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28 17:20:08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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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区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站生产区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产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站生产区中室内和室外的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以及卫生管理。

 第三条 凡在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二章 卫生管理责任划分 第五条 生产运行组负责中控室、水处理间、消防泵房、空压机房、消房配电室以及二层以上(包括二层)生产装置的日常卫生清扫及维护工作。

 第六条 电气组负责配电室的日常卫生清扫及维护工作。

 第七条 化验组负责化验室的日常卫生清扫及维护工作。

 第八条 机动安全组负责消防值班室及生产区公共区域的日常卫生清扫及维护工作。

 第三章 公共区域的卫生与保洁 第九条 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由机动安全组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清洁。

 第十条 禁止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杂物,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场地,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及各种

 废弃物。

 第十一条 冬季雪后公共区域的积雪由我站全体职工集体清扫。

 第四章

 室内卫生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二条 各班组对自己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进行清扫与维护。

 第十三条 各班组要建立每日清扫卫生的制度,且每周要对自己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

 第十四条 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面、办公设备、窗台上无灰尘、污迹。

 第十五条 每位员工(如主操、副操、电工、锅炉工)应保证自己工作管辖区域(如化验室、锅炉房、配电室)内物品摆放有序,桌椅摆放整齐,无废弃物等。

 第十六条 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且及时倾倒垃圾筐内的垃圾。

 第五章

 监督与惩罚 第十七条 机动安全组不定期对生产区内各班组所负责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对其罚款 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