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同档案部工作计划【五篇】(2023年)

发布时间:2023-08-23 09:45:07   来源:工作计划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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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升,是实现小康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策略。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地进行计划生育档案管理,能够有效地提升计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合同档案部工作计划【五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合同档案部工作计划【五篇】

合同档案部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计生档案管理;
问题;
对策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升,是实现小康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策略。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地进行计划生育档案管理,能够有效地提升计划生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构造和谐社会。当前,我国在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也在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但是,在获得成绩的背后也隐藏着一些问题,制约计划生育工作的进行和发展。

一、当前基层人口计生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同志包括个别领导干部认为计生档案无实际意义,档案与计划生育工作无直接关系,只要职工不发生计划外生育就行了,档案管不管无所谓,因此工作敷衍了事,致使档案资料收集不全、归档不及时的现象时有发生。

2.内容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由于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少数单位在计生档案中将单位内部用临时工的情况隐瞒不报,停薪留职和下岗人员生育、节育情况没有管理,出现漏管漏档、报喜不报忧的现象。

3.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检查组“走马观花”式的检查不能真正解决档案存在的问题,检查过后人员思想松弛,易造成档案管理的停滞不前。

4.人员素质偏低。大部分单位计生档案管理人员多是由老、弱、病的女同志承担,文化素质不高、档案专业知识缺乏、实际操作能力差等现象较为普遍,影响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5.管理制度不健全,手段落后。对建立计生档案没有统一要求,处于放任自流状态,不能按照档案的立卷原则规范计划生育材料的收集,归档全部用手工操作,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二、提升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措施

随着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陆续开展,并取得了较多成果,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得到行业内人士的认同和重视。随着新时期对计划生育档案管理要求的不断增高,探索新的档案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也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1.档案工作者的角色定位。在传统档案管理中,由于主要的管理方式是手动管理,因此档案管理人员相当于保管人员,对计划生育的档案起到保护和整理的作用。但是随着信息技术进入到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管理人员也进行了重新的角色定位,以最快的速度提升个人知识水平,提升个人自身修养,努力适应新的档案管理工作对管理人员的挑战。只有这样,才能以更专业的管理方式、更贴近群众的管理态度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档案信息与资料,体现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实用性与科学性。

2.加强对档案管理的宣传。计划生育档案管理能够有效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进行,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之一。作为计划生育的档案管理人员,应采用多种媒介对档案管理所涉及到的人员进行档案管理法律法的宣传和教育,提升各地干部、工作人员对档案管理的认识,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普及工作人员对档案管理的思想认识,并将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划,促使当地政府机关提供更多的资金、物质和人力支持,保障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和推广。

3.推进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发展。随着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中的应用,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将信息技术引入当前的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中,给档案管理模式和手段带来新的变革。在档案管理中,应建立档案网络化管理体系,实施计划生育档案的分级管理,并组建熟悉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的小组,确保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能够按照正常的方式运行,并对系统进行定期维护。

4.重视档案人员的在职培训。要积极组织档案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技术学习班,提高档案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整体水平,并注重增强档案信息观念和提高档案信息服务的能力。在实施教育培训时,要采取多形式、多层次的办学模式,突出针对性和用性,在培训内容上做好需求调研,将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针对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和素质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加大计算机知识的比例,强化与图书馆学、情报学等相关学科的联系,重视网络知识的运用,并适当设立档案专业的课时,传授档案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使档案人员及时了解档案界的研究动念、档案工作的发展趋势及现代信息技术在档案工作中的运用,进一步拓展学习领域,更新知识结构。

5.合理调配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将不同专业、学历、年龄、职称的档案人员进行科学整合,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整体优势,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并使不同层次的档案人员互相配合、互相影响,利于整体效能的发挥。

三、结语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重要国策,影响着我国生产力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而档案管理又是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基本环节,影响着计划生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作为档案管理人员,应努力提升个人综合素质,提升档案管理观念,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完善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档案管理的队伍建设,用现代化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武装自己的大脑,推动我国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DD,吴玲.基层计生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兰台内外,2011(2):34-35.

