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对于“四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02 10:55:05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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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府关于“四德模范”评选活动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传承 AA 美德精神,着力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四德模范”评选活动,从诚实守信、孝老敬亲、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敬业奉献等多个方面深入挖掘出一大批崇德向善、事迹感人、影响广泛的典型代表,使其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良好风尚发挥鲜明的导向示范作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四德模范”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四德模范”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四德模范”要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四德模范”要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四德模范”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

 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四德模范”要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四德模范”要有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四德模范”要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不得申报、推荐“四德模范”的情形

  凡是符合上述推选标准的AA人均有资格申报“四德模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

 (1)违法违纪; (2)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参与“黄、赌、毒”; (4)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不履行对父母赡养义务;

 (10)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二、评选步骤 1、申报推荐阶段(7 月 7 日―7 月 20 日)。“四德模范”的评选活动由村(社区)牵头,各村(社区)要通过标语、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此次评选活动的意义,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组织好报名推荐工作。具体步骤:

 (1)各村庄(社区)成立“四德模范”道德评议会,由 5 或 7 人组成负责“四德模范”申请推荐工作,可由村委提名群众代表参加。

 (2)采取以个人为参评主体,社区居民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采取个人自评、民主推荐、群众评议、逐级报批等方法,由各村庄(社区)家庭对照“四德模范”评选条件进行自查,自愿填写“四德模范”推荐表,也可由他人代为推荐。

 (3)由各村(社区)党员、群众代表对申报的个人逐项评议打分,根据好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四德模范”候选人,并在村庄(社区)的宣传栏予以张榜公示,如无异议,则由村党支部将推荐材料上报至各社区。由各社区党委审核后上报镇政府政研室(联系人郑海晶,电话:***********)。

 2、审察阶段(7 月 21 日—7 月 31 日)。镇党委、政府将组织派出所、纪委、计生办、信访办等有关部门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考察,确定“四德模范”名单。

 3、公示阶段(8 月 1 日—8 月 10 日)。在 AA 镇情、AA 镇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开设专题专栏,对候选人进行公示。

 4、总结表彰阶段(8 月 11 日—12 月 31 日)。公示结束后,将统一为确定人员加挂“四德模范”门牌,并在各社区服务中心公开栏宣传报道;评选出前十名“四德模范”授予“最美 AA 人”称号,进行集中表彰。

 三、评选要求 1、要充分认识“四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在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积极组织发动, 吸引群众参与, 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普及道德规范的过程, 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在评选中要坚持公开透明、严谨有序、优中选优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具有示范作用的优秀人员推荐上来。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于隐瞒事实、弄

 虚作假的,将严肃查处并取消推荐申报资格。

 3、加大宣传力度。对获得“四德模范”的人员, 要在其居住的村、社区、全镇乃至全市进行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 使个人和群众感受榜样力量, 激发创先进、争优秀的热情与活力。充分发挥舆论宣传阵地作用,讲述“四德模范”故事, 传播社会美德, 宣传社会美德创建工作的鲜活经验, 引领广大群众崇德向善,追求和谐幸福新生活。

 4、本次活动评选的“四德模范”有效期限为三年。2020 年,镇党委、政府将对已评人员进行复评,复评合格者继续保持荣誉,不再重新挂牌,对复评中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审核后摘牌。

 附件:1、“四德模范”评选细则 2、“四德模范”申请表 3、“四德模范”汇总表

 AA 镇人民政府

  2017 年 7 月 3 日

  抄送:存档。

 AA 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3 日印发

  附件 1:

  “四德模范”评选细则

 为保证“四德模范”评选工作有序进行,评选过程公开、透明,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1、成立道德评议会。各村庄成立 AA 镇××村道德评议会,在村“两委”指导下,具体负责本次“四德模范”评选活动。评议会成员由 5 或 7 人组成,从本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为人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人员中选取。村“两委”干部原则上不得担任道德评议会成员。道德评议会成员由村“两委”提名,并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上通过。成员名单于 7 月 15 日前报至镇政研室。

 2、做好宣传发动。各村庄要通过标语、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此次评选活动的意义,发动群众积极参与。

 3、产生推荐人选。采取以个人为参评主体,个人自荐、他人推荐和村民小组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由各村庄对照“四德模范”评选条件进行自查,自愿填写“四德模范”

 推荐表(也可由他人推荐或是村党支部直接提名),并交至各村庄道德评议会审核。对推荐人选有异议的,由道德评议会表决决定。

 4、正式选举。道德评议会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申报的家庭进行投票(村“两委”做好协调协助工作),党员、村民代表到会投票人数达到半数以上,选举有效。根据票数高低,评选出“四德模范”初步人选,并在村庄(社区)的宣传栏予以张榜公示。本次会议各村党建指导员必须到场,全程监督指导,确保选举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如无异议,各村党支部负责将推荐材料上报至各社区。由各社区党委审核后于 7 月 20 日前上报至镇政府政研室。

 5、初步人选的审察。各村庄初步人选确定后,由政研室负责汇总,并提交计生、信访、公安、纪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并确定最终人选。

 6、需要解释的其他问题。

 (1)此次评选活动由各社区牵头,各村庄具体负责,活动实施情况将列入对各村的考核,将在年终考核中对所在村庄加分。对在评选活动中组织得力的村庄镇党委、政府将在今后进行重点打造成全镇道德建设示范村。

 (2)村“两委”干部家庭原则上不参评“四德模范”。

 (3)“四德模范”名额按照全镇户数的 1%确定。

 (4)镇双管单位、企业等参照执行。

  附件 2:

 “四德模范”推荐表 姓

 名

 评选内容

 联系

 电话

 粘贴一寸彩照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家庭主要 成员概况

  主

 要

 事

 迹

 所在 村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社区党委意见

 社区党委书记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格一式两份,社区存档一份,上报政研室一份(同时上报电子表格及照片)。

 附件 3:

 “四德模范”汇总表 社区名称:

  年

 月

 日 姓名 评选内容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具体到村庄即可)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社区存档一份,上报政研室一份(同时上报电子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