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26 08:25:04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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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凰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基础信息表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 项目名称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支出科目编码

 2011504、2011502、2010302、2011706、

  2011799、2101099 项目单位

  凤凰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凤凰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评价组 √

 2019 年 6 月 13 日 凤凰县财政局(制)

  项目负责人 余明书 联系电话 18807436786 地

  址 凤凰县沱江镇凤凰路 94 号 邮编 4162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 2018 年 12 月

 计划投资额(万元)

 689.16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689.16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158.78

 省财政 158.78

 州财政

 州财政

 县财政 530.38

 县财政 530.38

 单位自筹

 单位自筹

 其他

 其他

 基 本 概 况

 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调管理工作。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项

 目

 绩

 效目标 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项目

 完成

 情况 (一)做好放管服工作。

 1、积极推行企业“证照整合”、“先照后证”、注册便利化、简易注销登记等登记制度改革。截止目前,为全县 848 户企业换发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占需换照企业总量的 84.1%,为1202 户企业办理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颁发电子营业执照 357户,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办理设立登记 287 户、变更登记 91 户;我县企业已自行通过系统进行简易注销公告 109 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 55 户。

 2、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2018 年底全县新设立登记各类市场主体 3123 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市场主体增长 22.8%。其中内资企业新设立登记 459 户,增长 41.7%,农民专业合作社新设立登记 228 户,较去年增长 137.5%;个体工商户新设立登记 2436 户,增长 14.7%。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扎实开展年报公示工作。2018 年企业应年报 1581 户,己报 1360户,年报率为 86.0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 477 户,已年报 408户,年报率 85.53%,个体工商户应年报 12045 户,已年报 11215 户,年报率 93.11%。认真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以信息抽查为手段,引导督促企业自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做好即时信息公示。

 (三)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今年来,我局积极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方法,围绕社会民生关注热点、难点,对产品质量、无照经营、商标侵权、合同欺诈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了全县市场秩序稳定。截止目前,全年以来共立案 125 起,结案 110 起,罚没款 133 万元。其中一般程序案件 72 起,简易程序案件 53 起,已送公安机关案件 5 起。

 (四)健全维权机制,消费维权效能有新提升 充分发挥 12315 申诉举报中心职能作用,维护好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据统计,今年 1—11 月份底,我县 12315 投诉举报中心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 351 件,其中咨询的有 13 件、投诉有 336 件、举报 2件:其中商品申诉为 230 件、争议金额为 63.99 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1.77 万元;服务消费申诉 106 件,争议金额为 4.31 万元,挽回经济损失在 2.01 万元。争议总金额合计 78.30 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43.78 万元,成功调解案件 336 件。

 。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食品安全“一盘棋”的总体思路,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及时调整充实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各镇、各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创新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实现村组、乡镇、食安办、职能部门四级联动。同时做到建机制、全覆盖、强培训、严考核,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已经基本建立。

 (六)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我县现有的特种设备主要有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气瓶充装这五类,共组织企业自查共 98 家,发现安全隐患 2 起,已落实整改 2 起,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使用单位 45 家,检查设备 210 台(套),发现安全隐患 9 起,现场督查整改 6 起,责令限期整改 3 处,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 3 份,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确保了我县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

 (七)认真履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不断夯实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基础。

 资金 投入 情况 2018 年全局项目资金为 689.16 万元全部投入到市场监管及执法办案中等工作。其中:津贴补贴 4 万元;办公费:166.95 元;执法文书及相关资料和宣传资料印刷费:74.25 万元;手续费 1.32 万元;执法人员下乡差旅费:95.78 万元;维修费 6.3 万元;委托业务费 60.68万元;劳务费 20.19 万元,邮电费 9.58 万元,其他支出 138.71 万元;培训费 28.54 万元,会议会 1.10 万元;公务用车 9.84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18.66 万元;专用材料 12.14 万元;被装购置 0.45 万元;大型修缮 11.8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29.46 万元。

 绩效 目标 实现 情况 1、做好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年监督抽查:银饰品抽查样 120 组,合格率为 92%;手机抽样 7 组,2 组不合格;翡翠2 组,黄金饰品 1 组,钻石 2 组,全部合格;太阳镜 5 组,2 组不合格;拉杆箱 2 组,2 组不合格;皮鞋 4 组,4 组合格;家用小电气 10 组正在送检中。全年银饰品质量不合格共立案 8 起,处罚金额 2.4 万元。

