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五篇】(完整)

发布时间:2023-07-23 14:20:12   来源:工作计划    点击:   
字号:

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2008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二年,也是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之年。2006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市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和《*市儿童发展规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五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五篇】

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2008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二年,也是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之年。2006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市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和《*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按照省、市政府妇儿工委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今年要对这两个规划进行中期监测评估。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部署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工作。刚才,王主席对我市中期评估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下面我就评估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中期监测评估工作

妇女儿童工作关系千家万户,其发展水平标志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文明程度。全面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两性平等、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认真落实两个规划,并始终把它作为构建和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力推进。近年来,全市义务教育水平得到巩固提高。我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素质教育扎实推进,切实保障了少年儿童的受教育权利;
实施母婴健康工程,建立健全孕产妇保健网络,妇女儿童的生活环境和健康水平得到极大改善;
妇女参政议政的比例逐年提高。市委十分重视对女干部和女党员的培养选拔工作,为女干部和女党员的脱颖而出创造有利条件;
积极拓展妇女就业领域,近几年,市政府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阳光培训等措施,积极为下岗女工开辟就业渠道;
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我市于2006年率先在南通成立了“122反家庭暴力投诉中心”,切实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无私奉献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向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各界人士和付出辛勤劳动的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市妇女儿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规划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有些目标的完成情况掌握的还不够清楚。因此,对两个规划目标达标的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并对政策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是保证规划目标达标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实施效果的有效手段。做好这次中期监测评估工作,为“两个规划”后三年目标的顺利实现打下良好基础,对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只有通过翔实准确的统计监测,才能对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的达标情况及影响妇女儿童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做出科学评价,才能准确判断目标实现状况,正确分析制约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也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准方向、明确工作重心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而提高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因此,对两个规划进行中期监测评估十分必要。各相关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强领导,通力协作,确保中期监测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一要明确任务,高度重视。我市妇女发展规划涉及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教育、健康、法律保障及环境六大领域,儿童发展规划涉及健康、教育、环境和法律保护四大领域,涉及28个部门。发展规划监测统计指标体系,是把两个规划中抽象的发展目标进行分解与量化,从而建立起来的一套评价标准体系。对两个规划进行中期监测评估,就是根据监测结果对我市妇女儿童事业整体发展情况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价。这项工作涉及部门多,调查对象广,统计任务重,必须动员各方面力量协同作战,形成政府统筹、妇儿工委牵头、有关部门负责的工作格局,才能确保监测评估工作圆满完成。

二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对两个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工作的领导,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科室。确保高质量完成评估工作。统计部门是监测统计工作的实施单位。监测统计是搞好中期评估的关键和基础,统计部门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精干力量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妇女儿童发展事业为己任,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沟通信息,交流工作经验,共享调查成果,确保本次评估工作顺利完成。妇儿工委办公室和统计部门是整个中期监测评估过程中合作最密切的两个部门。为圆满完成评估工作,妇儿工委办公室作为政府管理妇女儿童发展的日常工作机构,一定要认真做好与统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架起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与统计部门团结协作的桥梁。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妇儿委办公室的工作,加强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将中期监测评估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计划,切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成本系统监测统计和评估的任务。

三要明确重点,按时完成。各成员单位要将本部门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重视程度、建立性别平等和儿童优先发展工作机制的状况、落实妇女儿童规划目标的情况等作为评估重点。在监测评估过程中,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信息收集网络,同时要求在监测评估过程中,一定要立足全局,以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态度,严格把好数据关,保证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切实做好两个规划各项指标的监测统计工作,对两个规划的实施进程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估。

按照市妇儿工委的要求,6月2日前我市必须完成本地区的自我评估工作。时间虽然很紧迫,但在中期评估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切不可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更不能虚报、瞒报,夸大工作成绩。

三、抓住机遇,健全组织,以监测评估促进妇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通过监测评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我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为推动规划的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我市两个规划目标的总体完成情况比较好。但是,当前妇女儿童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妇女就业形势严峻、婚检率下降、妇女参政比例依然偏低、出生性别比失调等等。我们要借中期监测评估之机,将我市实施规划的重点、难点指标摆出来,以引起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好我市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颁布实施以来,全县通过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等措施,确保了规划的顺利实施。

