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30 10:05:07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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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川县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玉林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的部署,根据《中共陆川县委员会印发的通知》(陆发〔20**〕1 号)精神,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积极扶持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促进农业增效、贫困户增收,加快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实施原则

  ㈠目标任务

  从 20**年开始,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扶持对象,通过对全县***个贫困村以及相关***个面上村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集体经济较为薄弱的村实行产业扶持,为贫困户提供生产经营条件,促进增收脱贫。

  ㈡实施原则

  ⒈突出重点,区别对待的原则。通过精准识别,精准分类,精准施策,制定差别化扶贫政策,集中各类资金和资源向扶贫对象倾斜,向贫困人口产业发展集中,努力解决好制约贫困人口致富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的能力。

  ⒉政府引导,贫困户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引导作用,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拓宽扶贫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调动贫困户积极性,引导贫困户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自主选择发展产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立足当地条件、资源状况和气候特点,因地制宜地选择效益好、见效快、覆盖面广,能带动贫困农户致富的优势产业,科学客观分析产业现状,找准发展重点和突破口,做大做强扶贫产业。已有的主导产业,继续扩大产业规模,完善产业链,构建产业发展体系。正在培育的产业,注重技术培训和市场开拓。

  ⒋市场导向,效益优先的原则。发展扶贫产业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扶持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优先发展,科学客观分析资源承载能力和市场发展空间,合理确定产业发展规模。立足市场需求,突出扶贫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参与对象和要求

  ㈠参与农户必须是 20**年精准识别确认的贫困户。

  ㈡对全县的贫困户、贫困人口实行全覆盖。

  ㈢企业、合作社必须自愿履行产业扶贫职责,并具备相应的资质,证照齐全。

  ㈣贫困户自愿将补助的产业扶持资金入股到相应的农业企业或合作社。

  ㈤企业、合作社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

  ㈥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和列入当年脱贫的贫困人口分别按 1**元和1**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所补助的财政扶贫资金只能用于产业扶贫项目。

  三、实施程序

  ㈠企业、合作社向政府申请承担实施产业扶贫项目。

  ㈡镇政府致函县扶贫办确认本镇承担产业扶贫的企业或合作社。

  ㈢县扶贫办根据各镇确定的企业或合作社制定全县的实施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㈣承担任务的企业、合作社发动落实参与的贫困户。

  ㈤贫困户签订自愿入股委托书。

 ㈥企业或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委托经营、利益分配协议书。

  ㈦承担任务的企业、合作社组织实施项目。

  ㈧县扶贫办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并经贫困户委托后把贫困户的补助资金拨付企业或合作社。

  四、运作模式

  ㈠贫困户自愿将财政补助的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到合作社或企业,合作社或企业负责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每年年末所得的利润按照出资比例分成,经营结果以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核算为准。但在参与产业扶贫项目的入股贫困户未脱贫阶段,无论当年合作社或企业亏本盈利,都要确保分红给贫困户的利润不低于财政扶贫资金的 8%。

  ㈡从收到贫困户第一笔入股资金之日起,满三年后要根据贫困户的意愿和企业经营及财务能力分期还本,五年内必须还清。

  ㈢贫困户和所在村委会可以选派代表监督合作社或企业的经营和销售活动。

  五、保障措施

  ㈠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县抓推进、企业(或合作社)抓落实”的原则,逐级分解落实特色种养业脱贫行动责任。企业(或合作社)统筹协调,确保特色产业扶贫工作的有序有效推进。

  ㈡制定实施方案。各企业(或合作社)要把握重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以抓点示范为基础,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调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特色产业脱贫行动有序有效推进。

  ㈢建立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扶贫合作试点项目制度。为了确保贫困村获得较大经济效益,在进行扶贫产业项目验收时,县扶贫部门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将对项目实施单位经营情况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