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业务工作计划【五篇】【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2023-07-21 20:15:04   来源:工作计划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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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第二条省发展计划委纪检组、监察室同各市、州、地发展计划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之间的关系为系统工作联系和一定的指导关系。第三条系统工作联系坚持以属地管理为基础,系统与属地相结合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察机关业务工作计划【五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检察机关业务工作计划【五篇】

检察机关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第二条省发展计划委纪检组、监察室同各市、州、地发展计划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之间的关系为系统工作联系和一定的指导关系。

第三条系统工作联系坚持以属地管理为基础,系统与属地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工作联系必须紧紧围绕各个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心任务,根据全省发展计划部门工作业务实际,着力抓源头和治本工作。

第五条省发展计划委纪检组、监察室与各市、州、地发展计划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联系坚持"调查研究,商讨对策,沟通信息,强化监督,协调行动,标本兼治"的方针,其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分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商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思路和对策。

(二)协调党风廉政建设中有关规定的制定和实施。

(三)协调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相关工作。

(四)交流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党风廉政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五)沟通来信来访涉及到市、州、地发展计划部门工作人员有关廉政的情况。

(六)了解省发展计划委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发展计划部门进行公务活动的廉政情况。

(七)提供查办案件工作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省发展计划委纪检组、监察室与市、州、地发展计划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联系的具体内容是:

(一)每年召开一次全省各市、州、地发展计划部门纪检组长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会议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二)适时召开座谈会或专题研讨会,研究全省发展计划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中具有系统特点,有指导意义的问题。

(三)组织调研或会同各市、州、地发展计划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进行联合调研,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带倾向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四)加强信息交流,及时上报下发纪检监察工作年度总结,工作安排,推广好的做法及经验。

(五)组织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纪委和省纪委的业务培训。

(六)不定期收集省发展计划委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务活动中的勤政廉政情况。

第七条各级发展计划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工作联系中要做到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

(一)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同业务干部的联系与合作。

(二)坚持原则,模范遵守党纪政纪条规,自觉接受监督。

(三)注重调查研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

(四)加强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检察机关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检察机关后勤管理检察财务技术装备科学创新机制

检察机关的后勤管理是近些年才被认可的,有些检察机关设置了后勤服务中心,其实就是行使后勤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检察后勤管理以前统称为检察行政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检察事务发展的日益成熟和检察机制建制的不断完善,源于军队的“后勤”学便引入检察机关并逐渐形成一种机制。从整体上看,检察机关后勤管理是为检察业务服务,有些本身就有检察业务性质,如检察统计管理、档案管理等。笔者针对检察机关后勤管理机制提出几点个人认识。

一、分析检察后勤管理机制,就必须认识后勤管理的深刻内涵

“后勤”,是后方勤务的简称。它源于军队,是一个军事概念和军事术语。现代汉语词典中述:“是指后方对前方的一切供应工作。也指机关、团体中的行政事务性工作”。①鉴于后勤理论研究的历史、现状和深入发展的需要,本着逻辑原则和人们的习惯给后勤下一个定义:后勤是通过筹划和运用人力、物力、财力从物质和技术方面保障军事需要的工作和组织。纵观世界军事后勤的历史和现状,对于后勤的理解至少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是人员、物资、设施,构成后勤工作的本体;
二是补给、运输、维修、其它勤务,构成后勤工作的职能表现;
三是组织、计划、协调、执行、监督,构成后勤工作的过程。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后勤”一词的使用已从军队扩展到机关、学校、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各种社会组织。此时的检察机关也不例外。为了实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完成检察机关的工作任务,就需要一定的物质和生活保障。这样,就产生了检察机关后勤工作。

管理(Management)是指同别人一起,或通过别人使活动完成得更有效的过程。这里,过程的含义表示管理者发挥的职能或从事的主要活动。这些职能可以概括地称为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结合后勤和管理我们可以得出,后勤管理与后勤工作是不同的。后勤管理是用科学的方法、手段,通过有目标的组织协调工作,搞好后勤的各项工作。这是后勤工作的一个运作过程。后勤工作是为保证生产、经营、科研和职工生活提供必需的物质条件所做的工作。这是后勤工作的本体和职能的表现。因此,加强检察机关后勤管理应该是一个科学、合理的有益检察事业发展的运作过程。

二、检察机关后勤管理具有自身的独特性

检察机关后勤管理是集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是为了保证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对检察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进行合理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服务和监督等一系列活动,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保障平台,其与检察机关内部其他部门相比具有自身的独特性:

1、检察后勤管理是一种综合性工作。检察后勤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内容繁杂,归纳起来主要有:统计管理、文秘管理、财务管理、物资装备管理,生活服务管理等涉及达20余项管理及服务职责。②