[2]戴淑娟.基层计生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医学信息(上旬刊),2011(3):15-38.

合同档案部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档案管理;
创新;
目标管理

1关于目标管理的概述

管理作为一个科学概念,发源于美国,以后推广到西欧、日本,如今已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和广泛运用。管理的目的就是运用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取得最大的效果,以实现希冀达到的目标。管理的实践几乎同人类的历史一样悠久,自古以来,人们就是结合在一起去完成共同的目标;
因此,管理是一种社会责任,是促进工作取得成效的手段。管理的主要职能之一是计划,计划包括决定最终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决定实现既定目标的全部管理活动。“如果对所要取得的最终结果没有一个确切的了解,那就不可能制订任何有效的计划。”这个观点最终发展成为实用的管理技术――目标管理。

目标管理的概念源自20世纪50年代初期,可认为是计划职能的一种体现,是实现工作计划的一个行动基础。从内容上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确定实现的最终目标;
(2)预测实现最终目标所达到的效果;
(3)通过各种措施来执行实施计划;
(4)提出和贯彻指导实现预期目标活动的政策。“明确的目标能增进成果,不易实现的目标一旦被接收,其所带来的成果比容易实现的目标所带来的成果还要大。”在实践中,有效的管理要求所有致力于实现最终目标的每一个方面都要有确定的目标。目标管理的最大好处是,它使管理者能够把握住最终达到的目标,这种使命感可转换成为更强烈的动力,推动其尽自身的最大力量把工作做好。

2档案工作的目标管理

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是以国家《档案法》的规定为依据,并按照我国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科学地、全方位地针对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规定目标管理运作目标。从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实现档案管理法律化、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的出发,在档案管理体制建设、计划管理、档案业务建设和档案开发利用等四个方面,对涉及档案管理的领导部门、人事部门、财务部门、业务技术部门、综合管理部门、立卷归档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提出具体的目标管理要求。

档案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强化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促进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使档案工作适应现代化发展需要。

我国把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确定为国家一级、二级和三级,其内容共包括四个考核范围和十四个考核项目,并将十四个考核项目划分为四十五项具体要求,从而确定了实现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各个方面工作所应达到的目标,这样就使得运作者能够明确达到国家各级档案管理目标的效果,并根据自身管理状况,确定预期管理目标,从而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拟订工作计划,制定实现预期管理目标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为最终实现预期目标而努力。

3如何实施档案工作的目标管理

档案目标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档案部门的工作,还需要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合作,共同运作完成,单靠档案部门是不能做好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也就是说,档案目标管理是一个总目标,而目标管理所涉及的各项工作是实现总目标的分目标,分目标实现情况直接影响着总目标能否实现。

具体到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标准及其考核内容来看,尽管其包括了四个考核范围、十四个考核项目和四十五项具体要求,但如果按照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归纳,就能够使档案目标管理工作这个总目标在各个部门的具体分目标中明确起来,从而按照工作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制订工作计划,确定相应对策,把握分目标的实现要求。也就是使单位内部各个部门都能明确本部门在实现档案目标管理的计划中所担负的分目标,并为实现本部门分目标做出努力。

按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标准及其考核内容所提出的四十五项具体要求,各相关部门应担负的分目标如下:

3.1单位领导决策部门的分目标

(1)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2)把档案工作列入领导的议事日程和管理目标责任制;
(3)在制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经费预算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时,要考虑档案工作内容;
(4)在安排有关重要工作会议、规范科技项目和主要技术业务活动时,要考虑档案部门参加;
(5)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方面,要考虑本单位档案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设立必要的档案管理机构,建立档案管理网络,配备足够的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必要的培训;
(6)要在档案队伍稳定方面采取一定的保障措施,使档案管理人员享受与科技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3.2组织人事部门的分目标

(1)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与本单位工作相适应的综合档案管理机构;
(2)配备足够、胜任的档案管理人员和文书人员,并在人员知识结构方面有所保证;
(3)在职称评定和福利待遇方面,档案人员与科技管理人员相同;
(4)在对干部和科技人员进行业务考核、晋级、职称评定和奖励评审中,要考虑其在日常工作中的立卷归档责任感和实际业绩。