 2、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全面铺开。截止 2018 底,共清查无证无照经营户为 510 户,引导办证办照户数为 613 户,立案查处无照无证经营案件 5件,罚款金额 2.4 万元。

 3、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 30 人次,出动执法车辆 15 辆次,对群众反应疑是传销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 6 次专项检查,开展宣传 2 次,集中开展 2 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发放相关资料 500 余份,警示标语 18 条次,警示短信2 万余条,展板 4 块,实现了打击传销工作的工作的日常化、经常化。

 4、大力实施“商标兴县”战略。共指导市场主体新申报注册商标 12 件,超额完成目标管理任务 20%。首收集、补充、整理编制了“凤凰小黄姜”地理标志产品的使用证据和知名度证据,已上报至湖南省质监局,初步完成了 2018 年 6 月 1 日湘西州政府的品牌工作任务。我局出资为凤凰红心猕猴桃设计了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二维码、防伪号码相结合的地理标志商标组合箱标标识,供果农包装盒使用。共发放箱标标识 28000 枚,签订《凤凰红心猕猴桃使用许可合同》6 份,使 6 个凤凰红心猕猴桃合作社、700 果农受益。

 5、开展落实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历时 20 多天,对全县包括沱江、阿拉、腊尔山、山江、吉信等 20 余乡镇农资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抽取送检化肥样品 6 批次,合格率达 90% 6、积极推行企业“证照整合”、“先照后证”、注册便利化、简易注销登记等登记制度改革。2018 年,全县 848 户企业换发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占需换照企业总量的 84.1%,为 1202 户企业办理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颁发电子营业执照 357 户,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办理设立登记 287 户、变更登记 91 户;我县企业已自行通过系统进行简易注销公告 109 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 55 户。全县新设立登记各类市场主体 3123 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市场主体增长 22.8%。其中内资企业新设立登记 459 户,增长 41.7%,农民专业合作社新设立登记 228 户,较去年增长 137.5%;个体工商户新设立登记 2436 户,增长 14.7%。

 7、充分发挥 12315 申诉举报中心职能作用,维护好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据统计,今年 1—11 月份底,我县 12315 投诉举报中心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 351 件,其中咨询的有 13 件、投诉有 336 件、举报 2 件:其中商品申诉为 230 件、争议金额为 63.99 万元,挽回经济损失 41.77 万元;服务消费申诉 106 件,争议金额为 4.31 万元,挽回经济损失在 2.01 万元。争议总金额合计 78.30 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43.78 万元,成功调解案件336 件。

  经济 效益 分析

  据统计,全年以来共立案 125 起,结案 110 起,罚没款 133万元。我县 12315 投诉举报中心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 351 件,其中咨询的有 13 件、投诉有 336 件、举报 2 件:其中商品申诉为230 件、争议金额为 63.99 万元,挽回经济损失 41.77 万元;服务消费申诉 106 件,争议金额为 4.31 万元,挽回经济损失在 2.01万元。争议总金额合计 78.30 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43.78万元。

 社会 效益 分析 打击了市场违法行为,建立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有力地维护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项目 组织 管理 情况 1、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2、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保监管到位,不留死角。

 3、认真总结分析,保障项目实施。

 项目 财务 管理 情况 严格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账核算、专人管理。未出现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

  存在 问题 及 分析 1、市场经营户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众多,遍及全县,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执法和检测装备欠缺,执法力量非常薄弱。

  2、体制调整与机构改革任务双重叠加,大事要事穿插交织,导致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中,监管和执法难度日益加大,监管和执法成本提高,现有的资金偏低,给市场监管和执法带来不便。

 自 评 结 论

 优 √ 良

 中

 差

 有关 建议 每年省局拨付项目资金都是在 6 月份之后,项目资金到位都是在 7 月一 12 月,建议每年在 1 月份拨付 。

 评 价 人 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余明书 局

 长 凤凰县食工局

 勾明钟 副局长 凤凰县食工局

 代雄 总工程师 凤凰县食工局

 丁明志 副局长 凤凰县食工局

 黎莎 副局长 凤凰县食工局

 吴志生 副局长 凤凰县食工局

 彭朝晖 纪检组长 凤凰县食工局

 评价组组长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件 附件 2 :

 凤凰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专项资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凤凰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为县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股室 13 个;4 个直属行政机构;6 个派出机构;5 个所属单位。