2、检察后勤管理的服务性。后勤保障服务既是后勤管理工作的出发点,也是后勤管理工作的归宿。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务保障。财务保障又包括检察干警工资福利保障和正常业务装备、办公用品经费保障。检察机关通过编制及其他方式取得政府财政支持,再通过合理发放和报销制度来保障经费正常开支。二是生活服务管理保障。检察机关后勤部门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检察人员及各单位的生活。三是统计、文秘信息等管理。检察统计是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工作的各种数据进行搜集、整理、汇总和综合分析,反映检察工作的真实情况。检察文秘信息是检察工作的社会宣传,是让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信任。可以说后勤管理是检察机关大厦的基石。是检察机关正常运行的保障和服务机构。

3、检察后勤管理复杂而琐碎。检察后勤工作复杂表现在事无头绪,不仅要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要处理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其琐碎表现在其系统性不强,关系到工作生活中点点滴滴,小到倒茶端杯,大到大件物资采购等。往往会因这些具体工作影响检察形象、检察业务甚至同事关系。

三、我国目前检察机关后勤管理现状

我国目前上级检察机关后勤管理分工较细,系统性较强,管理部门比较明确,而基层检察机关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一是后勤部门设置不合理。2001年基层检察院机构改革后,办公室要对口接受上级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政策研究室、办公室的目标任务考评,这种“倒金字塔式”的机构配置,使基层院办公室任务重,压力过大,不仅直接影响到了办公室行政管理职能的高效发挥,还影响到了检务后勤保障的优质服务。二是后勤部门人员分配不合理。有些基层检察机关后勤人员大多兼职,业务工作综合工作一起抓,起不到服务的实质效果,也有些检察机关后勤人员轻松的太轻松,累的太累,不利调动工作积极性。三是领导对后勤管理不重视。有些基层检察院后勤部门编制严重缺额,人员稀少。领导只重业务,不抓后勤等。而后勤工作涉及达20余项单项工作,这不免使很多后勤人员身兼数职,办事效率不高。四是后勤工作管理、服务机制不科学,制度不完备。后勤工作存在着管理方法不科学,制度落实不到位,服务机制不健全,凭经验办事,靠习惯动作,失范、无序,随意性大,工作中很容易出现漏洞,对检察业务服务就会难上加难。四、强化检察机关后勤管理的几点认识

管理,就是要科学、合理地进行资源配置。检察后勤管理与企业管理有着类似之处的。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应该用企业管理的眼光来进行检察后勤机制管理改革,加强检察后勤管理的科学统领。

1、争取地方政府和上级领导支持,确保后勤保障经费来源。企业内部管理,大都有一个自上而下的管理结构层,上层直接把握着下层的经济命脉,但高明的高层CEO们往往把权利下放,尤其是经济支配权下放,这不仅是一种业务经费保障,更是让下层发挥能动性的有利途径。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机关应该从实际出发,逐步解决制约检察机关工作及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要争取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支持,在编制、经费、装备等方面大力对检察院的支持力度。按照中发[2005]15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向党委和政府反映,把检务保障、提高检察机关的装备和信息化水平纳入发展规划。在基础建设同时,要勤俭办事。要积极贯彻落实高检院会同财政部门下发的《关于制定县级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做好经费保障③,不能让缺乏经费成为制约业务的“瓶颈”。

2、以人为本,完善检察后勤人事制度。多年来的人事制度告诉我们,检察后勤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具有宏观思维和现代司法理念、政治过硬、思想敏锐、办事干练、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甘于奉献”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如很多基层院的做法是把不会办案的干警调入后勤,这种做法较为偏见。以人为本我们首先在选拔用人上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不拘一格的选拔人才使后勤人员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合理搭配,分工负责。培养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后勤保障人才。其次要加强后勤人员素质培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手段,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后勤管理队伍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参谋助手、服务能力,打造一支“懂经济,会管理,能协调,肯吃苦,洁自身”的复合型后勤管理队伍。复次我们要注重培养稳重、踏实、仔细的工作作风。确保检察干警认真、仔细、耐心地做好每件事情,在细中求精,精中务实,实中求细,取得领导满意、大家满意的好效果。最后,我们要加强感情交流,使干警心理无负担,无跳槽思想而影响工作。

3、加强检察后勤机构科学设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检察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指出“地级检察院和有条件的县级检察院也要设立即划财务装备工作专门机构”。这对检察院设置后勤管理专门机构提供了依据。④因此,笔者认为,检察院应该设立科学、独立性的后勤管理部门。如设立财务装备科或后勤管理部或服务中心等用于后勤服务专项职能机构,同时要列入财政预算,最好是能把办公室文秘、档案、统计等管理进行分离。从而减轻“倒金字塔式”(一人兼有多项工作)的机构设置中一对多的工作压力。附随与检察业务同等的绩效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的综合工作职业标准,这样能使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有利于优化检察后勤服务职能。