一是开展宣传培训,夯实规划工作基础。《规划》制定颁布后,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工作。几年来,全县共开展各种专题宣传活动90多次,发放宣传资料45万余份,宣传覆盖面达92%以上,切实提高了全社会的性别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了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同时,全县非常重视实施规划骨干队伍建设。两个规划颁布实施以来,县妇儿工委每年在县委党校举办一期业务骨干培训班,并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教育、卫生、劳动、统计等重点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专门培训,累计培训各成员单位领导及骨干400余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工作水平,强化了部门工作职责,为两个规划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县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把实施两个规划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在制定颁发《规划》的过程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县妇儿工委关于制定《规划》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将《规划》确定的目标纳入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文明建设范畴,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规划》颁布实施后,县委常委和县政府常务会每年召开专门会议,听取《规划》实施情况汇报,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县政府成立了由副县长周芙蓉担任主任,25个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确定了联络员,协同抓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指标的落实。另外,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20__-20__年每年解决了1万元的妇儿工委办公经费。20__年起将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每年为2万元,20__年增至4万元。并加大对教育、卫生、计生等社会事业的投入,每年以13%左右的幅度递增,各成员单位每年也都投入了一定的资金,为《规划》指标的全面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注重统筹协调,形成良好工作局面。实施两个规划涉及面广、目标多、任务重、要求高,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推动各领域目标全面、稳步实现,县妇儿工委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化局、县广播局、县体育局等单位多次组织开展文化市场整顿、全民健身等活动,不断提高保护、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能力。卫生部门以降低“两率”为重点,加大妇幼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力度,加大《母婴保健法》宣传和执法力度。教育部门采取过硬措施确保儿童的入学率和教育普及率。组织人事部门在确定干部上挂下

派、学习培训等人选时,均按比例安排女干部,努力为女干部成长提供培养锻炼机会。统计部门发挥优势,认真做好《规划》监测统计分析研究工作。政法部门组织协调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有效遏制了针对妇女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人口计生部门加强优生优育等方面的科普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开展女性生殖道免费普查和“关爱女孩”行动,在全县形成了浓厚的关爱女孩的良好风气。县质监局切实加强儿童食品、用品、玩具和游乐设施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完善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工作,加强公共设施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减少儿童意外伤害。四是坚持监测评估,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为保证监测评估工作的及时性、可靠性,县妇儿工委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评估专家组和监测统计组。并建立了行之有效的例会、汇报、调研、述职评议、督查考核、监测评估等一系列制度,制定了《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综合评估工作方案》等实施方案,编制了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和年度监测统计报表,每年召开全县监测统计工作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开展监测统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总体部署,认真做好自我监测,自我评估,自我检查工作,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制定、调整与妇女儿童有关的政策措施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实施两个规划以来,各成员单位围绕目标任务,结合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集中优势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全力突破实施规划的重点难点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1、妇幼保健水平明显提升。全县以开展降低两率工作为突破口,着力改善妇幼保健设施,切实加大妇幼疾病普查力度,全力提升妇幼保健水平。在降低两率工作上,启动了新周期的降消项目,成立了项目协调小组,对各医疗单位的孕产妇管理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建立了村妇代会主任、计育专干、妇幼保健员“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全县的孕产妇死亡率由20__年的92.8/10万下降到20__年的49.32/10万,婴儿死亡率由20__年的23.46‰下降至7.48‰。在妇幼保健设施改善上,加大对妇幼卫生事业经费的投入,全县90%的农村卫生院产科建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专职人员配备率达到100%。在妇幼疾病普查方面,以被国家初级保健基金会列为妇女病普查普治项目县为契机,在全县广泛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县卫生防疫站和县妇幼保健院定期组织对全县的中小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和免疫接种。

2、妇女劳动权益得到有力保障。下岗失业妇女就业和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是实施《规划》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出台减轻税费、解决资金、免费培训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切实提高广大妇女就业能力,为妇女就业提供具体帮助和指导。县劳动局、县农业局、县妇联、县科协等部门共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130余期,发放资料95000余份,培训妇女10万人次,其中下岗失业女职工3500人。同时,成立了妇女就业信息指导中心和职业介绍所等中介机构,加大了就业推介工作力度。目前,全县3120名下岗失业女职工重新走上了工作岗位,农村妇女外出务工达人数达9.5万人,其中25岁左右经过初步技能培训的女性外出务工人员达9万余人;
全县就业!人员41.2万,其中女性15.6万,占37.86%。

3、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县财政不断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利。全县已全面实现“两基”达标,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65%;
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100%,小学五年巩固率达100%;
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9.9%,初中三年保留率为100%;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84.5%;
特殊教育在校学生有68人;平均受教育年限9年;成人识字率达99.9%。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扶贫助学活动,近年来,全县累计发动干部职工捐款152万元,资助中小学生7600多人,并建立了县直机关单位与各中小学联系帮扶制度。另外,注重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大力普及推广家庭教育。创造性地在全县推行“代管家长”制度,全县投资3800多万元,对全部初中进行了寄宿制建设,切实解决了全县5万余名“留守孩子”教育管理难的问题。并加快学校、幼儿园、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全县共兴办家长学校168所,其中省市县示范性家长学校36所。

4、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有所增强。近年来,县委把培养选拔女干部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四个一”的工作目标,即“发现一个、培养一个、成熟一个、提拔一个”,做好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加快了妇女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步伐,全县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不断提高。目前,县四大家领导班子中配备了3名女领导干部;
全县有女公务员307名,占总数的13%;
副科实职以上女领导干部79名,其中担任正科实职的女领导有13名;
102个科级领导班子中,有46个班子配备女领导;
15个镇乡班子均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
全县有女党代表56名、女人大代表29名、