 13 个内设股室是办公室、财务室、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食品监管股、餐饮监管股、商标广告监管股、企业个私经济监管股、药品化妆品监管股、产商品质量监管股、标准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12315 旅游投诉指挥中心;3 个正股级直属行政机构是注册分局、经济检查分局、市场规范管理分局 3 个正股级以及旅游分局 1 个副科级共计4 直属行政机构;6 个派出机构是沱江所、阿拉营所、城郊所、吉信所、山江所、腊尔山所;5 个所属单位是信息中心、检验检定所、消委办公室、个私经济发展指导中心、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核定编制 143 人。2018年年末实有 136 人,退休人员 67 人。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办法、措施,推动建立落实市场安全主体责任,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市场监管安全风险。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属省财政预算拨款,为延续项目。主要用于网络信息监管、各类市场整治。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巡查的下乡开餐、住宿等旅差费、法律法规宣传、执法文书相关

  资料印刷费、执法车辆燃油费、迎检等。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8 年全局项目资金为 689.16 万元,其中:省州工商、食药及质监局拨入拨入专项经费总投入 158.78 万元;地方财政、拨入 530.38万元。根据整治方案向县财政申报计划,按项目实际完成进度统一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到位率 10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8 年全局项目资金为 689.16 万元全部投入到市场监管及执法办案中等工作。其中:津贴补贴 4 万元;办公费:166.95 元;执法文书及相关资料和宣传资料印刷费:74.25 万元;手续费 1.32 万元;执法人员下乡差旅费:95.78 万元;维修费 6.3 万元;委托业务费 60.68 万元;劳务费 20.19 万元,邮电费 9.58 万元,其他支出 138.71 万元;培训费28.54 万元,会议会 1.10 万元;公务用车 9.84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18.66万元;专用材料 12.14 万元;被装购置 0.45 万元;大型修缮 11.8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29.46 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有关要求,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款专用,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单独核算和管理。严格按照经审定的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和专项资金使用项目使用专项资金,加强了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和追踪问效,进一步推进了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中的监管。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根据项目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分工,严格管理,按照年初既定的目标,无中途调整项目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成立了项目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并严格管理,制定了相关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日常监管,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考核。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国库统一管理,由我局相关业务股室、分局、所按实申报,经领导和财务部门审核后向财政申

  请,由国库集中支付统一支付。项目每年按程序申报,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对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核,安排结果年末在网站予以公示。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今年来,我局积极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方法,围绕社会民生关注热点、难点,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无照经营、商标侵权、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

 1 1 、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一是统筹协调,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持食品安全“一盘棋”的总体思路,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及时调整充实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各镇、各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创新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实现村组、乡镇、食安办、职能部门四级联动。同时做到建机制、全覆盖、强培训、严考核,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已经基本建立。

 第二是规范 服务许可,做好源头监管。①规范餐饮食品服务许可。今年受理餐饮服务许可 411 户,发放许可证 405 本,注销 6 本;发放食品经营许可 504 户(其中网络经营 8 户),变更 9 户,注销 6 户;发放食品加工小作坊许可 6 户,新增食品生产许可企业 2 户。②全县共有学校食堂 115 家:其中学校食堂 53 家,持有效许可 47 家,其中 6 家未变更法定代表人,持证率:88%;托幼机构食堂 62 家,持有效许可 61 家,1 家未及时变更法定代表人,持证率:98%。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通过评定:A 级 78 家、B 级 18 家、C 级 5 家、未定级 2 家。共检查学校周边(200 米)范围内餐饮店 38 家。监督覆盖率 100%,量化评分率 100%,其中 A 级 2 家,B 级 30 家,C 级 6 家。

 第三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①开展了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结合我县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的实际及节日的特点,开展“元旦、春节”“两会”、“315”、“五•一”、“中秋• 国庆”等食品安全专项大检查,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重点领域重要节点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②开展“护苗”“护游”“护老”“护源”“利剑”“清网”、“校园及周边”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来,依据省州食品安全会议精神,我县重点着力对全县学校、旅游市场、老年人保健用品、食品生产加工、网络订餐食品、食品涉刑案件等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检查,全面规范我县食品经营市场秩序,排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游客食品安全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③认真开展“一桌餐”“私房菜”等无证无照餐饮单位专项整治行动。今年 8 月起,我县对“一桌餐”等隐形“四风”问题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纠在小区、企业、茶楼、门店等场所“一桌餐”,在私人会所、“农家乐”等隐蔽场所吃喝等突出问题。严查严控隐形变异“四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 290 人次,检查餐饮经营户 1245 户次,张贴“一桌餐”、“私房菜”宣传公告 710 余份。

