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卫生院疟疾工作计划【五篇】(完整文档)

发布时间:2023-08-17 09:00:05   来源:工作计划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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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疟疾防治工作一直受到党和政府关怀,解放前,市属高疟区,发病人数达5万人之多,解放后,我市坚持实施以消除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经过数十年的艰苦努力,有效控制了疟疾流行。1990年经省级验收,市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卫生院疟疾工作计划【五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卫生院疟疾工作计划【五篇】

卫生院疟疾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疟疾防治现状

市疟疾防治工作一直受到党和政府关怀,解放前,市属高疟区,发病人数达5万人之多,解放后,我市坚持实施以消除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经过数十年的艰苦努力,有效控制了疟疾流行。1990年经省级验收,市达到基本消灭疟疾县标准。1991年市被列为疟疾基本消灭监测试点县,多年来,市一直控制在达到消除疟疾标准范围内。近年来,随着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增加,我市输入性病例有所增加,特别是自2009年报告53例,其中死亡病例1例、感染途径不明本地病例1例,我市疟疾防治形势日趋严峻。

二、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监察部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坚持各级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重视和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
充分利用资源,加强交流合作,确保如期实现消除疟疾目标。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通过省级消除疟疾考核认证,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

(二)工作指标

1、技能培训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市各综合医院以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及消除疟疾工作技能培训的比例,到2011年达到80%以上,2012年达到95%以上,2015年达到100%。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市综合医院相关检验人员,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检验人员,接受过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的比例,到2011年达到80%以上,2012年达到95%以上,2015年达到100%。

(3)全市综合医院从事内科、妇科、儿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等临床专业的医生,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临床医生,村卫生室医生,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和诊断,治疗技能培训的比例,到2011年达到80%以上,2012年达到95%以上,2015年达到100%。

(4)出入境管理机构和外出务工中介相关工作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比例,到2012年达到95%以上,2015年达到100%。

2、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

(1)到2012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市各综合医院都能够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

(2)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的比例,2012年达到90%以上,2015年达到100%。

(3)以乡镇为单位,对“三热”病人(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全市年疟原虫血检的总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2‰;
其中疟疾传播季节(5-10月)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

(4)到2012年,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接受实验室检查的比例达到100%;
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得到基因检测的比例达到75%,2015年达到100%。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

到2012年,疟疾病例诊断后24小时内报告率达到100%,疟疾病例规范治疗达到100%,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达到100%。

4、疫点处置

到2012年,疟疾疫点(输入性疟疾或本地新发疟疾)处置率达到100%。

5、健康宣传教育

(1)到2012年,全市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
卫生检疫相关工作人员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2)在出入境管理机构和外出务工中介等场所放置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材料的比例,2012年达到90%,2015年达到100%。

(三)到2015年需实现的指标

1、完成市消除疟疾考核评估

2、各级领导疟疾病人实验室诊断

(1)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具备疟原虫血检设施和能力。

(2)所有疑似疟疾病人均得到实验室疟原虫血检。

(3)流行病学不能确定感染来源的疟疾病例均得到省、部级实验室的基因溯源鉴定。

四、策略和措施

采取以控制疟疾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加强疟疾防治的能力建设。实施以加强监测和输入病例处置,加强流动人口疟疾管理和健康教育,防止继发传播的综合防治措施。

(一)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管理

1、及时发现疟疾病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三热”(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病人疟原虫血检制度,及时对“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或进行快速诊断试纸条(RDT)辅助检测。对RDT检测阳性者,须采血镜检并保留血片备查,尽早发现疟疾病人。

2、规范治疗疟疾病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现的疟疾病人均应按照卫生部下发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治疗。对符合抗疟药试治要求的病例进行试治,有效者应完成全程治疗。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现的疟疾病人,要及时与患者所在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由防保医生或村医负责督导患者服药。

3、疫情报告与病例核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现的疟疾病人(包括确诊病例、临床病例和疑似病例)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报告疟疾病例。已经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按照网络直报要求尽快报告;
城市于12小时以内,农村于24小时以内应通过网络上报,暂时不具备直报条件的单位应按要求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对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立即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所有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的血片,应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网络报告的所有病例进行实验室病原学确认和基因分析。

