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行政工作计划【五篇】(全文完整)

发布时间:2023-08-24 19:35:05   来源:工作计划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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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绍兴市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3年)》制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行政工作计划【五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幼儿园行政工作计划【五篇】

幼儿园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绍兴市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3年)》制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在党的报告中强调要“办好学前教育”,把实现“幼有所育”作为“七有”重大民生问题之首,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学前教育的系统谋划。2019年12月31日,《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9]34号)颁发。2018年8月28日,《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颁发。为贯彻实施以上文件精神,有效落实2021—2023年的阶段性工作目标,需出台配套文件推进《实施意见》中各项指标高质量完成。

一直以来,绍兴市委市政府对学前教育高度重视,对广大学龄前儿童深切关爱,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狠抓责任落实,2011年起连续三轮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有效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优质发展,我市学前教育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学前教育工作多次得到省政府领导批示并在全省推广。截止2020年底,全市共计幼儿园582所,其中公办377所,占比64.78%;
在园儿童142608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96910人,占比达67.96%;
全市省等级幼儿园占比100%。为巩固前三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成果,进一步做强做优绍兴学前教育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需要继续实施第四轮(2021—2023年)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二、《绍兴市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文件制定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是《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上级文件是《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9]34号)。具体内容:

1.第九条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中“增加男性幼儿教师配置总数”。依据《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加幼儿园男性教师的数量。”

2.第九条中“保障幼儿教师待遇”中“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将公办幼儿园中保洁员、安保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依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9]34号)第四大点第十二条“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中“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可将公办幼儿园中保育员、安保、厨师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

3.第十条“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行动”中“强化安全监管,对存在伤害儿童、违规收费、克扣伙食等行为的幼儿园,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追究责任。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等进入幼儿园。”依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9]34号)第(六)大点第18条“加强全过程监管”中“强化安全监管,对存在伤害儿童、违规收费、克扣伙食等行为的幼儿园,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追究责任”。“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等进入幼儿园。”

4.第十条“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行动”中“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各级政府要依法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遏制过度逐利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营利性幼儿园实施加盟、连锁等办学模式的资质审核,原则上省二级及以下幼儿园不得开展以上办园模式。”依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9]34号)第六大点第20条“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各地教育部门应对相关利益企业和幼儿园的资质、办园方向、课程资源、数量规模及管理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核,实施加盟、连锁行为的营利性幼儿园原则上应当取得省一级园资质。民办幼儿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各级政府要依法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遏制过度逐利的高收费行为。”

三、《绍兴市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全文确定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行动措施和工作要求四部分,重点突出公办幼儿园扩面行动、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增量行动、经费持续投入保障行动、保教队伍素质提升行动、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行动和学前教育内涵提升行动等六大行动举措共15条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行动目标,对2023年学前教育发展提出了工作要求。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优资源、优结构与优内涵。

第三部分是行动措施。一是公办幼儿园扩面行动。包括公办园增量、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两方面工作;
 二是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增量行动。包括持续完善布局规划、规范配套幼儿园建设、继续实施集团化办学及不断推进等级园创建等四方面工作;
三是经费持续投入保障行动。包括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完善经费标准、完善困难儿童资助制度三方面工作;
四是保教队伍素质提升行动。包括配足配好幼儿园保教人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待遇、提升保教人员专业水平等四方面工作;
五是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行动。包括强化全程监管、全面实施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遏制过度逐利行为等四方面工作;
六是学前教育内涵提升行动。包括深入推进幼儿园课程建设、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健全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机制、实施《绍兴市农村幼儿园提质二十条》等五方面工作。

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部门合作、健全督导考核及加强宣传推广等四方面要求。

四、《绍兴市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3年)》有哪些绍兴特色的内容?