3.3计划、财务等综合业务部门的分目标

(1)把档案工作列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计划;
(2)在单位事业经费中列入档案工作专项经费。

3.4文书部门、业务技术部门的分目标

(1)将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列入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纳入有关工作程序,并作为考核干部工作实绩的内容;
(2)确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密级和保管期限;
(3)熟悉本部门以单位办文、行文的基本情况,建立本部门文书档案预立卷制度;
(4)考虑档案部门参加有关重要会议和重要科技活动;
(5)在各项技术业务活动中实行档案“四同步”管理;
(6)保证档案的归档率达到98%~100%,完成率95%~100%;
确保归档文件材料准确可靠;
(7)保证归档案卷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3.5档案部门的分目标

(1)对下属档案部门和文书立卷、科技文件立卷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2)提出档案管理长远规划、年度计划、财务计划和培训需求;
(3)宣传贯彻、组织实施国家和专业系统有关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4)归档案卷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5)建立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组织实施档案管理网络活动;
(6)建立有关档案管理全过程的管理规章制度;
(7)建立符合国家要求的档案保管环境,满足库房容量和安全保护要求;
(8)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
(9)建立5种以上查找途径的适用检索工具,档案著录符合国家规定;
(10)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资料汇编和信息加工,把档案部门建设成本单位的档案信息中心。

实施目标管理的一个关键因素,是整个单位要充满对目标管理的支持气氛。执行目标管理最有效的方式是让领导决策部门负责解释、协调和指导这项工作,管理人员必须完全能够解释目标管理。

合同档案部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体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缺少实际的主管部门对领导与组织关系进行明确是管理体制的核心,但从我国现在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的制度来看,恰恰忽略了这两个至关重要的核心因素。从项目管理体制的“条块”来看,专业主管机关是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领导的主体,主要建立在行政隶属关系之上,经济体制转变之后,行政领导关系受到了大幅度的削弱,对以行政领导关系为主的“条块”型的体制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专业型“领导”的范围也受到了很大的局限,难以发挥效用。就科研档案管理体制而言,该体制只对各级档案管理、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过程中检查的职能进行明确规定,但是其管理执行的力度却比“条块”体制执行力度低,特别是1998年,科技档案管理信息部门被撤除之后,档案管理就成了一个孤立的部门,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也没有得到落实。

2、运行机制缺乏科学性,管理体制得不到落实确保运行机制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是落实管理体制的重要条件,是如何实行管理体制的决定性因素,但就目前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体制落实现状来看,正缺乏一套科学的运行机制。就“条块”制度来说,其体制发挥的功能,基本都是由专业主管的“领导”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决定,且该体制中并未提出该如何解决实行管理体制的问题,管理制度的实行取决于专业主管机关领导对档案管理的重视,致使整个档案管理体系失去了生机。[1]而对于科研档案管理制度来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管理内容,即“四同步”管理、各类项目负责人归档责任管理。其中“四同步”管理的实现,是由项目承担领导者的档案意识决定,不管是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还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都不会花过多的时间与精力去对具体单位项目档案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项目负责人的归档责任制管理中,各类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应该严格履行自己在档案中的义务,如果在科技项目的委托合同里没有将这一点充分的体现出来,项目负责人的档案义务就会成为一纸空文,起不到任何作用。

二、新型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体制的特点

1、落实具体措施,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中介管理的实行,是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可操作性强的具体表现,传统的科技计划档案管理制度,由于监管措施得不到良好的落实,管理制度的作用难以真正的发挥出来。因此,将政府一部分管理职能外包给第三方中介机构,留下更广阔的空间进行专业化监督管理,这是政府管理职能发生转变的主要表现,也是未来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实现规范、法制化管理的具体要求。[2]