4、疫点处置。在出现疟疾病例并具有传播条件的自然村或居民点(疫点),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病例搜索,对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或快速诊断试纸条(RDT)筛查,并对疫点所有居家采取室内滞留喷洒等灭蚊措施。同时,发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提供疟疾防治咨询服务信息。

5、休止期根治。在疟疾传播休止期,对上年度所有报告的间日疟病例进行抗复发治疗。同时,对疟疾患者家属及重点人群开展休止期服药。

(二)加强媒介防制

1、防蚊灭蚊。在疟疾传播季节,各地应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新农村建设,进行环境改造与治理,减少蚊虫孳生场所,降低蚊虫密度。在疫点采取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等措施进行灭蚊。

2、个人防护。通过开展健康宣教,提高居民的防蚊意识,提倡居民使用驱避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减少人蚊接触。

(三)加强健康教育

1、开发宣传健教材料。按照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开展健教需求调查,进行健康教育策略研讨,开发和制作满足需求的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材料。

2、大众媒体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大众健康宣传教育。

3、出入境人员健康教育。出入境管理机构要设置疟疾防控宣传栏、在显眼位置放置疟疾防治宣传资料,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对出境务工人员、领队、导游人员和游客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培训。

4、社区宣传教育。在医院候诊大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或宣传画,定期更新内容。

5、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教育部门应当对中小学健康教育进行部署和安排,疾控机构应当加强对中小学健康教育的指导。中小学校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通过开设疟疾防治健康教育公开课或主题班会活动,开展疟疾防治健康教育,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让学生向家长和周围人群开展宣传,不断扩大疟疾防治知识的传播范围。

(四)加强流动人口的疟疾防治

1、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市级卫生、商务、质检、旅游等部门工作交流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工作交流,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疟疾流行状况和相关信息。

2、加强出境人员疟疾知识宣传和防护工作。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对出境人员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提供咨询服务。旅游、商务等部门应当督促旅行社、劳务派出机构等有关单位为出境人员提供搞疟药品和防蚊设施,并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对出境人员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和培训。

3、加强入境人员疟疾筛查、信息追踪。根据出入境管理机构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疟疾筛查信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返回居住地的境外输入疟疾病例以及居住地周围人群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对同行返回人员进行追踪随访。旅游、商务等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入境人员疟疾防治。

4、做好境内流动人口疟疾防控。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疟疾防护用品,并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疟疾防控工作。流动人口疟疾病例实行属地化管理。公安、卫生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追踪,重点人群筛查和相关信息的沟通等工作。

(五)疟疾监测检测网络

1、疟疾实验室网络的建立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疟疾病原学实验室,负责对辖区内所有网络报告的疟疾病人血片进行复核,并抽查复核5%以上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和复查全部阳性血片。

(2)各医疗机构建立疟原虫镜检站,开展“三热”病人血检。

2、病例主动侦查。由乡镇卫生院专业人员,于流行季节在疫点周围每月开展一次病例主动侦查,探索疟疾病例和疑似病例;
对发热病人以及近期内发热史者进行疟原虫检查。

3、媒介监测。按照省、市要求建立媒介监测哨点,每年5-10月开展媒介种类和密度监测,以及杀虫剂敏感性监测。

4、人群抗体水平检测。按照省、市要求开展人群疟疾抗体水平检测采样工作,评估我市疟疾流行程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消除疟疾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村(社区)应将消除疟疾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到位。经研究,决定成立消除疟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各村(社区)应加强领导,制订规划,落实任务。要根据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的实施方案,签订目标责任书;
对没胆实现工作目标的,要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

(二)强化部门职责,建立协调机制

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协调机制,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消除疟疾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制定消除疟疾工作规划及技术方案、人员培训、器材和抗疟药品配置、疫情监测、疫点调查处置、疟疾的诊断与治疗,并做好与各部门的衔接与协调工作。发改、财政部门应将疟疾消除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消除疟疾专项经费,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公安、旅游、商务等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相关出入境人员疟疾健康教育、病例监测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及时与卫生部门沟通有关信息。电部门负责在电视和广播等媒体安排多种形式的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科技部门负责把疟疾防治科研项目列入科技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抗疟药品、试剂的生产供应。

