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2-06-19 12:05:06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字号:

 环保督察工作情况汇报三篇

  环保督察工作情况汇报优秀三篇

  环保督察工作情况汇报一

  省环保厅:

  我市在接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80 号)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方案,迅速展开行动。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政府总牵头,各部门协调联动,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领导高度重视

  成立了以李军辉市长任组长,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庄春来,李永侃副市长为副组长的的领导小组,环保局、督察局、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公安局、国土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公司和各商业银行正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负责定州市环境大检查督导检查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汇总、上报,以及协调各巡查组、督查组等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实施细则,任务分解到位,责任明确到人,确保此项工作有力开展。

  二、强化督导检查

  由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主管领导带队,由督察局、环保局、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抽调一名副职和 1 名工作人员,由公安环保大队、国土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公司抽调 2 名工作人员组成 5 个督查组。第一组由督查局牵头,负责督导相关部门落实全省环境保护大检

 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其余 4 组分别由环保局、发改局、工信局和住建局牵头,主要负责督导各乡镇(办)落实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组长单位负责做好车辆保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强力推进

  我们按照通知的.内容认真开展大检查督查和自查工作,以网格化管理要求认真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各部门紧密配合,做好违法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取缔关停等工作,做好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工作。

  这次大检查,我们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加强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公众监督,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一)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完成并顺利运行,全市设立一级网格 1 个,二级网格***个,三级网格***个,已健全了组织、监管、监督、保障、奖惩体系,目前正在建设企业自律体系。我市4家国控企业和3家非国控化工企业已全部完成自律体系建设,4 家其他重点企业正在制定。目前,我市正在根据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冀环治办[20**]11 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修订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方案。

  (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通过排查,共查处违法案件5起,其中4家企业未批先建,我市均要求其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并处罚款 1 万元;1 家企业擅自变更,已责令停止违法建设,拆除违规设备,必须按环评要求建设。

  (三)工业园区建设情况。已完成唐河循环工业园区检查,其规划环评,给排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处置场所、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均完善,污水进入我市铁西污水处理厂处置后供电厂中水回用。

 对再生资源基地进行检查,目前园区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了路、电、讯、围墙、上下水、办公楼等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达到试运行条件,单户式废气粉尘收集处理系统试运行,固废处理中心正在安装设备,基地初步达到“五通一平”。通过检查,促进其基础建设符合环保要求,为塑料等小企业入区进园打好基础。

  (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省态环境影响的排查。我市迅速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我市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五)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经全面梳理检查我市没有阻碍环境执法及擅自减免排污费等“土政策”情况。

  (六)信访举报工作情况

  我市对环境信访工作和群众举报工作十分重视,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厅关于环境举报县级 12369 环境举报热线接报后两小时赶到现场,24 小时反馈情况的规定。要求环境监察大队和各环境监察所随时待命,接到环境违法举报立即前往现场。环保监察大队和各监察所都能够按照规定抓好落实。自 20**年以来,我市没有出现进京访、赴省访和重复访发生。

  (七)区域性重点环境问题

  20**年 3 月 30 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打击橡塑非法生产经营强化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大会,制发了《定州市打击橡塑非法生产经营强化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橡塑加工行业进行综合整治,在启动河北瀛源公司一期投资***亿元规划占地 5000 余亩的北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基地,建成厂房**0 余套,吸引塑料加工企业入驻的基础上,由国土、公安、电力、规划、商务、环保、质监、督查等部门组成三个联合执法组,出动 3600 余人次,700 余车次,对**00 余家加

 工摊点、52 家回收集散市场进行了取缔,183 家制品企业进行了规范整顿,专项行动中,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2 份、签订村承诺书 22 份、企业承诺书**0 余份,对严重违法的 8 家塑料加工户进行了行政处罚,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 4 起。小电镀整改已于 20**年全部取缔,经我市排查没有发现反弹现象。

  在今年的执法大检查工作中,我们又重点对我市李亲顾、高蓬两镇的钢网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 45 家钢网企业实施了断电停产,要求企业进行煤改气,酸洗池封闭盐酸全部循环回用、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等措施。对高蓬镇顺达金属线材厂利用暗管、渗坑严重违法排污行为,已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我们增加突击检查的时间和密度。成立环保、公安组成的联合执法组,采取昼间、夜间检查的方式,对所有企业进行排查,如发现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顶额处罚。

  (八)按“六个一批”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我市为加大环境违法企业的惩处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制定治理方案,逐一处置,明确责任单位、人员、目标和时限要求。对违法企业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要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依据《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措施,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的恶意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现已向公安部门移交移送案件 9 起,其中行政拘留案件 8 起,刑事案件 1 起。

  (九)强化服务。我市对企业进行强力监管的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服务,防水卷材、铸造、钢网等传统行业编制了技改指导意见并邀请专家论证。在和企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组织钢网企业代表到沧州、深州和天津静海进行学习考察,使企业对升级改造标准有了直观了解。同时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和天然气管网加密延伸工作。政府督促住建、规划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污水处理厂和天然气