本行动计划根据国家和省级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同时结合绍兴学前教育发展实际进行制定,其中体现绍兴特色的内容主要有:

1.鼓励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资源。积极鼓励省一级幼儿园通过“名园+新园”、“名园+普通园”等办园形式,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2021—2023年,全市计划新增省一级幼儿园分园26所。

2.健全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机制。各区、县(市)要加强幼儿园办园规范的督导检查,结合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园行为专项督查工作,持续性开展防止和纠正“小学化”治理行动。

3.实施《绍兴市农村幼儿园提质二十条》。各地于2021年8月前完成《2021—2023年农村幼儿园提质二十条实施方案》制定。2022年起,将定期开展《农村幼儿园提质二十条》实施情况的专项督查。

4.全面推进学前教育信息化。实施学前教育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计划,鼓励幼儿园依托网络支撑平台,开展“互联网+教研”、“互联网+家园合作”等实践探索,培育多个教育与信息化融合的优秀典型案例。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教育局

幼儿园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的是为了尽快改变当前学前教育投入严重不足、保障机制缺乏、办学条件较差、收费较高、办学质量不高的现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在发展学前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学前教育经费,根据本辖区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建立切合实际、充足有效的财政保障机制;
要将划拨的专项经费用于公办幼儿园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覆盖面、农村幼儿园和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办学条件改善、优质幼儿园奖励、低保和困难家庭幼儿入园等补助项目,以确保全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实现。力争到2013年,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4.5%以上,农村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1%以上;
公立幼儿园提供学位数达50%左右,保教费在500元/月以下的普惠性幼儿园达90%以上;
省、市、县(市)区三级示范性幼儿园覆盖率达22%以上,建立广覆盖、高质量、保基本的学前教育网络。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一)加强用地规划和建设管理,确保幼儿园建设需求。规划和建设幼儿园,应当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生均用地标准执行,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幼儿园的,由规划部门在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等文件中明确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和权利归属。规划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建设项目分期进行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交付使用。规划配套建设的幼儿园,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二)加大幼儿园新建力度,扩大公益性学前教育资源。按照“改造提升一批、配套新建一批、盘活资产一批、移交收回一批”的原则,多渠道、多途径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力争到2013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学位数占适龄幼儿的50%左右。一是加快建设公办幼儿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辖区内学前教育资源的供需情况,本着适用、实用、够用的原则,合理布局,科学盘活教育资源,优先举办公立幼儿园,着力解决公办幼儿园学位额不足和城区大班额的问题。在年新建、改扩建36所公办幼儿园的基础上,2012、2013两年继续安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其中2012年新建、改扩建50所。2012年,市级财政继续对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进行补助,各县(市)区要相应加大投入,抓紧完成建设任务。二是督促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协议。对于自年市人大颁布《市保护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若干规定》至年市人大常委会修定该规定期间,城区各小区应配建幼儿园而未建或改变用途等问题,由市教育局牵头,市规划、国土、建设、房管、房产交易等部门参与,不定期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或产权归属单位应限期整改,切实履行配建幼儿园的协议或恢复举办幼儿园的用途。对于拒不整改的建设单位或产权归属单位,由市教育局通知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暂停办理其未销售房产的登记手续。各县(市)可参照执行。三是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产权移交工作。对于年市人大常委会修订颁布《市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若干规定》后的建设项目,由市规划局会同市教育局确定需配套建设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和建设标准,并由市教育局牵头,规划、国土、建设、房管等部门配合做好检查督促,确保配建的幼儿园与建设项目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配建幼儿园产权归属教育部门的,国土、规划、房产交易及教育部门应密切配合,确保产权及时移交所在区教育部门承办幼儿园。

(三)扶持规范民办园发展,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面。一是引导高收费民办幼儿园降低收费。按照“政府补助一点、开发商租金降一点、幼儿园收费降一点”的原则引导保教费在500元/月以上的民办幼儿园降低收费,确保明年秋季全市保教费低于500元/月的普惠性幼儿园达到90%以上。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各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进行评估,并参照省、市、县(市)区级示范园和普通园等四个等级进行定级。物价部门参照公办幼儿园分级收费标准,对民办幼儿园分等级设定最高收费限价。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为普惠性幼儿园提供适当补助。建设、国土、规划和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协调,负责敦促开发商为普惠性幼儿园减免或降低租金,其中国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小区配套园应当为办园方提供零租金。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动员各民办幼儿园签订为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承诺协议,并根据幼儿园资质等级在对应限价范围内收费,享受政府补助和降租等优惠。二是补助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对每月保教费在150元以下的低收费民办幼儿园继续落实年实施的省、市级配套补助,按照省级财政100元/生·年、市级财政50元/生·年的补助标准执行,其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和添置教玩具。三是解决民办教师培训经费。各县(市)区财政要将民办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纳入教师培训整体计划,并统一比照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年度培训经费标准,按照300元/人·年的标准安排民办幼儿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确保到2013年底前全员轮训一次。