(三)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开展防治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疟疾突发设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照法律法规,科学地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四)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综合防治能力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明确专门科室负责疟疾防治工作,并配备专职疟疾防治专业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有专人负责疟疾防治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逐级分期分批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防治能力。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成立消除疟疾技术指导组,负责疟疾诊断和治疗、流行病学调查、疫点处置及监测等,为实施消除疟疾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五)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经费和物质保障

各村(社区)要将消除疟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疟疾防治工作投入,支持消除疟疾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地方财政、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医疗机构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做好显微镜和实验器材的配置,确保疟疾镜检工作的质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抗疟药储备,建立抗疟药分发、信用、库存、使用登记制度,负责抗疟药品的管理,对抗疟药品分发和使用进行监督。

六、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卫生院疟疾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1 临床资料

1.1病例1 女,25岁,初中文化,未婚,系公安县斗湖堤镇占桥村村民。2010年3月24日劳务输出到安哥拉参与中建5局建设项目,从事文员工作。患者于2011年3月9日独自1人在北京入境回国,3月11日回到公安家中,3月23日在家中出现发热,呕吐,体温39.2℃,到邻村地下个体诊所(已被打击取缔)作"感冒"治疗4d(具体用药不详)。因病情加重,3月28日10时到公安县人民医院就诊。入院检查:体温37.7℃,腰痛、头痛、胸红、血尿、呕吐。WBC 9.3×109/L、中性粒细胞86%、PLT 10.0×109/L、谷丙/谷草转氨酶升高、尿蛋白阳性。骨髓穿刺检查、CT检查无异常,未做疟原虫镜检。3月29日,患者病情加重,出现尿失禁、浅昏迷,县人民医院经会诊后考虑为"登革热疑似病例"、"白血病",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县疾病预防控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流调、检验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由于患者病情恶化,家属拒绝采血镜检。当日12时患者转入荆州市中心医院抢救。荆州市中心医院重症监护科开展疟原虫镜检为阳性,诊断为恶性疟疾,及时行抗疟治疗。3月30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所及同济医院专家赴荆州市中心医院会诊,复核疟原虫镜检血片,发现四期恶性疟疟原虫,计数约为18万/ul,,抗疟治疗期间,现场复查血片,疟原虫计数减少约为4万/ul。确诊为"输入性脑型重症恶性疟疾"。3月30日,家属因患者病情极度恶化,放弃治疗,于当日在回家途中死亡。

1.2病例2 女,25岁,未婚,初中文化,系公安县埠河镇红专村村民,于2011年2月8日劳务输出到广西南宁打工,2011年9月30日返回。10月1日身体出现不适,症状为寒战、发热、出汗。自服自备抗感冒药物治疗2d无效,于10月3日到本村卫生室就诊。乡村医生接诊后疑似疟疾,向埠河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报告,并用摩托车将患者送到埠河镇卫生院检查。门诊检查:体温41℃,血常规检查:RBC4.22×1012/L 、WBC 13.37×109/L、中性粒细胞11.42×109/L、淋巴细胞0.93×109/L、嗜酸性粒细胞0、嗜碱性粒细胞0.01×109/L、PLT 111.0×109/L,采血进行疟原虫镜检,为间日疟原虫。埠河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立即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排疟防人员复核血片为阳性,并对患者采用磷酸氯喹加磷酸伯氨喹规范治疗,患者痊愈。患者血片后经省、市专家复核为阳性。

2 防控措施

2.1病例1发生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了调查,共有7人,其中家属5人,医护人员2人,经医学观察30d没有发现异常。患者独自一人回国,无同期返回人员。同时对占桥村200个村民开展主动病例侦查,没有发现异常。