 管网加密延伸工作,对企业煤改气和污水深度处理提供保障。

  (十)我市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治理的紧急通知》(定气防〔20**〕4 号)。共检查建筑工地***个,物料堆放场***个,搅拌站、水泥制品厂***个,现物料堆放场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建筑、拆迁、道路施工全部苫盖到位。对施工现场达不到标准的10 家,一律停工整改,整改验收工作坚持做到合格一个,验收一个,复工一个。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水泥搅拌站一律搬出建成区,对城市建成区外的手续不全或防尘抑尘措施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水泥搅拌站,全部关停整改。

  四、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在今年上半年工作中取得阶段性成果,我市还将进一步推动此项行动,密切结合我市实际,有针对性的采取各项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

  一是加强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逐条梳理,行动强化针对性,不走过场,确保此项工作扎扎实实的开展。

  二是继续加大督导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督查结果直报市主要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发挥基层环保网格作用,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将环境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企业不能一关了之,督促其产业升级,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服务。

  这就是我市这次大检查到目前为止所做的主要工作,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开展环保督查工作情况汇报二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入驻我省以来,我市认真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求,

 迅速进行动员部署,较好地完成了迎接首次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前期准备工作

  我市多次召开迎检工作会议,调度部署迎检重点工作,市里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的工作方案》,细化出 20 项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建立了工作简报制度,每日编制一期迎检工作简报,报道市领导关于迎检的指示和活动,宣传各地的迎检工作动态,通报全市迎检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了“德兴市迎接环保督察”工作群,便于调度全市迎检工作,市里主要领导、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分管环保的领导等加入了群,该群是当时全市最活跃的工作群。

  二、 特色工作内容

  (一)集中整治“十五小”企业。

  为顺利推进“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我市印发了《“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内容、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市里领导非常重视集中整治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多次就集中整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深入昄大泸口炼油厂、新岗山板桥染料厂和海口布头漂洗厂等地,现场指导整治工作。白天,我市通过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和市环保局组成的督查组,对全市“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晚上,召开集中整治工作汇报会,将各地整治进展情况进行汇总,每日发布一期《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此外,我市坚持环保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制度、日常巡查制度、“一案双查”制度、案件

 移送制度等长效机制,从源头防止“十五小”企业落地生根。

  在全市集中整治过程中,各乡镇(街道)充分发扬了“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精神,日以继夜、加班加点、不辞辛劳地开展工作。依据《“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的界定标准》,进行全覆盖、全方位、地毯式地摸底排查,认真排查出“十五小”企业 32 家;依据《“十五小”企业处置标准》,10 天之内就将这些“十五小”企业,科学、安全、快速、完全处置到位。其中,万村乡墩上村电子垃圾焚烧属于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我市要求从速、从严、从重予以处理,现已将该点业主李某依法进行了行政拘留处罚,该案也成为了德兴市首例“十五小”企业业主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二)认真办理环境信访案件。

  我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办理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均多次深入花桥镇绿源建材厂、龙头山乡百石特矿山等地,现场指导环境信访件办理工作。我市成立了市长为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落实信访件领导包案制度,规定一个市领导负责一个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明确每个信访件的牵头责任单位,每天调度信访件的办理情况,从快、从实做好信访件的回复工作。市环保局及时贯彻落实了“领导包案”制度,迅速将信访件的办理工作,落实到个人,明确了,一名班子成员,一支工作队伍,负责办好一个交办信访件。此外,我市还组织了 7 个部门和 4 家企业负责同志接受中央环保督察组谈话,并计划根据《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涉及交办信访件办理的乡镇(街道)和相关企业的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

  一个月以来,我市共受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 21 件次。经现场核实,属实 19 件次,部分属实 2 件次。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现已将全部信访件进

 行了及时办理和回复。其中,治理到位1件次,关闭取缔6件次,停产整改8件次,已制定解决方案正在实施中的 5 件次,正在制定解决方案 1 件次。

  (三)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我市共清理出 9 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分别属于德兴市浩晟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品汉新材料有限公司等 9 家企业,各建设项目均按要求进行停产检修,市环保局每日派人前往核实,严防暗地生产。同时,我市要求德兴铜矿和银山矿业要切实加大环保治理设施投入,加强在暴雨期对酸性涌水的收集处理,防止外排废水 pH 值超标。

  (四)检查市政环保基础设施。

  我市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关系到全市群众切身利益的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状况,多次深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运行情况。检查过程中,我市发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一些环保问题,并提出了相应解决方案,现已基本整改到位。我市发现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存在异常情况,迅速组织了相关部门进行排查,及时查明了进水水质异常原因。

  开展环保督查工作情况汇报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56 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12 号)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印发了《沅陵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在省厅组织开展的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按照计划执法的要求,对全县的所有企业进行了检查,其中重点检查企业 43 家,对全县已确定的涉重金属