政协女委员26名;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中女性比重分别为27%、42%。5、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全县不断强化对妇女儿童生活、文化发展环境的管理,严格市场经济环境保护执法,提高生活环境质量,加大农村改水、改厕以及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力度,城乡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近年来,全县累计投入改水、改厕、改厨资金2580万元,农村改水受益率达91.2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69.7%,改厨20820户,改厕64108户;
投入沼气池建设资金1087万元,建成沼气池11640个;
并不断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城市绿化履盖率27.68%,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49.58%,设立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8个。

三、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全县在实施两个规划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省、市的工作要求和规划目标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主要是: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37.8%,还没达到40%的目标要求;由于受政策及观念等方面的影响,近几年来,全县的婚前医学检查率为0,与目标要求相去甚远;县四大家领导班子中目前还有县人大没配备女领导干部;
全县配备有1名女乡长和1名女乡党委书记,也还没有达到全县至少配备3—5名女乡(镇)长、女乡(镇)党委书记的目标要求;
县女人大代表、政协女委员所占比例还不高;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42.66%,与目标要求的60%相差还较大;城市绿化覆盖率27.68%,与35%的目标要求还存在差距。当前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1、培养选拔女干部还有待加强。与目标要求相比,全县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女干部的来源渠道需要拓宽,女干部队伍结构有待改善;
女干部培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加强,女干部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女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2、婚前医学检查率急剧下降。受相关政策及群众观念的影响,近几年,全县婚前医学检查率为0。按两个规划的要求,到20__年城市、农村婚检率要分别达到90%和60%的目标,因婚前医学检查不到位而导致的同期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却逐年上升,给如期实现目标增加了难度。

3、全面开展监测面临困难。一些重要监测指标由于现有的统计制度中没有分性别统计或者没有相应指标,影响了监测统计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部分成员单位对监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单位责任心不强,不能及时提供本部门的资料信息,数据不能实事求是,前后变动较大,也影响了监测评估工作的开展。

四、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今后将在巩固已实现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加以解决,确保两个规划指标的全面实现。

1、抓好女干部的培养选拔。要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把选拔任用女干部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要把工作重点放到女干部的培养教育上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和教育引导等关键环节,全面提高女干部整体素质,为选拔大批优秀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打下坚实的基础。

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但是,由于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及传统观念影响,妇女发展仍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妇女参政程度、就业层次、受教育质量、卫生保健水平等有待进一步提高,妇女权益保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全面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谋求两性平等,实现妇女的全面发展仍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2006—2012年,是把握战略机遇,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和“法治”,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妇女的发展,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2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妇女发展实际,特制定《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2年)》(以下简称规划》)。

2006—2012年,妇女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重点,以妇女就业保障、政治参与、素质技能、卫生保健、法律保护及社会环境等方面为优先发展领域,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推动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促进妇女发展需要把握的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加强教育、引导和服务,努力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素质,促进妇女个人综合素质的发展进步。二是坚持男女平等,推进妇女平等发展。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保证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三是坚持统筹规划,实现妇女协调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发展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和各领域妇女协调发展和共同进步。

2006—2012年,妇女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妇女人力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基本实现男女两性平等就业、共享社会资源;
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和基层民主建设的程度明显提高,妇女各项政治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
妇女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深化,妇女科技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得到提升;
城乡妇女卫生事业有新的发展,妇女卫生保健状况普遍改善;
妇女法律保障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努力使妇女总体发展水平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

一、妇女与经济

(一)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共享社会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

(1)妇女享有平等的社会资本、信贷、技术、信息等方面的资源配置和有效服务的权利。

(2)农村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安置、社员股份量化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权利。

2基本实现男女平等就业。

(1)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大中专女毕业生、失业妇女、农村妇女、残疾妇女、外来妇女的就业机会均等。

(2)扩大妇女就业领域,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

(3)改善妇女就业结构,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和行业的就业比例。

(4)提高妇女就业层次,缩小男女收入差距。

3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

(1)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

(2)进一步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

(3)落实女职工“四期”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4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1)女职工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权利。妇女参加社会保险比例与全社会参保比例同步增长。

(2)保障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权利。扩大女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全省女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0万。

5贫困、残疾妇女生活水平逐步改善,贫困妇女数量逐年减少。

(二)策略措施。

1把妇女创业与就业工作纳入政府推进就业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和完善开发妇女人力资源、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的政策措施。注重妇女就业领域的拓展,在建设先进制造

业基地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中,不断提升妇女的就业层次。

2加强对妇女就业的引导,鼓励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和服务,努力为妇女劳动力提供优质、便捷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劳动部门和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努力为女大学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广开就业门路。