2.2病例1发生后,县卫生局召开了疟疾防控工作会议,通报了此次疫情,要求各地加强疟区回国、返乡人员的登记、报告,及时发现、报告、处理疫情,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落实"三热"患者(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的发热患者)及时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尽早发现疟疾患者,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2.3病例2发生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红专村200个村民开展主动病例侦查,对发热患者进行疟原虫血检,未发现阳性病例。以患者的居家为疫点,用2.5%氯氟氰菊酯悬浮剂对病家200m2的室内滞留喷洒,对患者居家及其四邻住房周围外环境500m2灭蚊。向村民发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提高村民自我防护意识,指导村民搞好环境卫生、防止蚊虫叮咬。同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病例2第2年春季的休止期抗复发治疗也做出了具体的安排。

3 讨论

3.1疟疾是由疟原虫寄生于人体引起的一种传染病 经过多年的积极防治,我县疟疾疫情大幅度下降,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内,属于二类区,我县境内历史上未曾有过恶性疟疾流行。近年来,由于外出务工、经商、旅游等人口流动频繁,我县近5年报告的疟疾病例均为输入性疟疾,加强流动人口疟疾管理是控制疟疾疫情的重要举措。

卫生院疟疾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疟疾;
防治体系;
防治政策

【中图分类号】R5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9―0080―02

我国虽然从整体上已经有效的控制了疟疾,但是,在部分的地区,疟疾依然十分泛滥,并且那些抗药性恶性疟疾开始蔓延到周围各省。

1 疟疾发病情况

我国疟疾在1950年的时候,发病率在每10万126.41左右,到了2000年,发病率得到了很大的降低,基本上在每10万1.94左右;
近些年来,由于种种原因的共同作用,疟疾疫情有复苏趋势,在2003年的时候,发病率达到了每10万3.00。

其中,我国疟疾流行最严重的两个省分别是云南和海南,2000年到2001年的一年时间内,海南疫情上升了百分之六十还多,其中有严重的县市甚至还达到了百分之250,全省的百分之五十都受到了疟疾的威胁。云南省的疫情也上升了百分之二点多,其中,大多都是在边境的一些县市中出现。经调查发现,中部各省的疫情也有回升的趋势。河南省有最大的疟疾发病人数。

2 疟疾防治体系

我国卫生部在相关的疟疾防治管理规定中,规定了各级政府需要统一领导疟疾防治工作,然后相关部门密切的配合,比如卫生部门、农林部门等等,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将各项防治措施严格的落实下去。卫生部可以组织一些委员会,大力吸收疟疾专家,主动的开展工作来防治疟疾,为我国的疟疾防治工作做出贡献。

简单来讲,疟疾防治体系从属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范畴,通常情况下,是将疟疾或者寄生虫病科室组设立在疟疾流行省内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治和监测本辖区内的疟疾问题。近些年来,全国各地的疟疾防治和科研机构的数量越来越多,基本上各地都有,通常疟疾防治研究所设置在各个省或者直辖市,而各个市县则是设立一些防治单位,还有十分多的防疫组设置在各个乡镇,这样的疟疾防治网已经非常的完善。并且,我国相关的部门还定期举办了一些培训班,来对疟疾防治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为疟疾防治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3 疟疾防治政策

党和政府都十分重视疟疾控制工作,在疟疾防治方面,也先后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疟疾防治管理办法》《控制疟疾、基本消灭疟疾、消灭疟疾及基本消灭恶性疟标准》等等。

卫生部也在疟疾防治工作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每隔5年,都会颁布和出台《全国疟疾防治规划》,后来又颁发了《疟疾防治管理办法》、《疟疾防治手册》等等,以此来对疟疾进行有效的控制。

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各地都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系列详细的政策和措施来防治疟疾。以云南省为例,因为边境地区的疟疾情况比较严重,那么就先后颁布了《云南省边境地区疟疾防护督行办法》《云南省边境地区疟疾联防章程》等等,并且在相关的边境口岸和边境县、边境州等地大力建设了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还建立了防护带来防治疟疾。