  ④开展全县餐饮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工程。成立了以县食安办主任、食药工质局局长为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为成员的的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凤凰县餐饮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对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网络订餐等各个环节全面开展检查,大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提档升级工程及“明厨亮灶”工程,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目前已成功打造 2 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箭道坪小学食堂、农耕食记)和一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

  ⑤强化景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游客舌尖上的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广大游客舌尖上的安全,我县以“让游客满意在凤凰”为工作目标, 专门设立了凤凰县食药工质局旅游分局,对凤凰古城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实行专管。开展全县景区食品安全百日会战,对我县凤凰古城、山江、城郊、阿拉、吉信等主要旅游景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掺杂售假等违法行为,杜绝“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

 ⑥开展食品行业有限空间安全大检查。对本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县域内凤凰县镇竿阿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周生堂等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有限空间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着重对

  现场监护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设备设施配备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隐患的企业,要及时责令改正。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 126 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7 户,检查有限空间 43 个,现场排除有限空间操作隐患 134 个。

 ⑦认真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工作要求,迅速制定了防控工作方案,开展了餐饮单位排查摸底工作,及时管控泔水流向,建立了泔水流向登记表,及时掌握了泔水的去向,深入开展食品加工企业(含小作坊)排查工作,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肉及肉产品是否有检验检疫证明等合法证明。此次行动,共检查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159个,检查商场超市 111 个,检查肉品冷冻库 123 个,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125 个,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 3 个,关闭生猪交易市场 21 个,张贴禁止生猪交易标语 70 份,查处在运输途径经过非洲猪瘟高风险疫区(益阳、常德、怀化沅陵)的冷冻猪肉 4.8 吨予以没收并作无害化处理,联合县公安局取缔 2 家腊肉加工黑窝点,已移交公安处理,发放生猪宣传单 500 份,与泔水收购者签订责任状 26 份。

 第四是加强食品安全抽查抽检。

 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管,完成了全年 241 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工作,其中不合格 1 个批次,合格批次 240 个,合格率 99.6%。开展非法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用物质整治,对早餐店和超市开展了 10 个批次包子抽样检验,1 个批次油条抽样检验,对不合格 4 个批次立案调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对散装白酒(含散装)果酒和酒类加工作坊的酒开展了抽样检验,共抽样检测 52 个批次。对不合格酒类 13个批次立案调查,结案 7 起,罚没金额 31.5 万元。

 第五是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做好宣传培训及报道。

  ①开展以“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为契机,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今年来,累计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材料 2 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 10 余副,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10 余次。

 ②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全县学校食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150 余人参加会议;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从业

  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截至目前,累计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员 146 人次,食品从业人员 316 人;加强食品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召开全县食品行业有限空间安全培训会,培训全县 17 个乡镇人民政府以及食品企业代表共计 95 人次。

 目前开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检查累计 3125 户次 ,开展生产企业检查累计 39 户次,开展餐饮经营单位检查累计 1538 户次,覆盖率达100%。完成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 23 家。共立案查处食品案 39 起,罚没金额 49.09 万元。

 2 2 、认真履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不断夯实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基础。

 第一是认真履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共 105 家,使用单位 60 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102 家,使用单位 60 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61 家,检查保健食品 1400多个品种;化妆品经营户 51 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20 家,日常监管覆盖率 100%,整改回访率 100%。

 截至目前,“三品一械”共立案 15起,其中医疗器械 12 起,药品 2 起,保健食品 1 起,罚没款 31.3 万元。

  第二是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业务 工作情况。

 共计受理零售药品经营企业许可申请 13 家,受理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零售)4 家,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申请 17 家。受理药品经营许可变更事项 21 家。

 第三是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 着力解决重点安全隐患。

 ①加强对“两非”药品的监管。严格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与全县 101 家药品经营企业签定了《两非责任状》,并督促各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② 加强保健食 品、化妆品专项督查。此次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61 家,化妆品 51 家。发现一起涉嫌经营标签标识涉及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已立案查处。

 ③开展 零售连锁门店及农村药店和城乡结合部药店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零售连锁门店 33 家,农村药店 34 家。检查中部分药店存在采购药品建立入库记录不规范,不按说明书温度要求储存药品,不按要求陈列药品等违规行为,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整改。

  ④开展医保协议零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协议企业 92 家,医疗机构7家。经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和使用单位存在温湿度记录不规范,索取供货方资料不完整等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已现场指导整改。