(四)改造提升农村园,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率。一是理顺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以县(市)区为主,县(市)区和乡镇共管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按照到年底实现每个乡镇都有1所乡镇中心园,到2013年底实现每个乡镇都办1所乡镇中心园的目标,加大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三独立”进程,到2013年底要实现常住人口在6千人以上的乡镇中心幼儿园人事独立、经费独立、园舍独立或相对独立,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提高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和水平。二是落实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教职工编制。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的教职工编制应按照《关于颁发<省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和小学附设学前班人员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编〔〕35号)和《关于全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问题的通知》(委编办〔〕84号)的精神核定。各县(市)区要根据上述标准抓紧开展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确保在2013年底前基本配足教职工。三是加大对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的教学设备投入。各县(市)区财政按照2万/班·年的标准,在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对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给予补助,专门用于添置基本教育教学设备,满足日常教学活动需求。市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对清、永泰等经济相对困难的县(市)区给予适当补助。

(五)关爱特殊儿童,兴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回应社会和群众需求,积极关爱各类残疾幼儿,加大学前特殊教育办学力度。2012年动工新建1所学前教育阶段的公办特殊教育康复机构,2013年秋季面向全市招生;
同时根据我市学龄前特殊儿童数量,统筹做好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建设工作,努力满足特殊儿童的学前教育需求。鼓励扶持社会力量举办自闭症儿童康复培训机构,市、县(市)区残联为业务主管单位;
通过适当减免租金等方式协助解决办学场所问题;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未经审批的无证自闭症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合。

(六)提高保教质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一是推行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制定《市幼儿园精细化管理的内容与要求》、《市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和幼儿教学点管理规范》等系列管理要求,对幼儿园实行精细化管理,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严格幼儿园办学准入审批和注册登记,完善幼儿园年审和日常监管。二是推进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完善示范性幼儿园达标和升级奖励制度。对所有的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凡被评为省级和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的,由市级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
被评上县(市)区级示范性幼儿园的,由县(市)区财政给予一定奖励。建立对各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年度评估机制,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到2013年,力争使全市三级示范性幼儿园的覆盖率达22%以上。三是建立示范性幼儿园逐级“对口帮扶”制度。依托三级示范性幼儿园,建立覆盖城乡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片区教研网络,加强对农村园、薄弱园、民办园的帮扶和指导,形成“抓底部、带中间、促整体”的帮扶机制。通过创建公民办幼儿园交流互动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帮助民办园、农村园改善办园环境,提高保教管理水平,促进公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均衡发展。四是加大幼儿教师的配备和培训力度。按要求尽快配齐公立幼儿教师。对暂时不能配备到位的,由各县(市)区按缺编人数划拨一定经费,用于各公立幼儿园自聘人员,以满足办园需要。做好民办幼儿园的师资补充工作,将民办幼儿园的师资配备纳入年审内容予以考核。以新建园、农村园和民办园为重点,积极探索以园为本、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方式,完善各类园长、教师、骨干教师和名师培训机制。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原则,重点培养骨干教师和新教师,带动中间教师,不断提高师资队伍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将保育员、育婴师培训正式纳入企业直补范畴。五是发挥“市学前教育研究会”的智囊作用。充分调动“市学前教育研究会”专家参与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的热情,针对学前教育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为学前教育出谋献策,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七)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幼儿健康成长。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防范和卫生保健工作,切实健全完善各项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齐专职安保人员和卫生保健人员,加强门卫、接送幼儿车辆及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安全监管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综治、公安、交警、教育、卫生、消防、安监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定期检查辖区内所有学前教育机构的安全和周边治安情况,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各幼儿园要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强化对教职工和幼儿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共同负责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维护幼儿园的治安和安全。