2、领导职能和主体更加明确在全新的科技计划管理制度当中,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执行项目档案工作的地位权力得到了明确,明确了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职能,让其有了更好的依据来执行管理,不仅能够较好的履行项目管理的职能,还增加了项目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的管理力度,提高了管理的效率。3、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更加合理转变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业务指导方面的职能,突显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具备的领导权限,对各构成要素间的关系进行合理化管理。长期以来,国内的科技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都是基层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承担者。而这一情况已经难以与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因此,新型的科技计划档案管理体制,应该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的职能放在客观位置上,确保新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得到真正的贯彻与落实。

三、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体制的创新发展对策

1、对项目档案进行归口化管理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是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工作总目标和质量管理标准,对单位档案工作执行单位人员的配置、机构的设置及运行经费等进行合理的控制,引导该单位制定科学的项目档案管理体制,并严格落实制度中有关科技项目管理的规范;
对委托中介监管的项目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定期实行项目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因此,对项目档案实行归口化的管理,有利于“条块”体制的转变,可以让各行各业、各种类型以及隶属关系中的项目承担者,都由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直接进行归口化领导。

2、对项目档案进行实时监管当前,政府的职能出现了很大的变化,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也在项目档案宏观管理层面上充分体现出来,微观上的管理交给了外部的社会力量,即相应的中介机构执行。但值得关注的是,项目监管部门在性质上虽然是中介机构,但它依旧还是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各项工作职责的执行者,所以,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领导和监督其工作过程。[3]

3、采用有效措施,处理项目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关的科技行政管理部进行适当的交流和沟通,制定出合理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和标准,对中介机构档案管理的工作进行严格的规范,并实时监督其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工作的情况,保障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范都能得到真正落实,确保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不再和微观层面中的档案业务有所接触,而是更加注重宏观层面上的管理。

4、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的实施,首先需要从制度建设方面进行,科技管理部门应该建议制定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相匹配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并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与项目承担单位、科研人员以及各级计划管理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规定。要明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文件的归档范围与质量要求,并对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形成积累、归档验收、立卷整理以及信息补充等进行规定。对不同的科技计划项目,应该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规定出合理的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以确保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能够适应相关科技项目档案管理的要求。构建出一套科学、合理、配套的有机体系,将体系中的指导、约束以及保障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推动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稳定、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结语

合同档案部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
档案;
问题;
对策

Abstract: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content and importance of the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rchival work, combined with the reality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rchival work, explored the problems and solutions in archival work.Key words: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files;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近年来中国的城乡规划工作备受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城乡规划实践紧紧围绕国家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发展过程而开展。作为城市规划记忆工程的主要承担者,档案部门做好档案工作,对促进和服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在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大环境下,城乡规划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利用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档案工作中存在着的信息资源收集不完整、信息利用不到位、信息服务不完善等问题,已严重影响着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城乡规划的作用与现状

现代城乡规划伴随着工业革命而产生,经过几百年的发展,作为一种政府职能,同时作为自成一体的职业技术,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政治性的工具。无论是在市场经济下还是计划经济下,城乡规划的根本的作用没有发生变化――通过对城乡土地使用和空间资源分配,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稳定,服务于国家制度,平衡着社会集团和个人的利益。

近年,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外力推动下,城乡规划工作的内容有了进一步地扩充和细化,小城镇规划建设、古镇保护与发展、城市规划信息化、城乡统筹规划、城市更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世界遗产保护、中低收入住房问题、构建和谐社区、人居环境规划建设、城中村改造、健康城市化与城市土地利用、创意产业与城市发展、城市公共安全与防灾、城市文化与城市特色塑造、边境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城市转型和城市规划、城市规划职业发展、地下空间规划、山地城乡规划与防灾减灾、灾后重建规划、转型期城市规划与公共政策等几十个问题相继出现和确定。[ 唐凯:《回顾与展望―在2010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上的发言》]城乡规划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决定了这项工作必须要全局统筹、整体安排,从最初的设计方案到最后项目成果的落成,其中将产生很多宝贵的档案资料。城市规划档案,是城市规划部门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形成的,作为记录历史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资料,主要包括各种申请、证件、文件、方案、批示、会议纪要、光盘等文。经过档案管理人员对这些资料进行认真有序地收集、整理、分类、编目、排架,就形成了城市规划档案。

