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02 09:35:06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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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科学普及和提高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科学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高中与高校合作育人,为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服务。

 二、活动主题

 科技梦

 青春梦

 中国梦 三、组织实施 2018 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由中国科协、教育部共同主办,国务院港澳办、中科院、铁路总公司为支持单位,各省级科协、教育厅(教委)、有关高校、中央企业、科研机构为承办单位。自治区科协、教育厅联合成立科学营活动 AA 管理办公室,负责区内活动的总体协调、制定区内活动组织方案、经费申报、宣传等工作。科学营活动AA 管理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日常工作由 AA 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

 各市科协、教育局联合成立相应的市级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内活动的总体协调和组织实施。科学营活动市级管理办公室设在市级科协,日常工作由各市主管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部门负责。各市科协、教育局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人员管理,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圆满。做好活动组织及宣传工作,制定遴选营员和带队老师的工作方案报 AA 管理办公室。

 四、活动规模 2018 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统一安排在 7-8 月份。活动时间为 7 天左右(含报到和疏散)。常规营由各高校承办;专题营由企业/科研单位和高校共同承办;西部营由中科院云南天文台独立承办。2018 年 AA 共选拨 320 名学生和 32 名带队老师参加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安徽、陕西、湖南、湖北、广东、云南(西部营)等地

 高校及科研单位承办的科学营活动。

 五、营员和带队老师选拔 营员选拔名额由AA管理办公室结合各市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情况及历年营员招募情况统一分配到各市。营员的选拔工作由市级科协、教育局负责。

 (一)学生营员的名额分配及要求 1.推荐指标分配详见附件 2; 2.AA 管理办公室择优推选曾参加 AA 青少年各类科技竞赛或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和带队老师参加活动; 3.为了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面,招募营员的区域应尽量覆盖(区、市)70% 以上地级市、县(市、区); 4.依照各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历年营员、带队老师组织及表现情况确定名额分配,对于上一年度活动表现优秀的地级市给予名额奖励,相应减少组织较差地级市的名额; 5.各市学生营员派往的高校视组织情况适当逐年轮换; 6.分配营员名额时,适当向老少边山穷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并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营员选拔标准,各市选拔不少于分配名额 40%的人数推荐(申请交通补助的营员); 7.困难营员招募适当向困难家庭尤其是建档立卡户、扶贫点、联系点、非正规教育项目实施县等倾斜。

 (二)学生营员的选拔标准 遵循学生自愿、择优选拔原则。

 常规营员选拔原则: 营员必须为普通高中高一或高二现就读学生(当年 5 月就读高一、高二年级的在校学生),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1.品学兼优、学有余力、热爱科学、有科技特长,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品行优良;

 2.身体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适宜参加一定强度的户外活动; 3.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适应能力强; 4.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管理; 5.具备较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6.积极参加各类科技竞赛或曾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科学影像节、五学科奥赛等科技活动竞赛中获奖的优先; 7.同等条件下,老少边山穷地区及少数民族的优秀学生优先; 8.AA 发明创造示范单位、自治区级、市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学校等学校的学生优先。

 专题营营员选拔原则: 专题营学生营员选拔须具备常规营营员选拔标准外,还应对相关专题营涉及领域有浓厚兴趣和探究热情;取得相关专题营涉及领域竞赛奖项的学生优先;曾参加相关专题营涉及领域兴趣小组、社团的学生优先。

 (三)学生营员的选拔流程和替补 1.各市科协、教育局推荐学生营员; 2.各市科协、教育局按给定名额的 10%申报替补营员;

 3.营员名单公示:AA 办公室网上审核后,由营员所在学校在学校公告栏、所在市科协在网上进行不少于五天的公示; 4.学生营员替补:已经入选的营员经确认弃权后,方可进行替补程序,由 AA 管理办公室依照替补学生营员名单择优筛选,择优替补。

 (四)带队老师选拔原则 一般应为学校(或校外教育机构)科技教师,有丰富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责任心强、沟通协调能力突出,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并遵循以下选拔标准:

 1.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管理、沟通能力,能遵守纪律,服从安排; 2.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适宜参加一定强度的户外活动; 3.长期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青年科技辅导员;

 4.专题营带队老师对专题营涉及领域有浓厚兴趣和深入研究,有指导学生参加相关活动经验的老师优先;

  5.曾在市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上获奖的青年科技教师优先;曾指导学生在市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年科技教师优先; 6.AA 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自治区、市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学校等学校的教师优先。

 (五)带队老师的选拔流程和替补 1.各市科协、教育局推荐带队老师; 2.各市科协、教育局按给定名额的 1:1.5 申报替补带队老师; 3.带队老师名单公示:AA 办公室网上审核后,由带队老师所在学校在学校公告栏、所在市科协在网上进行不少于五天的公示; 4.带队老师替补:已经入选的带队老师经确认弃权后,方可进行替补程序,由 AA 管理办公室依照替补带队老师名单择优筛选,择优替补。

