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扶贫贷款工作总结【五篇】(范文推荐)

发布时间:2023-08-05 12:30:19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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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开始,科左中旗扶贫办连续5年每年拿出100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科左中旗“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的补偿担保本金,选定有实力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左中分行合作,将按担保补偿金总额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扶贫贷款工作总结【五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扶贫贷款工作总结【五篇】

扶贫贷款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从2013年开始,科左中旗扶贫办连续5年每年拿出100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科左中旗“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的补偿担保本金,选定有实力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左中分行合作,将按担保补偿金总额10倍左右放大贷款额度。2013-2017年,科左中旗安排“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平均每年不低于1亿元,以后逐年递增,主要用于贫困地区发展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从2013年起把全旗现有的《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扶贫开发(2013―2017年)》所选定的贫困嘎查村和自治区、通辽市批复的扶贫龙头企业作为重点,进行扶贫贷款专项投放。首先在旗委政府初步指定的36个贫困嘎查村,倾斜于养殖小区、养殖大户、曾经扶持建有棚舍户,同时在2014年“三到村三到户”项目嘎查村进行试点发放,启动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并逐步扩大辐射面。

一、贷款原则

一是有优势主导产业,带动作用强,有适合于贫困家庭为单元进行生产经营的短、平、快项目。二是坚持整村推进,不撒胡椒面,结合新农村建设,以曾经扶持但又缺乏后续发展资金的嘎查村及2014年开始实施“三到村三到户”项目嘎查村为重点。三是选择两委班子团结务实、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工作能力,现具备棚舍窖池,有一定养殖基础的嘎查村。四是乡风民俗淳朴,村民有良好借贷信誉,资金放得出、收得回、转得开、效益好,所贷资金能够全部用在生产发展上。贷款额度主要根据客户提供抵押担保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偿债能力、贷款真实需求、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扶贫龙头企业最多可贷3000万元;
养羊单户1―3万元;
养牛单户3―5万元。根据贷款项目生产周期、销售周期和贷款对象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一般不超过3年,并可随借随还、周转使用。

二、贷款流程和担保方式

“富农贷”业务的基本流程为:一是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受理、推荐,乡镇核查、推荐;
二是旗扶贫办审定、推荐、旗农行排查“征信”后,组建的工作队入户调查、确定贷款户名单;
三是农行左中支行审查审批、发放贷款;
四是扶贫办配合左中支行开展贷后管理,农行左中支行回收贷款;
五是嘎查村的书记、村长、会计以自然人的身份与农行签订协议实施担保;
六是嘎查村村长与农户签订反担保协议书,有效降低贷款风险;
七是贷款户每3―5户自愿结成一个互助联保小组,每个互助组至少有一户特困户,管理和操作“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的保证按期回收。

自2013年12月份至今,该旗已发放金融扶贫富民贷款11129万元,率先完成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第一批贷款发放工作,投放总量全区排名第一。其中“富农贷”累计发放贷款7129万元,覆盖20个嘎查村、1764个农牧户;
“强农贷”累计发放4000万元,支持企业2家,现已购进基础母牛超过3000头、基础母羊超过12000只。同时,该旗在100个“三到村三到户”项目嘎查村,启动第二批次金融扶贫贷款工程,目前,正在做前期准备。

三、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全力做好该旗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旗委旗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工作,结合实际制定《科左中旗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成立由旗长为组长、副书记、副旗长为副组长,扶贫、财政、金融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旗“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协调与管理工作,对全旗“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行专项推进。

(二)强化配合。旗扶贫办与旗农行积极协作,对金融扶贫项目嘎查村的干部和苏木乡镇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进行业务培训,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打好基础。旗扶贫办考虑到项目嘎查村申请办理贷款时发生的旅差费,采取报销期间发生的油费措施,减轻项目嘎查村经费压力。并协调相关苏木镇,选派1―2名干部或村官,帮助旗农行办理贷款业务,从而加快贷款发放速度;
为降低贷款风险,提示嘎查村贷款户要采取反担保、小组互联保和贷款户全体联保等担保形式,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真正发挥扶贫专项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