4、检察后勤干警行使管理职责,要正确处理“管”与“理”。一是要有大胆管的意识。后勤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续,大至钱财管理、安全保卫,小至一张纸、一个信封的使用等等。因此,后勤部门领导要通过多种方式强化管理,狠抓规章制度落实,使每位后勤人员每天都有一个清晰的思路,有超前意识,做到自我管理,自觉管理,养成好习惯、好作风、好传统。二是科室人员要有认真理的意识。全科人员以最小的投入、最低的物质消耗,取得最大的效益为目标,克服资产管理中“重购置轻处置、重使用轻保养,重占有轻管理”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检察机关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的需要⑤。

5、跟新服务理念,注重创新管理模式。现在的检察院后勤管理体制形成了“大而全”、“小而全”的封闭格局,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检察业务工作的需要,应改革服务体制,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做到从管理方法上,由单位的行政管理向科学的经济管理转变;
从服务方式上,由行政型后勤向经营型后勤转变;
从服务范围上,由封闭式向开放式服务转变;
从经费来源上,由供给型向经营型转变。强化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更要有为的岗位意识;
强化人人肩上有担子的责任意识;
强化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服务意识。后勤管理工作要紧跟法治理念教育服从、服务于检察工作大局,使管理更加科学化、程序化和法制化,使服务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

6、加强后勤保障,注重检察后勤管理制度建设。一是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后勤工作。领导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后勤保障工作的开展,并加强管理,结合单位检察工作实际做出一定的规划。二是要完善和健全部门职责、规章制度、工作规程、考核标准、惩罚机制等一系列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长效性的检务保障工作制度。三是要尽量做到财务公开,征求干警意见,尽量满足检察业务要求。

注释与参考文献

①克劳塞维茨:(1780-1830,普鲁士军事理论家,西方近代军事理论奠基者)《战争论》(译)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会出版社1986年版第11页

②周其华:《中国检察学概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1996年第一次印刷第409页第四章

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编写49页载贾春旺2006年1月5日《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检察机关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科技强检;
信息化需求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并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深刻地改变着社会发展环境和人类生活方式。伴随着国家电子政务重点工程―金宏、金财、金税等“十二金”工程的不断深入,在《国家信息化“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等纲领性文件指引下,以信息技术为中心的科技强检战略不断迈上新台阶,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学技术保障。

1、科技强检的提出与发展

从最高人民检察院2000年1月做出实施“科技强检”战略的决定,至今已经过了整整十一年的时间。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努力实践,不断对科技强检战略发展的定位、目标、策略进行充实和调整,丰富了科技强检的内涵,使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在检察各环节应用覆盖面逐步扩大,应用层次逐渐加深。回顾十一年来的实施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1.1以“213”工程为重点的科技强检发展阶段(2000年-2002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在2000年1月通过了《关于在大中城市加快科技强检步伐的决定》,提出:到2002年底,大中城市检察院要紧紧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运用计算机技术为核心,加大现代科学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含量,提高办案水平和工作效率,初步实现办案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同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明确了“213”工程目标,即:200个大中城市检察院联入检察专线网,并建成计算机局域网,1000个检察院联通专线网或建成局域网,3000名检察干警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科技强检这一阶段的特点是: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以信息网络建设为基础,通过大中城市检察院在科技强检方面先行一步,建立较高水平的检察科技体系,同时带动全国检察机关的科技强检工作;
全国检察机关深化了对信息化的认识,选准信息化作为科技强检工作的突破口;
检察信息化由零散建设转入到整体推进阶段,信息技术开始应用到检察机关办公层面。高新技术也逐步运用到文证审查、检验鉴定中,多媒体示证系统开始在公诉工作中发挥作用。

1.2“三位一体”思路指导下的科技强检发展阶段(2003年-2007年)。

2003年,贾春旺检察长到高检院工作后就提出,全国检察机关要建立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管理机制,以信息化建设推动检察业务、队伍工作创新发展。2004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会议做出了“1521工程”部署,即:全国检察机关要建成一个由各级检察机关专线网和计算机局域网组成的具有专线电话、电视会议、数据传输功能的检察综合信息网络(“一网”);
要建成“职务犯罪信息库”、“诉讼监督信息库”、“队伍管理信息库”、“电子学习数据库”和“综合信息数据库”五大基础数据库(“五库”);
开展“检察专网和计算机数据应用”(“两类应用”);
建设检察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一个门户”)。2006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全国检察信息化工作重点要从建设向应用转移,要全面推进在检察业务、综合办公、队伍管理和检务保障四个方面的信息化应用。科技强检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信息化建设摆在了更为重要的位置上,信息化作为科技强检的首要任务和着力点的地位越发明确;
全国检察信息化也从由重点建设阶段进入到重点应用、以应用引导建设阶段;
信息化应用由办公层面向业务层面深化,队伍管理和检务保障方面的应用有效展开;
先进的科技手段逐步应用到侦查、批捕、、监督、预防等检察工作中。