三、科学分工,切实完善领导保障机制

完善市政府统筹指导、县(市)区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学前教育分级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负主要责任,要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本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预测人口变化趋势,适时调整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市、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切实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及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落实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发展对策,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足额用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幼儿园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为促进全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5月份,区政协组织文化委相关委员对全区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委员座谈、个别访谈等形式,在了解掌握全区学前教育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教体局坚持把学前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克服种种困难和不利因素,统筹管理,深化改革,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区学前教育取得了积极进展。截止目前,全区共有登记注册幼儿园96所,其中政府办园1所,占1%;
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31所,占32%;
个人办园64所,占67%。从达标情况看,省级实验幼儿园1所,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十佳幼儿园3所,市级示范幼儿园9所。全区0-6岁学龄前幼儿10440人,在园幼儿9568人。其中学前一年在园幼儿3838人,入园率100%;
学前二年在园幼儿6953人,入园率97%;
学前三年入园率96%,发展规模基本满足了社会需求。

(一)科学规划,建章立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省、市文件精神,出台《博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等,对全区学前教育的管理机制、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统筹推进,提高质量。有针对性地发挥各类幼儿园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抓引导、抓规范、抓品牌,通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交流和创先达标活动,有效发挥公办园的龙头带领作用;
加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管理,严格实施对各幼儿园达标活动;
保障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做到在各项评优树先、业务指导、工作考核中一视同仁。

(三)强化职责,扎实推进三年行动计划。把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列为重大民生工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努力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加大学前教育资金争取力度。20__年以来,共争取中央学前教育专项资金786万元,用于农村学校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和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工程建设;
二是大力推进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目前,各镇、街道、开发区努力克服各种困难,扎实推进各项工程建设,其中白塔镇投资1000万元、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的中心幼儿园工程主体部分已完工,预计9月份投入使用;
三是建立并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设立学前教育资助专项经费,根据区域实际科学确定资助标准,按在园孩子总数的10%进行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20__年,共资助988名困难幼儿,总资助金额达118.56万元。

(四)抓好队伍,提升形象。为提高全区幼教质量,采取多种措施,着力在加强幼教师资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一是实行园长岗位资格证制度。目前,全区所有幼儿园园长均取得《园长任职资格证》。二是对在职幼儿教师有计划地进行培训。通过继续教育、个人进修、优秀幼儿教师事迹报告会、优质课评选等活动形式,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目前,全区在岗专任教师686人,其中公办幼儿教师28名,从学历层次看,本科以上37人,专科300人,中专271人;
学历达标教师601人,占87%;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550人,占80%。

(五)加强监管,优化环境。高度重视对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实行分类治理,妥善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26所,分流安置幼儿605名、教职工48名。对13所已经具备办园条件的幼儿园进行审批,并发放《办园许可证》;
对不具备办园条件的13所无证幼儿园依法取缔关停。

二、存在问题

(一)公办与民办幼儿园比例严重失调。一是公办幼儿园数量少、规模小。全区公办幼儿园只有实验幼儿园1处,且规模偏小,原定规模为4个班,招生120人,但目前办园规模已达到11个班,在园幼儿420人,形成了幼儿园人多地少的局面,不符合省市关于幼儿园建设的要求。特别在近几年的招生中更出现了报名人数严重超过招生计划的问题,如2013年该园计划招生60人,但目前已经报名400余人,现有办园规模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社会意见较大。二是小学附设幼儿园不规范。我区小学利用学校资源附设幼儿园,多项工作不符合上级关于幼儿园管理的规定,违背了儿童正常的身心发展规律,影响了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20__年9月,区教体局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及附设幼儿园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全区小学附设幼儿园进行了整顿,在目前公办性质幼儿园数量较少的情况下,为规范发展秩序,仍关停了实验小学幼儿园、五岭路小学幼儿园 、石炭坞小学幼儿园3处不符合标准的学校附设幼儿园,并对其它小学附设幼儿园提出了整改意见。小学附设幼儿园的整顿工作,降低了全区公办性质幼儿园比重,增加了幼儿入公办幼儿园的困难,也加大了实验幼儿园的招生压力。同时,个别民办幼儿园乘机提高收费标准,增加了群众负担。根据上级要求,既要扩大公办幼儿园的数量和规模,也要规范办园行为,所以做好公办性质幼儿园的规范与发展,成为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三是镇中心幼儿园发展滞后。市教育局要求20__年60%以上镇(街道)中心幼儿园通过省级认定,2013年所有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达到省级认定标准及相关任务指标,市政府也将此项工作作为对区县政府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这是一项刻不容缓、非常艰巨的任务,就目前情况来看,由于经济和其它各方面的原因,工程进度缓慢,差距很大。