扶贫贷款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金融扶贫;
精准扶贫

中图分类号:F830.4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5)-0064-03

一、庆阳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现状

庆阳市是甘肃省唯一的革命老区,属六盘山贫困片区,为国家扶贫重点地区之一。总面积2.71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666.47万亩,约占庆阳市总面积的16.39%。全市辖7县1区、116个乡镇、1261个行政村、896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65.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4.19万人,占84.47%。截止2017年3月末,庆阳市贫困人口17.42万人,贫困面7.59%。金融系统精准扶贫对口帮扶行政村68个、2106户、9477人,其中贫困村31个、贫困户1126个、贫困人口5628人;
参与精准扶贫人员1462人,占系统从业人员总数的34.98%。各金融机构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级精准扶贫政策,努力通过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模式,积极解决贫困村实体经济组织和贫困户的生产资金和金融服务需求,有效发挥金融对精准扶贫工作的助推作用。

(一)金融精准扶贫政策叠加出台。近年来,人行庆阳市中支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研究制定金融精准扶贫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20多个,精准实施“双联惠农”、“牛羊蔬菜”、“精准扶贫”、“金桥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等农户贷款,及“惠企通”、“果业通”等小微企业特色扶贫信贷产品,全面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先后制定、推行了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示范村、金融支持精准扶贫主办行制度和“降、让、贴”、“一对三”(即“行对村”、“行对企”“行对户”)等精准扶贫工作措施。

(二)农村金融服务触角延伸到边。截至2017年3月末,庆阳市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11家,基层金融机构380个网点,从业人数4477人。全市涉农金融机构共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1772个、转账电话3291个,全市1261个行政村的平均保有量分别为1.41个和2.61部。金融网点、金融支付、农村助农取款服务点、转账电话、便民服务点等现代化支付机具布设加快,金融信息等金融服务覆盖所有行政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都纳入现代化金融服罩中。

(三)金融扶贫资金投入规模加大。截至2016年底,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642.04亿元,同比增长9.74%。其中各项涉农贷款余额达412.85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64.30%;
农户贷款余额达214.58亿元,同比增长4.38%;
全市各涉农金融机构发放的各项精准扶贫贷款余额为205.11亿元,同比增长26.42%(详见表1)。

(四)金融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一是积极创新金融信贷产品。全市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信贷管理特点,加大产品创新,竞相推出了适合贫困户的双联惠农、食蓄草业等不同类型信贷产品,深受贫困户欢迎。二是积极改进信贷服务流程。各金融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项目,加强信贷政策宣传,提高办事效率,有效缩减了信贷时限。三是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为有效解决“排长队”、“等服务”问题,各金融机构均实行了网点转型和系统升级改造,在营业网点设立了客户理财室、高柜区、低柜区、客户等候区、自助服务区,配备了专兼职大堂经理和排队系统,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有效的分流疏导,提高了临柜业务的处理效率。各家金融机构加快了农村自助机具的布设,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客户也不断增多。据统计,截至2017年3月末,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共安装布放ATM机1006台、自助查询终端、存折补登机等其他自助查询终端500台,POS机10047台,特约商户9538个;
累计发行各类银行卡633.75万张,信用卡26.47万张,人均持卡量为2.94张,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群众办理金融业务。

二、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农民脱贫致富的途径单一。一是庆阳市生态脆弱,自然条件恶劣,境内沟壑纵横,土壤贫瘠,气候干旱多灾,全年平均降雨量在480-660毫升之间,且呈现出“南多北少”的差异化分布。作为典型的农业城市,农村人口比重大,贫困人口众多,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种、养殖业,但因水资源匮乏,严重影响种养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二是多数中小企业主要从事初级产品粗加工,产品科技含量低,无技术支撑,精、深加工能力不足,产品市场知名度不高,竞争力不强,且多为家族式管理,缺乏产业化带动能力。三是一些贫困村和贫困户积极主动脱贫的意愿不强、措施不多、干劲不足,不找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二)金融扶贫信贷风险控制难。金融精准扶贫的商业属性决定了金融信贷资金并非无偿。一方面,受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的制约,涉农金融机构很难全面、及时掌握贫困村和贫困户信贷需求和信贷运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无法跟踪贷款扶贫对象的信用和风险状况。另一方面,由于宣传不到位、信息不对称以及部分农民认知能力有限等原因,将金融扶贫信贷资金等同于政府扶贫资金,还款意愿降低。加之,农业生产具有弱质性,容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导致农民收入不稳定,还款来源得不到保证,导致金融机构扶贫类贷款信贷风险频发。调查发现,某县部分涉农金融机构于2013年开始集中投放的“双联惠农”3年期贷款,2016年3月份已到期应收回524户、4505万元,实际收回361户、3190万元,收回率仅为70.81%;
2017年3月底应收回1124万元,收回836万元,回收率为74.38%,均未达到要求的95%以上。

