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对于开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6-30 10:30:08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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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统计局关于开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统计局关于开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依法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省辖市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苏统〔2005〕50 号)精神,市统计局从 2005 年9 月开始,在全市开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清理工作。现对我市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清理目的

  通过清理,建立起统计调查管理的良好秩序,协调好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关系,加强相互之间的分工与合作,逐步解决目前统计调查项目和内容重复交叉的问题,取消非法、违规的统计调查项目,切实减轻被调查者的负担,初步规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方案,掌握部门统计调查的内容,了解部门统计的需求和特点,为对部门统计进行科学管理奠定基础。

  二、清理范围

  清理范围主要包括市委机关、市政府组成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垂直管理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接受部门委托开展调查的行业协会等机构近两年进行的各种统计调查和制发的各种统计报表。具体包括:

  (一)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已向国家统计局或地方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备案的统计调查项目;

 (二)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已被国家统计局或地方各级政府统计机构批准的统计调查项目;

  (三)本部门拟定、未经批准机关备案或批准的系统内以及系统外的统计调查项目。

  政府统计机构布置的统计调查项目,由市统计局负责统一清理。

  三、清理方法及步骤

  这次统计调查项目清理,采取部门自查与统计局审批相结合的办法分期分批进行,以各部门自己清理为主。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成立相应的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小组,指定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工作方案,对部门近两年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摸底登记。市统计局将对部门上报的须继续进行的统计调查项目逐一进行审核认定,以正式文件函复各有关单位执行;同时向社会公布经审核批准的统计调查项目名单及有效期限。

  清理工作从 2005 年 9 月初开始,12 月底前基本完成。各部门要合理安排时间和进度,确保清理工作如期完成。整个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落实和组织人员力量自查自清阶段(2005 年 9 月 1 日至 30 日);

  第二阶段为填表申报备案阶段,由市统计局统一发放统计调查项目清理登记表和备案、审批报告表,各部门负责填表、申报及备案报批(2005 年 10 月 1 日至31 日);

  第三阶段为汇总审核阶段,市统计局根据清理审核结果,汇总编制全市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库(2005 年 11 月 1 日至 30 日);

  第四阶段为统计调查项目目录公布实施阶段,由市统计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发

 布“南通市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目录”,建立健全全社会监督机制(2005 年 12 月)。

  四、清理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工作对规范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合理运用统计信息资源,促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重要意义。由于清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和具体人员负责,共同做好清理过程中的有关工作。

  (二)严格管理制度。市统计局将按照统计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一是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审批备案制度、有效期制度、调查项目公布制度、跟踪检查制度、举报制度,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进行统一管理。二是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对未履行法定的审批或者备案程序和擅自变更调查方案的部门统计调查,依法予以废止,并按照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三是严格统计数据发布管理。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加强国内生产总值(GDP)数据管理与发布意见的通知》(通政办发〔2002〕64 号)文件精神,加强统计数据发布管理,规范统计数据的管理和发布,防止数出多门;向领导和社会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建立统计数据新闻发布制度,由市统计局统一定期向社会发布南通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数据。

  (三)进行清理工作总结。各部门要对清理工作作出书面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调查项目数、违规项目数、重新办理审批备案数等。部门总结报告统一送市统计局。

  (四)建立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数据库系统。市统计局将在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清理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数据库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统计调查项目数据库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内容(主要调查表式、主要指标解释)等。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数据库资源,分析、研究部门统计的特点与规律,

 逐步实现部门统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政府统计信息的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