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初中校长工作总结【五篇】【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2023-08-06 20:35:05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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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修养,坚持原则。不管风吹雨打,胜似闲庭信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作为一名曾经的受教育者,以文明礼仪、知书达理为根基;作为一名教育者,以示范楷模,以身试教为准则。在这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初中校长工作总结【五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初中校长工作总结【五篇】

初中校长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提高修养,坚持原则。不管风吹雨打,胜似闲庭信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作为一名曾经的受教育者,以文明礼仪、知书达理为根基;
作为一名教育者,以示范楷模,以身试教为准则。在这个多元化多重开放的社会,各种形形的诱惑和不良风气严重敲打着我们。积极投身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结合我省专题讨论九论十八谈,进一步更新观念,拓宽思维。遵守党规党纪,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恪守师德规范,秉承“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信念,督促自己紧紧跟随党的步伐。

二、恪尽职守,不敢懈怠。作为一名主抓教学工作的副校级领导,忠于职守,快乐工作。拓展新的工作方法,以近似“玩世不恭”的态度认真履行着自己的工作。工作可以累人,但不可以累心,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在逐步调整自己的工作方法。教育工作严谨而细密,尤其是育人当以德为首。无需苛刻固执,完全充当一副“老学究”的模样,学生不喜欢,也有悖于“与时俱进”的精神。应以改革的思路大刀阔斧的开门办教育。办微笑教育,快乐教育。学校的气氛应融洽而和谐,切忌沉闷和严肃。

1)教务工作常抓不懈。把常规做到极致就是最大的成功。

2、七八年级学情调研:我乡七、八年级共有十个班级,年前考试我校获全乡前三名比例为47.6%,人均一个班需前三名2.1科,我校按照平均数应达到8.4科。根据以上情况,我校确立今年乡统考目标为:七、八年级完成九科即为完成目标。

2011年春季期中学情调研,七年级十科进入全乡前三名,成绩卓卓。其中三班有三科进入前三名。其它考试由我校自行进行调研,学生成绩稳中有进,优秀率、及格率均完成学校规定教学目标。每次考试以后成绩分析会深中肯綮,全面细致。

3、九年级为学校教学中心工作,全体九年级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兢兢业业,如霆如雷,不敢有丝毫懈怠。很多教师牺牲休息时间,无偿为学生辅导补课。

⑵九年级调研。我乡九年级本学期共有七个班级,根据七、八年级的核算方法,我校九年级本学期参加乡统考教学目标为:进入全乡前三名的科目每班为3.43科,合计为七科。2011年秋季期中学情调研,我校九年级共有八科进入全乡前三名,圆满完成学校既定目标。

2)、教研工作:教学研究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基础,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前提。苏霍姆林斯基:
“如果你想让教师的劳动能够给教师带来一些乐趣,使天天上课不至于变成一种单调乏味的义务,那你就应当引导每一位教师走上从事研究的这条幸福的道路上来”。

本学年我校教研主题为:以教学研究深化为目标, 以教师素养提高为重点, 以课堂教学为中心,以自主教研为依托,以教研活动为载体。

1、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国之兴,必兴师重教。学校亦然,教师是学校发展的根本,是学校最大的教育资源。很多家长都理解,选择学校不如选择老师,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敬业精神是一所学校教学质量提高的最重要因素。

⑴加强学习。思想是行动的基础,予改变教育必先改变教师。学校每周组织教师集体学习一次,把国内外一些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思想以及先进的教学方法,引进教师的头脑。面对新的教育形式,我校教师目前已经普遍形成了读书的良好风气。很多教师利用节假日,到图书馆去博览群书。读书让我们的教师增加了知识,提高了认识,从而也提高了生活的品味。另外学校在本年度还多次派遣老师外出取经。3月份,张志琴老师参加了物理市级骨干教师培训;
3月25—27日,张永军主任参加了在开封召开的省课题立项会;
9月份常艳芬老师参加了在开封召开的省语文优质课大奖赛;
10月份,张天宇老师和申文忠老师分别参加了化学和历史国培活动。

⑵鼓励创新。通过学习,拓宽教师思维,鼓励教师勇于创新。本学年,我校教师继续在以张永军主任领跑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教学模式的改革,在杜郎口基础之上,结合永威精神,真正的还课堂给学生,让学生乐学、好学。

为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我校在2011年11月18日下午,诚聘安阳市人民大道小学老师、安阳市资深国学教育专家梁景仁老师以及文峰区教研室语文教研员、一位行走在教育的路上不知疲倦的教育追求者柳文生老师来我校进行讲座。两位专家分别从《做一个幸福的读书人》和《教师的专业发展》,向我校的老师诠释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如何做一个幸福的老师。