3进一步实施“城乡妇女劳动力培训工程”,有针对性地开展适合妇女特点的职业培训,提高妇女的生产技能和就业能力。在产业提升中积极扶持发展“妇字号”产业基地,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巾帼创业带头人”;
深化企业女职工“一学二争三创”活动,提高女职工适应现代化生产的能力;
对下岗失业妇女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帮助她们实现再就业;
通过订单式培训、来料加工培训等多种方式,引导和帮助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4在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中,为妇女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小额贷款资助等服务,建立一批妇女为生产主体的规模化、标准化特色优势农业基地,发展一批妇女为法人的农业专业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培育一批妇女当家的“农家乐”特色示范户。在发展具有优势的农业主导产业中,发挥妇女的重要作用。

5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增强女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内容列入企业集体劳动合同,扩大签订女职工专项协议的覆盖面,逐步规范女职工劳动用工制度和特殊劳动保护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设置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卫生设施,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6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女职工平等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的社会保障。积极探索实施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努力扩大妇女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研究制订职工生育保险法规规章,依法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

7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妇女及其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做好就业困难妇女的就业援助工作。加强残疾妇女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妇女就业和再就业比例。

8在推进城市化和实行农村综合改革中,依法保障农村妇女的经济权益,使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安置、社员股份量化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做好被征地农村妇女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劳动年龄段妇女实现就业。

二、妇女与决策管理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管理的程度。

(1)市、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应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乡镇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已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省、市、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正职女干部保持一定的比例。

(2)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比例比上届有所提高。

(3)省、市(厅)、县(市、区)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应分别不少于10%、15%、20%。

(4)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

(5)妇女人数比例较高的部门和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2提高基层妇女民主参与的水平。

(1)基层组织民主选举中,妇女参与率达到90%以上。

(2)村民代表中,女性代表达到15%以上。

(3)职工代表中,女职工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4)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中有女性成员。

(二)策略措施。

1制订引导和推动妇女平等参与和社会事务决策管理的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的比例。

2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列入各级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明确女干部配备要求。按照培养、选拔女干部的要求,完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目标,并逐步平衡女干部在不同层面、行业和部门之间的分布。重视高校和科研机构女干部的配备。

3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在选派干部上挂、下派、轮岗、交流、培训时,保证女性有一定的比例。充分发挥党校和妇女干部学校的作用,加强对女性干部的培训。重视妇女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使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加大发展女党员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党员中妇女的比例。

4重视表彰和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树立优秀女性的典型。扩大视野发现和推荐优秀女性人才,建立各级“女性人才库”。

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公务员招考录用、干部选拔、聘用、晋升中为妇女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6重视企业高层次女性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优先改善女性较集中行业妇女参与管理的状况。合理设置企业职工代表中的女性比例,提高女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程度。

7在制定涉及妇女重大利益和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过程中,要及时听取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妇女组织、妇女群众的意见。发挥各级妇联组织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使其成为反映妇女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

8加强基层妇代会建设,重视对妇代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开展对社区和村妇代会主任轮训,不断提高妇代会成员的素质和能力。在基层妇女组织中创新妇女干部选拔机制,探索实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

9加强对妇女主动参政议政的教育,帮助妇女增强民主参与意识。在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中,引导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四民主”实践活动。在基层民主选举时,通过制定政策,加强宣传,鼓励妇女自觉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引导村(居)民推选优秀妇女担任村(居)民代表和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引导帮助妇女破除传统观念,积极参与竞争。

三、妇女与教育

(一)主要目标。

1适龄女童平等接受15年基础教育。

(1)3—5周岁学龄前女童入园率达到90%以上。

(2)小学、初中适龄女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到999%以上。

(3)初中毕业女生升入各类高中的比例达到90%以上。

(4)三类残疾女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其他阶段受教育率与正常女生基本保持一致。

2妇女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3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1)严格控制成年妇女、青壮年妇女新文盲产生。

(2)提高妇女接受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的比例和平均受教育年限。

4提高妇女的科技水平。

(1)加强女科技人才培养,提高妇女科学素养。

(2)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中女性的比例。

(二)策略措施。

1将妇女教育纳入各级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在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建设教育强省中,重视妇女人才资源的开发,加强对各类女性人才的培育和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加大对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的投入,缩小女童受教育的地区差距。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深入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社会助学活动,保障适龄女童与男童同步接受15年基础教育。

3加强高校建设,让女性平等接受优质的高等教育。利用网络和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增加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通过实施“大学生助学计划”等方式,帮助困难家庭女生完成学业。

4发展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普及社区教育,提高妇女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继续开展扫盲教育。为妇女开辟多样化学习培训途径,逐步建立妇女终身教育体系,提高妇女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完善农村妇女培训网络,提高农村妇女的就业能力和先进适用技术应用能力。