二、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为城乡规划档案工作的发展提供新平台

随着襄阳市区域地位的不断提升和社会影响力的不断增强,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我市城乡规划和建设新的奋斗目标,即“把握现代城市发展规律,把城市建设和发展作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动力和重要载体,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竞争力,抓住国家大力发展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机遇,用好上级支持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政策,加快城市发展步伐。”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我们档案部门要站在区域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高度,按照中心城市标准,重新认识城乡规划档案工作,要以面向相邻省市的全局视野,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推动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主动融入中心城市发展大局之中,为襄阳长远发展服好务。

三、城乡规划档案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性

规划档案和其他机关档案一样,是单位工作历史的真实记录,是各项工作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但规划档案又有着自己的特点和特殊性,它记录着一个城市空间的演变,记录着一个城市的发展过程,记录着我们居住环境的变迁,可以说城乡规划档案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收集归档、保管、利用是档案工作的基本环节,收集归档是前提,保管是基础,利用是目的,三者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收集归档工作是档案工作的起始环节,与其他各个环节的工作相比,它处于一种特殊地位。档案收集是贮存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基本手段,是档案工作其他环节的基础,是决定档案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档案保管工作是整个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档案工作基本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的重要环节,档案保管工作质量的高低,对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具有重大影响。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经济建设,档案利用工作是达到这一目的的直接途径。档案的利用工作是档案业务工作的中心环节,在整个档案工作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是档案业务工作中最富有活力的环节,是带动整个档案工作发展的关键步骤。城乡规划档案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根本目的主要是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服务,其作用主要表现为凭证作用和借鉴作用。城市规划档案不仅记录了城市规划工作历史活动的真实经过,还记录了在各项活动时的思想发展、形成变化、工作成果以及经验教训等。

现阶段,城乡规划档案主要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和专业档案,其中文书档案和专业档案数量最大、利用最多。

(一)文书档案

文书档案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我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文书档案又分为党群、综合、测绘、法规和规划五类。它记载着单位的发展和成长历史,对研究本单位的项目审批和科学发展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二)专业档案

一个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基本要经过选址用地、方案审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各阶段的工作流程及其形成文件的流向如下:(1)选址用地阶段:经相关科室、领导审查批准后,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发改委立项、批复等文件材料存于同一档案袋,由综合科办理完结后转档案室存档。(2)方案审查阶段:经相关科室、领导审查批准后,将《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附图)等有关文件材料按项目编号存于同一档案袋,由综合科办理完结后转档案室存档。(3)建设工程阶段:经相关科室、领导审查批准后,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土地证及宗地图、会议纪要、相关费用凭证、政府批复等有关文件材料存于同一档案袋,由综合科办理完结后转档案室存档。(4)竣工验收阶段:经相关科室、领导审查批准后,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建设工程规划红线图》、《建设工程竣工图》、《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处理笺及有关文件材料存于同一档案袋,由综合科办理完结后转档案室存档,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涉及审批部门较多,规划审批档案多而复杂,相应档案整理也必须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否则就无法保证档案的齐全与完整。

四、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传统的档案工作只重视档案的保管,忽视档案信息资源的收集和利用。往往只注重追求馆藏的数量和规模,而对档案信息能多大程度地满足社会需求、能否充分发挥其作用重视不够。多数人认为档案只是过时的材料,档案工作只是看门守摊、无所作为,只要保管的档案不损坏、不丢失就算完成任务了,看不到档案对科研、经济和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档案工作不被理解,挫伤了档案人员工作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乡规划档案工作的发展和创新,甚至少数档案工作者存在的自我轻视的心理也将直接影响档案工作服务社会的价值理念。

档案工作实则是一个系统的流水型模式,从收集归档、保管到最后的利用,需要的不仅仅是档案部门这一个小团体的努力。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对档案资料的收集上,从当事人最初的申请,到相关部门作出行政行为,资料在呈递审批的过程中,可能会毁损、丢失,如何保证所有的资料最后能交到档案部门手里,需要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重视,以及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与支持。

