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告-2022 .9.1特电-喷漆扩建项目(初稿改退件改)

发布时间:2022-06-22 16:55:06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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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编号:

  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目名称: 年加工 3000 套金属制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青岛特电电气配件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

 2020 年 6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1、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

 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7、结论与建议——给出该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 1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加工 3000 套金属制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青岛特电电气配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崔嘉恺 联系人 金永浩 通讯地址 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萃元路 116 号 联系电话 18660283919 传真 —— 邮政编码 266109 建设地点 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萃元路 116 号 立项审批 部门 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 批准文号 2020-370214-34-03-000020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C3489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5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0 环保投资(万元)

 3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30% 评价经费 (万元) 0.8 预计投产日期 2020 年 7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青岛特电电气配件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萃元路 116 号,公司年加工 3000 套金属制品项目主要生产电气柜体,年生产电气柜体 3000 套。该项目已于 2016年 9 月 14 日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城阳分局批复(青环城审[2016]227 号),并于 2018年 5 月 15 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由于电气柜体喷粉过程中,部分角落喷不到,影响产品质量。为提高产品质量并改善产品外观,公司拟投资 10 万元,在现有厂房内建设年加工 3000 套金属制品扩建项目。该项目建设 1 个喷漆房,占地面积 35m 2 ,建筑面积为 35m 2 ,主要对喷粉烘干后的电气柜体进行补漆。扩建后,公司产品及产能未发生变化,仍为年生产 3000 套电气柜体。

 青岛特电电气配件有限公司租赁青岛希翎纺织品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建设,该厂房于 2013 年建成,项目不新建生产车间,不属于《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第十八条和《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建设活动。

 项目主要对喷粉后的金属制品进行补漆处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令 第 1 号),属于“二十三、通用设

 - 2 - 备制造业 69 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其他(仅组装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青岛特电电气配件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实施,承接任务后,我公司进行了项目场址勘察,收集有关资料;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编制依据 1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修订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2020 年 9 月 1日实施));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 4 月 28 日修订施行); (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2011 年 3 月 20 日); (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 34 号,2015 年 6 月5 日施行); (11)《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 号); (12)《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 48 号); (1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 (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8 月 1 日施行); (15)《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

 2 、山东省及青岛市( 城阳 区)有关政策、法规依据 (1)《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 11 月 30 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2)《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9 月 21 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3)《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1 月 23 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

 - 3 -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 (4)《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11 月 30 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5)《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2018 年 11 月 30 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6)《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 (8)《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鲁环发[2019]134 号); (9)《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09 号,自 2017 年 8 月 1日起施行); (10)《关于调整青岛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的批复》(鲁政字〔2019〕201 号); (11)《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青政发[2014]14 号); (12)《青岛市市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青环发[2016]112 号); (13)《关于印发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发[2014]30 号文); (14)《关于调整青岛市水功能区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8 号); (15)《青岛市城阳区水功能区划》(青城政办发〔2018〕17 号); (16)《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2018 年 7 月 30 日实施)。

 3 、技术导则 、 规范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 4 - (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10)《排污单位编码规则》(HJ 608-2017); (1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 (1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 1086-2020)。

 4 、项目依据 (1)环评委托书; (2)检测报告; (3)建设方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年加工 3000 套金属制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青岛特电电气配件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及周边:

 项目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萃元路 116 号,地理位置图见 附图 1。

 项目东侧为东韵饮料有限公司;南侧为空工业用地;西侧为机动车检验中心;北侧为青岛希翎纺织品有限公司,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西北侧 670m 的青特小镇。厂区周边环境见图 附图 2。

 2 、项目平面布置及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 35m 2 ,建筑面积为 35m 2 ,位于喷涂车间东南角。

 厂区北侧为办公室、成品车间、冷作车间、餐厅,南侧为闲置车间、焊接车间、喷涂车间、前处理车间。

 喷漆房位于喷粉车间东南侧,喷漆房西侧为 1 个喷粉房,东侧为闲置区域,北侧为物料周转区,南侧为车间围墙。喷漆房内西侧为喷漆区,东侧为晾干区,喷漆房外西侧为漆料暂存区。

 过滤棉安装在喷漆区北侧,活性炭吸附装置及其排气筒 P1 位于车间外南侧,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东侧,依托现有。