5加强对妇女的科技教育,在妇女中广泛开展科技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妇女科技素养。吸引和鼓励女性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培养造就一批女性学科带头人和女性专业人才。适应加快产业优化升级的要求,培养一批具有高技能的女性科技人才。以“农函大”、“农民学校”、“妇女学校”等为阵地,开展“一专多能”、“农民技术员”等培训,使90%以上农村女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

四、妇女与健康

(一)主要目标。

1城乡妇女普遍享有卫生保健服务。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

(3)开展妇女妇科病普查,提高妇科病普查率。

(4)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妇幼卫生保健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5)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基本享有同等的生育和卫生保健服务。

2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逐步完善。

(1)县以上妇幼保健经费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同级医疗卫生经费的增长幅度。

(2)各市县普遍建立妇幼保健机构,市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
县级妇幼保健院80%达到二级乙等标准,妇幼保健所90%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3)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保健人员,按辖区服务人口15000∶1配置。

(4)各设区市建立产前诊断机构。

3提高妇女生育健康水平。

(1)孕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比“十五”时期有所下降。

(2)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3)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因产科出血死亡的比例控制在30%以下。

4保障育龄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权利。

(1)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达到90%以上。

(2)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6/万以下。

(3)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5增强妇女健康意识,提高妇女身体素质。

(1)妇女体育人口达到45%以上。

(2)妇女体育组织网络和健身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二)策略措施。

1把妇女健康列入各级政府医疗卫生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将妇幼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

法》,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对妇幼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和卫生保健产品进行严格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危害妇女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2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按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和妇幼保健规范化工作标准,加强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开通孕产妇“抢救绿色通

道”,提高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产科应急处理能力。加大对妇幼卫生保健人员的技术培训,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妇幼保健专业队伍。

3完善农村和社区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积极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社区健康促进工程”,为妇女提供良好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全省已婚妇女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病普查。加大对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妇幼保健工作的支持力度,扩大“母婴健康工程”实施规模,选派城市优秀妇科儿科医生支援农村妇幼卫生工作。

4提倡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婚检宣传,完善婚检服务,提高婚检率,有条件的地区应实行免费婚检。进一步做好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新生儿疾病筛选等专项技术服务工作,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疾病发生率,提高母婴健康水平。

5大力推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程”,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积极推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领域,使人口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对已婚育龄妇女的技术服务随访率达到80%以上。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养老保障支持。

6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开展对妇女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教育,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完善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得到有效控制。

7贯彻落实《艾滋病性病防治办法》,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强化对采供血机构和血制品生产单位的管理,面向妇女和家庭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使妇女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70%以上。对患病妇女及其子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救助。

8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在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中确保妇女平等受益。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妇女实行医疗救助。将农民工计划生育、孕产妇保健的管理服务纳入本省妇幼卫生工作体系,使农民工中的妇女在计划生育和卫生保健等方面逐步享有与本地妇女同等的服务。

9对城乡妇女广泛开展生殖健康教育,使育龄妇女对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加强对女性青少年的青春期卫生教育,重点城市设立“意外妊娠援助中心”。加强精神健康服务工作,提高中老年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心理健康水平。

10认真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将妇女健身活动纳入“小康健身工程”的重要内容。培训一批妇女健身骨干,建立妇女体育锻炼指导队伍,改善妇女开展体育活动的条件,组织多种形式的妇女体育健身表演和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妇女的健康素质。

五、妇女与法律

(一)主要目标。

1健全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的政策法规。

(1)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2)制订和完善保护妇女权益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2提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率。

3依法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1)有效打击侵害妇女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2)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和财产等方面的平等权利。

(3)保护妇女合法的控告权、申诉权及在诉讼中的各项权益。

4完善社会化妇女维权网络。

(1)建立健全各级妇女权益保障联席会议制度或相应的协调机构;
社区妇女维权机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2)健全反家庭暴力联合救助机制,家庭暴力案件得到控制。

(3)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二)策略措施。

1把依法保障妇女权益工作纳入建设“平安”和“法治”的总体布局之中,健全各级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领导协调机构。及时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各级政府出台改革发展重要政策时,重视保障妇女的各项权益。

2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普及工作纳入“五五”普法规划,组织好每年的“三八”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扩大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面,提高全社会自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严厉打击妇女、拐卖妇女及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等各种犯罪行为,依法处理家庭暴力、虐待老年妇女案件和对妇女的性骚扰事件,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及时处理、公正审理涉及妇女婚姻和财产权利的民事案件,切实保护妇女的民事权利不受侵犯。

4建立和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执法监督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女性人民陪审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建立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支持体系。

5坚决打击贩卖、吸食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不让进我家”和创建“无毒家庭”活动,控制对妇女和家庭的危害。发动社会力量帮助女戒毒人员进行综合矫治,做好各类女性归正人员的教育帮助工作。

6加强部门和有关组织的配合和协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充分发挥公安、妇联反家庭暴力联合救助网络和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及时处理家庭暴力案件。采取多种形式向遭受暴力侵害和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医疗、精神康复、生活等方面的帮助,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妇女庇护所。

