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五篇】

发布时间:2023-08-22 08:40:07   来源:策划方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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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年我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目标,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区(县)、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全面覆盖、彻底治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五篇】,供大家参考。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五篇】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在20**年我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目标,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区(县)、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全面覆盖、彻底治理、完善制度三个环节,排查覆盖面达到100%,限期内整改合格率达到100%,基本建成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我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侯志和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安排1名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承担相应工作任务。

三、排查治理范围

排查治理范围为各区(县)、各行业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一)煤矿、非煤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城市燃气、电力、棉花加工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二)道路交通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和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三)商场、批发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六)易受大风、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七)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和连续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

四、排查治理内容

在继续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51号)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五)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情况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六)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七)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八)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九)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情况;

(十)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十一)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十二)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以及安全许可制度实施等方面的情况。

五、排查治理方式

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工作以及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是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三是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四是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六、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3月至4月)。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20**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840914)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抓紧整改20**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
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严把春节后停产检修矿山复产安全验收关,严禁停产矿山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严防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

3.对复工和新开工的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所有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此基础上予以准许施工。

4.落实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专项整治阶段和验收阶段工作任务,对违反“六条规定”,在限期内未整改合格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对隐患整改完毕的公众聚集场所按照“六个必查”的要求,逐一进行检查验收。

(二)第二阶段(5月至9月)。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大风、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的特点,把煤矿、非煤矿山、隧道和其他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煤矿要重点防瓦斯、防透水,非煤矿山要防冒顶、防爆破伤害,化工厂、加油站、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城市燃气要防圈占、防包埋、防占压、防泄露。

3.认真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4.加强对各类交通运输、旅游景点、市场商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7月1日至10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行政区域、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媒体公告重大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于7月15日前报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10日至20日,市人民政府将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

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冰、雪、雾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以掘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火工品、烟花爆竹等的力度。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和民航飞行器除冰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12月5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报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检查督查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乌洽会”、“奥运会”、“十?一”等重要节庆、会展、重大活动期间和年底前开展安全检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带队,督促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突出发挥专家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8月5日至20日,自治区安委会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抽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防范治理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隐患为重点,努力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结合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第四季度市人民政府将对各区(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抽查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以铁的手腕、铁的面孔、铁的纪律组织领导“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落实安全隐患整治资金和措施。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制定实施方案。各级政府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相关部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及时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应及时向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企业还应将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城市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
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
突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
突出汛期、“奥运会”、“乌洽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组织对各区(县)、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区(县)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协调,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全社会齐抓共管。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及时沟通情况,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效。

(五)加强宣传,发动群众。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六)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今年的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每月23日报当月统计报表和文字说明,每季度结束5日前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的要求报送相关统计报表和文字说明,并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准确。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范文第2篇

一、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统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行动,继续督促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和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含公共安全)。突出“预防为主”重点,加大隐患治理力度,隐患整改做到责任、时限、措施、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

本辖区及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及公共领域。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排查道路状况、桥涵、陡坡、急弯、临水、临崖、塌方滑坡地段、场镇过境路占道经营情况。

3.农机、水利、渔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

5.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人员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7.易受暴风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8.油气输送管线、涉燃爆粉尘场所。

9.公共领域居民区、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电气火灾。

(二)排点内容

1.重要设施、装备、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执行情况。

4.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5.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6.学校(含校车)教室、校舍、厕所、厨房、锅炉、防雷设施、围墙、堡坎等设备设施情况。

7.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落实情况。

8.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

(三)排查分工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辖区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职责,督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监管全镇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客货运输站(场)、公路建设及养护施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负责监管全镇油气输送管线、油气开发、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电力行业、燃气行业、林业以及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机安全、涉水安全、渔业、防汛安全、河坝水库等水利设施安全、辖区农产品和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4.社会事务办负责全镇养老场所、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5.派出所负责监管全镇消防安全和民爆器材使用及道路交通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6.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图书馆、网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排查阶段(3月15日前):制订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清责任,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年度台账,并在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填报。

(二)整改督查阶段(5-11月):要结合重点时段的工作要求和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三)验收阶段(12月):结合年终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对各村(社区)、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验收。主要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是否出现反弹,是否闭环管理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各监管部门对本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组织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检查记录,督促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范文第3篇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8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号)以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3号)精神,全面落实20*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在20*年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相关职责部门的监管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安全措施;
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以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为实现我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治理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对象和范围:重点为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
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
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
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近期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的押金交纳等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教育培训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1、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等。

三、排查治理分工

各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现根据本镇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镇安委会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

2、镇工业经济发展办负责组织工业功能区企业、在建工程、矿山及危化企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镇综治办负责组织烟花爆竹行业以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镇城建办负责组织镇区和王山头等重点村商场及网吧等第三产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镇社会事业发展办负责组织本镇旅游宾馆、饭店、旅游景点以有设施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总校搞好学校安全生产工作。

6、各工作片、驻村干部负责组织各行政村内家庭作坊、企业、加工点、农村消防及废弃矿山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农业、水利、国土、供电、卫生、质监、文广等部门由镇各相关职责部门协助负责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镇总校负责学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步骤

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4月30日前)

1、成立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2、全面部署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

3、召开镇安委会及安委办成员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文件精神。

4、制定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排查治理阶段(20*年全年)

