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01 15:55:05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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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油气管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从现在起至 2021 年8 月 30 日,在全区油气管道领域开展为期半年的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突出“严、细、实、快”,树立“大安全”理念。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一区一案”“一点一案”原则,全面、严格排查整治油气管道安全隐患,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油气管道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油气管道安全运行。

 二、基本原则 全覆盖。对我区内长输油气管道本体状况、运行环境、安全管理等逐条排查,逐项落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抓重点。以投产运行的老旧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段、大口径高压力天然气管道为重点排查对象。

 重实效。坚持质疑保守、纵深防御,把小事当成大事、简单事当成复杂事,采取果断有力措施,真正做到彻底整改,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三、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深入自查自纠,采取系统性措施,达到监管部门、油气管道企业、高后果区全覆盖。通过隐患彻底排查,建立完善管道保护隐患动态台帐,全方位夯实制度、科技、管理、设备、现场等各项基础建设,从根本上治理隐患,堵塞管道保护监管漏洞,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组织机构 成立我区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长:

 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障中心,承担整治行动日常工作,保障中心主任

  任办公室主任。

 五、整治重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是否及时传达落实今年以来省、市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并推动落地见效等。

 (二)油气管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油气管道安全风险“底

  数”,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是否对油气管道报批、建设、运行以及封存、报废等全过程进行安全管理等。

 (三)油气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是否及时修订完善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存在照抄照搬、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是否在各生产经营单位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场站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了统一、完整的管道分布图和安全管理信息;是否建立管道巡护队伍,开展管道线路日常巡护,及时发现并处理管道沿线的异常情况等。

 (四)油气管道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是否建立油气管道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否按照标准设立了油气管道警示标识,是否标明管道通过情况及应急联络信息;是否建立了管道隐患整治信息档案,做到有案可查,档案完备;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管道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对管道运行时间长,腐蚀严重的管段是否提早制定更新方案,做到及时处置;对停用的管道,是否按照技术规范做好废弃处置;对油气管道高后果区是否采取加强巡护、重点监控等有效措施等。

 (五)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是否足额提取安全培训费用并

  专款专用;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是否及时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等。

 (六)油气管道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是否针对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于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等。

 (七)油气管道智能化建设情况。是否按要求制定油气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视频监控安装计划并按计划推进实施;是否落实无人机巡线和光纤预警等措施;是否严格落实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制定完整性管理工作方案;是否按照油气管道智能化发展指导意见,从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有效推进油气管道智能化发展等。

 (八)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特别是国家管网改革过程中涉及权属关系转移的单位是否及时进行了修订完善;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等。

 (九)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油气管道安全

  生产联合工作机制,是否专题研究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是否依法配备执法人员、执法车辆及执法装备等;是否落实对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职责,指导督促企业加强油气管道应急救援工作情况,依法开展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情况;是否依法开展管道周边建设项目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管道周边违法建设、施工行为;是否依法查处侵占、破坏管道和盗窃、哄抢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否组织开展油气管道外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否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及时消除隐患;是否落实《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和《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行政执法制度》、《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审批制度》、 《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备案制度》等三项制度,是否建立高后果区管道保护企业责任人和政府责任人双牵头管理机制;是否对压力管道及附属设施安装、使用过程法定检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等。

 六、检查方式及步骤 通过单位自查自纠、专委会督导检查、交叉互查、全方位回头看等多种形式交叉进行,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现场检查、查阅资料,深查隐蔽致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2 月 21 日)

 1.各管道企业 一要全覆盖自查。对照油气管道企业检查重点(附件 2),

  深入开展自查,务必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照 2020 年青岛市区高后果区统计表(附件 4)(国网改革相关企业对照梳理,制定新表),对每一处高后果区进行排查,填写高后果区问题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 5)。