7进一步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强县级以上妇女法律援助联络站工作,为经济困难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健全各级接待制度,办好“12338”妇女维权热线和“16838198”反对家庭暴力咨询(援助)热线,在农村和社区建立基层妇女维权机构,为妇女维权投诉和心理疏导提供服务。

六、妇女与环境

(一)主要目标。

1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

(1)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树立保护和尊重妇女的良好社会风气。

(2)加强教育,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

2优化妇女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1)创造适宜、安全、清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

(2)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转变传统生活方式。

(3)发展老年公益事业和社区服务事业。

(二)策略措施。

1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县级以上党校把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课程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努力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增强全社会特别是管理决策者的社会性别意识,消除对妇女带有偏见和歧视的传统观念。

2加强妇女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鼓励和引导妇女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和“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大力推动廉政文化进家庭,倡导文明、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以及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效遏制封建迷信、黄赌毒和等丑恶现象。

3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部门要宣传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努力营造保护和尊重妇女的良好文化氛围。主要媒体创办女性专题栏目,不断满足妇女的精神文化需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禁止在宣传媒体、广告、文艺作品中出现色情或有辱妇女人格的内容。禁止和严肃处理组织强迫、引诱、利用妇女进行表演等活动。

4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提高社区家政服务水平和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减轻妇女家务劳动负担,增加妇女的学习、文体活动及休闲时间。

5加快建立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不同层次老年妇女的养老服务需求。深化社区为老服务工程建设,不断完善以设施服务为基础、以专业化服务和志愿者服务为支撑、以定点和上门服务为手段的居家养老服务形式,解决老年妇女居家养老的困难。巩固和完善集中供养制度,保障老年妇女晚年生活。

6进一步完善城乡建设规划标准体系,公共场所合理设置为妇女服务的公用设施,省市两级和经济较发达县(市、区)建立妇女活动中心,在社区和农村建设综合性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为妇女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创造条件。加强对妇女用品质量的监管,依法查处损害妇女健康的假冒伪劣产品。

7强化城乡环境的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能力。围绕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大农村改路、改水、改厕等力度,减少家庭、工作、生活场所以及其他环境中有害物质对妇女的危害,为妇女健康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8开展“绿色家庭”、“美化家园”等创建活动,增强妇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引导妇女发展循环经济、生态农业和绿色产业。组织妇女参与城乡环境整治活动,发挥妇女在生态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9建立健全妇女理论研究机制,与大专院校和有关研究机构合作,定期开展妇女生存发展状况的调查,加强对妇女理论和妇女发展问题的研究。

10积极推进妇女外事工作,加强本省妇女同国内外妇女界经济、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扩大妇女界交流合作的领域,发挥妇女在对外宣传、联谊合作中的特有作用。

一、实施“女干部教育培训工程”。通过各级党校和妇女干部学校,分层次开展各级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十一五”期间力争各级各部门女领导干部都能接受一次培训,不断提高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为女性成才开辟更广阔的领域和空间。

二、实施“城乡妇女劳动力培训工程”。针对城乡妇女就业和创业状况,加大对妇女的实用技术和生产技能的培训,培训50万在职妇女,30万失业妇女,280万农村妇女劳动力,努力提高城乡妇女整体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三、实施第二轮“母婴健康工程”。在“十五”基础上将项目实施范围扩大到36个县(市、区),并加大省对欠发达地区支持力度,改善妇幼保健工作条件。

四、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对农村符合一定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实行奖励扶助,以改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在生活、养老方面的状况。

五、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对城乡妇女进行两年一次的妇科病普查,并将农村妇女的妇科病普查纳入“农民健康工程”。针对妇女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生殖健康、妇科病防控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

六、各市及经济发达县(市、区)建立妇女活动场所。11个市及经济发达县(市、区)在城市建设中规划建设多功能的妇女活动场所,为妇女学习培训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七、扩大妇女发展基金。通过财政增拨、社会募集捐助等渠道,扩大妇女发展基金,扶助困难妇女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八、提高生育保险覆盖率。加大实施《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力度,努力提高生育保险覆盖面,使的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0万。

一、《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实施妇女发展规划是各级政府的职责。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本规划的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规划》的要求,结合本系统职责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

各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规划或实施意见,将妇女发展目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公共事业发展和公共政策,并作为本地区和职能部门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内容之一,确保《规划》各项目标如期完成。

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每年有计划地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实施规划目标任务。

二、各级政府要为《规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人力、经费保障。加强县级以上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构建设。实施《规划》经费和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开展工作所必须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形成全社会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妇女发展方面的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完善目标考核、工作报告、督办反馈、检查评审等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每年要向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

四、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原则,加强对示范工作的管理指导,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新一轮的示范单位,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实施《规划》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各级政府要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准确和全面地反映达标情况。