2、加强校本教研。广开思路,大胆引进,立足校内,加强学校校本研究活动的开展。

初中校长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初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加强初中学校建设,办好每一所初中,促进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相对均衡发展,提高全区教育整体水平和初中学生接受公平教育的程度,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抓好重点,稳步推进。依据《区-2020年中小学布点规划》和全区教育发展的需要,分期分批加强对保留初中学校的建设,要重点抓好地处较偏远、办学条件和水平相对低下、问题较为突出的初中学校建设。

(二)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立足根本,注重实效。对初中学校逐一排查,分类摸清问题,找准突破口。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老城区占地和建筑面积不达标,但布点规划予以保留的学校,加强硬件建设,强化软件建设,对不予保留的学校暂不考虑硬件建设,但仍要抓好软件建设。

(三)内力为主,外力为辅,因校制宜,一校一策。针对各校的实际,采取适合学校发展的建设方略,借助一定的外力,着力提高学校自身发展原动力。

三、工作目标

1、全区公办初中学校布局基本合理,学校校舍建设基本达标,校园环境规范整洁,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基本均衡(不含场地),能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需要,群众对居住区对口的初中学校满意程度有显著提高,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

2、学校领导班子年龄和专业结构合理,有战斗力、凝聚力;
教师队伍学历达标,学科、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省、市、区、三级骨干教师占教师总数的30%以上。

3、学校服务范围内生源比较稳定,社会参与和认可程度明显提高,学校具有一定可持续发展力。

4、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和方案,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合格率99%,优秀率40%、毕业率97%。

5、教育经费投入有保障,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提高,超过省市规定标准;
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充实完善,配置达到市颁验收标准;
教师政策性津补贴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初中标准化建设是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均衡发展,提升全区整体办学水平,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公平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当前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办好教育为人民的迫切需要。其工作的成效,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直接利益,也关系到党和政府以及教育事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区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由区政府组织召开,区发改委、区编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局、区人事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负责全区公办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联席会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办公。各部门职责为:区发改委、区规划局负责学校建设规划立项;
区编办、区人事局负责教师编制和骨干教师引进;
区财政局负责建设经费的落实;
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负责学校周边环境;
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全区公办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

为加强全区初中标准化建设工作,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也要按照工作要求成立工作专班。

(二)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区领导和区教育局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区五大家分管教育的领导分别对口联系1所初中学校。各对口联系学校的领导,定期下校,了解情况,研究问题,指导和帮助标准化建设工作,对涉及较多部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召开协调工作会,为学校排忧解难,确保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稳步推进,如期完成。将初中标准化建设纳入区政府、区教育局两级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区政府与区教育局,区教育局与学校要签订责任书,定期检查,对逾期完不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取消评先资格。

建立工作进度季报、半年检查和督办制度,加强初中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调度。联席会办公室每季度要专题听取和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对如期不能完成任务的部门,指派专人督办。

建立工作协调制度。区教育局各部门要明确职责,按职责任务拟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阶段进度。区教育局主要领导要定期召开工作分析会,了解情况,找准问题,加强协调,增强合作,推进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加强和改进初中学校德育工作,加大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力度。区教育局和区有关部门要按照“整体规划、分层实施”的原则,加强对初中学校德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体系,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学生成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新型人才。

根据现代社会对人才和劳动者素质的要求,研究确立符合实际的课程目标,制定课程改革计划,加强课程教材建设,建立由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组成的三级课程体系,建立内容配置优化并具有选择性、开放性、拓展性、灵活性的课程结构和课程标准。依据新课程标准,结合课改试验要求积极探索,大胆改革考试制度。

要加快建立符合时代要求和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现代教学模式。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建立民主、平等、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摒弃灌输式和死记硬背等陈旧的教学方法;
培养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学习的能力,创设宽松、和谐的教育环境;
培养学生的自主精神、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科学思维和科学精神。继续探索并逐步完善导向正确、科学有效的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体系,发挥评价制度对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重视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抓好已形成的体育、艺术等传统项目的建设,并结合素质教育的推进和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培养一定数量的有一定专长的拔尖人才。

各初中学校要积极推进教育技术手段现代化,把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作为教师的必备条件,把培养学生掌握现代信息技术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任务。要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加强教育教学科研工作,进一步健全区、校、组三级教科研网络,打破学段界线,发挥特级教师、首席教师、名师、市区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增强教科研的广泛性、针对性、实效性,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四)加快教育布局结构调整

结合“优南、强中、壮北,全力打造三群”的发展战略,按照南部办精品,中部铸特色,北部上规模的思路,积极推进初中学校的布局调整。

南部地区要抓住旧城改造有利时机,进一步调整初中学校布局,通过合并和置换,扩大现有学校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缩小校际之间在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等方面的差距,促进学校均衡发展提供必要的硬件条件。中部地区重点加强现有学校软件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增强办学效益。北部地区要抓住房屋开发和城中村改造的机遇,按照国家三部委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和《市初级中学建设标准》,加强新校的配建,形成一批有规模、起点高、条件好、质量优的初中学校。

