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馆环境管理方案管理程序

发布时间:2022-06-28 12:35:07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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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馆 环境管理方案管理程序

  1 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管理方案的制订、审核、批准及修订的原则和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 XX 科技馆的环境管理方案的管理活动。

 3 定义无 4 工作职责 4.1 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并负责对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

 4.2 运行保障处根据环境管理方案汇总编制“环境管理方案一览表”,并负责对相关部门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控。

 4.3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环境管理方案,最后经最高管理者批准。

 5 工作程序 5.1 环境管理方案指派与编号 5.1.1 环境管理方案负责部门的指派:

 5.1.1.1 管理者代表根据环境管理方案的性质,指派负责部门作为环境管理方案的执行部门。

 5.1.1.2 运行保障处应负责环境管理方案运行的策划和协调。

 5.1.1.3 项目负责人对该环境管理方案进行规划与工作分配,记入“环境管理方案表”中。

 5.1.1.4 环境管理方案规划时应考虑以下方面:

 a)资源投入:本计划执行所需投资经费、人力或其他资源。

 b)预期效益:计划完成预期的经济效益或环境效益。

 5.2 环境管理方案实施 5.2.1 环境管理方案的项目负责人应对环境管理方案的进度、方案执行情况作整体掌握,应定期审查执行进度或结果,当不能达成预期进度或效益异常时,应采取纠正措施。检查结果记录于“环境管理方案表”,提交运行保障处,由运行保障处向管理者代表汇报。

 5.2.2 管理方案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将结案报告填写于“环境管理方案表”中,经运行保障处审核,呈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由运行保障处存档。

 5.2.3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亲自或委派专人负责方案的落实并配备必要的人力、物力和其他资源。

 5.3 环境管理方案的监测与测量 环境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按《环境监测和测量管理程序》进行监控,当出现不符合时,按《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执行。

 5.4 环境管理方案的修订 5.4.1 修订的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对环境管理方案及时修正。

 a)环境方针发生重大变化。

 b)环境目标和指标设置参数不合理。

 c)环境管理方案的措施不能满足要求。

 d)部门设置发生变化。

 e)其他可能使管理方案不能按计划和完成的情况。

 5.4.2 修订的程序 5.4.2.1 当环境管理方案无法按计划完成时,应由环境管理方案实施者填写“环境管理方案修正申请表”,交运行保障处进行评审,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对方案进行修正。

 5.4.2.2 管理方案被同意修正后,涉及处室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质量/环境目标管理程序》对环境目标与指标做出相应的调整,并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最后经最高管理者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