二、建立《规划》监测评估制度。

1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妇女规划监测评估的组织领导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审议妇女规划的监测评估方案;
定期审议监测统计报告,监测统计成果;
根据监测评估结果,考核实施规划的绩效,提出相应对策。

2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1)统计监测组由省统计局牵头,其职责是:制定《规划》分性别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并提出监测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
建立妇女数据库,定期报送监测信息;
撰写统计监测分析报告;
指导全省各地规划的统计监测工作。

(2)专家评估组由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其职责是:制订监测评估方案;
审评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
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并提交监测评估报告;
指导各地开展评估检查工作。

3各级政府要建立妇女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为监测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认真开展《规划》实施的督查和监测评估工作。

三、《规划》各项可量化的目标要逐步设立分性别的统计指标,纳入国家统计制度和各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省、市、县(市、区)相应设立分级、分性别的规划指标体系和评估体系,提高规划实施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四、各成员单位结合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劳动监察、质量监督、工商检查、警务监督等执法手段,相应建立自查、自评制度和报告制度,不断完善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及时抓住实施过程中突出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干预对策,努力提高监督水平。

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为女孩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虎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全市各级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国家三部委8号令、省政府218号令等法律法规。一是强化阵地宣传。在报纸、广播、电视上开辟“关爱女孩行动”专栏,沿国道、省道、县道刷写、制作规范醒目的宣传标语18400条。二是强化活动宣传。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在全市开展“党的关怀进农户”、“关爱女孩进万家”活动,党政领导带头关爱,全市共走访慰问女儿户12000多户,共发放慰问金80多万元,发放“关爱女孩”宣传资料1万多册。三是强化典型宣传。由宣传、人口计生、工会、妇联、共青团共同组织,每年开展一次独生女光荣户、双女户光荣户、男到女家光荣户、少生快富光荣户和文明新风光荣户评选表彰活动,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她们的事迹。

二、强化利益导向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积极总结推广试点县的经验作法,并在全市推行独(双)女户及其家庭的“十大优惠政策”。赋予“关爱女孩行动”实实在在的内容,解决女孩家庭的实际困难。“十大优惠政策”包括:一是独(双)女户在入学、升学方面的优惠。对独(双)女户女孩在接受义务教育时,实行学杂费、书本费、住校寄宿费“双免一补”;
在参加中考时加10分录取;
优先救助其升入普通高中、大中专院校学习;
二是扶贫帮困方面的优惠。民政部门,对独(双)女户困难家庭优先救助,优先纳入低保;
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体组织,对困难职工、贫困母亲救助时优先独(双)女户家庭;
农业、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在实施“阳光工程”时,参加培训的妇女不得低于40%;
扶贫开发部门对独(双)女户优先安排扶贫项目、资金。三是卫生、计生部门给予就医和生殖健康等方面的服务和优惠。对独(双)女户家庭成员看病就医和进行生殖健康检查时的费用给予减免;
四是建立农村独(双)女养老基金。采取财政投入、社会各界捐赠的形式,筹集养老基金,给独(双)女户父母购买养老保险,或对独(双)女户困难家庭给予适当补助。

要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方便惠民”的原则,建立完善有利于女孩及女孩家庭的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女孩家庭生产、生活、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使女孩及其家庭在政治上有地位,生活上有保障、经济上有实惠。版权所有

三、依法维护权益营造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

“关爱女孩行动”是一项关系社会平等和社会发展的极为重要的社会管理公共事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实是求事的科学态度,结合黄冈实际,努力为女孩及其家庭营造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

1、争取部门配合。市民政局每年在扶贫济困经费中拿出900多万元,用于救助女孩及女孩家庭。市公安局结合户口登记和人口统计工作,为计划生育部门提供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关数据资料。坚决依法打击虐待、遗弃、溺杀、贩卖婴儿及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等违法犯罪行为。市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对违反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通知》,落实相关责任人的的纪律责任。市药监局在打击“两非”行动专项治理工作中,制定了八个一的管理目标,即:成立一个领导小组、召开一次专题会、制定一项管理制度、签订一个责任书、制作一个警示牌、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处罚一批违法经营者,表彰一批守法经营先进典型。市卫生局在全系统广泛宣传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有关法律法规,对全系统从事b超操作、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十五"以来妇女儿童工作的主要成效

