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准则

发布时间:2022-06-17 15:55:02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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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科技档案是实验室、学校乃至国家的宝贵文化财富,是科技人员科学研究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进行科研工作的依据和必要条件之一,因此科技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维护科技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为此应用离子束物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

 科技档案含义:记述和反映我实验室的科研活动、归档保存作为真实历史记录的科技研究材料。

 二.

 由一实验室付主任负责科技归档工作,图书管理员配合档案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每一课题组组长负责其课题的科技文件和材料的积累、整理和课题执行期间的保存、以及结题时的归档等具体工作。若课题结题时,课题组没有完整的科技文件材料积累和归档,实验室有权停止该课题组所有成员的新课题的申请。

 三.

 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是科研人员(包括研究生)的重要职责,作为考评科研人员(包括研究生)的主要条件之一。

 四.

 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制度和知识产权政策,维护科技档案的安全和必要的机密性。

 五.

 科技文件的归档范围:

 1)计划材料:开题报告、任务书、委托协议书、合同、研究计划、工作方案等。

 2)记录材料

 研究记录包括实验记录、仪器调试记录、原始数据、程序调试记录;研究中的各种设计材料;围绕课题进行的各种学术报告。

 3)总结材料

 研究课题的论文、报告和专著;阶段性工作总结、年终总结和结题总结;理论计算程序;研究成果的鉴定材料;研究的经费使用情况。

 4)其他归档材料

  实验室所有仪器使用说明原件归档;所发表论文的抽印本原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