(二)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公办幼儿园经费不足。实验幼儿园因公办教师不足,聘用了33名幼儿教师,需为其购买社会保险、支付工资;
教学楼有近300平方米产权不属幼儿园,需要每年缴纳2.5万元的租赁费用,这种状况导致管理协调难、安全隐患大。目前,全区各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所收费用均需上缴财政,但区财政难以及时拨付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的伙食费上缴财政后也不能及时拨付,严重影响了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和发展。二是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收费较低。按照市财政局、物价局和市教育局要求,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实行按类别收费,其中类别最高的实验幼儿园每月仅收取管理费220.5元,其他公办性质幼儿园均低于该标准;
而民办幼儿园实行收费申报政策,有较大的灵活性。三是我区与其他区县在学前教育投入方面差距越来越大。据了解,张店区2013年投资1200余万元新建三所公办幼儿园,每年公开招考10余名公办幼儿教师。临淄区实行了生均拨款制度,每个学生每年补贴300——500元不等。周村区将镇中心幼儿园调整为全额事业单位,每年投资200余万元用于幼儿园建设。桓台县每年拨付150万元作为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沂源县投资20__万元建成档次规模一流的公办幼儿园。高新区共投入1130万元实行了生均拨款制度。我区目前未招聘公办幼儿教师,未实行生均拨款制度,更没有学前教育资金的专项投入,这些困难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全区学前教育发展,2013年前完成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十分艰巨。

(三)教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区学前教育师资素质不高、数量不足、待遇偏低、队伍不稳的问题较为突出,公办园教师老化现象十分严重。一些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教师没有受过正规培训,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不高,他们对幼儿的身心发展不了解,对幼儿教育规律把握不准,教育方法单调,教育内容单一,不利于幼儿综合素质的培养,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区幼教质量的整体提高。另外,民办园教师待遇差,流动性大,直接影响师资水平的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提高重视程度。一是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把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范畴,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民办形式为辅、多种形式并存的办园格局。二是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如教育、规划、土地、建设、财政等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例如,在房地产开发方面,政府要有硬性规定,要为学前教育预留建设用地,土地出让招拍挂要附加条件,引导开发商真正负起相应社会责任。三是认真落实教育普惠性均衡发展政策,努力实现国家基础教育均衡、同步、协调发展,积极调整相关政策,使学前教育向义务教育靠近、衔接。四是在经费上加大投入,政府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和相关具体实施细则,整合社会资源,激活民间资本,努力改善幼教办园条件。

(二)加大科学管理力度,规范办园行为。要认真履行学前教育的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加快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全区学前教育有序发展。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前教育的规定。当前要着力把《博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坚持政府统筹、分级管理、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教育管理体制,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促进各类幼儿园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管理力度。继续实行幼儿园年检制度,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民办幼儿园要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取缔。

幼儿园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甘肃省教育厅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聚力精准扶贫,扎实推进甘肃省精准扶贫学前教育专项支持计划,全省上下形成了抓学前教育就是“抓根本、抓民生、抓扶贫、抓未来”的共识,真正做到了学前教育规划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资源优先倾斜。截至2016年年初,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较2011年提高了33个百分点。同时,制定了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和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新建改扩建农村幼儿园配齐保教设施、配足保教人员。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还进一步扩大资助范围,对全省所有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每人每年1000元免除(补助)保教费,在此基础上对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在园幼儿每人每年再增加1000元补助资金。

甘肃教育精准扶贫是甘肃扶贫政策中的专项政策,也是最根本的最基础的扶贫政策,对于解决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教育困难与问题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使教育这项民生工程能全覆盖地惠及贫困家庭,有“雪中送炭”之功效,对于促进甘肃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抓科学规划,促优先发展