 ⑤开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及无菌和植入性等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此次检查经营企业 23 家,二级医院 2 家、私立医院及县各中心卫生院共计 30 家,其中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的有 13 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8 份。检查中,发现 8 家医疗机构有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2 家医疗机构有使用无合格证明医疗器械,均已立案调查。

  ⑥ 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采取上门指导及集中培训方式加强对监测报告单位报告不良反应及不良事件的及时性、完整性、均衡性的管理。现已顺利完成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上报工作(药品 333 份,医疗器械 88 份,化妆品 30)。

 3 3 、质量考核工作。

 第一是加强机动车辆安检机构和校车质量安全的规范管理。

 ①对凤凰县万能机动车辆技术监测站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了 11 次,常规巡查 4 次,出动执法人员 46 人次,发现该机动车辆技术检测站主要存在三个问题:首先人工检测部分不够认真,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其次湘 U31160、湘 U02356 未严格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最后检测站场地内随意放置与检测无关的物品。我局对该检测站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该站针对问题认真及时进行了整改。

 ②加强对全县 37 所幼儿园使用校车的 48 辆校车进行一年 2 次年度车辆检测。

  第二是开展质量强县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开展 2018 年度政府质量工质,主要包括宏观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五个方面。

 第三是做好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年监督抽查:银饰品抽查样 120 组,合格率为 92%;手机抽样 7 组,2 组不合格;翡翠 2 组,黄金饰品 1 组,钻石 2 组,全部合格;太阳镜 5 组,2 组不合格;拉杆箱 2 组,2 组不合格;皮鞋 4 组,4 组合格;家用小电气 10 组正在送检中。全年银饰品质量不合格共立案 8 起,处罚金额 2.4

  万元。

 第四是加 大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力度。根据要求,突出工作组织、时间安排、人员分工等重点,保障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条不紊。我县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一家:凤凰县井泉食品有限公司。一年来,我局对该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了 4 次,发现问题 7 个,企业整改问题 7 个,监督抽样 2 批次,合格率为 100%。

 第五是认真落实州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

 ①完成中小微企业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加强与我县企业沟通,督促选定企业及时送产品到州质监局去检验,鼓励企业自行送检。具体完成6 个检验名单为:凤凰县妈汝民族服饰有限公司,检验产品:马甲;凤凰县吉英建材店,检验产品:内墙 999;凤凰县井泉食品有限公司,检验产品:聚酯(PET)五汽饮料瓶;凤凰县青源天然水厂,检验产品:塑料瓶(PET);凤凰县锵锵银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检验产品:银圆柄勺子;凤凰县鼎盛苗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检验产品:银铜锁。以上检验的 6 个产品质量合格率为 100%。

  ②完成中小微企业人员培训工作。全年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培训班 4次,培训人员 160 多人次。同时积极组织凤凰县企业参加上级机关举办的培训活动。

 4 4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全面铺开。

 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对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市场清查,重点检查医疗美容业、职业中介机构、校园周边、“一桌餐、私房菜”等领域,截止目前,共清查无证无照经营户为 510 户,引导办证办照户数为 613户,立案查处无照无证经营案件 5 件,罚款金额 2.4 万元。

 5 5 、做好农民工工资监管工作。

 全年共接待农民工资拖欠案件 12 起,兑付农民工劳动报酬1078.1347 万元,涉及农民工 585 人,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其中协调处理 9 起,发放民工劳动报酬 1057 万余元,涉及农民工 512 人;劳动监察立案处理 3 起,办结 3 起,发放劳动报酬 20.27 万元,涉及劳动者 73 人。

 6 6 、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 30 人次,出动执法车辆 15 辆次,对群众反应疑是传销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 6 次专项检查,开展宣传 2 次,集中开展 2 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发放相关资料 500 余份,警示标语 18条次,警示短信 2 万余条,展板 4 块,实现了打击传销工作的工作的日常化、经常化。

 7 7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我县现有的特种设备主要有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气瓶充装这五类,共组织企业自查共 98 家,发现安全隐患 2 起,已落实整改 2 起,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使用单位 45 家,检查设备 210 台(套),发现安全隐患 9 起,现场督查整改 6 起,责令限期整改 3 处,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 3 份,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确保了我县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检查在用锅炉 10 台,填写巡查记录 10份,下达整改指令书和环保现场监察文书 2 份。