1.3以“四统一”为基本原则的科技强检战略发展阶段(2008年以后)。

2008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针对全国检察机关应用系统特别业务系统分散建设、重复开发、资源无法共享的问题,提出检察信息化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原则来开展,并多次阐述和强调了“四统一”原则的重要性。2010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软件统一实施方案》,以业务软件统一为重点推动全国检察应用软件的统一进程。2011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先后出台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基础平台建设标准(试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数据交换平台建设标准(试行)》,为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应用全国统一检察业务软件提供了建设依据。目前,全国统一检察业务软件已如期完成了需求分析、总体设计、软件实现、系统测试等四个阶段的工作任务,正在广东、湖北、甘肃等三个省份进行软件试用工作,将于明年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始推广应用。201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二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为全国科技强检的进一步加快发展指明了方向。科技强检战略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明确了统一是检察信息化工作乃至全国信息化工作最基本、最主要的原则;
以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应用统一业务软件为主线,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方面和基础网络建设目标更加明确,信息共建、资源共享的步伐明显加快;
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稳步推进,实验室认可工作健康发展。

2、科技强检的定义

科技强检是指检察机关综合运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电子信息、视听等各种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增强履行检察职能、行使检察权的能力,提高执法办案、综合办公、队伍管理和检务保障工作的效率与质量,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的活动。

就科技强检的各种手段而言,检察信息化是国家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特征上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是:均有主体,且其身份地位明确;

所借助的手段都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以及办公自动化技术;
所使用的工作平台都是信息网络平台;
目的都是借助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无论是实施政务还是检务都是依法进行的,并有时限要求。其区别是:实施的主体不同,实施电子政务的主体是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实施科技强检的主体是各级检察机关;

实施的内容不同,实施电子政务的内容是国家管理活动和对社会的公共服务活动,实施科技强检的内容是辅助检察工作;
实施的功能目标不同,实施电子政务的功能目标是在网上实现国家党政机关的内部办公、对社会的行政管理及对公众服务,实施科技强检的功能目标是在网上实现检察办案、综合办公、队伍管理和检务保障等。

3、科技强检的需求

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检察机关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如何乘势而上,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快科技强检战略步伐,检察机关应明确以下几方面需求,并开展好相应建设工作。

一是统一业务软件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全国检察机关已基本建成覆盖所有检察院、集数据、视频、语音功能为一体的全国检察基础网络平台,为各项检察信息化应用特别是推广全国统一检察业务软件的提供了有效支撑。在此基础上,全国检察机关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检察信息化基础网络平台建设,优化网络布局和设备性能,提高网络交换处理能力和数据支撑能力,实现各级检察院检察专线网和局域网全覆盖,并实现互联互通。同时,要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保密工作的部署,以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和非信息等级保护建设为主线,重点建设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要求、满足检察信息化需要的安全保密平台,积极构建主动防御、综合防范的安全保密防护体系。建立数据存储备份系统,逐步建设灾难恢复系统,实现异地远程备份。制定并完善安全保密制度和策略,健全安全保密管理机制,形成统一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

二是数据交换平台建设。以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包括较大的市人民检察院)为单位建设数据中心,为各项应用系统提供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承担信息集中存放、数据交换共享的任务,实现信息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应依托数据中心,规划设计检察信息资源库,重点建设检察业务、综合办公、队伍管理和检务保障等基础数据库,形成“一次采集、多次使用,一方采集、多方使用”的检察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机制,为检察信息的存储、处理、传输、交换、共享与支撑业务系统运行提供保障。各级人民检察院要积极推进与同级司法机关、行政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

三是网络化办案系统建设。网络化办案的目的在于提升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实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全国统一检察业务软件为检察办案提供了高效的网络化办案平台。全国检察机关在推动网络化办案的同时,应同步开展政法机关网络互联、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网络共建和信息共享等对外联网工作,开展以网上检务公开、网上便民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上联系、阳光检验鉴定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建设。在办案数据大量积累的基础上,应加强以数据仓库、数据挖掘、智能管理为技术手段的数据利用和辅助决策工作,提高信息化统一应用软件的应用规模和层次。同时,实现职务犯罪信息情报体系、在线举报系统、审讯监控系统、监管改造场所应用系统与统一应用软件的联网。

四是侦察指挥系统建设。当前,多数检察院的职务犯罪侦查手段上仍处于人工办理阶段,在管理模式、情报共享、侦查机制、侦查模式等方面与现代化办案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通过引进科技手段进行辅助。各级人民检察院应根据本地实际,按照分步实施、重点推进的方针,建立和完善案件线索管理、侦查基础信息、公共信息查询、网上办案及侦查指挥、信息情报等五大系统。引入移动侦查指挥等系统,建立资源丰富、涵盖广泛的职务犯罪侦查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实现侦查工作信息化、科学化和现代化,全面提升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