 梳理完善的附件 4 4 、附件 5 5 ,于 2 2月 月 2 20 0 日前上报区油气管道保护专委会办公室。

 二要全方位整改。对自查出的问题隐患,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及时组织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落实整改;短时间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定出时间表,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对于涉及线路迁改、大型建筑拆除搬迁的,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迁改完成前管道企业要制定“一点一案”,必要时安排专人 24 小时驻点盯守。各企业要建立自查问题隐患台账,认真填写油气管道企业问题隐患统计表(附件 3),于 于 2 2 月 月 2 20 0 日前报区油气管道保护专委。

 会办公室。从前期检查看,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监控覆盖率较低,各管道企业要提前部署,抓紧施工,于 4 月 30 日前完成 100%全覆盖,确实存在困难,要说明原因,明确方案,务于 6 月 30 日前完成。完成后形成专题报告, 分别于 4 4 月 月 0 30 日、6 6 月 月 0 30 日 、8 8 月 月 0 30 日 前报区油气管道保护专委会办公室。

 以上报表均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2.区油气管道保护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对照政府及有关部门检查重点及落实情况(附件 1),结合专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检查依法依规履行各自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填写政府及有关部门检查重点及

  落实情况(附件 1), 加盖公章,于 2 2 月 月 9 19 日前上报区油气管道保护专委会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于 2 月 20 日前上报市油气管道保护专委会办公室。

 自查结束后,区油气管道保护专委会办公室汇总上报情况。在自查自纠阶段以后发现的问题隐患,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及时报区油气管道保护专委会办公室。

 (二)交叉互查(2 月 22 日-2 月 28 日)

 2 月 22 日—2 月 24 日,区油气管道保护专委会成立综合督查组,检查市北区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

 2 月 25 日—2 月 28 日,迎接李沧区督查组对我区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油气管道保护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做到企业、油气管道、高后果区全覆盖。在交叉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相关单位务必在 3 月 2 日前整改完毕。

 (三)区督导核查组抽查(2 月 28 日-3 月 10 日)

 区油气管道保护专委会成立督导核查组,组织专家、专委会成员单位精干力量参加,重点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督导抽查突出专业性、随机性,以专家专家为主,主要从市油气管道保护专家组或专业人员中抽选。督导抽查要实现区内油气管道全覆盖,高后果区抽查比例不低于 50%。

 (四)迎接省、市督导抽查(3 月 11 日—4 月 10 日)

  省、市督导核查组将对我区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区督导组抽查与迎接省、市督导组抽查时间若发生冲突,根据省、市督导组检查时间进行调整。

 (五)集中攻坚整改(4 月 11 日-4 月 30 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集中力量攻坚整改,要边自查边整改、边检查边整改、边督查边整改,特别是对屡禁不止、屡查不改、群众反映举报属实的问题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从根本上彻底整改;对拒不配合,应改未改的,依法从严处罚。4 月 30日前重大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六)全方位“回头看”(5 月 1 日-8 月 30 日)

 “回头看”阶段要做到全覆盖。一方面,查落实。成立“回头看”督导组,对照问题隐患台账,逐项梳理整改落实情况,实现闭环管理。另一方面,查遗漏。对重点区域、重点管段再摸底、再排查,确保不放过任何一处隐患。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这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由区油气管道保护专委会组织协调,建立“月调度”机制,对排查进度和问题隐患消除情况进行及时调度并通报。各油气管道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逐项抓好落实。

 (二)勇于担当,确保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排除各种干

  扰,敢于动真碰硬,保持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把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当成事故,对任何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着力在查问题、促整改、抓落实上狠下功夫,真查实查,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大问责追责力度。油气管道企业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凡在清单之外检查组又发现隐患的,一律严肃问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油气管道,责令企业立即降压运行直至停输,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实施联合惩戒。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从严落实检查责任,对检查结果要签字确认并存档,对检查不到位、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事故造成重大后果的,要倒查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各有关单位要从快、从简开展涉及隐患整治的行政手续办理,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进度,对无故拖延、推诿扯皮的部门和人员,将视情况报请区委、区政府进行追责。

 (四)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国家、省和地方有关管道保护的法规和政策,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建立和完善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借助“12345”热线搜集问题线索,引导和鼓励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身边的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