4 疟疾防治干预项目

国内有很多的疟疾防治干预项目,我国与其他国家也开展了一些合作,卫生部每年安排大量的资金来加强疟疾重点流行区的防治工作,将显微镜配发给那些疟疾高发区的乡镇卫生院,同时,设立血液检测点,来实现疟疾病人发现率和报告率提供的目的。我国的中西部地区正在实施减少贫困计划和中西部发展战略,计划的目的是减少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由疟疾引发的贫困提供机会,对当地的投资环境进行改变,促进经济的发展,可以从间接上来降低疟疾的发病率。

国际合作项目也有很多,比如,大湄公河流域遏制疟疾项目:湄公河项目是在2000年启动的,它的成立离不开我国国际卫生部的努力,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也分别给予了资助,这个项目依据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的要求,开展了很多的内容,比如健康教育、流动人口传染管理等等,其中抗药性恶性疟疾是防治的重点,大湄公河流域遏制疟疾项目在疟疾防治方面做出了突出的供电线,我国云南省疟疾发病率以及死亡率得到了显著的降低,疟疾流行范围也得到了有效的缩小。

全球基金中国高传播区疟疾控制项目:这个项目的资助者是全球艾滋病、结核、疟疾基金,在我国覆盖了主要有43个县。其中,云南省有25个边境县,海南省有10个山区县,此外,还有其他疟疾流行不稳定的八个省,每省一个县,比如河南省、湖北省、安徽省、江苏省等等。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疟疾发病率。

云南省内地高发区控制项目:云南省内地高发区控制项目是在2004年启动的,它的组织部门是世界卫生组织,目的就在于控制云南省内地县的疟疾流行情况。

湄公河流域中国――老挝疾病监测项目:在2004年的时候,启动了这个项目,主要是对国家以及次区域间的疾病监测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进行强化,其中疟疾是五大疾病之一,对疾病监测体系进行健全和完善,同时,加强机构建设,开展一些各个方面的合作,实现次区域内主要疾病流行共同反应能力提高的目的。

5 结语

疟疾在上个世纪十分泛滥,严重危害到了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上个世纪后期,疟疾得到了有效的防治,但是,近些年来,疟疾的发病率又有了回升的趋势;
我国最为严重的两个省是云南和海南,其中云南的边境地区依然十分严重;
那么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防治疟疾,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本文从疟疾流行形势、防治体系、防治政策以及干预项目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 焦岩,孟庆跃.我国疟疾防治形势、政策干预和挑战分析[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6,2(1):123-125.

卫生院疟疾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消除疟疾工作提供保障

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对消除疟疾工作的领导,落实消除疟疾各项防控措施,按照市消除疟疾行动进程和我县消除疟疾实施方案,确保2016年实现消除疟疾目标。

二、进一步加强病例管理,提高传染源管理和疫点处置工作质量

(一)规范传染源管理措施

我县继续坚持消除疟疾“1-3-7”散发疫情处置工作模式,确保传染源管理和疫点处置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

1.疫情报告

各级医疗和疾控机构对发现的疟疾病例(包括实验室确诊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均应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电话报告县疾控中心。

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均应进行疟原虫镜检,每例病例在抗疟治疗前应至少采制厚、薄血片3张、滤纸血2张(直径1.2cm2个血斑)和抗凝全血5ml,并及时送县疾控中心。

2.病例复核与流调

县疾控中心在3日内完成对网报疟疾病例血片的复核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并用显微摄影系统拍摄镜检复核所见疟原虫图片报送省血寄防所,流行病学调点核实是否为疟疾病例,并判断是否为本地感染病例,个案流调时对输入性病例的判定应严格按照《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11年版)》中输入性疟疾的定义和判定标准进行,排除的疟疾病例应立即报告省血寄防所进行省级复核,县疾控中心根据省级复核结果进行网报修订,并在3日内完成专报系统中“疟疾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的信息录入。

3.疫点调查与处置

疫点处置包括病例治疗、健康宣教和媒介控制。在疫点调查中新发现的实验室检测阳性者要网报并及时给予抗疟药规范治疗,同时向周边居民发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流行季节(5-10月份)发现的疟疾病例,应对病例所在自然村或居住地周围100米范围所有住家采用菊酯类杀虫剂进行室内滞留喷洒。