从妇女儿童现状看,至2004年末,***户籍人口共有88.94万,其中女性44.28万人,占49.79%;
妇女儿童50.6万人,占56.89%;
18岁以下儿童12.4万人,占13.94%。"十五"期间,随着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区政府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逐年递增区妇儿工委业务经费,业务经费与"十五"初期相比递增6.14倍,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是积极优化女性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综合素质。重视女性人才工作,立足区域女性人力资源优势,制定《***2003-2007年女性人才发展规划实施意见》,与妇女发展理论研究会联手开展"***女性人才成长发展的实践与探索"课题研究,扩充女性人才信息库,积极拓展女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视野和渠道。目前,我区局级女干部数量明显上升,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套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100%;
全区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59.92%,其中局级正职女干部比例、处级女干部比例、处级正职女干部比例分别为15.38%、24.83%、22.90%;
本届人大代表中女代表占代表总数33.2%,比上届递增4.2%;
本届区政协中女委员占委员总数34.06%,比上届递增1.37%;
全区职代会女职工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4.15%。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占68.66%,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占38.95%,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占68.14%,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比"九五"分别上升4.54%和4.08%,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自2003年开始全面启动"百万家庭网上行"培训实事项目,至2005年8月底受益群众达2.7万人,其中女性占95%;
完善妇女的社区文体活动设施,完成了339个居委、村社区活动室达标建设工作,兴办各类文体活动,在区、街道(镇)、居委三级网络中,有知识女性社区服务工作站106个,拥有志愿者近千人。进一步加强女性社区体育指导员培训,全区现有女性社区体育指导员500多人。

二是高度关注儿童学习生活,为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一流文教优势区"的功能定位,使区域内儿童享有良好的充分教育和优质教育。目前,我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已分别达到99.16%、99.95%、99.95%、98.51%;
而且,区教育局、区妇联、区托幼办、区人口和计生委联手加强学前教育,整合社区和教育资源,努力构建0-3岁学前教育网络,完善0-6岁学前教育体系,建立了3个早期教育基地、4个早期育儿中心(健康育儿、亲子教育、机构教养研究、信息交流中心)和12个亲子活动点,其中包括创办了全国首家0-6岁婴幼儿亲子育儿中心并已被命名为全国家庭教育实验基地的紫薇幼儿园;
在光启公园建立"家庭教育活动基地";
会同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中心成立"科普家乐园";
区儿童保健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儿童的体格发育指标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的标准,部分指标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的控制和防范能力等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三是倍加关爱困难群体,着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由财政每年专项拨款20万元,持续五年为困难妇女免费妇科普查,受益妇女达3.4万余人,并持续多年通过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慈善基金会等部门对妇科普查中的重症妇科病人实施医疗救助。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验证率达到87.38%。而且,在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建立了帮困基金。在"九五"末期投入150万元帮困爱心基金的基础上,"十五"至今又投入150万元,用于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从2002年起,政府每年投入300万,对低保家庭学生提供免费午餐,区域内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困难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政府职能,创新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

作为区政府协调机构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从区域整体考虑,整合政府各种资源和社会团体的资源,强化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与各部门"十五"计划目标责任同步发展的意识,加强对达标过程的细化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新工作机制。

(一)开展绩效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建设"透明、高效、职业化"公共政府理念,区长、分管区长多次专题听取区妇儿工委的工作汇报,强调指出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将妇儿工作纳入公共政府建设之中,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作为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实现妇儿发展新的突破和提升。针对我区中期监测评估中反映的薄弱环节,区妇儿工委制定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简称《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此评价范围涉及妇儿发展"十五"计划中可量化指标和重点、难点、空缺指标共88项及具体责任目标;
评价对象适用于23家成员单位和13个街道(镇)妇儿工委;
评价内容由攻关立项、绩效总结和绩效评估三部分组成;
评价的过程分为准备、实施、评审和奖惩四个阶段。实行"目标管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做到目标量化、责任细化、管理强化,各司其职;
每年的绩效评价结果上报区府纳入各部门公共目标年度考核,逐步形成长效机制。绩效评价目标责任签约书除包含常规97个指标外,更强调重点、难点指标的攻克,同时突出了23个成员单位和13个街道(镇)的个性化指标和在完成"十五"计划促进妇儿发展中各自所承担的实事项目,也包括对一些跨部门难点指标的合力攻关要求。2003年以来,区妇儿工委主任(分管区长)与各成员单位领导、街道(镇)妇儿工委主任就年度具体目标任务签约。各成员单位责任目标由五年一签约改为每年一签约,有效促进了各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主人翁"精神日益显现,就妇儿发展的重难点指标联手科研攻关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增强,为确保妇儿发展"十五"计划的如期完成和启动"十一五"计划的编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版权所有

(二)以项目为抓手,扩大妇女儿童受益面随着区域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为了适应区域功能转型和加强社区建设的要求,本着"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区政府在2004年7月份制定并下发《***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社区社会事业示范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05年-2007年)》,重点是以创建示范性项目为抓手、条块结合、上下联手,力争让社区居民不出家门就能享受到便利的公共服务。区妇儿工委根据区域资源的特点及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创建社会事业项目2005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创建规定项目:社区儿童活动场所,积极为儿童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街镇申报、部门对接的基础上,区政府与各街道(镇)上下联手投入134.6万元的项目资金用于13个街道(镇)社区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年内全面完成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的重点指标。区科协、科委协同相关部门投入50余万元推进社区青少年科技体育俱乐部项目,确保每个街道(镇)拥有1-2个独立儿童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