 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将可能造成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污企业作为此次检查的重点,准确掌握企业污染状况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主要检查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涉重金属企业、化学品行业、涉废气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园区等重点行业(检查信息一览表附后)。目前我县涉重金属企业大部分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我们要求未生产的企业要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确保生产时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通过检查,对所有企业的环保状况,做到了心中有底,极大的促进了监管工作,确保了环境安全。

  1.工业园区基本情况

  我县沅陵工业集中区为省级工业园区,20**年 1 月 6 日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湘环评[20**]5 号),目前园区内审批企业 14 家,其中已建成 3 家,其它处于建设中或未进行建设。防护距离内需搬迁 1***人,已搬迁***人。污水处理管网已建成。

  沅陵辰州工业新区为市级工业园区。20**年 11 月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湘环评函[20**]124 号)。目前该园区内审批企业 6 家,2 家企业处于建设中。

  2.涉重金属、重点企业检查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 20**年环境保护部第二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通知》(环办[20**]107 号文件),我县友诚实丰矿业有限公司、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均因废水总排口氯化物、氨氮浓度超标,友诚实丰矿业有限公司总排放口不规范、无标识牌,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等问题被环境保护部进行了挂牌督办。目前,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通过了省厅的环保“三同时”验收,于 20**年 12月获得省厅的批复,就氨氮及氯化物超标的问题,公司已拿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进行治理(治理方案附后);沅陵县友诚实丰矿业有限公司、沅陵县长青鑫发钒业有

 限责任公司根据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现场监察的要求进行停产整改,直至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20**年来 2 家公司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扩容整改,对厂区进行了规范性建设。通过近 8 个月的整改,该公司按照要求完成了废水处理设施扩容建设、规范排污口建设、雨污分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等整改工作。于 20**年 10 月向省环境保护厅申请了环保“三同时”验收,20**年 5 月通过了省厅的环保“三同时”现场验收工作。

  3.加大了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工作

  开展大检查以来,我局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现场监管工作,经多次检查,取水点周围无倾倒垃圾、网箱养鱼、打鱼、水上娱乐等违法现象。二级保护区内无工业企业、无有毒有害化学品及危险品仓库、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潜在的污染源。重点对已取缔的一级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口及取水点周围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同时,加强了对新建自来水厂取水点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按照要求,请资质单位编制了划分方案

  4.加强了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我县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有湖南金石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沅陵县长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我局严格要求企业办理转移联单手续,确保安全转运。其中沅陵县长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水处理压滤后产生的污酸泥,产生量不大,有专用仓库贮存。加强了医院和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的管理,我县三家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都与怀化市天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同,产生的废物都由该公司进行集中处理。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对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善及健全相关的管理计划及管理台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内容,确保危险废物的管理严格达标。

  5.集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

 根据上级要求,20**年 3 月对全县的制砖企业进行了全面整治,制定了整治方案,对全县的制砖企业分两期进行整治。一期整治城区周边的制砖企业,共计11 家,二期整治一期外的所有制砖企业。整治要求主要检查企业的合法性,对污染物外排不达标的企业实行停产整治,直至达标后方能恢复生产,对不愿意进行治理或无法治理、扰民严重、污染严重的企业,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进行取缔,关闭。按照方案整治时间为 20**年 3 月—12 月。

  二、加强联动机制,打击非法企业

  20**年 6 月我局到官庄镇三渡水村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一家名为“沅陵县正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企业在进行建设中,通过我们调查,该公司准备加工氧化锌废料,回收铅、锌、铟等金属,属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同时调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选址开工建设。

  为防止该公司擅自非法进行生产,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我局立即向县人民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电力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电、断电等强制措施的通知》(湘环发[20**]19 号)文件要求,我局联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国网沅陵县供电公司两家单位,对该公司实施了断电处理,及时防范了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应急处置情况

  3 月 3 日凌晨 2 时许,一辆牌号为贵 A5880 的重型半挂槽罐车在常吉高速公路怀化市沅陵县官庄收费站路口发生意外,撞上护栏,车上装载有 30 吨黄磷,我局应急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配合县安监、质监、环保、公安、消防、高支队沅陵大队、高速路政等部门,对高速公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及时疏散周边人群,启动易燃易爆安全应急预案,通过专业手段及时排除罐车安全隐患,直至事故车

 辆安全转移到位。

  四、组织领导及各部门工作情况

  县政府下发了专项大检查方案后,分管县领导组织召开了各部门协调督促会,多次带队到金石公司、菩恩公司等重点企业检查指导工作。各职能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均认真负责地完成着各自的工作。目前已处于资料汇总及整改阶段。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风险源、涉重金属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发现问题继续进行整改,防范突发性污染的发生;

  2.对生产的企业试生产期限满的,督促企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

  3.要求企业做好废水、废气的污染处理设施管理工作,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4.继续加强饮用水源地的检查及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