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河南省公安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时纪律规定

发布时间:2022-06-30 17:45:06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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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公安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时纪律规定

 一、严禁对上级决策部署组织实施不力,贯彻落实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 二、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临危退缩,有警不处、压案不查; 四、严禁擅离职守、脱岗漏岗、通讯不畅,因迟报、瞒报、漏报、错报疫情信息,造成工作严重被动; 五、严禁因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本单位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 六、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耍“官威”、耍特权,不服从疫情医护人员、防控人员管理,阻碍干扰疫情医治、防控正常工作秩序; 七、严禁泄露警务秘密,擅自发布疫情信息,造谣传谣,扰乱疫情防控工作; 八、严禁组织参与聚会、聚餐、饮酒,杜绝涉枪、酒、车、赌等问题发生; 九、严禁隐瞒本人接触史、身体状况及家人疫病情况; 十、严禁出现其他相关的严重问题和情况。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公安机关民警、辅警及相关工勤人员。凡有违反者,一律先予停职或免职,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查处,一律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