甘肃是一个欠发达省份,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影响和制约着学前教育的发展。截至2011年,全省仅有幼儿园2457所,教职员工2.23万人,在园幼儿43.21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42%,年财政投入50万元。特别是在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的6220个贫困村,仅有幼儿园550个,覆盖率只有8.8%;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不足10%,最低的县还不到4%。许多地方陷入了“越穷越无园可入、越不入园越穷”的恶性循环。

学前教育是甘肃省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更是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短板。拔穷根必须从娃娃抓起,彻底斩断贫困的“代际传递”,这是我省深化学前教育改革的主要动因。

党的十以来,我省深入贯彻“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努力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战场,把学前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运用创新思维和改革办法推动学前教育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按照省委王三运书记“发展学前教育不能有杂音,不能打折扣,不能讲价钱,必须从骨子里深刻认识学前教育的重大意义,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和“穷省不但要办大教育、优教育、强教育,而且要办富教育”的指示要求,我省始终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着眼教育惠民和智力扶贫,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重点工程,连续5年将学前教育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重大实事,在全社会树立了“教育优先、幼教从优”“治贫先治愚、治愚抓教育”的思想,筑牢和形成了抓学前教育就是“抓发展、抓民生、抓未来、抓后劲”的思想根基和浓厚氛围。

从2012年开始,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三战三捷的辉煌战绩:第一战役,围绕实现小康目标,组织开展了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开启了我省通过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助推扶贫开发的新时代;
第二战役,2014年围绕省委“1236”扶贫攻坚行动,把深化学前教育改革作为事关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来推进,制定完善了农村幼儿园办园标准、推进民办幼儿园发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现了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有力地促进了扶贫攻坚行动;
第三战役,2015年以来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大力实施了包括教育支持计划在内的“1+17”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方案和学前教育专项支持计划,对全省学前三年在园幼儿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免除(补助)保教费,对58个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前三年在园幼儿每人每年再补助1000元,打出了通过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助推精准扶贫的组合拳,举全省之力推动学前教育持续向贫困地区行政村延伸,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截至目前,各级财政累计投入57.95亿元用于园所建设、设施配备、师资培训和幼儿资助。全省已建成独立幼儿园和小学附设幼儿园6436所,较2011年增加了3979所,增长了162%;
在园幼儿85.27万人,增加了42.06万人,增长了97%;
现有教职工4.25万人,增加了2.02万人,增长了9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比2011年提高了33个百分点,提前6年实现了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贫困县的毛入园率达到73%,超出18个百分点,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度任务,探索走出了一条经济欠发达省份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创新之路、特色之路。

抓项目实施,促资源扩大

针对学前教育资源不足、承载能力有限的实际,我省坚持问题导向,区分轻重缓急,实施重点突破,有效破解了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制约,新建和改扩建了一批安全、适用的乡镇农村公办幼儿园,重点扶持一批收费较低、面向大众、质量有保证的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初步缓解了适龄儿童特别是农村幼儿“入园难”等问题,促进了全省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大力加强园所建设。把建设农村幼儿园作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关键之举和基础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县一策、一园一策,采取超常规举措大规模建设农村幼儿园,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14年,我省自筹资金5.6亿元,按照新建每园200万元、改扩建每园80万元的标准,在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所有的乡镇建成中心幼儿园316所,实现了所有乡镇全覆盖;
2015年,筹集资金16亿元,按照每班20万元的标准,在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2000人以上有需求的行政村依托小学建成幼儿园939所,在甘南州、天祝县等藏区建成“双语”幼儿园113所,极大地缓解了贫困地区幼儿“无园可入”的难题。今年,在58个贫困县1500人以上有需求的行政村、17个插花型贫困县的行政村、革命老区“两市一县”的行政村建设幼儿园2465所,有力地推动了学前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聚集,基本建立起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同时,下达补助资金1.066亿元,支持一批集体、企事业单位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进一步增强企事业单位幼儿园的自身发展能力;
实施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奖补项目。下达补助资金1.887亿元为一批民办幼儿园配备课桌椅、玩教具、图书等设施设备,切实提高民办幼儿园提供优质、低价的普惠服务能力。