 该项目功能区简单明确,避免内部相互干扰。生产区布局紧凑,减少物料的输送距离。车间西北角、北侧均设置出入口,便于人员出入。设计中充分考虑了工艺流程顺畅,并符合消防、安全、工业卫生的要求;有利于生产运输,并减少物料流失。综上,项目

 - 5 - 的总平面布置在运营、安全管理和保护环境等方面是较合理的。厂区平面布置示意图见图 附图 3。

 3 、项目组成 项目组成一览表见表 1。

 表 表 1

 项目组成一览表 序号 工程 组成 建设内容 备注 1 主体工程 喷漆房 面积约 35m 2 ,西侧为喷漆区,东侧为晾干区 自然晾干 2 公辅工程 供电 / 市政供电线路 供水 / 市政供水管网 供暖/制冷 项目区域不供暖/制冷 / 3 生活办公 办公区 项目职工从现有职工调配,不新增职工 / 4 环保工程 废气 项目将喷漆房封闭设置,调漆过程在喷漆房内进行,在喷漆房西侧安装过滤棉处理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漆雾收集口收集至 1 套现有活性炭吸附塔(底部为水喷淋降温,顶部为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依托现有 15m 高排气筒(P1)排放 达标排放 (废气处理装置依托现有)

 废水 项目喷漆过程不用水,也不新增职工,故营运过程无废水排放 活性炭吸附塔喷淋水循环使用,且已在现有项目进行影响分析,本次评价不再对其进行定量分析 噪声 建筑物隔音、距离衰减等 达标排放 固废 危险废物:项目喷漆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危废暂存间位于前处理车间外北侧,面积约 8m 2 ,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无害化处理 (依托现有)

 4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2。

 表 表 2

 项目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最大存储量( (t )

 用量(t/a )

 包装规格 1 稀释剂 0.075 0.15 25kg/桶 2 聚氨酯面漆 0.05 0.1 25kg/桶 3 固化剂 0.025 0.025 25kg/桶 项目使用漆料成分见表 3。

 表 表 3

 漆料 成分一览表

 - 6 - 序号 涂料、溶剂名称 用量(t/a )

 主要成份 百分含量( (% )

 1 稀释剂 0.15 挥发份 100% 丁醇 35 异丙醇 35 乙酸丁脂 30 2 聚氨酯面漆 0.1 固体份 70% 聚氨酯树脂 35 羟基树脂 20 颜料 10 有机硅(流平剂)

 5 挥发份 30% 丁酮 10.4 丙醇 19.6 3 固化剂 0.025 挥发份 90% 异氰酸脂 60 丁酮 15 丙醇 15 固体份 10% 有机硅(流平剂)

 10 主要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表 表 4

 漆料 理化性质一览表 序号 号 名称 分子式 理化特性 燃烧/爆 爆炸性 1 异丙醇 (CH 3 ) 2 CHOH 无色透明液体,有似乙醇和丙酮混合物的气味。溶于水,也溶于醇、醚、苯、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沸点为 82.45℃,相对密度为 0.7863g/mL,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为 2.1g/mL,闪点为 12℃ 易燃 2 丙醇 C 3 H 8 O 正丙醇的同分异构体,无色透明液体,有似乙醇和丙酮混合物的气味,溶于水,也溶于醇、醚、苯、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相对密度0.7863g/mL(20C),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2.1g/mL,蒸气压 4.32kPa,相对密度(20℃,4℃)0.7855 易燃 3 丁酮 CH 3 COCH 2 CH 3

 无色透明液体。有类似丙酮气味。易挥发。能与乙醇、乙醚、苯、氯仿、油类混溶。溶于 4 份水中,但温度升高时溶解度降低。能与水形成共沸混合物(含水 11.3%),共沸点 73.4℃(含丁酮 88.7%)。相对密度(水=1):0.81。凝固点-86℃。沸点 79.6℃。折光率 1.3814。闪点 1.1℃。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 1.81%~11.5%(体积)

 易燃 4 丁醇 C 4 H 10 O 丁醇是无色液体,有酒味,与乙醇、乙醚及其他多种有机溶剂混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 1.45-11.25(体积)

 易燃 5 乙酸丁酯 C 4 H 8 O 2

 乙酸乙酯又称醋酸乙酯,低毒性,有甜味,浓度较高时有刺激性气味,易挥发,对空气敏感,吸收水分缓慢水解而呈酸性。乙酸乙酯微溶于水;能与氯仿、乙醇、丙酮和乙醚混溶 易燃 5 、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见表 5。

