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骨干教师申请【五篇】(全文)

发布时间:2023-08-05 12:05:19   来源:申请书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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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汉族,现年42岁。该同志于2002年7月毕业于河南广播电视大学,2008年7月自考毕业于郑州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8月参加工作,在沈丘县卞路口乡钟寨小学任教:历任钟寨小学数学课教师兼班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骨干教师申请【五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骨干教师申请【五篇】

骨干教师申请范文第1篇

**,男,汉族,现年42岁。该同志于2002年7月毕业于河南广播电视大学,2008年7月自考毕业于郑州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8月参加工作,在沈丘县卞路口乡钟寨小学任教:历任钟寨小学数学课教师兼班主任工作,2017年12月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1、该同志自工作以来,热爱教育事业,业爱,关心热爱学生,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用“身正人之范,学高人之师”作为工作理念,从未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其负责的班级在学校每周(卫生、纪律、学风等)综合评比中,多次取流动红旗,在乡镇考试中成绩优异,连续几年获“优秀班级”的称号及奖励。

2、该同志格以《教师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积极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处处以先进的思想为指导,提高思想觉悟。在工作中全面贯初教育方针,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四有”新人为根本出发点。

3、该同志能够积极参加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比武活动、评优课、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等系列活动,促使自己的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

, 二、潜心施教、刻苦研,不断提高教学能力

该同志紧抓课堂教学环节;备教材、备学生、备方法。为了上好每一节课,高效利用课40分,课前认备课,认直领新课标的要求,在备课过程中精心设计教学活动,选择灵活多样而有效的方法力求的明确,重难点突出,相导学生具体又有针对性,教中结合学生实际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方案和教学方法,充分运用多种手段调动和培养学生的兴趣。

三、加大管理,强化班风建设

多年来,该同志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针对级各种具体情况,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管理度,加强班务建设,开展多彩的班务活动,使学生在班务活动中受集体的温,充分发自己的特长展示自己的才能,使学生在这个大家庭中,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展示自己的才能,使学生在这个大家庭中,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形成了团结向上的班风,积极进取的学风,为学校全面工作的开展注入了活力。

四、工作业绩

该同志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执着的追求,加上求真务实和充满激情的工作热情,因此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教育教学的成绩稳步提高,所任班级的数学课成绩居于同年级同学科前列,并且在历年我乡统考中名列前茅,多次受到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该同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养。不论在教育教学工作还是教研活动工作中,都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该同志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培训。近年来曾参加了中小学教师国家培训计划、中国教师络研修以及沈丘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

由于该同志踏踏实实的工作,勤勤恳恳的努力,经年来,在教育教学方面和学校管理方面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现担任钟寨小学数学组教研组长及钟寨小学安全副校长。

总之,该同志师德高尚、业务素质高、教学能力与教学效果突出、教学成绩优异,是一位优秀的小学数学教师。经过调查和审核,卞路口乡钟寨小学特推荐**同志为县级骨干教师。

骨干教师申请范文第2篇

本条例所称师资培训是指为提高在职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所进行的继续教育。包括教师岗位培训及各种形式的进修培训和学历学位教育。

一、工作原则

(一)师资培训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坚持按需派遣、学用一致的原则,培训人员参加的培训活动应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直接的联系。

(二)坚持在职、业余、就近培训为主,脱产、外出培训为辅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教师培训。

(三)坚持自培与他培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优质师资队伍,积极实施“校本培训”,并做好市、区、校三级培训的协调工作。

(四)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用理论指导实践工作,使解决问题的方法既有理论支撑,又能有效解决问题,可操作性强。

(五)培训学习必须经学校批准。凡未经学校批准者,学校不批公假,不承担培训费用。

二、工作职责

由科研室负责全校师资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师资队伍的状况,制定全校师资队伍建设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二)运用正确的政策导向,合理引入竞争机制,调动教师接受培训的积极性;

(三)负责组织实施培训计划,掌握好培训经费的使用;

(四)关心外出培训教师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积极配合培训单位做好管理和其它工作。

三、培训形式

主要有:职务培训,校本培训,见习期教师培训,校级骨干教师培训,区级骨干教师培训,全国或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各类短期培训班、研讨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出国进修等。

四、培训条件与申请培训程序

(一)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安心本职工作,能很好完成本职工作的人员。

(二)在职教师必须参加职务培训。可根据上海市和奉贤区师干训计划,选择参加培训的时间,报科研室备案。教师应根据学校要求,认真参加校本必修课程培训,并积极报名参加校本选修课程培训。

(三)见习期教师必须参加学校和区进修学院举办的见习期教师培训班学习。

(四)校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训详见《奉贤中学骨干教师选拔培养暂行办法》;
区级骨干教师的推荐原则上必须是校级骨干教师,全国或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由学校择优推荐。

(五)已经被确定为区、校两级骨干教师,可申请进行导师带教。经双向选择,学校审批,按《奉贤中学导师制试行办法》有关条例执行。导师可在校专业发展委员会中选择。

(六)名师梯队建设:学校每两年在区、校两级骨干教师中选拔一批优秀骨干教师,聘请校上海市知名专家带教。

(七)凡符合相关条件,教师可申请参加各类短期培训班、研讨会。由本人提出申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推荐,学校批准。