 8 8 、做好标准计量工作。

 第一是对全县辖区的 4 家私人加油站和中石油、中石化二大公司的7 个加油站的 286 条加油枪进行了周期检定,对加油机进行 2 次计量专项督查,合格率为 100%。上半年州质监局统一部署对全州范围内在用加油机开展了计量监督交叉检查,凤凰县辖区内共抽查了 3 个加油站,加油机准确度偏差均在±3‰以内,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

 第二是对辖区内的液化气公司计量器具进行了强制检定,强化液化气站的管理工作,确保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第三是开展民生计量检定工作。共检定计量器具 695 台件,其中,检定城区集贸市场固定摊点衡器 195 余台件,燃油加油机 286 枪,压力表 50 余块,医用设备血压计 70 余台,体重 70 余台,银器市场天平 68台,烟站烟称 20 台,食品加工企业的实验室内的化验设备检定 130 台。

 9 9 、商标、广告工作有了新突破。

 今年来共查处 7 起广告违法案件、1 起商标侵权案件,指导市场主体申请商标 12 件。

 第一是做好商标兴县工作。

  ①全面启动“注册先行”、“商标助农脱贫”等两项工程。截至目前,共指导市场主体新申报注册商标 12 件,超额完成目标管理任务20%。

 ②做好宣传《商标法》工作。3 月 15 日,在兰经市场街道提供现场咨询,发放《商标法》等宣传资料 2600 余份。印制了《商标注册建议书》1 万份,发放给相关企业、个体经营户申请商标,提高了市场主体的商标品牌意识。

 ③收集、补充、整理编制了“凤凰小黄姜”地理标志产品的使用证据和知名度证据,已上报至湖南省质监局,初步完成了 2018 年 6 月 1日湘西州政府的品牌工作任务。并已将“凤凰姜糖”、“凤凰红心猕猴桃”列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工作目录,着手准备申请材料

 ④切实执行《商标法》,抓好商标的推广、保护及做大做强工作。召开了凤凰红心猕猴桃地理标志商标使用座谈会。推进“凤凰红心猕猴桃”等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推进实施商标助农脱贫战略。我局出资为凤凰红心猕猴桃设计了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二维码、防伪号码相结合的地理标志商标组合箱标标识,供果农包装盒使用。共发放箱标标识 28000 枚,签订《凤凰红心猕猴桃使用许可合同》6 份,使 6 个凤凰红心猕猴桃合作社、700 果农受益。

 ⑤加强商标侵权监管工作。与县农业局、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二级路、县城至高速凤凰收费站路段的部分经营户用外地红心猕猴桃冒充凤凰红心猕猴桃行为进行了查处,收缴短斤少两电子秤 19 把,假冒凤凰红心猕猴桃匾牌 5 张、包装盒 89 个,现场责令经营者退补游客短斤少两的猕猴桃 6 公斤,并督促其按消法赔偿了游客 120 元。

 第二是做好广告监管工作。

 全年共监测广告 102 条,发现有问题广告 1 条,并立案查处。严格规范广告媒体监测工作,努力认真做到监测与案件查办的有机衔接,确保虚假违法广告及时得到查处。对建设路、凤凰南路、桔园路、土桥路、城北等地户外广告进行巡查,重点抽查了城区主干道、车站、商场、城市中心区、公共汽车停靠点等人流密集区域重要地段的177块户外广告。

 10 、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

 开展落实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历时 20 多天,

  对全县包括沱江、阿拉、腊尔山、山江、吉信等 20 余乡镇农资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抽取送检化肥样品 6 批次,合格率达 90%;认真抓好我县农资经营信息录入工作,目前共有农资经营户 32 户,其中:农资经营公司及其他营业性单位 4 户,个体经营户 28 户。主营化肥 24户,主营种子 1 户,主营农药 8 户。

 11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第一是摸清工作对象底子,建立企业台账。采石场 12 户,煤场 9户,汽车维修厂(点)17 户,二手车汽车经销企业 11 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3 户、涉及电焊服务企业(个体户)19 户。

 第二是烟花鞭炮经营企业 4 户,抽取样品 8 批次。不合格 2 批次已立案查处。

 第三是检查加油站 21 户次,抽取样品 10 组样,样品已送产检所检测。同时还开展了家电市场大检查,这次专项整治共抽取了家电 12 组样结果正在检测,机顶盒 8 组样全部合格。通过整治摸清了底子,建立了档案,为实现常态化管理提供了扎实的基础。