 - 7 - 表 表 5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

 安装位置 备注 1 喷枪 / 1 喷漆房 依托现有空压机 四、公辅工程 1、给排水 活性炭吸附塔喷淋水主要作用是为现有项目喷粉固化废气降温,运行过程循环使用。本项目涉及的工序均在室温下进行,不会对喷淋水造成蒸发损耗,且此部分用水已在现有项目进行影响分析,项目废气对循环水造成的损耗忽略不计。

 喷漆过程不用水,且职工从现有项目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则项目营运过程不新增用水量、排水量。

 2、供电: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线路提供。

 3、消防:按消防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

 4、供暖/制冷:项目区域不供暖/制冷。

 五、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职工从现有项目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实行一班(白班,8h)工作制,年工作时间 264 天。

 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一)现有项目概况 青岛特电电气配件有限公司于青岛市城阳区萃元路 116 号,建设年加工 3000 套金属制品项目,主要进行电气柜体的加工,年加工量为 3000 套。

 项目于 2018 年 5 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二)现有项目主要设备 年加工 3000 套金属制品项目实际建设 2 条前处理生产线,增加了 1 条小前处理生产线,用于对电气柜体的小零配件进行前处理。小前处理生产线每个前处理槽有效容积为 1.2m 3 ,大前处理生产线每个前处理槽有效容积为 18m 3 ,增加量为 6.7%,未超过 30%,不属于重大变更。

 表 表 6

 现有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单位 原环评 数量 实际 安装数量 备注 激光切割机 台 2 2 3.5kW 数控冲床 台 1 1 20t 折弯机 台 3 3 20t/100t/160t 焊接生产线 台 1 1 /

 - 8 - 前处理生产线 套 1 2 验收时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静电喷涂生产线 台 1 1 / 水处理系统 套 1 1 / 烘干炉 台 2 2 电加热 平整机 台 0 1 验收时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钻床 台 0 4 切割机 台 0 1 压铆机 台 0 1 普通冲床 台 0 3 剪板机 台 0 1 剪板机 台 0 1 (三)现有项目原辅材料用量 表 表 7

 现有项目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序号 原辅料名称 原环评用量 量 实际使用量 量 1 钢板 1000t/a 1000t/a 2 有色金属 50t/a 50t/a 3 磷化液 1.0t/a 1.0t/a 4 脱脂剂 1.0t/a 1.0t/a 5 盐酸(10%)

 2.0t/a 2.0t/a 6 聚氨酯粉末 2t/a 2t/a 7 焊丝 1t/a 1t/a (四)现有项目工艺流程 现有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 图 1

 现有项目 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图 (五)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前处理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 393t/a、前处理废水排放量约为 316t/a,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放,废水水质满足

 - 9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城阳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烟,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喷涂工序产生的粉尘,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①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②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经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2排放。

 ③喷涂粉尘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与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一起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

 根据现有项目验收监测报告(青岛衡立验[2018]第 073 号),P1 排气筒中 VOCs 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通用设备制造业”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要求。P2排气筒中氯化氢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

 厂界点颗粒物、氯化氢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 监控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钻床等机械设备,设备均位于项目车间内。根据现有项目验收监测报告(青岛衡立验[2018]第 073 号),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限值要求。

 4、固废 焊烟净化器收尘和下脚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项目运行过程中不产生废机油等矿物油,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磷化渣、废盐酸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盐酸委托青岛墨林工贸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10 - (六)现有项目环评批复执行情况 “年加工 3000 套金属制品项目”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城阳分局批复(青环城审[2016]227 号),2018 年 5 月 15 日通过自主验收。现有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详见表 8。

 表 表 8

 现有项目环评批复执行情况一览表 号 序号 现有项目复 环评批复 实际建设况 情况 况 落实情况 1 前处理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表 1 中 B 等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前处理工艺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起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未建设职工食堂,未产生食堂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表 1 中B 等级标准要求 已落实 2 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酸洗工序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 1 根 15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CGB16297-1996 )表 2 二级标准;喷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 根 15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 2 标准,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3)表 2 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CGB16297-1996 )表 2 二级标准要求;固化工序产生的含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水喷淋塔降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 根 15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主要为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喷涂工序产生的粉尘、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焊接烟尘。