(三)金融精准扶贫缺乏聚合力。目前各金融机构在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上往往是单打独斗,对项目选择、风险评估、机具布放各自为阵,很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往往形成一些贫困村和贫困户信贷资金堆积、一些贫困村和贫困户出现信贷盲区、一些赖债户重复贷款,或“甲贷乙用”的问题。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关系也有断层现象,金融机构虽有开展精准扶贫的意愿, 相关部门配合不力,遇到金融机构信贷项目组织、核实、管理和贷款回收、贴息等具体工作时,往往存在嫌麻烦、怕担风险、怕担责任等消极行为,挫伤了金融机构扶贫的积极性。

(四)扶贫信贷资金风险保障乏力。一是政府风险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在支持金融机构投放扶贫贴息类贷款政策落实力度上,随着贷款开办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减小甚至终止。调查发现,庆阳市某县部分涉农金融机构于2013年开始发放“双联惠农”贷款,之前由省财政全额贴息,期限3年;
而2015年之后财政t只贴息50%,且期限降为一年;
于2014年8月开办“草食畜牧业贷款”业务,此项贷款在2015年6月前执行7.38%的年利率,由省财政和县财政分别贴息4%和1%,农户仅需承担2.38%的利率,而2015年6月以后虽利率由之前的7.38%下降到6.3%,但省财政不再贴息。个别财政贴息类贷款承贷金融机构至今未到得政府的财政贴息资金补偿。二是保险扶贫基本缺失。当前金融扶贫过多强调银行信贷支持,忽视了保险扶贫,保险对扶贫产业和项目跟进少,扶贫产业和项目抵御价格、市场和各类灾害的能力不强,扶贫项目和投入风险大。

三、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

(一)充分发挥产业扶贫带动作用。建议政府针对当前农民群众脱贫致富渠道、方式单一的现状,积极构建“政府+银行+企业+农户”的协同发展模式,由政府部门按照“1+20”的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大力发展养殖、林果、蔬菜、小杂粮等多元化产业项目,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应认真落实金融精准扶贫示范村建设要求、精准扶贫主办行制度,以点带面,不断整合现有金融资源,优化信贷结构,切实加大对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各类农村经营主体和农户的金融支持。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营主体应立足主业和自身优势,积极扩展上下游产业,带动当地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就业。贫困户在政府政策、致富项目、金融资金、企业的全面支持与带动下,树立脱贫致富信心,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发展产业,与其他农户和企业抱团发展,改变贫困现状。

(二)不断强化扶贫贷款的风险控制。一是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金融机构精准扶贫信贷资金的有偿性,强化农户的法律意识。二是大力推进信用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优势,切实重视和加大信用乡(镇)、村和农户建设,建立良好的金融精准扶贫信用生态环境。三是加大扶贫信贷资金投放、回收考核力度。设立政府扶贫类贷款风险保证基金和考核奖励基金,对金融机构精准扶贫中形成的不良贷款,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偿;
对金融机构当年扶贫贷款增量按市场占比给予奖励;
对既脱贫又守信用的贫困户给予奖励;
把各级政府清收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四是出台“贴费保险”政策。由保险公司开发扶贫保险产品、创新扶贫保险服务。由政府比照“贴息贷款”出台“贴费保险”政策,为扶贫产业、扶贫项目和贫困户生产提供必要的“贴费或免费保险”。

(三)切实提高政银精准扶贫凝聚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离不开金融机构的通力合作。一是突出政府扶贫主导作用。政府要明确支持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群体,建立扶贫项目库,做好扶贫特色优质项目、重点发展产业的推荐工作。对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提供政策支持,大力维护金融债权,全面调动金融机构精准扶贫工作积极性。二是凝聚金融机构精准扶贫合力。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司法部门与金融机构要形成精准扶贫合力,全力推进扶贫工作。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灵活运用再贷款、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扶贫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建立精准扶贫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机制,把金融精准扶贫和普惠金融结合起来,定向精准支持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户就业创业。政府和司法部门要坚决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确保扶贫贷款的完整和合理增值,形成良性的金融扶贫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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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徐玉鹏,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实践与探索――以古浪县为例[J].甘肃金融,2015,(12):54-56。

