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工会2022年度蛋糕券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1416

发布时间:2022-07-04 10:25:08   来源:党团工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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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工会 2021 年度蛋糕券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

  VCCGDLCS-2021008 号 号

 1 2021 年度蛋糕券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工会

 采购代理机构( ( 章) )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发

 放

 日

 期:

 1 2021 年 年 1 1 月 月 8 8 日

 总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2

  第二章

 磋商须知………………………………………………………………………6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5 第四章

 项目需求………………………………………………………………………19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3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5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工会的委托,就 2021 年度蛋糕券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1 年度蛋糕券采购项目 编

 号:VCCGDLCS-2021008 号 二、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蛋糕劵:400 元/份,约 500 人,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投标报价不得低于 400 元/份,否则作废标处理。

 2、服务期限:1 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在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 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 ( 原件) ); 2 资格声明( ( 原件) ); 3 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备查) );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 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4 营业执照副本

 ( (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0 年10 月至2020 年12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20 年10 月至2020 年12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 年度财务报告( (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六)供应商须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录入并完善相关主体信息。注册登记地址及流程: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主体库信息操作手册》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 年 1 月 19 日下午 14:3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19 日下午 15: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109 会议室(扬州维扬路 106-1 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 21F)。

 磋商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109 会议室(扬州维扬路 106-1 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 21F)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王云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1 月 19 日下午 15:0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109 会议室(扬州维扬路 106-1 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 21F)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云

 联系电话:0514 -87880638-8010

 地址:扬州维扬路 106-1 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 19F1910 室。

 邮编:225002

 (二)采购人: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工会 联系人:丁泓

  电话:87207234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并负责答复。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 份

  副本份数:2 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扬州分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

 514902159710603

 磋商保证金采用非现金形式交纳.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1 年 1 月 19 日下午15:00)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会影响保证金的及时退还。(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 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568250225@qq.com,联系电话:0514-87880638-8010、18652540359),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15 日 上午 10 :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8 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 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标书工本费 300 元。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4.3 本次采购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成交服务费,不足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1)成交服务费金额:成交价*1.5%(不足 3000 元按 3000 元计取)

 (2)人民币支付; (3)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转账、支票、现金等形式支付; (4)成交人如果不按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 (5)费用不在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总价中; (6)评委评标费由成交人承担,不提供发票。

 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扬州广陵支行

 开户名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05000140900000685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 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 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 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 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 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 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表 4.1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 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 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 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 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 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 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 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磋商保证金 6.1 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必须向代理机构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代理机构可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6.2 参加磋商采购所需交纳的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见采购邀请。

 6.3 在磋商时,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效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

 6.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按代理机构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或在经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后五天内自行处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6.5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退还,不计利息。

 6.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撤回其响应文件或者在磋商过程中无正当理由退出磋商活动(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除外); (2)为谋取最终成交,磋商供应商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提供的相关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不真实的;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欺诈行为或者恶意进行竞争,影响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4)整个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与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6)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 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 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