 六、营员的管理和要求 各市级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营员及带队教师的培训和管理,指派专人开展营前集结与安全培训、营中监督与协调管理、营后总结与调查评估。AA 管理办公室开展营前集结与安全教育。出发前,各市管理办公室应要求营员自行了解所去高校历史文化和学科特点,进行相关知识准备,增强参与活动效果。

 (一)所有学生营员须严格遵守各承办高校的安排,准时参加各项活动。

 (二)所有学生营员须互相尊重不同地区、民族的文化、生活习惯。

 (三)每天活动结束后,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及时记录日记心得及影像资料。参加体育活动,注重劳逸结合,保证充足的睡眠。

 (四)记录领队及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随时确保通讯畅通。

 (五)严禁学生营员私自外出,不得离开集体擅自活动。如遇特殊情况,须向带队老师和高校管理老师请假后方可行动,外出后如发生任何情况主办方概不负责。

 (六)用餐时,注意节约、文明,注意营养均衡;对饮食有特殊要求的,请提前向领队说明。

 (七)如遇重大灾害或突发情况,请不要惊慌,尽快跟随带队老师和工作人员离开,至安全地点后,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八)注意做好各项疾病的自我预防、自我保护,注意个人卫生。发现发热、鼻塞、恶心等症状要及时上报领队老师。

 (九)在无特殊情况下,活动结束须在带队老师的带领下及时返回派出地。不随队返回的学生须由监护人接走,并提交《高校科学营营员离队申请书》。

 (十)营员要求:活动结束后 7 天内,学生营员需提交评估材料心得体会及影像资料,由带队老师统一汇总交至 AA 管理办公室。

 七、带队老师职责和要求 (一)所有带队老师必须参加营前培训。带队老师负有学生监护人的职责,要确保学生报到途中、参加活动期间和活动结束返回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二)按照分组情况带好自己的 10 名学生营员;熟悉自己所带 10 名学生营员的姓名、电话、家长联系方式等;营期每天晚上 10 点清点人数,了解学生健康安全状况。

 (三)了解本地区同分营的其他带队老师、学生营员的基本情况。

 (四)带队老师要以身作则,遵守带队老师纪律守则,并督促学生营员遵守纪律守则。

 (五)带队老师须遵守《高校科学营带队老师行为守则》(附件 5)。

 (六)带队老师须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带领学生营员返回派出地。并在活动结束后 7天内,收集学生营员的评估材料、心得体会及影像资料,统一汇总至 AAAA 管理办公室,市级管理办公室应协调带队老师及时完成资料收集。

 (七)带队老师对学生营员的管理 1.带队老师全程参与各分营活动; 2.负责活动期间,与 AA 管理办公室、派往高校及营员家长联系沟通; 3.熟悉活动日程,协助主办方组织学生按时进行各项活动; 4.带队老师与学生营员同吃同住同活动,不得擅自脱离学生单独行动; 5.协助学生做好活动期间的心得与影像资料的收集;

 6.遇到突发事件,沉着冷静,不要惊慌,首先确保自身和学生的安全,尽快与 AA管理办公室主管和高校工作人员联系,说明突发事件状况,保持通讯畅通; 7.尊重并提醒学生营员尊重不同地区、民族的习俗、生活习惯,主动采取有效沟通,避免争执、冲突; 8.负责协助高校收集学生营员调查评估问卷表。

 八、安全管理 营员派出学校要对参加活动的营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督促营员填写好家长声明书。AA 管理办公室与各市科协签订安全协议。各市科协与学生家长、教师签订安全协议,在出发前对营员再次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安全的重要性;明确带队老师是学生监护人的职责,确保学生营员报到途中、参加活动期间和活动结束返回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各阶段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及人员如下:

 (一)学生由派出地到南宁市途中的安全,以及学生返回派出地,到家期间的安全由各市科协和带队老师共同负责; (二)学生抵达南宁市前往车站(机场)期间的安全,以及学生返回各派出地之前的安全由 AA 管理办公室和带队老师共同负责; (三)学生在途中的安全以及活动结束后,学生在途中上的安全由带队老师负责; (四)学生到达目的地后,由高校安排接站,接到学生后直至活动结束期间的安全,以及高校将学生送到车站(机场)期间的安全由高校和带队老师共同负责。

 活动期间,带队老师、营员、营员家长的手机须 24 小时开机,随时能联系上,以便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联系到相关人员。

 九、活动方式 (一)常规营活动 常规营由各高校承办。活动应充分体现承办高校的学科特点、专业特色和人文传统。通过组织营员与名家大师对话交流、参加科技实践活动、参观重点实验室及科研场所、体验校园生活等形式,帮助学生了解前沿科技知识,品味大师成长历程,感悟科学精神,树立科学志向。活动内容由承办高校设计并组织实施。