实践证明,档案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服务工作,档案的作用和价值只有通过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才能体现,在现今环境下,档案利用面临着一个主要问题:档案利用价值偏低,档案利用需求得不到完全的满足,比如自由利用要求不满足,多样性要求不满足等。

五、完善档案工作的对策与途径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前提

领导对档案工作价值的认识程度,决定着对档案工作的态度,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档案工作的发展。实际工作中,有些领导认为档案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相比无关紧要。因此,为了真正发挥档案工作的积极作用,局领导应将档案工作切实融入到其他各项工作中,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每年将档案工作均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形成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的工作格局,从人、财、物上对档案工作给予保障,带头做好资料的移交工作,确保本单位的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档案收集制度,争取部门支持

在近几年的档案整理工作中,笔者发现档案工作中的首要问题就是收集难。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档案的整理我们只要认真按照档案局批准的“三合一”制度践行即可,然而收集工作往往却非常艰难。在日常工作中,有些部门和个人只图自己工作方便,对提交部门档案无故拖延,而档案部门对此也毫无办法。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关键在于没有档案工作管理制度,或有制度也形同虚设。建立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把规定移交档案资料作为年度考评考核的重要依据,那么这个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就可以科学有序地进行了。

(三)搞好与档案行政部门的衔接,争取业务指导

作为机关档案工作部门,要主动与档案行政部门对接工作,及时学习掌握有关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先进的档案管理模式,保证服从全市档案工作大局。同时,认真抓好档案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及时做好档案移交工作,保障机关档案管理规范有序推进。

(四)加强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

城市规划档案工作已逐渐从传统管理模式演变到计算机信息数字化管理模式,从档案的手工查询发展到网上查询。电子计算机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运用,可以使文件的形成、运行、转换等各个环节与自动化办公衔接起来,这种现代化科技手段与先进操作管理技术都迫切需要档案管理工作者去掌握和运用。所以,单位应有计划的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交流学习。档案管理工作者要结合自己的岗位工作,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还要注重计算机知识、信息文化的学习,努力使自己成为具备信息知识和网络文化的综合型档案管理人才。

(五)合理开发利用档案资源,为城市规划工作服务

合同档案部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第二条医药卫生档案,是指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从事医疗、防疫、科研、教学、生物制品、生产、药品管理、卫生行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以及其他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医药卫生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和发展医药卫生事业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必要条件和依据,是重要的信息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第四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必须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发展计划,在档案机构、人员配备、经费、库房等方面给予保证。

第二章档案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

第五条医药卫生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下进行。卫生部档案处在办公厅领导下,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对部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地方各级医药卫生档案机构负责管理本部门医药卫生的档案和档案工作,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应有1名领导同志分管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七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要理顺档案管理体制,建立综合档案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和统一管理本部门形成的全部档案(病历档案除外)。规模较大、内部机构和下属单位较多、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任务的单位,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设立档案馆或综合档案室;
对下没有指导任务、但本部门档案工作任务较重的,应设综合档案室(处或科级);
设立档案馆的具体条件可参照1989年国家教委的第6号令执行。规模较小的单位可视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设档案馆的应配备工作人员8-12人;
设档案科、室的,应配备工作人员3-6人。

综合档案机构的设置,按有关规定报上一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同时报所在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医药、卫生部门单位档案馆具有双重职能,既是收集、保管档案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又是本单位档案工作职能管理部门。

第九条综合档案管理机构的基本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卫生部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本单位形成的全部档案及有关资料;
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有关档案;

(四)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积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全心全意地做好服务工作;

(五)加强档案工作的横向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协作,积极开展档案信息交流及学术研究活动;

(六)负责对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七)负责收集档案利用效果的反馈信息,宣传利用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扩大档案工作影响,增强领导干部和科研人员积累档案、利用档案的意识。

第三章档案工作人员

第十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并具备一定的档案专业技术水平和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

第十一条档案工作人员(包括以做档案工作为主的兼职人员),均属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其业务能力的考核、技术职务的评定和晋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任命制),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档案工作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章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