五是领导决策辅助系统建设。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统一业务软件基础上,可通过个性化程序开发,实现以下四个功能,以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并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辅助。一是实现案件全流程动态监控功能;
二是实现案件超期办理、超期羁押等预警功能;
三是办案情况分类统计功能;
四是业务动态分析功能。在个性化开发过程中,除要实现以上几方面功能外,还需要注意应用的多样化和人性化,如:统计数据能实时更新,预警预测实现桌面信息、手机信息等多种发送方式。

六是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办公自动化是检察机关实施科技强检战略的重要方面,也是检验成功与否的重要侧面。各省检察机关现有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已深刻的变革了传统的检察办公模式。下一步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应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办公规范化为重点,通过信息的实时、动态管理、多功能检索,进一步提高日常办公的质量和效率。

七是队伍管理系统建设。全国检察机关应以省为单位,加快开发利用网上绩效考核系统,围绕提高办案及业务工作质量的要求,科学记录检察人员实际工作成绩,形成工作和执法档案,逐步实现对检察人员的绩效考核和科学评价;
应逐步建立纪检监察、检务督察等信息系统,推进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信息化应用;
通过远程教育平台,积极推行远程在线教育、考试、考核等应用,丰富培训方式和培训手段,提升检察人员的信息化应用能力;
建立检察队伍信息数据库,为干部考核、任免提供决策支持。

八是检务保障系统建设。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可根据自身需要,开发检务保障系统,提高检察机关日常工作的效率与管理水平。

九是检务公开建设。检察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应具有检务信息公开、网上举报申诉、案件公开信息实时查询等功能,实现检察院与社会公众之间双向互动,便于公众了解检察机关职能,检察工作动态,查询案件公开信息,及时为公众提供法律服务。要加强互联网检察舆情搜集分析系统建设,引导检察舆论导向,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十是提高检察业务的科技含量。除以上信息化系统建设外,检察各业务环节对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也提出了明确需求。如:反贪环节需要借助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查询系统,建立职务犯罪信息查询系统;
建设与当地纪检监察、工商、税务、房管、电信等部门联网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案件情报管理系统;
全面推进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依法规范办案,保证办案质量。在控申环节,需要大力推进12309电话举报平台、互联网站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等建设,为群众举报提供现代化平台;
实现控申接待室音、视频监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控申窗口作用。在公诉环节,需要进一步发挥多媒作示证系统的作用,为出庭公诉提供有力支持。在监所检察环节,需要以监管场所信息和视频联网为先导,提高监管检察工作的效率;
发挥视频录像器材作用,震摄违反监管行为的发生。在司法鉴定环节,加大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力度和应用深度,提高检察机关司法鉴定的权威性;
引进数字技术设备,固定、分析、鉴定电子证据等。

检察机关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 基层 检察 计财装备

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计财装备工作座谈会在成都召开。会议强调,当前检察计财装备工作要深入学和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入开展“计财装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此,各级检察机关计财装备部门应该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得力措施,全力统筹各项保障资源,着力抓好经费保障、装备建设、两房建设等重点保障工作,大力加强计装队伍自身建设,努力为“十二五”检察工作规划实施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务保障。

一、健全基层计财装备机构的建设,强化基层计财队伍管理

基层检察院普遍受现有编制制约,大多数基层检察院未设置专门的计财装备部门,多与办公室合并行使职能,常常顾此失彼,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无法做到严格、细致、规范化运行。以笔者所在基层院为例,全院编制128人,办公室集机关行政管理、计划财务、资产、车辆、枪支弹药、服装、保密、档案、保卫、绿化、食堂管理等职能于一身,职能庞杂。全院从事计装工作人员10名,其中:车辆管理人员6名,枪弹管理人员1名,余3人负责会计、出纳、赃款赃物管理、服装管理、基建、资产采购、办公用品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人力捉襟见肘,工作负荷很重。再者大多基层院领导只注重法律专业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对计财装备工作和计财装备人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无财务专业知识的人员进入计财部门,有些基层院计财部门甚至多年无专业人员进入,以致计财部门人才匮乏,计财装备工作水平偏低,制约计财工作的发展。三是计财装备工作繁琐复杂,涉及面广,工作成绩无法量化衡量,发展机会少,于是形成了干警争相去业务部门,不愿意从事计财装备工作的现象。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合乎目前及今后基层院计财装备工作模式的队伍管理机制。

