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宿舍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30 15:00:08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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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务局宿舍管理制度 3 篇

  水务局宿舍管理制度第 1 篇

  一、为进一步加强宿舍管理,防止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和安全事故,维护本单位形象声誉,确保安全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二、加强本单位安保队伍建设,对安保人员和职工要加强教育管理,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制度完善,责任明确,将宿舍管理工作责任落到相关股室和责任人,并纳入目标考核、奖惩兑现。

 四、每季度要组织住户认真学习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消防安全、治安防范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单位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五、办公室每月要对宿舍区水电气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对住户人员思想情况进行模访排查,防止安全隐患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六、办公室要与住户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交心谈心活动,本单位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七、办公室要与综治、维稳、信访、公安、计生等部门加强沟通,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检查指导工作。

 水务局宿舍管理制度第 2 篇

  为使员工宿舍持续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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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为使员工宿舍持续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2、项目经理部批定一名管理员分管职工宿舍,各施工队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凡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调离。

 4、住宿民工务必服从项目分管人员的管理、派遣与监督。

 5、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个人棉被、垫被、床单起床后务必折叠规范平整;毛巾应按规定挂成一条线;鞋子务必放置在床下,摆放整齐;牙、食具要放置在指定的地点构成统一。

 7、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物务必收进箱、包内;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烟灰、烟蒂和其它杂物不得丢弃地上,持续地面清洁卫生,门窗明净,空气新鲜,无异味,感觉好。

 9、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吵闹、酿酒闹事、打架斗殴、赌博、打麻将或其它不良、不当行为;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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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更不能男女混住,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要爱护室内公用设施,不得随意改变其原貌;不得私自更换铺位,乱调房间;不得在墙壁、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各房间要设专人清洁整理,污秽、废物、垃圾等,并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举止礼貌,尊重他人,自觉维护公共走道卫生,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5、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床铺、包裹架、玻璃、门窗等)本项目以完好状态交与各队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队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水务局宿舍管理制度第 3 篇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贴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务必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

  4 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务必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务必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务必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持续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 10-50 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一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 10 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 100 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 50-200 元的罚款)。

 七、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

  5 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处以 100-500 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 10-100 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 元罚款。

 十一、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 20-50 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 24 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职责者一次处以 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状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 7 天者,按自动放下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务必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 10-50 元罚款,并责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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