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的实施依据:莆政综[2015]77 号文件。生态补偿资金按照上一年度财政收入的 3‰。
2.项目基本性质: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
用途及主要内容:一是饮用水源地植树造林、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生态;二是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及运行维护;三是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生态果园等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程及运行维护;四是长效管理工作经费;五是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公益事业费用。
涉及范围:全市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所在地的生态补偿。
3.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其论证过程:该项目补助后,全市各县区对各自饮用水源地植树造林、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工程及运行维护,可行。
4.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完成饮用水源地植树造林、生态修复、水土保持。
5.项目预期投入情况:2019 年度应筹集生态补偿资金6585 万元,其中市本级出资 2963.25 万元,县区出资 3621.75万元.
6.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涉及水域水环境COD、总氮、总磷指标考核总体与上一年度的平均值相比相对提升。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2019 年,一是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5]77 号)文件要求进行资金管理;二是按照收入预算“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留有余地”,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的原则,把钱用在刀刃上,压缩行政运行成本,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是严格执行《莆田市环保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纳入市环保局集中核算,会计核算做到真实、完整、及时,支出审批程序严谨。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度生态补偿资金项目支出预算安排 2963.25 万元,其中:市本级算安排 2963.25 万元、省级补助资金 0.0万元,其他资金 0.0 万元;财政性资金到位 212.0 万元,其中:市本级预算资金到位 212.0 万元;市本级预算资金实际支出 212.0 万元,市本级预算实际执行率 100.0%。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 年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的自评根据设计的自评指标体系,采用现场核验、查看内业等方法开展绩效自评,经评价,自评得分 95 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
(二)项目绩效分析
1、项目管理指标满分 35 分,自评得分 35.0 分。其中:
(1)预算编制准确性 8 分,得分 8.0 分。
(2)本级预算实际执行率 10 分,得分 10.0 分。
(3)年初预算下达及时率 5 分,得分 5.0 分。
(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5 分,得分 0 分。
(5)资金使用合规性 7 分,得分 7.0 分。
2、产出指标满分 35 分,自评得分 35.0 分。其中:
(1)数量指标 35.0 分,得分 35.0 分。
(2)质量指标分,得分分。
(3)时效指标分,得分分。
(4)成本指标分,得分分。
3、效益评价指标满分 20 分,自评得分 20.0 分。其中:
(1)经济效益指标分,得分分。
(2)社会效益指标分,得分分。
(3)生态效益指标 20.0 分,得分 20.0 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分,得分分。
4、满意度指标满分 10 分,自评得分 10.0 分。其中:
(1)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分,得分 10.0 分。
四、存在问题 一是土地基金收支存在不足,无法安排生态补偿资金,无法拨付。
二是县区筹集资金已经全部下拨,截止目前下拨金额3621.75 万元,全部用于饮用水源建设,资金由于不足,部分项目推进缓慢。
三是项目产出效益无法预估,主要考核是水质指标,各县区水质指标全部达标,具体产出效益主要维持水质稳定。
五、有关建议 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我们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
(一)加强和财政局联系,提前申请指标,提早下达生态补偿资金。
(二)加快项目进度,加快资金下拨进度。
(三)针对水质提升情况做出效益预估,提升各县区水质质量,达到二类水质以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