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邻水交易采购3 [2017]173 号
邻水县人民法院办公办案和档案扫描设备采购项目
询 询 价 价 采 采 购 购
邻水县人民法院
广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邻 水 县 分 中 心
印制
二 二 O 一七年十一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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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受邻水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邻水县人民法院办公办案和档案扫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邻水交易采购[2017]173 号 二、采购项目:邻水县人民法院办公办案和档案扫描设备采购项目 三、最高限价:25.75 万元
四、投标 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具有生产或经营与招标项目相关的供应商;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完成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内在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完成。
六、验收及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 10 日内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90%,余下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和售后问题无息支付。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 8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7 年 11 月 9 日 17 时 30 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asggzy.com/),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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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拒绝。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业务下载-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联系方式: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
招标文件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0826-3215660 评审结果咨询人:
唐老师
联系电话:
18982627653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
0826-3215682
邻水县人民法院:
周老师
0826-3223254 八、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不提前接收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当日(14:30-15:00)现场接收(逾期恕不接受),即 2017 年 11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且开标,递交标书的同时须出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 授权委托书((递交人为法人的出示 法人身份证明)(盖鲜章)、 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及 网上报名回执单(盖鲜章)、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否则不予签到和接收投标文件。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
2017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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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 项目 概述 :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此次对邻水县人民法院办公办案和档案扫描设备进行提档升级,需要满足本院办公办案及案卷档案扫描日常工作需求 。
二、 采购项目清单数量、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清单 序号
采购设备清单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单位
数量
1 台式计算机 商用台式品牌整机,I5
7 代处理器,8G 内存,256G 固态硬盘,集成显卡,DVD 光驱,≧19.5 英寸显示器,主机需自带提手。
台 25
2 针式打印机 票据针式打印机(平推式),击打式点阵打印,打印宽度 106 列,针头,24 针头,并口+USB。
台 5
3 激光彩色打印机 彩色激光一体打印机,内存≧128M,A4 幅面,分辨率 600*600,自动双面打印,支持有线网络打印,鼓粉分离,速度≧18 页/分,黑色,彩色墨盒打印量各≧2200 页,≧3 英寸彩色触摸屏,自动进纸器≧40,纸盒容量≧250,出纸盒容量≧100。
台 19
4 高速扫描仪 1、光学分辨率:600dpi,24 位彩色,256 灰度等级; 2、扫描速度(A4 200dpi 彩色):单面 30PPM,双面 60PPM; 3、CMOS 扫描元件,LED(红、绿、蓝)光源; 4、馈纸式自动双面扫描,自动进纸器 20 页; 5、支持:双张送入检测,文本增强,跳过空白页预扫描,自动纸张尺寸检测,歪斜校正,批次分离,除色,颜色增强,文本方向识别,继续扫描,边缘增强,预设置 gamma 曲线,扫描区域设置,双流输出,对开扫描,移除背景,减少摩尔纹, 背景平滑,全自动模式,缩减比率调整;
6、全自动扫描模式:根据文稿内容自动适应文稿色彩、页面尺寸、分辨率、文本方向、跳过空白页等,以使效果自动最佳; 7、 其它功能:超声波双张送入检测、双流输出、批次分离、减速比调整; 8、自动色彩检测(可检测灰度); 9、随机扫描工具软件,能在保存前对图片进行增、减、排序。
台 5
5
5 档案数字化扫描仪 平板式 A3 幅面扫描仪,CCD 扫描元件,光学分辨率 600*1200,扫描速度彩色 2.48 秒,灰度/黑白1.65 秒;色彩位阶彩色:输入 48bit,输出 24bit;灰阶:输入 16bit,输出 8bit;黑白:1bit。扫描范围 304.8×431.8mm。
台 2
6 碎纸机 碎纸效果优于 4mm*10mm,同时碎纸纸张 6 ,2 个入纸口,能碎光盘,容积 24L,入纸口宽度 220mm。过热保护、过载保护、自动进纸功能、手动进纸/退纸功能,自动防卡纸功能。
台 10
7 摄像机 主机类型,闪存式,传感器尺寸 1/4.85 英寸,有效像素 328 万,光学变焦 32 倍,数码变焦 52 倍 ,支持高清拍摄,3 英寸触摸屏。支持光学防抖,电子防抖。支持无线 wifi,支持麦克风端子接口。
配置 32G 内存,摄像机提包,原厂电池 2 块,电池充电器,三角架,读卡器。
台 2
(二)项目要求
1 1 、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五点。
2 2 、验收及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六点。
3 3 、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原装、未拆封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2)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采购人有权到供应商设备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 4 、服务要求:供货商提供不少于 3 年的售后服务。
5 5 、其他要求:供应商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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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采购须知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书;
2、投标函; 3、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4、技术参数要求响应偏离表; 5、项目要求应答表; 6、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表及项目实施方案等; 7、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二、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1、项目相关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非法人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5、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7、承诺函原件;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
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的证照复印件; 2、以上所列资料及报价书须全部装入投标文件中,经评审,缺失的、无效的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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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应准备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并 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于两个密封袋内,在密封袋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同时密封袋上还须注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和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亲自签署。密封袋的密封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详见附件,其余格式自拟。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金额:5000 元。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 年 11 月 13 日 15:00,请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asggzy.com/),点击“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
未中标供应商保证金于招标会议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项目签订合同完成后凭收款票据、合同及缴款书票据复印件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四楼综合股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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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成交投标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4、成交投标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入。
2、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10%,开户名称:
邻水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邻水支行,账号:
118517559574,在备注栏中须注明:x xx 项目履约保证金或 邻水交易采购x [2017]xx 号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后,凭业主单位的合同履行验收证明和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出据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5 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出据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在 5 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五、定标原则和方法
1、评审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的组成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川财采〔2014〕3 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0]78 号)确定。
2、公开、公平、公正; 3、本次采购项目按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即在完全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条件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前三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定方法。若最低有效报价相同,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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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定中标供应商办法: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开标报价若出现下列情况,评标时按以下原则处理:
1、报价书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装订、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7、采取零报价或变相零报价、低于成本价、诋毁其他供应商及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八、废标的情形: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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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60 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十、中标通知书
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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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中标通知书的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中标单位凭银行转账回单到四楼综合股换取凭证)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三楼交易受理股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舒老师 联系电话:0826-3367696 十一、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