本地感染病例和流行季节(5-10月)发现的输入性间日疟病例,需对病例所在自然村或居住地周围100米范围内的居民进行疟原虫镜检或快速诊断试纸条检测筛查,并采制滤纸血;
对境外输入的疟疾病例,需对与其同行回国人员进行疟原虫镜检或快速诊断试纸条检测筛查,并采制滤纸血。

县疾控中心要在病例网络直报后7日内完成疫点调查与处置,确定疫点是否存在传播疟疾的条件,同时完成专报系统中“疫点调查与处置表”的信息录入和上报工作。

(二)完善疟疾疫情通报制度

为及时了解疟疾疫情动向,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各医疗单位发现疟疾病例后要及时电话报告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要电话报告市疾控中心及省血寄防所,并在3日内将疟疾病例核实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结果上报市疾控中心和省血寄防所。

三、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疟疾病例诊治能力

(一)进一步加强传染源发现能力

1.县疾控中心和各级医疗单位要继续加强疟原虫镜检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医疗机构的疟原虫镜检设备的配备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各医院要配备相对稳定的并通过上级业务机构培训合格的镜检人员。县疾控中心要有独立的疟疾中心镜检站,并有专人负责对全县发热病人血检工作的督导、质量控制及血片复核。

2.为如期达到《县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确定的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指标,继续采取逐级培训方式,县疾控中心在5月份前完成全县各医疗机构镜检人员培训。

(二)进一步提高疟疾病例救治能力

1.加强对全县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输入性疟疾的诊断能力和危重恶性疟病例救治能力,尽量避免因误诊误治导致输入性恶性疟病例死亡。

2.为提高疟疾病例治疗及时率并进一步规范使用抗疟药,县疾控中心要储备抗疟药品,并加强药品的保存与使用管理。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均要进行免费规范治疗并全程督导用药。对采用青蒿素类药物治疗的恶性疟病例,需在用药结束后(口服双氢青蒿素哌喹片治疗后第3天、青蒿琥酯或蒿甲醚注射治疗后第7天)再次采制厚薄血片和滤纸血各2张,以观察抗疟治疗效果。

3.在疟疾传播休止期,对上年度疟疾病例进行休止期根治。

四、完善监测体系,巩固消除疟疾工作成果

我县将进一步完善消除疟疾监测网络。按照《全国消除疟疾监测方案》积极开展疟疾监测工作,保障和巩固消除疟疾工作成果。

(一)疟原虫检测

1.为保证“三热”病人血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疾控中心统一发放血检染色试剂等耗材和血检登记本。

2.全县各医疗机构均要全年开展“三热”(临床诊断疟疾、疑似疟疾病人、不明原因发热病人)病人疟原虫血检工作,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外出务工归国人员的发热病人血检。年血检任务数不低于辖区人口的0.3%,其中疟疾传播季节(5-10月)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数的80%。各医疗机构发热病人所检血片要按月送县疾控中心复检。

(二)质量控制

县疾控中心镜检站要对全县各医疗机构发热病人血检工作进行质控督导,并复核全县各医疗机构10%的已检阴性血片和所有网报病例血片,中心镜检站要保留好抽复检的血片和工作记录,同时将5%阴性血片和所有网报疟疾病例血片送市中心镜检站进行复核。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疟防意识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4月26日“全国疟疾日”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广泛宣传国家消除疟疾政策和疟疾防治知识,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健康联络员要加强对中小学校疟疾防治知识普及宣传工作的指导。

县疾控中心应主动与公安、商务、旅游、劳务输出等部门联系,加强对出境和回国人员的疟疾防治知识宣教,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和药品。

六、有序推进消除疟疾达标考核

我县根据《省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实施方案(2014年版)》,积极谋划与推进迎接省消除疟疾达标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2016年接受消除疟疾考核评估。

卫生院疟疾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卫生部决定4月26日为“全国疟疾日”

本刊讯 卫生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全国疟疾日”。

据介绍,作出这一决定的原因是2007年5月,第六十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决议,决定从2008年起将每年4月25日设为“世界疟疾日”,要求各成员国、有关国际组织和民间团体,以适当形式开展“世界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