[6]许爱萍.农村金融精准扶贫的难点与对策分析[J].中国商论,2016,(11):95-97。

The Investigation on the Status of the Targeted Financial

Poverty Alleviation in Qingyang City

ZHENG Furong

(Qingyang Municipal Sub-branch PBC, Qingyang Gansu)

扶贫贷款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针对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基本县情,我行始终紧紧围绕总行脱贫攻坚工作整体部署,在总行及省市分行的大力指导下,通过开展调查研究、明确营销方案,以景泰县23个贫困村扶贫项目为突破口,探索出“政府主导、资金整合、实体承贷、风险可控、封闭运行、到账即收”的运作模式,打开了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与扶贫过桥贷款合力发力的新局面。

一、统一思想,着力打通信贷扶贫“最后一公里”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允许采取过桥贷款方式,撬动信贷资金投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中指出“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中央和省、市级有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有关部门和地方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甘肃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实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较大幅度增长”、“省级和片区县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市级按10%以上、插花县按15%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我行充分认识到开办扶贫过桥贷款的有利时机,立足全县贫困地区财力普遍困难,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拨补资金的县情,迅速行动,组织信贷队伍学政策、“啃政策”,并邀请省市分行的项目骨干力量来我行进行指导,着手研究符合我县实际的扶贫过桥模式。期间,对政策中吃不透、拿不准问题及时请示总行,得到总行大力支持和肯定答复。经过为期几个月的横向和纵向汇报协调,理清了扶贫过桥贷款推进要点和难点,初步达成了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下的扶贫过桥贷款“四个结合”共识,即与制度创新相结合、与模式创新相结合、与风险控制相结合、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打通了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与扶贫过桥贷款合力发力的最后“一公里”。同时,根据我行前期调查摸底情况,以政府合作意愿较强、条件较为成熟的景泰县23个贫困村扶贫项目为试点,编制精准扶贫方案,制作营销模板,在总行的现场指导下,进一步坚定信心,迅速完善并推开了“景泰模式”。

二、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扶贫过桥贷款新模式

白银市景泰县为832个国定贫困县之一,地处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区,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村60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240户、34700人,贫困发生率18.59%。县政府主导实施的23个贫困村扶贫项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总投资7968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为硬化道路、衬砌渠道、清理淤泥、排碱渠道,修建小提灌工程等,资金来源全部为县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于县级以上拨补资金未到位,为尽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县政府决定授权景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我行进行过桥融资7968万元。对此,我行结合实际,打破以往项目评估固有模式,在“四个结合”基础上,初步提出了“政府主导、资金整合、实体承贷、风险可控、封闭运行、到账即收”的贷款模式。该模式核心是抓住国家对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利时机,依据补助资金由中央和省上、市级有关部门仍按原渠道下达,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要求,由县级政府从整合资金项目库把政府急需启动但因资金未到位的项目进行筛选整合,提出由县级投融资公司对扶贫项目进行过桥融资,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扶贫项目建设。并通过书面的形式确立各方在项目贷款中的信用责任,由我行先发放扶贫过桥贷款支持,在市级以上财政资金分年度到位后,由财政及政府各有关部门分期全额拨付承贷主体贷款本息等额资金,再由承贷主体分期归还我行贷款本息。其中,政府主导重在审核政府授权和项目纳入规划情况;
资金整合侧重于扶贫项目可过桥融资、项目资金来源明确两个方面,项目来源明确中分别以中央、省级、县级三个级别有关文件为依据,明确了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下的资金来源、整合程序、整合用途及有关职责;
风险可控体现在还款资金有保障和贷款本息全覆盖两个方面,通过对历年资金到位情况、贷款存续期间资金到位可行性分析,说明了项目还款资金保障程度高。同时,该项目由景泰县人大、政府、财政出具了纳入预算的有关文件。目前,该项目贷款已全部投放到位,正在进行资金支付。

三、立足精准,确保信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我行在贷款调查、审查等环节中,严格执行国家扶贫政策及农发行信贷政策,依托“四个结合”,实现了农发行扶贫贷款在我县的精准落地,也保障了该笔贷款扶贫效益的全面实现。

一是扶贫政策精准到位,不出偏差。该项目的实施可一次性解决23个贫困村行路难、灌溉难的问题,能够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生活品质,为部级贫困县摘帽和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建档立卡贫困村退出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提供支持和保障作用。