 喷涂粉尘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与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一起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 P1排放;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经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 根 15 米高排气筒 P2 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要求,颗粒物的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CGB16297-1996 )表 2 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CGB16297-1996 )表 2 二级标准要求。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的排放已落实 变更(喷涂工序未设袋式除尘器,喷涂粉尘由滤芯过滤处理;项目未设职工食堂)

 - 11 - 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CGB16297-1996 )表 2 二级标准;食堂基准灶头 2 个,油烟废气经过高效净化设施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排气筒高度须高出楼顶 1.5 米以上,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规定的小型规模要求 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未设职工食堂,未产生食堂油烟废气 3 固定噪声源须合理布局,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2 类标准要求 项目噪声主要是激光切割机、数控冲床、喷涂生产线、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物隔音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2 类标准要求 已落实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为危险固废。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滤芯除尘器收尘、焊烟净化器收尘、下脚料、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磷化渣、废盐酸和生活垃圾。

 其中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焊烟净化器收尘和下脚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磷化渣、废盐酸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磷化渣委托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盐酸委托青岛墨林工贸有限公司处置 已落实 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不产生废机油 (七)现有环境问题案 及整改方案 通过现场调查,青岛特电电气配件有限公司落实了环评批复的各项要求,不存在现有环境问题。

 - 12 -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 、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萃元路 116 号。

 城阳区地处青岛市市区北部,位于东经 120°07′~120°34′、北纬 36°11′~36°24′。东依崂山区,南接李沧区,西临胶州湾与胶州市相邻,北与即墨市毗连。东西最大横距41.5km,南北最大纵距 24km。全区土地总面积 5.53 万公顷。

 2 、地形、地貌、地质 城阳区东面环山,西、北两面是平原,西南临海,地势起伏不平。东部为崂山余脉,低山、多丘陵;中部为平原区,地势平坦,区域广大;西部为低洼、滩涂区,且少有丘陵,呈东高、中平、西低阶梯状地貌。

 城阳区为滨海丘陵地带,构造体系属新华夏系第二隆起代的构造部位。整个区域从震旦纪吕梁运动时期已成复背褶皱,是区域上的地质骨架,以后全区缓慢隆起上升,基底长期露于地表,覆盖层不甚发育,中生代或山期地壳构造运动对本区影响最大,使陆台复活形成北东向为主的基底断裂和盆地,开始了白垩纪沉积,并于中期相继有熔岩的喷发和花岗岩的广泛侵入。以断裂上升为主的喜马拉雅运动,加速了剥蚀沉积和地壳构造运动,构成了现存的地质轮廓,东部由花岗岩侵入形成崂山山脉,西部由火山岩形成坡状平原,中部为丘陵过渡带三个截然不同的地质体,以及墨水河、白沙河等下游形成的小冲积平原。东部为崂山花岗岩侵入,西侧的流亭、城阳、棘洪滩、上马、河套、红岛一带为火山喷发岩产物,大多为第四纪地层覆盖,分布广,自东而西逐渐加厚,白沙河、墨水河中下游平原及滨海一带,约在 8~30 米之间,多有砂土、砂质粘土、砂砾卵石组成。区内断裂多发育在东部山区,规模较大,一般为北东走向,主要有前金-夏庄-红岛-宁家断裂等。

 3 、气候 城阳区属北温带季风大陆性气候,四季变化及季风进退均较为明显,雨水丰富,年温适中,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温和,受海洋的调节作用,又表现出春冷、夏凉、秋暖、冬温,昼夜温差小,无霜期长和湿度大等海洋性气候特点。区内历年平均温度在 11℃-12℃之间,极端最高气温出现在 7 月中旬-8 月上旬,极端最低气温出现在 1 月下旬-2 月初。初霜期一般在 10 月中旬,终霜期一般在 4 月中旬,无霜期历年平均为 179 天,平均结冰日数 109.2 天,一般冻土深度 20 厘米,最大冻土深度为 43

 - 13 - 厘米。

 4 、水文 城阳区地处胶东半岛,其河流均为季风区雨源型,且多为独流入海的山溪性小河,河流水系的发育和分布明显受地形、地貌的控制。全区主要河流有白沙河、墨水河、洪江河、桃源河、大沽河等。

 项目所在区域内无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胜古迹及自然保护区。

 5 、配套 项目所在地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善,且配套污水管网(项目营运过程不排放废水)。

