等各种非法违法行为,严厉从重查处因此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项目责任人。

 (二)整治危险化学品、易燃品、民爆物品违规建库、手续不全、

 安全防护设施及储存仓库技防设施不符要求,安全距离不足,火工材料存储、运输、领用、退库管理环节流程界定不清楚、职责不明确等问题。

 (三)整治施工方案不落实,违规搭设脚手架、违规管理起重机械和特种设备、违规用电、违反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筑工序。

 (四)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五)整治有关运营维保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危险源疏于监控等问题。

 三 、 时间进度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5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及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至 8 月底)

 院属各单位、项目部及控股子公司应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及成都院关于“六打六治”各项要求及部署,研究制定本单位、项目的“六打六治”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动员,部署相关工作,明确责任人、时间、要求、费用及措施。

 院属各单位、项目部及控股子公司应根据本单位、项目的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行为的必须立即整改,未能整改落实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应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并将整改措施具体化、针对化、有效化,确保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向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安全环保部)报告,自觉接受监督、处理。

 (二)集中整治(9 月-11 月)

 1.院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项目部及控股子公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院属各单位、项目部及控股子公司配合地方政府、业主及电建集团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总结汇报阶段(12 月)

 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考核,院将对部分单位、项目部及控股子公司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复查抽查;各单位、项目部及控股子公司巩固整治成果,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及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动态化、适时性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四 、工作措施

 (一)实行非法违法行为挂牌督办。凡存在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工作提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按照“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及时上报的原则,由存在问题的单位牵头进行整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安全环保部)进行检查及督办。

 (二)严格落实合格供方名录制度。院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单位、项目部及控股子公司应加强合格供方名录的管理,定期评价更新,做好相关调查评价资料的存档,主要包括相关资质、业绩、人力资源、技术设备、履约能力及评价资料等,对资质不合格分包商进行通报,严禁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五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项目部及控股子公司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电建集团及成都院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批示及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保证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统筹,做好过程管理 各单位、项目部及控股子公司应将本次专项行动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在过程中开展的工作注意留存记录,做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到位。

 (三)加大投入,突出工作重点 各级各部门应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突出“六打六治”的重点内容、重点部位及重要环节,下大力气整治长期存在的、可能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问题,妥善解决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检查,注重工作实效 院坚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零容忍”,院检查组将严格检查督查,做到严查处、打击到位。对于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自查自纠不彻底、整改不及时等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项目部及控股子公司要求在 12 月 10 日前将本单位总结报告报送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安全环保部)。院将在 12月 20 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四川能监办及电建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