第十二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要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制度,并纳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确保每项重要的医疗、防疫、科研、教学、药品管理、行政管理等工作都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

第十三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的档案工作要与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应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第十四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对科研成果、产品规划与试制、基建工程等项目进行鉴定、验收时必须有档案部门参加。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会同档案部门,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未经档案部门检查或经检查没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的项目,不能通过鉴定、验收,科研成果不予上报。

第十五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应实行文件材料形成单位及科研课题组立卷归档制度。由立卷人按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保管期限表系统整理组卷,编排张号,填写卷内目录和案卷标题,经立卷单位负责人检查,装订后向本部门档案室移交。卷内目录和案卷标题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第十六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一)党政管理方面

凡是本部门党、政、工、团,包括纪检、人事、保卫、财会、基建、生产、科研、外事等单位和临时机构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收、发文(电)和内部形成的会议文件、会议记录、纪要、重要电话记录、各类统计报表、出版物原稿和样本、剪报(不另行文的)等文件材料,以及反映本部门工作活动的影片、照片、录音带、录相带等声像材料,均应收集齐全,立卷归档。

(二)医疗技术方面

凡是医疗单位形成的以下材料应收集归档。

1.医疗技术的法令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

2.医疗计划、总结。

3.处方章印模。

4.各类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

5.医疗技术常规、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文件。

6.医疗质量调查和监督检查中形成的文件。

7.突发事件、传染病暴发流行抢救工作记事、照片、录象、总结等文件材料。

8.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来信来访调查分析,医疗事故鉴定书和处理意见。

9.新疗法、新技术的鉴定及实施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0.名、老中医的临床经验总结、医案原稿、中药炮制等。

11.传统的药物标本、成分、配方、工艺等材料。

12.制剂处方单、质量检验报告、药检证书及制剂配剂的有关材料

13.住院及门诊病历和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登记本以及病理切片、照片、图纸、X光片等(单独存放保管)。

14.医疗单位开展医疗合作形成的协议书、合同、聘书等。

15.地方病、职业病及肿瘤、心血管病等疾病防治的专题材料。

(三)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方面

凡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部门所形成的以下材料应收集归档。

1.有关卫生防疫和监督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流行报告、防治方案、规划、总结、监测点、防治点记录数据等有关材料。

3.传染病暴发流行防治工作记事、照片、录像、总结等文件材料。

4.疫情报表和统计材料。

5.青、少年健康检查、生长发育和调查分析总结。

6.青、少年学习、生活保健用品监测及学校卫生标准技术材料。

7.计划免疫效果观察以及异常反应、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材料。

8.消毒杀虫剂专题计划、实验数据、图表、实物标本及总结材料。

9.卫生监督规划、审查意见书、技术性总结及环境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环境卫生监测等材料。

10.食品卫生标准、规划、技术报告、审核意见书、批准证书及城乡居民营养调查、食物结构、食物成分表。

11.食品卫生监测、重大食品污染、食品中毒典型案例等有关材料。

12.射线防护、计划设计方案、实验数据图表、专题调查总结报告、仪器制作等有关材料。

13.放射事故(包括核武器、核电站)损伤救治方案、救护措施及远后期观察材料。

14.职业病危害现场调查、测定及劳动条件评价、职业病防治、急、慢性职业中毒报告、报表和统计数据。

1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材料。

16.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卫生处理技术材料。

17.国境卫生检疫管理材料。

(四)妇幼卫生方面

凡妇幼卫生部门所形成的以下材料应收集归档。

1.有关妇幼卫生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2.妇幼卫生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工作总结

3.妇幼卫生工作年报表。

4.妇幼卫生工作中考核评比标准及综合性评价材料。

5.妇女多发病防治材料。

6.青春期及绝经期调研材料。

7.孕产妇死因研究材料。

8.围产保健信息网监测及围产儿死亡率及死因研究材料。

9.女工保健卫生学调研材料。

10.计划生育手术规范化管理材料。

11.婚前保健、优生、遗传调研材料。

12.0-7岁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材料。

13.0-3岁营养性疾病患病率及分析材料。

14.四个月以内婴儿3种不同喂养率的调研材料。

15.有关儿童保健课题及调研材料。

1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死亡原因。

(五)科研方面

按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教学方面

按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关于《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执行。