与会者返校后,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会议,在一定范围内传达学习,努力使更多的人了解会议精神和最新信息。

(八)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教师可向学校申请参加与教师教育工作对口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班进修,学校择优推荐。(1)年满35周岁;
(2)在奉贤中学工作满2年;
(3)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4)教育教学工作认真有成效。

(九)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教师可向学校申请参加与教师教育工作对口的在职硕士学位学习,学校择优推荐。(1)年满25周岁;
(2)在奉贤中学工作满3年;
(3)教育教学工作认真有成效。

(十)由上级部门组织的出国进修,根据相关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

(十一)全国或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硕士研究生课程班进修、在职研究生学习、出国进修等在参加培训前须与学校签订协议书。

五、培训保障

(一)学校设立专项师资培训经费,根据每年的培训工作计划,确保师资培训的需要。

(二)经批准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培训期间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者,其任职资格评审不受影响。

骨干教师申请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学习和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育行为,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紧跟时代步伐,提升办校质量。使我校的教育真正成为适合学生发展需要的土壤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动力。

二、工作目标:

1、强化科研培训,打造一支业务精良的教育工作队伍。

今年县规划办将对科研骨干教师进行后续培训;
对广大教师进行通识性科研培训。我们会以此为契机,始努力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同时,也要做好校级的校本培训,力争使教师人人懂科研,人人能科研,科研有课题,科研见成效。

2、优化科研管理,促进科研工作的常规划、科学化、规范化。

以教研组为单位,认真进行课题研究指导工作,促进各教研组工作日常化、工作程序规范化、研究方法科学化。做好科研档案的管理,做到有记录,有记实,有过程性材料。

3、深化科研工作与教育教学实践的结合,加强课题实验课及教育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

对已经结题的研究成果和教师的个人经验,进行交流推广应用,以学校工作博客和校本研修论坛为载体,拓宽交流渠道,提升推广层次,加大应用力度。

三、工作措施

1、教师业务学习每双周一次,具体时间、内容根据工作情况安排。

2、做好“十一五”第三期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培训推荐工作,做好到期科研骨干教师继任的组织协调工作。

3、积极准备,迎接规划办领导深入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的教育科研通识性培训,做好时间,场地等具体安排工作。

4、积极组织教师研讨论证,争取立项一项市规划课题。

5、推广科研实验课交流活动。以教研组为单位,每个教研组选派出一名教师做课题实验课公开课。并在其中产生去县赛课选手,认真做好选课,备课,导课,上课的指导工作。

6、征集所有参加课题研究人员的教育科研实验反思。

7、加强国家、省、市、县科研成果的征集工作,并择优在学校校本研修论坛上发表。

8、组建新一轮课题申请立项领导工作组,选拨新一轮课题组成员。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三月份:

1、参加规划办工作例会

2、制定工作计划

3、配合规划办对“十一五”科研骨干的考核、认定

4、组织科研实验课初选,选定选手,准备实验课

四月份:

1、校内实验课赛课初选

2、征集中国教育学会论文

五月份:

1、参加全县实验课大赛

2、论文征集

3、“十一五”第三期科研骨干教师培训及继任科研骨干培训筹备工作

4、成立新一轮课题申请立项领导工作小组,选拔新一轮课题组成员

六月份:

1、第三期科研骨干教师培训及继任科研骨干教师培训

2、课题申请立项

七月份:

总结工作

九月份:

1、参加规划办工作例会

2、配合规划办做好第三期科研骨干教师考核认定,继任科研骨干教师认定

3、征集各级各类成果

4、征集教育科研反思

十月份:

1、准备参加科研经验及成果交流会

2、制订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准备课题开题报告

十一月份:

1、校内科研先进个人先进教研组评选

骨干教师申请范文第4篇

一、招生规模

2014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总招生规模约为780人。各学院、学科招生人数详见2014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9月版)。秋季招生人数将于2013年10月22日前在201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10月版)中公布。

学校招收非脱产委托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数量规定为: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总数的5%,人文社科领域不超过10%。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高校专任教师及科研院所一线研究人员不受此比例限制,但其中来自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申请人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提供保障。

二、学制及最长修业年限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学制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为7年。

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经导师推荐可以申请提前进行学位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准予提前毕业。

三、春季招生实施办法

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研生[2013]17号)规定,2014年接收本校优秀在读的一年级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硕博连读生;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接收直博生。直博生需缴纳报名200元报名费;硕博连读生免于缴纳报名费。

四、秋季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所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招生学院提出的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要求(详见附表1)

3、其他说明

(1)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2)报考非在职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生。

(3)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3年10月22日上午9:00至11月26日下午5: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操作方式:
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三)报名费:200元

请申请人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中国农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申请人自己承担,不退还报名费。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应于2013年11月27日-12月9日按照招生学院在网页上公布的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关注报名系统中材料登记审验情况。请随时关注学院公告并及时办理,逾期不补,网上报名失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委培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非应届硕士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中的评议书,并在评议书上注明申请人姓名并加盖档案室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3000字或5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或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半年内体检合格证明。

