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对于省政府工作报告决议_转换

发布时间:2022-07-04 08:00:09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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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第十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关于省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 年 1 月 23 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兴瑞代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6 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委的部署,全省上下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新的重要进展。会议高度评价省人民政府 2016 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 2017 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

 先”目标,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着力构建创新型经济格局,着力推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一体化发展,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振兴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