 第四是关停了全县在用的所有燃煤锅炉,并下达了整改指令书和环保现场监察文书,限期整改到位。检查期间,共检查在用锅炉 10 台,填写巡查记录 10 份,下达整改指令书和环保现场监察文书 2 份。

 第五是对巡查中发现的气瓶充装台账登记不规范、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工作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联合相关单位在凤凰县中油致远燃气有限公司内,进行了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通过这次活动,切实提高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12、 做好禁毒工作。

 签订了禁毒工作责任状,落实了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积极落实县禁毒办的联合检查工作。共组织和参与各类禁毒宣传 3 次,发放禁毒资料 1000 余份,出动执法检查人员 110 余人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 34 台次,检查乡镇卫生院、私人诊所、零售药店 344 家次,规范台帐 21 家。

 (二)做好放管服工作。

 1 1 、积极推行企业“证照整合”、“先照后证”、注册便利化、简易注销登记等登记制度改革。截止目前,为全县 848 户企业换发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占需换照企业总量的 84.1%,为 1202

  户企业办理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颁发电子营业执照 357 户,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办理设立登记 287 户、变更登记 91 户;我县企业已自行通过系统进行简易注销公告 109 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 55 户。

 2 2 、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第一是 市场主体强势增长。截止目前,全县新设立登记各类市场主体 3123 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市场主体增长 22.8%。其中内资企业新设立登记 459 户,增长 41.7%,农民专业合作社新设立登记 228 户,较去年增长 137.5%;个体工商户新设立登记 2436 户,增长 14.7%。

 第二是限上企业快 速增加。截至目前,2018 年度新设立登记企业的注册资本(金)1000 万元以上有 56 户、注册资本(金)5000 万元以上有 6 户、注册资本(金)亿元以上有 4 户。

 第三是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我县已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 14132 户,其中资金数额达到 50 万元以上的 854 户,2018 年度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共 21 户,均为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

 第四是推行“容缺受理”登记模式,简化办事程序。结合我县注册登记工作实际,推行“容缺受理”登记模式,截至目前,已为 6 户适用“容缺受理”企业办理注册登记。

 第 五是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截至目前,办理涉及改革事项登记业务量 6 次,惠及企业量 3 户。

 3 3 、持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协同监管工作。

 第一是建立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和业务机构间的联合检查,着力营造高效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竟争环境和令人放心的消费环境。本年度抽查了企业、个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共 797 户。其中 3 户属于非正常户,794 户属于正常户。

 第二是推进协同监管平台工作。协调 33 个职能部门召开市场协同监管联席会议以及共享交换平台应用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协同监管平台运用职责,着力构建政府牵头、工商主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的平台运用工作机制。组建协同监管平台工作 QQ 群,实时交流信用信息录入工作心得,为其他职能部门提供运用咨询服务,及

  时处理平台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指导各部门准确录入市场主体登记、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相关信息,健全协同监管基础数据库。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 1 、完善信用建设工作制度。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全面部署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明确细化各部门职责,为开展企业信用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2 2 、扎实推进企业信用公示。扎实开展年报公示工作。2018 年企业应年报 1581 户,己报 1360 户,年报率为 86.0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 477 户,已年报 408 户,年报率 85.53%,个体工商户应年报 12045户,已年报 11215 户,年报率 93.11%。认真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以信息抽查为手段,引导督促企业自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做好即时信息公示。

 3 3 、强化诚信经营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倡导诚信兴商,坚决杜绝和抵制商业欺诈行为,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意识,优化营商环境。

 4 4 、强化信用约束惩戒。建立企业失信惩戒机制,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对失信者或失信行为进行惩罚。今年,全县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209户、个体工商户81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8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30户。

 (四)加强景区景点综合整治及消费维权工作。

 1 1 、认真开展“游客满意在凤凰”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及旅游环境综合整治文明创建“百日会战”行动。

 第一是规范旅游购物、餐饮、酒店、客栈、演艺场所管理。依法查处是否明码标价;严禁旅游餐饮、酒店、客栈使用虚假或者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方式,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诱导消费者消费;查处收缴户外及酒店、客栈内各类景区景点、违规虚假宣传资料、广告资料等。

 第二是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古城区内中药材、中药饮片、虚假宣传等专项整治。截止到目前,共查扣商品 4500 余件,包装袋 200 个,主要涉及

  假冒伪劣、无标签、虚假标签等,立案查处商户 11 家;检查古城内中药材商铺 20 余家,现场指导整改商铺 2 家;检查发现 11 家旅游购物店涉嫌存在高额回扣、商业贿赂行为,执法人员现场扣押了部分涉案账簿及财务电脑主机,并进行立案查处。