1、第一时段(20*年4月底前),各生产经营单位抓紧整改20*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20*年4月底前整改到位;
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排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第二时段(20*年8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期间以及自然灾害安全,做好矿山、水库、学校、旅游、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夏季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第三时段(20*年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工矿企业、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督查验收阶段(20*年11月至12月):各相关职责部门对本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于11月15日前报镇安委办。

五、排查治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建立由镇长任组长,安委会人员为成员的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这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要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等,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各相关职责部门对所辖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即矿山、交通、建筑施工、危化、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事故易发、多发区域;
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
汛期、奥运会期间、恶劣天气多发季节、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排查和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或一时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要加强督办。重大隐患治理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辨认能力和防范意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肃查处。

1、各生产经营单位、各行政村利用宣传画、标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宣传。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衡水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简称“治理年”,下同)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有关单位的监管主体责任;
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三、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辖区内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单位。主要包括:

1、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工业商贸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村镇基础设施等;

3、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市场、旅游景点、农家乐、学校、卫生院、宾馆、饭店、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人员密集场所;

6、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2007年度存在安全隐患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的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1、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各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结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的排查治理主要内容及重要时段排查治理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排查治理与日常监察执法相结合。在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的同时,加大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监察力度,保证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排查治理与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2007〕13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四、工作分工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各行政村:负责本村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案制订、动员部署、经费保障、人员保障;
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协调;
报送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

(二)各办:按照各自分工负责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动员、督促、检查、指导,报送相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推进,重点行业隐患排查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分工如下:

1、烟花爆竹市场

牵头单位:镇安监所;
配合单位:镇派出所、

2、重点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镇城建办;
配合单位:镇农办;

3、学校、幼儿园

牵头单位:镇教委;
配合单位:镇综治办;

4、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消防安全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
配合单位:镇综治办、镇安监所;

5、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引发灾害影响的场所

牵头单位:镇农办;
配合单位:镇水利站、城建办;

6、房屋建筑工程(含建筑起重机械)

牵头单位:镇建办;
配合单位:镇安监所;

7、交通运输企业

牵头单位:镇经委;
配合单位:镇安监所;

8、水利设施(包括在建工程)

牵头单位:镇农办;
配合单位:镇水利站;

9、市场

牵头单位:镇建办;
配合单位:镇经委

10、卫生院、村卫生室

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办;
配合单位:镇派出所、镇工贸办

1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牵头单位:镇安监所;
配合单位:镇工贸办

12、道路外农用运输车辆和农田作业机械

牵头单位:镇农办;
配合单位:镇派出所、镇综治办

13、电力设施

牵头单位:镇电管站;
配合单位:镇水利站、派出所

(三)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全面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发现与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按照上级有关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

1、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镇领导小组、排查治理办公室,见附件),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2、镇级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并确定1名日常工作联络员。

(二)排查治理阶段(5月—12月)

1、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组织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
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隐患排查工作统计报表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镇属相关单位按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所属系统、牵头行业和直接管理的企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专业督查指导。

3、镇排查治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

1、镇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并将验收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2、建立隐患数据库,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整改措施“五落实”;
确实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3、出台相关隐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单位、各办、各村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明确领导,成立组织,迅速作出工作部署;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的工作格局。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和全国两会、易发灾害季节、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在排查治理过程中要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三)依法办事,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单位、各办、各村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加大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推进各单位及部门责任落实,实现教育系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为零目标,确保“平安奥运”目标实现。

二.排查治理范围及重点

1.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学校消防设施标准配备及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等消防工作落实情况;

2.饮食卫生安全。重点检查小卖部和食堂卫生、从业人员健康、饮食加工各环节及相关设备配置与使用到位情况;

3.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校车“户籍化”管理、非法“校车”整治及学生交通需求到位等工作落实情况;

4.校舍安全。重点检查教室、宿舍、餐厅、厕所、围墙等建筑物及其他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及使用管理情况;

5.学生溺水防范。重点检查学校周边水域防控、巡江巡河制度、溺水宣传教育及家校联系制度等工作落实情况;

6.传染性疾病防治。重点检查传染性疾病防控制度,特别是手足口病防控措施及晨检、报告、隔离等工作落实情况;

7.自然灾害事故应对防范。重点检查学校灾害预警及自然灾害事故预案建立、紧急疏散和自救演练等工作落实情况;

8.集体活动安全防范。重点检查学校集体活动先期考察制、预案审批制、组织负责制、分工合作制等工作落实情况;

9.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重点检查民办学校(幼儿园)隐患排查治理及非法办学机构信息报告和取缔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5月下旬):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精心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至8月):在组织专班全面排查的同时,突出重点时段和部位,逐一排查治理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至8月下旬):围绕奥运安全要求,加强检查的频率和力度,同时,验收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于8月底前书面报我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百日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
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督查;
其他领导要在工作中具体抓落实,形成全市教育系统齐抓共管的隐患排查格局,真正做到部署要周密,安排要科学,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

(二)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20*年北京奥运会举世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做好奥运期间的安全工作,从最坏处着眼、从最复杂处考虑、从最细微处入手,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全面推进“百日行动”隐患治理工作,做到强化责任意识、与时俱进,强化大局意识、有令必行,强化忧患意识、排查整改,强化进取意识、克难攻坚。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应相应制定“百日行动”方案,落实排查责任制,在隐患治理排查、治理保障、治理监管、治理协调以及接听群众举报与监督等方面作明确要求。要建立逐级督导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用“三铁”(铁的手腕、铁的面孔、铁的标准)措施落实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检查走过场、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