 (二)专题营活动

 专题营由企业/科研单位和高校共同承办。营员食宿、交通 费用由高校承担。活动安排由承办单位协商确定,应充分体现专题特点和高校特色,企业/科研单位相关活动安排不少于 3 天。通过参观企业/科研单位和高校的科普场馆,与优秀科技工作者交流座谈,参观科研设施、生产流程,参加互动性、体验性科技教育项目等活动,帮助营员认识企业/科研单位和高校的发展历程,体验创新文化,感受科技魅力,了解企业/科研单位和高校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引导营员树立科技强国、实业报国的远大志向,培养营员对科学技术研究的兴趣。

 (三)西部营活动 西部营由中科院云南天文台独立承办。营员食宿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活动安排由承办单位确定,可参照专题营的形式内容,应充分体现科研单位特色。

 十、活动宣传 各市级管理办公室要做好本地科学营活动的宣传工作,认真制定宣传方案,精心做好宣传报道,按时上报宣传总结。指派文字功底好、有一定宣传经验的人员负责对各单位、媒体和人员的所有宣传材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上传 AA 管理办公室。为了加强活动的宣传,各市、学校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在活动的各个重要阶段(选拔营员、启动仪式、活动期间、总结表彰等)对科学营活动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开设活动专题网站,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和各营开展活动情况。参与学校应注重对选拔招募期间及活动结束后的宣传工作。

 十一、进度安排 3 月下旬,召开各市管理办公室通气会,对今年的工作任务进行初步安排。

 5-6 月,制定 AA 招募营员及培训营员方案,下发活动通知到各市,开展营员的选拔组织工作。

 7-8 月,营员培训工作、组织参加各地高校科学营活动。

 9 月,市级管理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由 AA 管理办公室汇总上报全国管理办公室。

 十二、有关要求 (一)各市科协、教育局要强化安全责任,确保万无一失。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合作,做好沟通,活动中要加强安全保障,确保营员安全。各市要选拔责任心强、沟通协

 调能力突出、具有丰富学生工作经验的中青年教师担任带队老师,要加强对带队老师的教育和管理。各市级管理办公室要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安全责任落实工作。

 (二)各市科协要做好学生选拔和组织工作,推荐品学兼优、对科学探究有浓厚兴趣的优秀高中生参与科学营活动,适当向老少边山穷地区和县级及以下基层学校倾斜。特别要做好专题营营员遴选工作,推荐对相关专题营科学研究感兴趣的优秀高中生参加专题营活动。各市要加强对营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教育营员认真遵守承接高校及专题营承办单位的管理规定,做到服从管理、学有所获。

 (三)各市教育局要动员有关学校积极参与学生选拔和组织工作,以活动为契机,推进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健康发展。

 (四)市级管理办公室要做好协调服务和日常沟通工作,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进展情况。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 AA 管理办公室审核。8 月 30 日前,总结工作经验,报送活动总结。

 十三、表彰奖励 对入选参加 2018 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表现优秀的营员及带队老师,在组织和宣传等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 AA 科学营管理办公室颁发荣誉证书,给予表彰鼓励。

 附件 2 2018 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 AA 各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市 学生(名)

 带队老师(名)

 备注

 南宁市 33 4

 柳州市 38 4 其中融水县 10 名学生 桂林市 30 3

 梧州市 30 3

 北海市 20 2

 防城港市 20 2

 钦州市 12 1

 贵港市 20 2

 玉林市 15 2

 百色市 15 1 其中靖西市 10 名学生 贺州市 25 2

 河池市 15 1

 来宾市 12 1

 崇左市 20 2 其中宁明县 10 名学生 社会征集营员 15 2

 附件 3

 2018 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 AA 派往高校 开闭营时间一览表

  序号 地区 接收单位 开营时间 营员人数 备注 1 北京 清华大学 7.16-22 10

  2 北京理工大学 10

  3 北京科技大学 10

  4 天津 南开大学 7.15-21 10

  5 天津大学 10

  6 上海 上海交通大学 7.15-21 10

  7 同济大学 10

  8 江苏 南京大学 7.10-16 10

  9 东南大学 20

  10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0

  11 南京理工大学 10

  12 南京中医药大学 10

  13 浙江 浙江大学 7.22-28 10

  14 安徽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7.15-21 20

  15 湖北 武汉大学 7.9-15 20 其中植物营 10 名 16 华中科技大学 7.12-18 10

  17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7.8-14 20

  18 武汉理工大学 7.15-21 10

 19 湖南 湖南大学 7.15-21 20

  20 中南大学 20

  21 广东 中山大学 7.21-27 10

  22 华南理工大学 10

  23 陕西 西北工业大学 7.21-27 10

  24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0

  25 云南 中科院云南天文台 7.27-8.2 20 西部营

 附件4

 2018年高校科学营AA营员信息汇总表

 所在市科协(盖章):

 所在市教育局(盖章):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校 年级 联系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长 姓名 家长手机电话 特长 爱好 身高(CM)

 体重(kg) 健康 情况 是否申请交补 特殊用餐(清真)

 填报人:

 联系电话、手机:

  时间:

  年

 月

 日 注:替补人员,请在表格下方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