根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和全国检察经费保障会议关于“要尽快争取编制在60人以上的基层检察院都能设置计财装备机构,进一步加强计财装备部门机构建设”的要求,改变现在计财装备工作“小而全”的工作机制,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编制成立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机构,充实财务核算和管理人员,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对现有计财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计财装备人员的综合素质,建设切实能解决检务保障问题能力和水平的计财队伍。计财装备队伍的构建,将有力地保障了政法经费保障改革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制度建设,逐步实现计财装备管理规范化

计财装备是检察工作必不可少的保障因素。要提高计财装备工作的管理水平,制度是关键。今年是计财装备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年”,基层院应以此为契机,结合基层计财装备工作的特点,重点建立三项制度:

1.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下计财装备工作的特点,制定规范化、标准化、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流程,统一规范日常业务行为,细化计财装备工作程序。健全财务管理、预算执行管理、经费报销、车辆管理、食堂管理和固定资产程序管理机制与工作流程管理机制等制度的建设,确保管理工作科学规范、有章可循;
认真履行财务工作程序和职责,紧紧围绕检察工作需要,经费运筹规划、靠前保障,科学编制经费预算,统筹经费安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规范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把好审批关、使用关、操作关和效益关,确保财政资金合理、合法、有效使用;
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强化国有资产的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立项预算、申请购置、采购验收、调配处置、报废审批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逐步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财,以制度管物的良好氛围。

2.岗位监督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计财岗位监督工作,把上级监督、内部监督、财政监督、民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业务精湛、求真务实、廉洁奉公、善于谋划”的高素质计财队伍。同时,围绕“从源头防腐败,以制度控风险”工作思路,制订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拥有财、物等业务管理权的关键岗位,查找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从梳理计财装备管理事项和业务工作流程等重点环节入手,堵塞计财装备管理和业务工作中的漏洞。同时,要注意从政风行风评议、廉洁自律工作、群众来信来访、执法监察、巡视检查、经济审计等方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开展动态性预警,通过组织处理、党内监督、纪律处分等手段,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把廉政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使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发挥引导、防范、纠偏三大功能的作用。

3.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实践中,基层院均按照上级院有关规范化建设的考核《办法》和《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这种绩效考核实际上是变相的“达标考核”,是把是否按规定完成任务且无差错作为日常工作评价的度量基点,考核重定量而轻定性,考核方法不科学,不能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对基层检察院做出评价,影响考核的目的和质量。因此,在考核指标设计上,不仅要重视规范化建设,绩效考核要激励基层院干警更好地发挥能动作用,更加深入做好为民服务,为大局服务的工作,在拓展检察职能上多出亮点,多出经验。基层院应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定期对计财装备人员进行考核评估,促进计财装备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使之顺利完成计财装备部门的各项工作。

三、加大政法经费保障工作力度

检察机关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这次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工作座谈会,是在当前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的形势下,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全国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交流好的做法和经验,研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会上,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政策规划组组长杨学山同志作了讲话,甘肃、北京、山东、湖北黄石、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介绍了工作情况和经验,与会同志围绕工作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实地考察了宁波市的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的发展状况。会议时间不长,但主题集中,内容丰富,达到了提高认识、交流经验、推动工作的目的。会议开得很好。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国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

随着全球信息化的浪潮和国家信息化的发展,全国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到现在,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配备办公自动化设备、提高公文印制质量、简化复杂的手工操作为主,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本地办公的质量和效率。第二阶段,侧重于网络建设、信息交换与共享以及单项应用的推广,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第三阶段,以应用为核心,信息化建设从单纯依靠技术推动转向更多地按照实际需求推进,纪检监察业务的主要环节和领域开始更多地运用信息化手段。十几年来,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进,在领导体制、网络建设、业务应用和人员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

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一直十分重视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党的十六大以后,新一届领导班子对全国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年12月,吴官正同志视察了中央纪委、监察部信息中心,并对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作了重要指示。何勇同志多次就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作出重要批示。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领导,今年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成立了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领导小组,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通过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副书记刘峰岩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阐述了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对今年的信息化工作作了部署。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一些省(区、市)相继建立了领导机构,加大了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力度。目前,安徽、山西、河南、新疆、重庆、甘肃、北京、浙江等省(区、市)成立了信息化领导小组,有力地推动了本地区的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总的来看,一个由领导小组宏观决策、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信息化工作机构具体实施的纪检监察信息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纪检监察系统三级信息化网络架构基本成型。各地区按照**年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狠抓网络建设这项基础性工作,成效明显。经过一年的努力,已有22个省(区、市)完成了与中央纪委、监察部的网络专线连接,24个省(区、市)完成了与市(地)的网络连接。目前,以中央纪委、监察部为中心,连接各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再连接市(地)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三级专用保密网络已经基本成型。