(七)药品、生物制品监督、检定和生产技术方面

凡药品、生物制品监督、检定、生产部门形成的以下文件材料应收集归档。

1.有关药品监督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

2.药品标准(国家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审评材料、批件或批复。

3.新药及新生物制品审批、审评记录、批件。

4.药品抽验报验结果、汇总和公报材料。

5.重大假药、劣药案件原始调查材料、处理结论和有关批复及来往文件。

6.执行药品监督任务的原始记录、报告和批复。

7.国外厂商申请进口药品注册的申报材料和批件。

8.生物制品产品计划、规划设计任务书、产品试制说明书、实验设计、实验数据、现场考核及临床试验观察记录、协作合同及完成情况报告等。

9.生产及技术检定记录。

10.产品质量及经济技术指标完成统计及说明。

11.生产检定规程、细则、生产工艺、产品目录、说明、规格及使用方法的有关材料。

12.生产及检定工作经验交流会等有关材料。

13.生产及检定工作管理办法、定额指标及责任制等有关材料。

14.药品质量考察检定中的实验数据记录及临床观察中所形成的有关技术材料。

15.安全生产制度、规定、规范、统计报表、工作安排、总结及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材料。

16.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方面材料。

(八)基本建设方面

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九)仪器设备方面

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十)出版物方面

包括出版社、健康报社、医学会、医学院校、医学科学部门出版的书籍、报纸、杂志、其他学术刊物以及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一)财会方面

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其他医药卫生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十七条归档时间:

各医药卫生部门的文书档案,应在次年6月底以前移交档案室。医学院校应在次学年度寒假前归档,科研、医疗卫生技术和基建档案应在项目及技术工作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

第十八条几个单位协作完成的医疗、防疫、科研等工作项目由主办单位保存一整套档案。协作单位除保存与自己承担任务有关的档案正本之外,应将复制本送交主办单位归档保存。

第十九条各医药卫生部门的个人在从事各种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向本部门档案室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档案室的档案应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对于个人在其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档案部门可通过征集、代管等多种形式进行收集。对于个人向档案部门捐赠档案的,各医药卫生部门应予以奖励。

第五章档案的管理和库房设备

第二十条医药卫生部门的档案馆、室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排列、登记、编目及必要的加工整理。

第二十一条医药卫生部门的档案馆、室,对接收的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划分保管期限和密级。对保管期限的变动、密级调整和需要销毁的档案提出建议,报本部门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医药卫生部门的档案馆、室,要建立保密、保管、借阅、统计等项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所在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第二十三条医药卫生部门的档案馆、室,应根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下属单位的档案工作经常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或奖励。对因档案管理混乱、工作失职给档案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报请有关行政部门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必须为保管档案提供专用档案库房,库房门窗要坚固,并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要有防盗、防火、防光、防腐、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对存放声像等特殊载体的档案要配备恒温、恒湿设施。档案库房要指定专人管理,以保证档案的安全,延长档案寿命。

第二十五条各级医药卫生部门,要有计划地为档案部门配备复印、录音、照像、录像等设备,同时结合本单位业务管理工作的现代化进程,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第六章档案的利用与开放

第二十六条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各级医药卫生部门要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划分开放与控制的界限,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第二十七条医药卫生部门档案馆的档案应向社会开放。开放档案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个人在说明利用目的和范围后,均可查阅属于开放范围的档案。

(二)港、澳、台及海外华侨利用档案,需经有关主管部门介绍。

(三)外国机关或个人要求利用档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向社会公布档案,需经本单位及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公布。

第二十八条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和专利的档案,不得对外开放。

第二十九条查阅、摘录和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需经档案部门负责人批准,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查阅绝密档案需经分管档案工作的行政领导批准。

第三十条各医药卫生部门的综合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部门利用,其他部门查阅需持单位介绍信,经综合档案室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