 第三是部门通力合作扫清旅游市场乱象。

 联合县公安局共同捣毁 2 处岩蜂糖制假窝点,共缴获岩蜂糖约 80公斤、白糖 50 公斤、食品添加剂“柠檬黄”等 7 瓶及相关加工工具。捣毁两个生产加工劣质腊肉的黑作坊,现场查缴熏制腊肉 954 斤,已腌制未熏制肉 771 斤,冰冻肉 598 斤;联合县旅文局执法人员针对酒店、宾馆、家庭客栈等进行整治,共检查商家 400 户,查缴各类虚假宣传资料、名片 300 余张,对存在违规行为的 16 家庭客栈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四是开展涉旅 照相市场专项整治。

 通过强化协作,拉网检查,全面“封杀”昔日影响极为恶劣的“土匪照”、强买强卖、一照多洗等不文明照相行为,规范照相市场秩序。今年来,共检查照相市场洗像点 12 个,收缴不文明照、土匪照合计 496张,土匪装外套 100 件,土匪装帽子 210 顶,土匪枪 80 把,不文明相片、无明码标价相片展示牌 183 块,收缴上岗证 5 块,暂扣从业人员相机 2台,查扣上岗证两本,处理无证从事照相服务人员 18 人,全年处理照相投诉 12 起。

 2 2 、充分发挥 5 12315 申诉举报中心职能作用,维护好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据统计,今年 1—11 月份底,我县 12315 投诉举报中心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 351 件,其中咨询的有 13 件、投诉有 336 件、举报 2 件:其中商品申诉为 230 件、争议金额为 63.99 万元,挽回经济损失 41.77万元;服务消费申诉 106 件,争议金额为 4.31 万元,挽回经济损失在2.01 万元。争议总金额合计 78.30 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43.78万元,成功调解案件 336 件。

  (五)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1 1 、加强执法办案工作。截止目前,全年以来共立案 125 起,结案110 起,罚没款 182 万元。其中一般程序案件 72 起,简易程序案件 53起,已送公安机关案件 5 起。

 2 2 、加强法制宣传,推动“七五”普法工作。利用“3.15 消费者权

  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月》、“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6 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 4000 余份,设立展板 22 块,接受群众现场咨询 455 人。同时认真完成七五普法工作,除免考的 14 人外,其余 126 人已全部通过在线考试。

 3 3 、加强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工作力度。

 强化指导服务,发挥法制保障作用。积极帮助行政相对人守法经营、依法维权,融洽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行政指导 188 次。依法履行业务范围内的行政调解职责,积极维护群众权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六)认真完成美丽湘西建设工作。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详实的工作方案和考核评比办法,强化工作落实督查,实行一月两抽查,一月一考核。我局组织开展建设美丽凤凰、文明诚信经营倡议活动,在活动期间,向个体、私营业主发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知识问答》、《倡议书》宣传资料 4000余份,截至目前,共在各媒体发表建设美丽湘西城乡同建同治工作报道38 条,办理健康教育宣传 4 期,给扶贫村送除草剂 50 包、竹地扫把 100把、铲 10 把。完成了本局办公楼、机关院落、基层所、扶贫村的环境卫生督查工作,县城区域内个体食品、餐饮、超市市场准入及环境卫生的督查工作。

 (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认真完成建成小康社会年度指标任务,完成小康信息报送 12 篇,小康社会统计监测表的报送。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设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对项目资金管理的意识;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项目资金合理使用。

 2、部门协调,齐抓共管:加强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相互合作,共同推进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

 3、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建立了单位层面的内控运行制约机制;梳理了单位主要经济业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4、严格程序,确保资金效益: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管理要求执行,杜绝截留、滞留、挪用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的发挥。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由于体制调整与机构改革任务双重叠加,大事要事穿插交织,导致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中,监管和执法难度日益加大,监管和执法成本提高,现有的资金偏低,给市场监管和执法带来不便 2、市场经营户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众多,遍及全县,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执法和检测装备欠缺,执法力量非常薄弱。

 3、每年省局拨付项目资金都是在6月份之后,项目资金到位都是在7月一12月,建议每年在1月份拨付。

 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指标解释

 分值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目标明确(1 分),目标细化(1 分),目标量化(2分)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 分)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3

 决策程序 5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 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 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办法健全、规范(1 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