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02 12:35:07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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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XX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弱项。根据市民政局、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攻坚 100 天、脱贫夺胜利”工作要求,现结合实际,特制定 XX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以“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和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为重要抓手,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开展再走访再排查再落实,确保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各镇街民政所要及时把符合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开展举一反三,全面再排查,排查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是否参照“单人

 户”纳入低保,对于符合整户施保的是否坚持整户施保。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是否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是否给予 12 个月的渐退期,落实低保渐退机制,并主动查找兜底保障“应保尽保”程度不够、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不够、兜底保障政策群众满意度不够等方面的问题。

 (二)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各镇街民政所要严格按照《XX 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审批和终止救助全流程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将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做好调整,优先为有集中供养意愿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及时安排入住特困供养机构,按规定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以及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完善集中供养服务协议,规范院内供养人员资料档案。

 (三)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各镇街民政所要积极运用“先行救助”方式、优化审批程序、建立健全镇街级临时备用金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贫困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提升救助时效性,帮助其渡过难关,实现稳定脱贫。

 (四)全面防范返贫致贫风险。各镇街民政所要根据民

 政职责范围,落实“三户一体”(即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老少病残孤等困难群体)兜底帮扶监测机制,加强动态监测管理,组织社区、村干部进村入户核查兜底保障工作措施和成效,是否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所有贫困群众纳入最低保障范围。

 (五)做好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社会救助工作。各镇街民政所要指导社区、村干部对受疫情影响致贫返贫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并深入了解掌握新冠肺炎患者家庭以及因疫情导致难以就业、收入减少等生活困难家庭情况,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人员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密切关注居民消费价格及食品类价格变化,及时按规定启动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六)加强困难残疾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各镇街民政所要持续完善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动态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积极与区残联等有关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完善信息更改。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及体弱的伤病人等,社区、村干部要帮其做好完善资料收集、申报等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精准实施、应补尽补。

 (七)做好农村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各镇街民政所要加大排查力度,排查是否有未落实一对一的包保人、联系人和监护人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到位,实现“动态监管、应保尽保”,同时也要全面落实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强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夯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救助保护机制,坚决杜绝无人监护现象。

 (八)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帮扶工作。各镇街民政所要加快完善农村留守老人数据录入工作,持续推进农村老人联系人登记、赡养协议签订、探视走访工作。加强资源统筹,对农村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人,督促各方履行关爱职责,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保障等基本服务。

 (九)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着力发挥社会组织帮扶和对口帮扶中的作用。通过资源整合、结对援助、社会公益等多元化渠道发挥社会组织优势,参与脱贫攻坚活动。动员慈善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进一步发挥慈善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服务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

 (十)全面开展单位结对帮扶贫困户。帮扶干部要深入贫困户家中,详细了解贫困户家庭状况、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积极开展送温

 暖、送政策等活动,同时也要从多方面加强社会救助兜底扶贫政策宣传,做好群众政策解释、心理疏导劝导工作,统筹推进兜底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帮助贫困对象脱贫致富。

 三、工作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为 6 月中旬-9 月中旬 一是动员部署(2020 年 7 月 2 日前)。各镇街民政所、局机关各科室要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百日攻坚”活动,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统一部署安排,制定活动方案,确保“百日攻坚”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排查(2020 年 7 月 2 日-8 月 25 日)。各镇街民政所、局机关各科室要结合民政社会兜底扶贫工作重点,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再一次全面开展困难群体摸底排查工作,点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不稳定户加强走访摸排,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并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确保困难对象‘不脱保’‘不漏保’,同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是总结固化(2020 年 8 月 26 日-9 月 20 日)。镇街民政所、局机关各科室要按照实施步骤,认真总结梳理排查出的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巩固前期成果,局机关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对验收结果有问题的进行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良好

 成效,我局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工作。各镇街民政所、局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百日行动”纳入当前重点工作安排,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各镇街民政所、局机关各科室要加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行动”的宣传,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推动责任落实。各镇街民政所、局机关各科室要把从严从实贯穿“百日行动”全过程各方面,坚决做到真走实访、真查实改,解决问题、攻克难题。要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局机关扶贫办有关科室要及时全面掌握工作开展进度,以推动各项兜底保障政策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导检查。XX 区民政局将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我局将及时下发问题整改清单,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