补足配齐幼儿教师。在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善硬件条件的同时,更加注重幼儿教师的补充配备和培养培训,着力提高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2012年以来,先后实施了“特岗计划”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市县也不断拓宽师资补充渠道,通过事业单位招考、中小学教师转岗、巡回支教、社会招聘等方式累计补充幼儿教师9550名。先后投入5000多万元实施了“国培”“省培”计划,全员培训园长、教师3万多名,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全面开展大学生赴藏区顶岗支教实习活动,去年以来累计向甘南州选派顶岗支教实习学生482人,有效缓解了藏区幼儿园教师紧缺的问题。同时,积极调整普通高校和高职高专专业结构,坚持办好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开设学前教育院系(专业)的省属高校达到11所。合理设置幼儿教师门槛,积极探索初中毕业起点和高中毕业起点中高职一体化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严格落实《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和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福利、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政策。大力推进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改革,努力实现幼儿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同等对待。将幼儿教师纳入部级基础教育成果奖、甘肃省基础教育科研成果将等评先评优范围,加大对优秀园长和教师表彰奖励力度,有效激发广大幼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了幼儿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全力做好经费保障。制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照城市1400元/生/年、农村1200元/生/年的标准保障学前教育经费运转。仅2015年省级财政投入学前教育经费就达17.28亿元,对全省85.27万学前三年在园幼儿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免除(补助)保教费。从今年开始又对58个贫困县的6.57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前三年在园幼儿每人每年再补助1000元,在全国开启了免除3年学前教育保教费的先河。

创新管理方式,规范办园行为

我省坚持把提高工作服务管理水平作为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抓,着力推进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注重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僵化、模式单一、渠道不畅、各自为政等难题,用管用、长效、灵活的机制保证“一张蓝图绘到底”。

建立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各级政府把学前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切实履行政府工作责任,抢抓学前教育发展机遇期,全面实施省、市、县三级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学前教育发展给予高度关注,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省政府连续三年将幼儿园改造建设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与市、县政府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教育工作重点考核内容,进一步靠实各级政府工作责任,确保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主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省上建立了由省领导为总召集人,编制、发改、教育、财政等14个部门参加的甘肃省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全省学前教育发展重大问题。各地均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多部门密切配合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学前教育相关工作,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障碍和瓶颈。

探索创新统筹办园机制。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办园体制的同时,对幼儿园管理体制进行有效“松绑”,积极稳步地推进分类评估、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幼儿园评估管理体制,市、县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呈现出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的良好局面。同时,采取公建民营、民建公助、民办公补等灵活多样的办园模式,鼓励公办教师带薪带编、领办创办农村幼儿园,在人口分散地区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入园。采取政府“端菜”和幼儿园“点菜”相结合的方式,着力解决幼儿园安保、保健医生和后勤服务人员短缺的问题,初步形成了以公办园为主体、民办和社会力量办园为补充的多元化办园格局。采取乡镇园办分园、小村联合建园、设立巡回支教点等方式,扩大学前教育的覆盖面,推动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向贫困村延伸。制定幼儿园结对帮扶计划,采取“名园办分园、强园帮弱园、公办带民办”和“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子、姊妹园”等方式,充分发挥城镇园特别是省市示范园等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了学前教育在区域间、城乡间、园际间的均衡协调发展。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加大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的建设力度,制定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和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等一系列制度,强化办园、招生、收费、评级等日常管理,为科学办园、规范办园提供了依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对学前教育项目开工完工率、项目管理水平、资金落实支出情况、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益等进行绩效评价,及时客观地反映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效。以完善科学的管理体系为重点,建立全省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将机构、教师、幼儿、项目、资金等信息全部建档入库,实现了农村学前教育的动态化、全程化、精细化管理;
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学前教育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水平的战略举措来抓,投入专项资金建成了省、市、县、幼儿园四级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为各级政府及时全面掌握学前教育资源布局、经费投入、项目实施、师资培训、保教管理、办园规模、办园性质等信息提供了可靠依据。

学前教育全面发展,精准扶贫“拔穷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甘肃省教育厅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全力助推精准扶贫。充分发挥教育在精准脱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精准对接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现状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实际,实施教育强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的多元举措,创新思路,积极探索,依靠教育“拔穷根”,突出“精准”保公平,积极为脱贫致富奔小康贡献力量。