信息技术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基本应用初见成效。随着纪检监察网络建设的不断推进,一些应用系统相继投入使用。一是建立了纪检监察系统的电子邮件系统,650多个用户遍布各省(区、市)、市(地)、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成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上报工作情况的一条重要渠道。二是开通了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信息网站,收集、储存文献和资料共80多万篇,约10多亿字,信息3万多条,约8000多万字。山东、福建、浙江、上海、内蒙古、山西、江苏等省(区、市)也相继开通了系统内部网站,并及时更新网页内容,为纪检监察干部了解国际国内时事、掌握工作动态、查阅文件资料等提供了方便条件。三是案件工作管理、工作管理、廉洁自律工作管理、法规查询等纪检监察信息系统软件进一步推广应用,纪检监察工作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其中,案件管理软件已三次改版,发行7000多套。运用该软件对相关信息进行处理、分析,成为宏观决策的重要数据来源之一。

纪检监察干部的信息化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信息化工作水平是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几年来,中央纪委信息中心加大了培训工作的力度,每年都在全系统分层次组织1至2次针对专业技术干部的培训,同时举办8至10期针对纪检监察业务干部的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培训班,年培训达300多人次。这为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创造了条件。

各地区各部门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探索、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从这次会议上介绍的情况来看,主要有: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
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工作需求,开发、推广应用系统;
严格管理,完善制度,确保网络系统安全运行;
增加投入,积极为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交流和合作,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实践证明,这些做法和经验是行之有效的,值得各地学习借鉴。同时,也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的领导干部对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缺乏充分的认识,有的认为可有可无,有的存在畏难情绪;
二是一些地区和部门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措施还不到位,人员、经费没有落实,少数地方连基本的硬件设施都难以保证;
三是信息技术在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中的应用水平不高,应用范围不广,大部分地区和部门的信息化工作仍停留在网络建设、信息交换层面上,信息化建设搞得较好的地区和部门,也大多停留在单项应用的推广上;
四是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不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技术防范、制度建设、网络运营管理还有待加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化对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根本指针,也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中央纪委常委会和监察部领导班子对在纪检监察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活动十分重视,及时下发了《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和《关于在纪检监察系统认真组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对纪检监察系统的学习贯彻活动作了具体部署。7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会议,对开展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纪检监察工作新的实践理论研讨活动作了部署。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务必在武装思想和指导实践两方面都取得新的成效。具体到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就是要通过学习,不断深化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一)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是适应当今世界发展大势,服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需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化正从整体上引导和影响着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成为各个国家未来发展的战略制高点和进行综合较量的焦点。党中央、国务院对信息化十分重视,多次作出部署。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要“大力推进信息化”,“优先发展信息产业,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广泛应用信息技术”。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较大发展。1999年开始全面启动的“政府上网工程”,金融、财税、海关、证券等部门和单位利用公用信息网组成的各种计算机信息网络,在带动社会信息化发展、推动信息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也应当积极参与国家信息化建设,使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紧密、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国家信息化整体水平的提高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需要。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的日益多样化,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如何适应形势的发展,跟上科技进步的步伐,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提高工作水平,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课题。加快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纪检监察工作新实践的必然要求,是纪检监察工作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与时俱进的具体表现,是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基础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也是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技含量的重要举措。我们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发展的眼光、从全局的高度,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更多地吸收和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化建设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促进作用,使纪检监察工作能够始终跟上形势的发展,跟上时代的步伐。

(三)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需要。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经过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程度不同地得到遏制。当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我们既要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又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不断拓宽工作渠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我们要积极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和环节,加强监督,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建立网上举报系统,拓宽揭露腐败问题的渠道,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开展网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实现纪检监察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发挥整体效能等等。总之,要通过发挥信息技术简便快捷的优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还需指出的是,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积累了不少经验,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经验和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律。我们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不断深化对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规律性的认识,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使我们的信息化建设少走弯路或不走弯路,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

三、从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

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为我们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我们一定要站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的高度,立足长远,统筹规划,明确并把握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推动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不断向深入发展。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在国家信息化的总体布局下,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网络平台,加强计算机应用和软件开发,抓好计算机及网络知识普及教育,强化信息化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纪检监察业务、领导决策和内部管理提供方便快捷、科学准确的全方位服务。