 - 14 - 环境 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

 一 、环境功能区划 参照《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青政发[2014]14 号),项目所在地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市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的通知》(青环发〔2016〕112 号),项目所在地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考虑项目周边以居住和工业为主,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参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二 、环境质量现状 1、 、 环境空气 2019 年,市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 2.5 )、可吸入颗粒物(PM 10 )、二氧化硫(SO 2 )、二氧化氮(NO 2 )、臭氧(O 3 )浓度分别为 37、74、8、32、147 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浓度为 1.5 毫克/立方米。SO 2 、NO 2 、O 3 、CO 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PM 2.5 、PM 10 浓度超出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环境空气不达标区。

 为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尽快达标,以 2020 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为青岛市全市域,通过能源结构调整与清洁化利用、产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运输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实施多污染源协同治理、完善管理机制与政策,提升监测及预警能力等措施,制定以下达标规划:根据《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青政字[2019]3号)中规划目标,到 2020 年全市 PM 2.5 和 PM 10 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臭氧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浓度较 2017 年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将达到 80.1%以上。

 2 、地表水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为东南侧约 1600m 处的曹村河,暂未划定功能区划,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

 3 、地下水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 III 类标准。

 4 、土壤环境

 - 15 - 本次评价委托山东骁然检测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6 日对项目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进行了现状监测,检测报告编号:20HJ060606。监测布点图见 附图 4。

 (1)监测布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要求,因本项目所在区域均已硬化,结合厂址实际及周围情况,本次评价在厂区内布设 1 个监测点位,占地范围外布设 2 个监测点位,具体见表 9。

 表 表 9

 土壤现状监测布点一览表 监测点 监测点位置 功能意义 监测布点类型 1# 前处理车间外东侧空地 现有项目土壤状况 表层样点、柱状样点 2# 厂区外北侧萃元路绿地 主导风向上风向 表层样点 3# 厂区外东南侧绿地 主导风向下风向 表层样点 注:表层样在 0~0.2m 取样,柱状样在 0~0.5m 取样 (2)监测项目 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共 45 项,同时调查土壤理化特性,详见下表。

 (3)监测时间及频次:2020 年 6 月 6 日采样一次。

 (4)监测分析方法: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3 中规定的土壤污染物分析方法进行,分析项目、监测方法及方法来源具体见表 10。

 表 表 10

 土壤分析内容及检出限一览表 序号 分析项目 分析方法 方法依据 检出限 1 四氯化碳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2.1μg/kg 2 氯仿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1.5μg/kg 3 氯甲烷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3μg/kg 4 1.1-二氯乙烷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1.6μg/kg 5 1,2-二氯乙烷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1.3μg/kg 6 1,1-二氯乙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0.8μg/kg 7 顺-1,2-二氯乙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0.9μg/kg 8 反-1,2-二氯乙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0.9μg/kg 9 二氯甲烷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2.6μg/kg

 - 16 - 10 1,2-二氯丙烷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1.9μg/kg 11 1,1,1,2-四氯乙烷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1.0μg/kg 12 1,1,2,2-四氯乙烷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1.0μg/kg 13 四氯乙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0.8μg/kg 14 1,1,1-三氯乙烷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1.1μg/kg 15 1,1,2-三氯乙烷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1.4μg/kg 16 三氯乙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0.9μg/kg 17 1,2,3-三氯丙烷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1.0μg/kg 18 氯乙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1.5μg/kg 19 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1.6μg/kg 20 甲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2.0μg/kg 21 氯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1.1μg/kg 22 1,2-二氯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1.0μg/kg 23 1,4-二氯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1.2μg/kg 24 乙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1.2μg/kg 25 苯乙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1.6μg/kg 26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3.6μg/kg 27 邻二甲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1.3μg/kg 28 硝基苯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0.09mg/kg 29 苯胺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0.05mg/kg 30 2-氯酚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0.06mg/kg 31 苯并[a]蒽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0.1mg/kg 32 苯并(a)芘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0.1mg/kg 33 苯并[b]荧蒽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0.2mg/kg 34 苯并[k]荧蒽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0.1mg/kg

 - 17 - 35 䓛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0.1mg/kg 36 二苯并[a,h]蒽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0.1mg/kg 37 茚并[1,2,3-cd]芘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0.1mg/kg 38 萘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0.09mg/kg 39 砷 土壤质量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第2 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 GB/T 22105.2-2008 0.01mg/kg 40 汞 土壤质量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第1 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 GB/T 22105.1-2008 0.002mg/kg 41 铅 土壤和沉积物铜、锌、铅、镍、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10mg/kg 42 镉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1997 0.01mg/kg 43 六价铬 固体废物六价铬的测定碱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87-2014 2mg/kg 44 铜 土壤和沉积物铜、锌、铅、镍、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1mg/kg 45 镍 土壤和沉积物铜、锌、铅、镍、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3mg/kg (5)监测结果及评价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见表 11。