二是信贷资金封闭运行,风险可控。承贷企业在农发行开立信贷资金存款账户和应收财政资金存款账户,分别核算贷款资金发放使用和偿债资金拨入与收贷收息,确保贷款资金与还款资金分账核算,封闭运行。

三是扶贫业务快速发展,方式创新。“景泰模式”可推广、可复制,可推动扶贫过桥贷款迅速发展,进一步增强农发行支持脱贫攻坚力度,扩大农发行在地方政府的影响,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在服务脱贫攻坚中的主力军作用。

扶贫贷款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的来源为市级财政和各区(市、县)级财政在支农预算中安排的专项财政资金。新阶段扶贫期间贴息资金规模:市级财政不低于200万元/年,有财力的区(市、县)适当匹配,逐步扩大贷款贴息资金规模。

第三条:小额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的补助对象和主要用途。

一、补助对象是本市18个省定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及449个省定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农户。

二、主要用途是为补助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含贮藏、保鲜、运输、销售)和农村庭院经济等项目,向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法定金融机构借贷的利息支出。

第四条:申请程序。

一、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农户,于每年10月份向当地乡(镇)财政所提出贴息申请,同时附申请贷款报告和计息复印件。

二、乡(镇)财政所和乡(镇)扶贫机构将全乡(镇)贴息申请汇总,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于当年11月份报县财政部门和扶贫办。

三、经县级审核后,于当年12月份将全县审核合格的数据汇总并提出申请报告上报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

第五条:拨款程序。

一、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根据各区(市)、县财政支农预算安排情况和申请报告进行随机抽验复审,依据复审结果于第二年度一次性下达全市小额扶贫贷款贴息资金计划

二、市级财政按小额贷款工作进度拨付贴息资金,先预拨总资金计划的5O%,在各区(市)、县预拨资金使用完的基础上再拨付余款。

三、各区(市)、县财政部门和扶贫办在接文一个月之内,将市级计划的补助资金分解落实到各乡(镇)、村和具体贴息对象。

第六条:领取贴息资金程序。

一、各区(市、县)财政部门和扶贫办将具体贴息对象名单和金额在乡(镇)和村级政务公开栏公示15天,公示期满一周内,将市级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拨付或下达给乡(镇)。

二、各乡(镇)在收到上级资金一周内,通知各贷款村的贴息对象凭金融机构出具的还本付息回单,到乡(镇)财政所领取贴息补助资金。

第七条:资金管理。

一、小额贷款工作情况实行月报制,每月30日前,各区(市)、县将小额贷款工作情况报送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

二、各乡(镇)在贴息工作结束后,必须将贴息兑现情况、项目实施情况、效益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总结报送县级审计、财政及扶贫办等部门。

扶贫贷款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金融扶贫;
普惠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4)-0008-04

金融扶贫是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部署,金融部门不断深化认识,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力度,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全力做好金融扶贫文章,取得了积极成效。在全面推进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背景下,更加需要准确把握金融扶贫的意义和要求,总结金融扶贫的探索与实践,为进一步做好金融扶贫工作提供参考。

一、金融扶贫的理论分析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提出,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这意味着应当努力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经济增长对提高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所以经济增长是解决贫困问题最根本的方法。在支持经济增长中,金融通过提供资本积累和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金融扶贫的基本逻辑是,通过支持经济增长,带动居民收入提高,进而实现脱贫目标。由于不同地区、不同收入的居民存在差异性,会影响上述机制发挥的效果,需要进一步深化对金融扶贫的认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平衡好遵循市场化原则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关系

金融机构是金融扶贫的主体。一般而言,作为商业机构,金融机构配置资源遵循市场化原则,在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实现持续发展。但扶贫对象的基本特点是资产少、收入低、风险高,金融扶贫在初始就面临天然的困境。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强激励约束,提供风险缓释,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改变金融扶贫工作的成本收益关系,使得金融机构在参与金融扶贫工作时能够实现盈亏基本平衡,调动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实现金融扶贫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金融机构要从服务脱贫攻坚大局出发,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结合实际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积极探索管用有效的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努力提高金融扶贫的成效。

(二)要瞄准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就业的项目及企业

金融扶贫的有效推进,既需要在供给层面提供有效供给,也需要在需求层面明确支持对象。在金融扶贫初始,由于经济发展带动脱贫成效显著,金融扶贫着眼于支持贫困地区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贫困人口脱贫。随着经济发展对贫困人口脱贫带动作用的减弱,金融扶贫的对象需要更加突出精准,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既要通过小额信贷等方式直接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提高经营性收入;
又要支持吸收和带动贫困户就业的项目和企业,增加工资性收入;
还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创新方式,增加贫困户财产性收入。由于不同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情况千差万别,要避免大水漫灌式的支持,应立足实际,根据不同对象的金融需求特点,提供针对性金融服务,并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实行跟踪式服务,确保稳定脱贫。