疟疾是全球广泛关注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也是严重危害我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传染病。全国传染病网络报告系统数据显示,疟疾年报告病例数由2000年的2.4万增加到2006年的6.4万。2007年全国疟疾疫情在连续几年持续回升后出现小幅下降,全国31个省(区、市)共报告疟疾病例46988例,较2006年下降22.2%。目前我国仍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82个县(市、区)有病例报告,发病主要集中在经济相对落后、交通不便的老、少、边、穷地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疟疾防治工作。2006年,卫生部制定下发了《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近年来,中央财政加大了对疟疾防治工作的投入。

为做好2008年“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卫生部、教育部、国家质检总局、中国红十字总会、世界卫生组织等部门及国际组织在云南开展了现场宣传活动。卫生部要求,各地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疟疾防治知识;
要大力开展培训,努力提高医务人员防治水平;
要认真落实防病治病措施,努力控制疟疾疫情;
要深入基层,努力解决基层疟疾防治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

研究进展

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活性人造皮肤问世

本刊讯 我国首个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组织工程产业化产品――活性人造皮肤由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研制成功。日前,“活性人造皮肤”已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这标志着我国组织工程皮肤研究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并进入了产业化时代。

为了探讨人体可替代皮肤来源的新途径,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病理教研室主任金岩教授率领课题组成员,按照组织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将人体的健康皮肤组织在体外采用消化、分离、培养等技术,以获取表皮细胞和真皮成纤维细胞,然后经过大量扩增,并按照细胞类型及代数,建立了不同用途的细胞库,再将表皮细胞、真皮成纤维细胞复合于牛胶原蛋白支架上,使其重新形成一定形态功能,从而成功地培养出一种具有生命活性的活体组织皮肤。

据金岩介绍,人造皮肤的最大特点有两个。一是培养扩增快速。只需指甲盖大小的活性皮肤,就可很快培养扩增出十倍、百倍或更大面积的患者所需的活性皮肤,以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人造皮肤厚度为2~3毫米,含有丰富的生长因子和活细胞,不仅具有天然皮肤的双层结构――表皮层和真皮层特性,而且在色泽、质感及生物相容性上都有新的突破,接近人体自身皮肤,其免疫排斥反应低,愈合时间快,可减少瘢痕形成。二是临床应用简单。可以像“创可贴”那样使用方便。在医生的指导下,只需在患处清洗消毒后敷贴即可,其修复愈合后的创伤面,最终将被人体自身组织替代,因此可广泛用于各种皮肤创伤、烧伤、溃疡、外伤手术及皮肤整形等患者。经北京、广东及陕西等多家医院近1000例患者临床应用,均取得了理想的效果,其成功率达95%以上。

据悉,该项研制技术目前除美国外,国内仅为第四军医大学一家所掌握。该研究曾先后获得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及4项国家发明专利。按计划,活性人造皮肤今年将批量生产,广泛用于临床。

会议活动

中医药与世界共享论坛在津举行

本刊讯 4月23日,南非、加纳等国官员在天津出席“中医药与世界共享”发展论坛时,呼吁中国加大对非洲植物药医师的培训,进一步加大中非在传统医药领域的合作。

来自莫桑比克、赞比亚、尼日利亚、肯尼亚、坦桑尼亚、加纳、科特迪瓦、印尼、日本、南非等国的30余名代表,与国内10余家主流媒体齐聚天士力现代中药城,介绍这些国家对中草药等植物药的使用情况。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房书亭表示,2003年“非典”之后,世界卫生组织派出医学专家来到中国,实地考察中医药在抗击“非典”中的独特作用,可见中医药越来越得到不同文化背景国家和官方组织的认同。

天士力集团总裁阎希军的“大健康”平衡理念得到各国专家一致认同。阎希军认为各种内外因素都可能破坏人体原本的健康平衡,人们应采取健康的生活方式,建立大健康产业体系和管理体系,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降低政府医疗负担,使人们“生得好、活得长、病得晚、走得安”。

医疗机构

国际奥比斯眼科飞机医院将入驻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