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民生发展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04 09:15:13   来源:调查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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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统一部署,2018年8月,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联合南京农业大学,深入全省10个县(市、区)、20个乡镇(街道)、40个村(居),对1200户常住居民进行民生入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江苏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有效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民生福祉得到进一步提升,受访居民对民生总体满意度较高,但是受访居民在部分民生领域中也存在担忧和焦虑。表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江苏民生发展必须围绕人民群众的最大关切点,破解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推动人民生活高质量发展。

一、江苏民生发展总体情况

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和落脚点。2018年,江苏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着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的支持力度,2018年城镇新增就业15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分别为2.97%和4.4%。深入推进创新创业行动,出台《全民创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推动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落实,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2018年扶持30.1万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121.28万人。扎实抓好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率达到70%以上,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高出近2个和20个百分点。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成立富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若干意见》,提出针对性较强的33条富民政策。2018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72万元和2.08万元,增长8.2%和8.8%。大力实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和江苏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要求,聚焦重点片区、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群体,着力解决好因病因残因灾致贫返贫问题,67.5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增收脱贫,244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实现达标,低收入人口占比下降到1%以下。

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出台了《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修改完善了10个领域87项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清单内容和标准更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目前,江苏基层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化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总體实现度分别达到90%左右和96.3%。2018年全省公共财政用于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达75%。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断增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98%、100%和99.3%,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全覆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断完善,高等教育事业得到加强,“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取得新成效。开展“健康江苏”建设实践试点,深化公立医院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大力推行分级诊疗,新增医联体38个,89%的县(市、区)开展了远程医疗服务,县域就诊率接近90%,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至55项,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9%,居民健康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加快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2018年建成9000多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4000家农家书屋服务功能得到提升,群众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认真落实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国家战略,设立省级大运河文化发展基金,启动实施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建设。推出系列文化精品,打造江南文化、运河文化品牌。新建成体育公园2100多个,新建健身步道1000多公里。完善农村公共交通体系,方便农民群众出行,全省新建农村公路4838公里、桥梁2874座、农桥6216座,新增88个乡镇开通镇村公交,开通率达到83.7%。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8年为8万多名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提供见面费公证服务3万余件,新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93个。

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积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实现“应保尽保”,江苏各类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均保持在97%以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不断提升,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统一,促进城乡居民能够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不断扩大药物报销范围,2018年包括17种抗癌药在内的309个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疗保险待遇稳步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逐步优化,由传统的线下柜面服务逐步实现线上、线下联动服务模式,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对象和范围进一步扩大。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2018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调整提高5%,其中,企业退休人员人均调整超过5.5%。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连续7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七连增”,2018年最低标准提高至135元,比2012年增加65元。强化对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和保障,全省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85元、670元,均位列全国各省区前列。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其中全省散居和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均达到每人每月1470元和2158元。积极构建多层次、多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2018年新开工棚户区(危旧房)改造25.62万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24.24万套(户),发放租赁补贴2.29万户。

社会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江苏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关于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和促进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不断提升城乡社会治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召开全省城市发展与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为江苏下一步做好城市治理与服务工作夯实了基础,指明了工作方向。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全面推进“政社互动”和“社区减负”工作,加快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截至2018年10月底,全省共有注册登记社会组织9万多家,占全国总数11%左右,总量位居全国第一。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目前全省约有5.6万人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位居全国第二。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将3268家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平安江苏建设,不断升级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扎实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化解、大突破专项行动,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创新,保持江苏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群众安全感达到97.6%,处于全国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