(三)要统筹好开发式扶贫与普惠性金融

从金融扶贫的方式来看,信贷扶贫是主要方式。不同于财政资金,信贷资金的使用要还本付息。所以金融扶贫应立足于开发式扶贫,通过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这隐含的条件就是,贫困户有借入信贷资金的意愿,同时能够通过资金使用获得收益。信贷资金的投入应该是有助于改善贫困户的生活,而不是加重贫困户的负担。除提供信贷服务外,金融扶贫还应包括提供存款、支付、汇兑等普惠性的金融服务。过去,受限于技术和成本的原因,在贫困地区发展普惠金融面临诸多困难。但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深入普及,智能手机的广泛使用,发展普惠金融的成本明显降低。通过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贫困人口享受现代金融发展带来的便利更加容易。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也让贫困地区老百姓能够更好的利用金融,合理保护自身权益。

二、金融扶贫的探索实践

国内外在金融扶贫方面都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实践。从国际看,孟加拉国尤努斯创建的格莱珉银行扶贫模式获得了广泛好评。比较典型的方式就是,通过将信贷资金借给有劳动意愿的妇女,支持她们用贷款购买缝纫机、三轮车等简单的生产资料,开始“自雇式家庭生产”,并且维持良好的盈利水平,在帮助妇女摆脱贫困的同时,保证了金融支持模式的可持续性。正因为这一具有革命性的扶贫模式,使尤努斯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从国内看,作为金融扶贫的牵头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始终重视金融扶贫,一直将其作为信贷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安排部署。近年来,更是着眼于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明确金融扶贫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通过加强货币信贷政策实施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夯实金融基础设施,引导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扶贫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按照扶贫“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市落实”的要求,各省在扶贫实践方面也各具特色。宁夏是少数民族地区,也是欠发达地区。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积极发挥金融扶贫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提升了宁夏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

(一)绦谢醣倚糯政策,促进贫困地区信贷显著增长

立足宁夏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出台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完善金融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实施金融扶贫主办行制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信贷投入,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2016年末,宁夏贫困地区8个县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425亿元,同比增长26%,比全区平均增速高15个百分点;
新增贷款占全区贷款增量的16%,高于上年同期8个百分点。累计发放扶贫再贷款5.1亿元,增强贫困地区金融机构资金实力,用于发放精准扶贫贷款。加快推动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衔接投放,指导国开行、农发行宁夏分行精准对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需求。2016年,国开行、农发行宁夏分行共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6亿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8万人。

(二)创新金融扶贫模式,提升金融扶贫的有效性

在宁夏部分贫困县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盘活农村土地产权,提高农户贷款可得性。引导金融机构依托龙头企业担保和产业项目,提供养殖、特色种植专项贷款,增强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金融扶贫模式,涌现出了“盐池模式”、“蔡川模式”等值得推广的金融扶贫模式。以“蔡川模式”为例,金融机构立足蔡川村养殖传统优势,创新联保方式和金融产品,变5户联保为村干部、养殖能手等任意3户相互担保借款,推进小额贷款扶贫全覆盖。采取“银行+合作社+农户”模式,弥补贫困户无抵押担保物短板,形成了“小贷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走”的良性发展格局。利用农村熟人社会信息和相互监督机制,筑起了风险防控的“防火墙”,确保贷款安全运行。2008年以来,金融机构已累计向蔡川村发放贷款1800笔9000余万元,未发生一笔不良贷款。

(三)夯实金融基础设施,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大力推进“支付便民”工程,重点加强贫困地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电子支付宣传力度,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努力为贫困地区居民提供更加快捷、高效、便利的支付服务。以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截至2016年3月末,宁夏贫困地区累计布放ATM机415台,POS机7884台;
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客户数为104万户,助农取款服务点2326个。深入开展信用村、信用户评级工作,提高信用在授信评级中的作用。推广“631评级”授信模式,即诚信度占比60%,资产状况占比30%,其他情况占比10%,引导农户重视信用,增强诚信意识。采取“大户保小户、富户保贫困户、村干部保少生快富户”模式,构建相互监督、相互督促的贷款保障机制,促进农村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四)建立监测评估制度,强化金融精准扶贫