 表 表 11

 土壤监测及汇总结果一览表

 项目 测 监测 位 点位 果 监测因子及监测结果 子 监测因子 砷 砷 镉 镉 铜 铜 铅 铅 汞 汞 镍 镍 1#(0-0.2m)

 监测结果(mg/kg)

 7.09 0.102 18 21 0.00479 24 标准指数 0.12 0.002 0.001 0.03 0.0001 0.027 2#(0-0.5m)

 监测结果(mg/kg)

 7.98 0.122 20 13 0.00794 14 标准指数 0.13 0.002 0.001 0.016 0.0002 0.016 3#(0-0.2m)

 监测结果(mg/kg)

 8.55 0.128 22 14 0.00718 16 标准指数 0.002 0.00003 0.00000006 0.00002 0.000006 0.00002 4#(0-0.2m)

 监测结果(mg/kg)

 6.38 0.174 26 21 0.0127 15 标准指数 0.11 0.003 0.001 0.026 0.0003 0.017 最大值(mg/kg)

 8.55 0.174 26 21 0.0127 24 最小值(mg/kg)

 6.38 0.102 18 13 0.00479 14 平均值(mg/kg)

 7.5 0.132 22 17 0.008 17 标准差 0.64 0.03 3.00 3.77 0.003 3.97

 - 18 - 标准限值(mg/kg)

 60 65 18000 800 38 900 注:其他未列明监测因子均未检出 由上表可知,项目区土壤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筛选值中的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要求。

 表 表 12

 1# 表层样点土壤 理化特性调查 一览表 表 点号 1#表层样点 时间 2020.6.6 经度(东经)

 120°27'13" 纬度(北纬)

 36°18'27" 层次 / 现场记录 颜色 黄棕色 结构 碎屑状 质地 砂壤土 砂砾含量 少量 其他异物 无 实验室 测定 pH 值(无量纲)

 8.38 阳离子交换量 6.6 氧化还原电位 269 饱和导水率/(cm/s)

 0.84 土壤容重/(kg/m 3 )

 1.36 孔隙度 47.8 表 表 13

 1# 柱状样点 土壤 理化特性调查 一览表 表 点号 1#柱状样点 时间 2020.6.6 经度(东经)

 120°27'13" 纬度(北纬)

 36°18'27" 层次 / 现场记录 颜色 黄棕色 结构 碎屑状 质地 砂壤土 砂砾含量 少量 其他异物 无 实验室 测定 pH 值(无量纲)

 8.42 阳离子交换量 6.7 氧化还原电位 221 饱和导水率/(cm/s)

 0.88 土壤容重/(kg/m 3 )

 1.31 孔隙度 49.8

  表 表 14

 2# 表层样点土壤 理化特性调查 一览表 表 点号 2#表层样点 时间 2020.6.6

 - 19 - 经度(东经)

 120°27'10" 纬度(北纬)

 36°18'30" 层次 / 现场记录 颜色 黄棕色 结构 碎屑状 质地 砂壤土 砂砾含量 少量 其他异物 无 实验室 测定 pH 值(无量纲)

 8.34 阳离子交换量 6.8 氧化还原电位 239 饱和导水率/(cm/s)

 0.79 土壤容重/(kg/m 3 )

 1.40 孔隙度 45.3 表 表 15

 3# 表层样点土壤 理化特性调查 一览表 表 点号 3#表层样点 时间 2020.6.6 经度(东经)

 120°27'13" 纬度(北纬)

 36°18'27" 层次 / 现场记录 颜色 黄棕色 结构 碎屑状 质地 砂壤土 砂砾含量 少量 其他异物 无 实验室 测定 pH 值(无量纲)

 7.32 阳离子交换量 6.7 氧化还原电位 218 饱和导水率/(cm/s)

 0.81 土壤容重/(kg/m 3 )

 1.38 孔隙度 46.8 5、 、 声环境:本次评价期间,青岛特电电气配件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骁然检测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6 日对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表 16,监测布点见图 附图 4。