(五)相关说明

1、我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仅指经西藏大学、新疆塔里木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这三所大学人事部门推荐专职教师的专项培养项目。

2、凡符合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如报考西部对口支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等)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经核实后,学校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

3、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4、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申请委托培养的申请人、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申请人,报名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了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5、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六)程序与时间进度

1.初选:2014年1-3月

(1)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见,形成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在申请学院主页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对初选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布的电话申请复查。

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

(2)国家专项计划(包括“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申请人通过学院初审后,需提交学校“专项计划”招生审核组进行审查,在2014年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范围内,本着择优原则确定进入复核阶段的人选。其中,申请“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须由受援高校按照我校的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推荐。

2.复核:2014年3-4月

由招生学院组织,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复核阶段的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内容包括申请者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届时详见申请学院主页公告。

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批:2014年5月。

研究生院通过审核学院公布的相关初选和复核办法、联合学校纪委和研究生教育专家组成巡视组对实际选拔程序进行监督、接受考生质询等程序。在保证选拔过程的合理、合法和透明的基础上审批录取名单,并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最终录取名单,公示期为一周,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五、奖助政策

中国农业大学将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研究生教育收费以及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在以下现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收费制度,执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加大研究生助研、助管和助教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落实国家奖学金制度,继续实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积极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配套措施。通过推进新的奖助体系建设,使我校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总体上享有更好的待遇水平。新的奖助政策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始实施。

六、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生、委托培养生和定向生共三类。

1、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生,学费及生活费(包括助学金、助研津贴等)将按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其中生活费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并享受公费医疗,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原工作单位支付。按学年缴纳学费,共计四年。缴费标准及办法将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相关规定出台后我们将及时公布。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委培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生,学费来源将执行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学校向非在职定向生提供助研津贴。

七、监督机制

在2013年实施申请考核制的基础上,将继续对复试考核进行校院两级纪检检查巡视。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八、入学体检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统一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通过体检者不予入学注册,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一学年。期满经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它

(一)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申请者在提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审查、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申请学院联系咨询。学院联系人详见附表2.

骨干教师申请范文第5篇

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国发〔1986〕107号),我们制定了《关于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申请出国探亲假等事项的管理细则》,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本通知下达前已出国探亲的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由国内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发〔1986〕107号文件和本细则的规定,与本人联系,明确探亲期限,做好管理工作。对已经批准由探亲转留学的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国内各有关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主管部门应于一九八八年二月以前将批准人员的名单(包括批准留学的期限、内容和国外所在学校的名称等)通知我驻外使、领馆,并按国家对公派或自费留学人员的要求做好他们的工作。今后对出国探亲假和探亲期间转留学的审批,应严格按本细则规定办理。各地公安机关根据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并注明公派出国研究生派出单位意见的准假证明,依法受理审批。

此文件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转发至本地区所有高等院校(包括中央部委所属院校)。

关于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申请出国探亲假等事项的管理细则

一、出国前确定的留学年限在三年以上的公派出国研究生,婚后在国外学习期限达一年以上者,其国内配偶如系在职职工,可向所在单位申请出国探亲假。

二、审批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出国探亲假时,既要考虑对在国外学习时间较长的研究生及其配偶的照顾,又要考虑国内的工作安排和需要。

三、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如系国内的在学学生,所在单位(学校)不给予出国探亲假。

四、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申请出国探亲假时,公派出国研究生本人须同时向其国内选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将书面申请的复印件报我驻外使、领馆备案。

五、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申请出国探亲假,须填写《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出国探亲申请表》(附表,本刊略),由所在单位根据本细则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征求公派出国研究生派出单位(学校)意见后,进行审批。

六、被批准出国探亲的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由所在单位出具准假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出国探亲手续。

七、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出国探亲的一切费用自理。

八、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出国探亲假一般为三个月,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前三个月国内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薪留职,从第七个月起,是否保留公职,视情况由其所在单位决定。

九、已探过亲的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回国后申请再次出国探亲,亦按上述规定申报、审批。

十、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在探亲假期间取得可靠的经费保证及入学证明,要求在国外转为自费或公派留学的审批办法如下:

1.申请者须在批准的探亲假期满前至少两个月,向原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申请由探亲转留学审批表》(简称“JW106”表,另发)。

2.申请人的原工作单位审核其经费来源的可靠性、拟去学校的情况及申请人配偶的学习期限等后,按隶属关系报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3.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通知我驻外使、领馆,由使、领馆通知本人。

4.申请转为自费留学者,其留学资助应来自定居国外的亲属。

凡出国前为国内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包括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主治医师及相当以上职务的人员、毕业研究生以及优秀文艺骨干、优秀运动员、机关工作业务骨干和具有特殊技艺的人才等),或探亲期间联系到的资助为国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的奖学金、资助金,均应转为单位公派留学人员。被批准者,须与国内工作单位签定出国留学协议书,协议书内容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公证。协议书中的保证人由申请人在申请时提名,并须经国内所在单位同意。

十一、凡经批准转为公派或自费留学者,均须在我驻外使、领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