认真实施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反映宁夏精准扶贫贷款情况。积极做好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系统推广试用工作,推动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企业等基础信息与金融信息的精准对接。制定宁夏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估实施细则,着力提高金融精准扶贫政策评估效果,为促进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目标提供重要保障。结合区域特点,建立精准扶贫问卷调查制度,深入了解扶贫对象生产、生活、消费、金融需求等现状及其对金融支持的评价、反应及期望,为金融扶贫工作提供决策分析和信息支持。截至2016年末,宁夏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487亿元,同比增长40%,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9个百分点。

(五)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扶贫攻坚合力

牵头制定《金融助推宁夏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建立完善人民银行、银监、证监、保监、扶贫、财政、农牧、金融工作局等部门参与的助推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联动机制。健全部门责任,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推动整合财政资金,发挥杠杆作用,支持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协调推动贫困地区设立风险担保基金与风险补偿基金,完善风险缓释机制,为金融机构介入提供有效保障。其中,扶贫担保基金实行公司化运作,执行优惠担保费率。扶贫补偿基金实行资金专户管理,与金融机构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风险共担。2016年末,宁夏贫困地区共成立扶贫产业担保基金14.32亿元,风险补偿基金1.66亿元。

三、推动金融扶贫的建议

扶贫工作越往后难度越大,金融扶贫任务依然艰巨。目前,金融扶贫的认识更加深刻,政策逐步完善,协调更加有力,在实践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做好金融扶贫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后工作中,重点在于抓好政策落实,勇于创新实践,不断提高金融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助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

(一)加大扶持引导力度

管好用好扶贫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使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加大扶贫贷款发放力度,优先支持带动贫困户发展的企业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进一步提高扶贫再贷款使用效率。实施好差别化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对于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和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执行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的专项检查,督促国开行、农发行加强贷款申报审批,及时拨付贷款资金,务实高效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信贷投放及配套金融服务。支持贫困地区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合格审慎评估,成为全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基础成员,提高市场融资能力和利率定价水平。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估工作,加大评估结果运用力度,建立评估结果与宏观审慎、金融监管、风险补偿等政策措施挂钩机制,切实发挥评估工作对于进一步改进精准扶贫金融服务的积极作用。

(二)推动金融精准扶贫

积极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区创建活动,探索金融精准扶贫新模式,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当地产业实际和扶贫对象特点,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积极支持有意愿的贫困户获得小额贷款。引导贫困户正确认识扶贫贷款的作用,将信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将带动贫困户就业情况作为金融支持扶贫产业和项目的重要标准,对于带动效果明显的企业,给予更大的金融支持和优惠。发挥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和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作用,确保金融精史銎妒据准确完整,为评估金融扶贫工作成效、改进金融扶贫服务提供数据支撑。金融机构要平衡好商业利益和社会责任的关系,积极发展普惠金融,加大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力度,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提供差异化、精准化的金融服务,更好的发挥金融在扶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三)完善协调合作机制

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担保基金等多种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提高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建立基金的持续补充机制,将新增基金列入财政预算,以基金的持续增加带动信贷资金的持续投入。进一步加强扶贫信息共享力度,及时将每年安排的扶贫项目以及动态更新的建档立卡户提供给金融机构,便于金融机构及早对接,提供支持。针对贫困户脱贫可能出现反复的情况,一方面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给予金融机构和贫困户稳定的政策预期,提升互信水平,促进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另一方面要注意扶贫政策与支农政策的有效衔接,扶上马、送一程,使得贫困户脱贫之后也能够持续得到有效金融服务。这不仅有助于增强贫困户脱贫的稳定性,也有助于防范贫困户的道德风险。

(四)加强基础金融服务

继续优化贫困地区支付环境,加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电子银行业务,提升贫困地区支付服务水平。协调建立补贴机制,提高助农取款服务点积极性,探索推进贫困地区的助农取款服务点和电商服务点的融合发展。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教育和知识普及,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普及金融知识,提升金融素养,保护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农户信用意识,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信息征集,完善差异化信用评级和授信管理,帮助贫困户获得更多金融支持。加强金融扶贫宣传,及时总结金融扶贫取得成效,梳理金融扶贫有效模式并加大推广力度,增强做好金融扶贫的信心,推动金融扶贫取得更大成效。

⒖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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