 表 表 16

 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一览表 点位 1#东 东 厂界 2#南 南 厂界 3#西 西 厂界 4#北 北 厂界 厂界外 1m 处 昼间值 dB(A)

 53 54 54 51 夜间值 dB(A)

 42 41 44 43 通过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区标准要求。

 二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 20 - 项目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萃元路 116 号,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见表 17,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件 附图 5。

 表 表 17

 项目主要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一览表 名称 经纬度坐标 (东经,北纬)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 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青特小镇 120.450,36.314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NW 670 万科·金域华府 120.442,36.312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NW 980 都霖馨苑 120.441,36.309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W 890 牟家社区 120.464,36.309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E 870 纸坊村 120.466,36.301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SE 1130 曹村河 / 河流 / / 东南 1600

 - 21 -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 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 类标准; 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 类区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筛选值中的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

 污染物排放标准 1 、废气:

 有组织排放废气 有组织排放废气中 VOCs 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通用设备制造业”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 VOCs 监控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废气执行标准限值见表 18。

 表 表 18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一览表 排放方式 污染因子 排放 浓度mg/m 3

 排放率 速率 kg/h 执行标准 有组织排放废气 VOCs 70 2.4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通用设备制造业”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 VOCs 2.0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污染物 排放限值 特别排放限值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位置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废气 NMHC 6 监控点处 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 、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

 - 22 - 标准。

 3 、固废: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无水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 VOCs 排放总量 0.0486t/a(其中有组织排放 0.0385t/a,无组织排放0.0101t/a)。

 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细颗粒物(PM 2.5 )、可吸入颗粒物(PM 10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细颗粒物(PM 2.5 )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均需进行 2 倍削减替代”,则项目废气总量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0.0972t/a

 - 23 - 评价等级判定及评价范围 环境影响要素

  评价等级

  评价范围

 大气环境 本次评价采用导则推荐的AERSCREEN估算模式进行等级判断,无组织排放的 VOCs 占标率最大,P max =0.46%,故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无需设置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本次评价不进行地表水影响分析。

 / 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属于“K 机械、电子 71、通用、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其他”为Ⅳ类项目,本次评价仅做影响分析。

 / 声环境 项目区域属于声环境功能 2 类区,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二级。

 厂界外 200m 土壤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项目为Ⅰ类、小规模项目、周边土壤环境不敏感,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占地范围内和占地范围外 0.2km 环境风险 项目漆料中包含的丁酮、丁醇、异丙醇等属于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HJ169-2018)》附录 B 中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项目环境风险物质 Q 值为 0.0061<1,故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环境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防控。

 /

 - 24 -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生产工艺流程简要说明及简图 项目主要对喷粉后的金属制品进行少量补漆,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①调漆、喷漆:在喷漆房内将聚氨酯面漆、固化剂、稀释剂按照 4:1:6 的比例混合均匀,并均匀的喷在电气柜体需要补漆处,每批次喷漆前,使用稀释剂将喷枪头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回用于本批次调漆、喷漆过程。

 ②自然晾干:电气柜体喷漆后,人工移至晾干区自然晾干,晾干时间约 2h。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图 1 所示:

 调漆 喷漆 自然晾干废气 废气、噪声、固废 废气 图 图 2

 喷漆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污染工序 项目在已建成厂房内扩建,仅需要安装设备,设备安装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噪声等影响,但安装时间较短,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噪声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本次评价不再对其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二、 营运期污染工序 1、 、 废气 ( (1 )产污环节 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调漆、喷漆、喷枪清洗、晾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 VOCs计)。

 ( (2 )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将喷漆房封闭设置,调漆过程在喷漆房内进行,在喷漆房西侧安装过滤棉处理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漆雾收集口收集至 1套现有活性炭吸附塔(底部为水喷淋降温,顶部为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依托现有 15m 高排气筒(P1)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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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强 计算 1)调漆、喷漆、喷枪清洗、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 VOCs 计)

 项目调漆、喷漆、喷枪清洗过程均在封闭喷漆房内进行,晾干过程在封闭喷漆房

 - 25 - 晾干区进行,且收集的废气收集汇总至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因此,本次评价将调漆、喷漆、喷枪清洗、晾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合并评价,均以 VOCs 计。

 项目聚氨酯面漆用量为 0.1t/a、固化剂用量为 0.025t/a、稀释剂用量为 0.15t/a,漆料中挥发份按 100%挥发计。根据漆料成分表,聚氨酯面漆中挥发份占 30%、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