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部门职责清单

发布时间:2022-07-03 19:15:05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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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食局部门职责清单

 部门名称:XX 县粮食局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股室 备注 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粮食流通的方针、政策;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具体措施,指导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负责国有粮食企业的管理和改革。

 拟定全县粮食工作总体规划,对全县粮食宏观调控进行分析,提供决策依据; 办公室

 负责全系统新上项目的建议书,可研报告等相关资料的编制、申报,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 办公室

 2 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负责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监督检查粮食流通体制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监督检查股

 监督检查粮食储备,购销活动 监督检查股

 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河北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受理行政复议。对全社会粮食情况依法进行统计。

 以及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加工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监督检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粮食供应落实情况,指导检查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粮食业务统计报表工作,负责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管理粮食市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受理行政复议 监督检查股

 3 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协助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和省级储备粮,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规范化管理负责,依法实施监督检查。落实储备粮“一符三专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的建议 仓储基建股

 落实”管理制度。

 4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发布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依据。

 负责全县粮食商品的审核汇总,指导全县粮食行业统计工作 监督检查股

 组织开展县内粮食流通统计调查,上报全县粮食购销统计情况,负责全县供求市场及价格监测和预警分析,负责起草全县粮食应急预案 监督检查股

 5 对粮食收购市场准入进行审核把关,负责辖区内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 负责签发《粮食收购许可证》以及对其准入资格和证书进行定期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股

 6 按照现有粮食财务体制,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和使用县级粮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法规制度 财务审计股

 食风险基金;管理粮食企业政策性新老账务挂账,落实中央、省、市、县对粮食的各项政策性补贴。

 指导粮食系统的财务管理,管好国有资产保值,负责简易建筑费、资金和建仓资金的申报及支付,负责本系统的会计报表,指导行业内部审计,负责机关行政费用收支决算和预算,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财务审计股

 7 执行国家军粮供应政策,负责完成全县的军粮供应工作。

 负责对驻军部队、武警部队的军粮供应。

 仓储基建股

 8 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设施建设的规划、布局和实施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县对粮食设施的建设投资。

 贯彻落实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检验政策,负责全县粮食储存保管工作,拟定粮食仓储建设规划 仓储基建股

 基建项目申报工作,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本系统仓储基建股

 流通设施维修改造,负责仓储基建统计工作 9 负责全县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定期基层粮食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的检查 仓储基建股

 组织安全培训,消除安全隐患 仓储基建股

 10 负责落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落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