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甘肃省委、省政府把扶贫开发作为最大任务,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主攻方向,提出了“六个精准”的要求:对象精准、目标精准、内容精准、方式精准、考评精准、保障精准。省委、省政府对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和任务举措。甘肃省教育厅聚焦贫困群众对接受教育最迫切、最关键、最突出的困难与问题,提出了教育精准扶贫的突破口、着力点和路线图,出台实施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乡村教师队伍、民族教育、学生资助、高校招生等7个方面的专项支持计划和《支持革命老区教育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等“7+1”教育精准扶贫政策体系,以此来提高教育扶贫的精准度,打好教育扶贫“组合拳”。

近年来,我省通过实施《甘肃省精准扶贫学前教育专项支持计划(2015-2020年)》,抓住农村教育发展“短板”,按照“四个有利于”原则(有利于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和师资、有利于方便幼儿就近入园、有利于乡镇分级管理、有利于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推进学前教育资源向行政村延伸。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成乡镇幼儿园1616所,实现集中连片贫困县乡镇幼儿园全覆盖;
2015年建成行政村幼儿园939所,实现集中连片贫困县2000人以上行政村幼儿园全覆盖。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较2011年提高33个百分点;
贫困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3%。力争2017年实现革命老区、藏区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2020年实现全省有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同时,制定了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和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新建改扩建农村幼儿园配齐保教设施、配足保教人员,真正使农村孩子接受良好启蒙教育。

幼儿园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工作思路

2019年,幼教研修部将以会议精神及迁西县十三届五次全会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契机,提高普汇率;
以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提高科学保教质量;
以研训为平台,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以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为切入点,提升办园质量;
认真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将一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二、主要工作

(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入园率。

1.协助基建科推进二期、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的落实。一是协助基建科加快落实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项目扫尾工程,加快白庙子中心幼儿园、汉儿庄乡中心幼儿园、东莲花院乡中心幼儿园3所幼儿园的建设。二是推进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到2019年底,利用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新建幼儿园4所(新庄子乡大峪幼儿园、尹庄乡刘王坎幼儿园、洒河镇大关庄幼儿园、白庙子乡廖庄子小学幼儿园),改扩建幼儿园3所(金厂峪镇榆木岭幼儿园、汉儿庄乡大韦庄幼儿园、上营乡十八盘幼儿园)。项目完成后共增加学位1200人。

2.加快推进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工作。根据《唐山市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迁西县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办法》,评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服务,使民办幼儿园增加普惠性学位3300个。

到2019年底,普惠性幼儿园学位增加4500个,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80%。

(二)落实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提高保教质量。

贯彻落实《河北省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确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第一阶段(2019年1月-2月)全面部署,第二阶段(2019年2月底-3月底)自查与排查,第三阶段(2019年3月底-4月底)全面整改,第四阶段(2019年5月-6月)专项督查。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研训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1.夯实片区教研工作。进一步完善片区教研网络,加强片区教研组织机构建设,制定片区教研工作计划,创新片区教研活动模式,实行层层管理,做到责任明确,人人参与。

2.加强教师培训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专家及骨干引领、结对帮扶、园际研讨交流等形式分层次开展教师培训工作。今年预计组织园长培训2次,骨干教师培训3次、全员教师培训2次,预计培训教师达1600余人次。

3.开展各类竞赛活动。2019年开展“幼儿教师基本功”、幼儿教师优质课评比等竞赛活动,以赛促研、促训,提高教师专业素质。

(四)、做好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提高办园质量。

1.推进2018年幼儿园教学设备配置项目、做好2019幼儿园教学设备配置计划为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保驾护航。

2.为创建省级示范园工作做准备。2019年为迁西县静远幼儿园创建城市省级示范园及滦阳镇铁门关幼儿园创建农村示范园,从设备配备、教师队伍建设、环境创设、档案管理等方面做好准备。

3.按照《河北省农村幼儿园评定标准》,通过自查、整改和验收,对农村一类及以下类别公办园进行等级评定,对不合格幼儿园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到位的,降低其等级。

(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常规工作。

一是做好一年一度的年统工作。二是上级各类表格的填报工作。三是做好与各科室及基层单位的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