(一)统筹规划,明确目标。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统筹规划、明确目标,才能克服工作的盲目性,防止各种网络和系统的重复建设,才能把各个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形成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局面,使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中央纪委、监察部信息中心按照中央纪委常委会的要求,正在抓紧制定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制定这个规划的宗旨是,在国家信息化的总体布局下,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制定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信息化,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各地区各部门要用发展的观点,科学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确定具体的发展目标,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二)夯实基础,健全网络。建立纪检监察计算机信息网络,是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必须抓实抓好。纪检监察系统2000年以前建立的网络传输系统,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形势任务的变化,迫切需要我们建设新的纪检监察计算机信息网络。新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网络平台,将覆盖全国市(地)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这对于纪检监察系统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开展网络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求真务实,注重应用。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是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中,必须突出网络应用这个重点。一是重视开发与纪检监察基本业务相关的应用系统。要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发、完善和推广能够促进查办案件、举报、纠正不正之风、执法监督、效能监察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业务工作的应用系统,积极应对违纪违法行为高智能化、违纪违法手段高技术化的挑战。二是搞好信息的传递和处理,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建立一个上下连结、左右贯通、反映灵敏、快速高效的信息网络传输系统,是确保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时效性的重要前提,而科学、先进的信息处理系统则是确保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有效手段。要根据纪检监察业务对信息资源的实际需求,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规划、设计并建设纪检监察系统的基础信息库,不断丰富信息资源。同时要在数据挖掘和辅助决策方面有所突破,通过统计、分析、对比等数据处理,及时发现、研究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提高工作的预见性,使领导的决策依据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三是着眼于提高内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要依托纪检监察计算机信息网络,开发相关网络应用软件,完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逐步开展公文的网上审批、发送等业务,试行无纸化办公,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四是研究、探索和推进一些更深层次的应用。比如,可以围绕权力运行的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将一些先进的信息技术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发展电子政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行政透明度和管理效率,促进廉政勤政建设,等等。

(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任何科学、先进的信息化系统的建立和应用,都离不开掌握科学理论和先进技术的专业队伍。因此,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的普及教育,培养一支信息化专业技术队伍,是纪监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方面。一方面,要逐步把具备计算机应用知识作为纪检监察机关选人用人的一个基本条件。另一方面,要对在职的纪检监察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要充分发挥全国各级培训机构的作用,开展全面的计算机和网络应用的技能培训。要制订纪检监察系统的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标准和计划,编制培训教材。要逐步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水平考试上岗制度,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信息化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关于今年的信息化工作,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央纪委常委会的要求,确定了8项任务:制定《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
年底前建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网站;
加快“全国纪检监察计算机信息网”的建设步伐;
加强监察部新办公地点的网络建设;
改善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的上网条件;
进一步推动计算机应用和软件开发工作;
搞好中央纪委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和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工作;
加强系统内部网、互联网的管理。为完成好今年的工作任务,刘峰岩同志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提出,要抓好“四个落实”,即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效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要求,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信息化工作。借这个机会,我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要加强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实行目标管理,各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每年都要确定信息化工作所要实现的目标、任务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并进行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强过程管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省(区、市)信息化工作进行督促。要建立激励机制,年底对在信息化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要予以表彰,以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现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及一些地方已经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省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没有成立的要尽快成立起来。各级领导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确保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顺利推进。各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本地区的网络建设和应用推广工作负起责任。凡是有条件的要设立专门的信息化工作机构,条件不具备的至少要配备1至2名专职专业技术人员,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可依靠所在部委内部信息化工作机构,同时要确定1名同志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经费尚未落实的地区和部门,要千方百计争取专项资金和运转资金,确保信息化工作打好基础、持续发展。

二要搞好规划。为了搞好全国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规划,中央纪委、监察部信息中心就起草的规划初稿征求了一些专家学者的意见。下一步将请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各厅室局及部分省(区、市)纪委、监察厅(局)对规划稿提出意见。希望各地区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对中央纪委、监察部的规划多提建设性意见,使其更加完善,更具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全国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规划正式下发后,各地区要以此为基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发展规划,并报中央纪委、监察部备案。规划的起点要高,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要从纪检监察业务对信息化的需求出发,在充分利用好原有信息资源和各种应用软件的基础上,加大软件开发和推广应用的力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适时修正、完善规划,以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工作。

三要抓薄弱环节。目前,一些地区和部门按照要求,根据财力、物力、人力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成并投入使用了纪检监察计算机信息网络,积极开发、推广了一些应用系统,效果很好。但还有一些地区和部门,在网络建设和应用方面还比较落后,影响了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推进,成为信息化工作的薄弱环节。对此,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深入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今年年底以前,省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完成建网任务。此外,市(地)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加快建网工作进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在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网络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对已建成的网络,要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好维修、改造和完善工作。在完成网络建设任务的同时,要把开发和推广应用系统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推动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四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信息安全非常重要,不仅关系到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是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永恒的主题。目前,我们针对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还不够规范,失密泄密事件还时有发生。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引起高度重视。要采用先进、可靠的技术,配备由中央纪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经中央办公厅批准的密码设备,保障纪检监察基础网络和重要系统的安全。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要严格信息审批程序和权限,杜绝有不良影响的信息进入网内,确保纪检监察计算机信息网的安全。要强化保密制度建设,增强保密安全意识,杜绝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要认真学习和遵守《保密法》,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的规定和要求,切实管理好计算机信息网络和密码设备。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保密教育和培训,挑选那些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同志负责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全面提高纪检监察系统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