(五)强化干部教师队伍建设

要着力加强初中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培养,加快管理人才队伍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改革用人制度,整合人才资源。继续推进教师全员合同聘任制,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教师管理制度,优化教师队伍的职务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学科结构。

二是加强和改革继续教育工作,把提高教师队伍整体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点,开展以培训全体教师为目标、骨干教师为重点的继续教育,使初中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三是加大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力度。要努力创设有利于骨干教师成长的工作制度和激励机制。首席教师评聘和“名师、名校长、名校”评选、“双评、双推”工作要向初中学校倾斜,划出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初中教师;
“首席教师工作室”建设要注意吸纳初中教师参与;
区有关部门要根据初中标准化建设的需要,在初中学校编制上实行倾斜政策,建立优秀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加大骨干教师引进的工作力度,加快骨干队伍的建设速度。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结合区情、校情,认真研究确定骨干教师建设的目标、内容、步骤和措施,为优秀教师创造脱颖而出的外部环境。

通过内培外引等措施,加快初中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培养,尽快形成省、市、区三级骨干教师队伍,确保年骨干教师占教师总数的25%,力争年达到30%以上。

四是加快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和推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实施工作目标考评奖惩制,加强对现有干部队伍的管理;
加强校长队伍培训,重点加强校长管理理论、管理能力、管理艺术、管理水平的培训,提高管理效益;
加强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任用,按照2:1的比例储备后备干部,保障初中学校校长队伍建设在年龄层次、知识结构、能力类型等方面配套合理。大力推进名师、名校、名校长“三名”工程的实施,发挥其引领、示范、辐射作用,使全区初中学校管理优秀人才占初中学校管理人员总数的30%。

(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

区财政在落实“三个增长”的基础上,科学调整教育投入结构,根据全区教育发展的需要,集中一定的财力,优先投资初中标准化建设工作。今后3年中,要逐年提高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要进一步提高初中学校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改善其工作和生活条件;
要落实对现有学校改造和进行仪器设备升级的经费。

初中标准化建设经费要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广开渠道,争取多方面的支持。一是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基础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从全市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收益金中争取一部分;
二是区级财政设立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每年1000万元;
三是教育局每年从教育费附加中列支600万元;
四是通过资源置换解决一部分,确保初中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七)加强教育督导

区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对初中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跟踪督导,逐年为被列入初中标准化建设的初中学校建立动态档案,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及时做好评估和检查验收,总结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促进全区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摸清情况

区教育局根据《市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方案》要求,对全区公办初中学校的现状进行全面调研,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思路和建议。

(二)拟定规划,确定对策

区教育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各校的实际,采取一校一策的方式,拟定全区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规划,并报区政府批准。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按照全区中小学布点规划,根据财力和教育发展的需要,确定工作的主次和先后对象,逐步实施。每年确定4-5所学校,分三批完成。

初中校长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今年是我县实施与新课程配套的初中毕业考试的第二年,为了做好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市教育局(金市教基[20*]5号)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举措,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要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提供条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武义县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获得“A”等级的学生进行审核认定。

组长:高江洪

副组长:傅伟徐正跃潘泉清

成员:朱鸿飞方育荷方志明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各初中都应建立综合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同时,各初中每个毕业班要建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工作。

三、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

四、评价原则

1、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应充分发挥“学生成长记录册”的作用,全程、全面记录、反映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应事先向学生公布,评价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其中各类获得“A”等级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五、评价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由“综合评语”和“评定等第”两种呈现方式。

1、综合评语:综合评语(模块一)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

综合评语应当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初三班主任撰写,学校领导审核。

2、评定等第:主要对能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分为三个模块:

模块二: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学科竞赛、创造发明等);

模块三: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实验操作等);

模块四:审美与表现(音乐与美术课程、艺术特长等)。

综合素质模块二至模块四的评定结果以等第方式呈现,一般分为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P、E等均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列出名单上报武义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组织专门人员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核与认定,以确保其公正性和权威性。各校对E等第要严格控制。

综合素质等第认定的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条件,同时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请参照附件《*市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六、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学校提供的评价细则,自我评定。

2、同学互评:由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认定。

3、学校评定:根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综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内容、举证材料,在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确定学生等第。

4、反馈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以反馈意见表的形式,将评定结果与学生家长见面,学校设立公示栏,对“A”等的学生予以公示,同时学校设立意见箱,接受举报,公示时间一般为5天。

5、结果确认:各初中将各类获“A”等第的学生情况,送交县教育局综合素质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填写《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送交县招生办。

初中校长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为切实做好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26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鲁发[20*]22号)以及《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鲁政办发〔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

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按时入学。

(一)根据“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适应社会需求,提高服务功能。按照“淡化户籍,强化居住地,就近从优,控制择校,积极稳妥”的要求,小学阶段招生要依据学校实际容量和教学能力继续对学区进行积极稳妥、科学合理的动态调整,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依法按时入学。

(二)初中学校继续实行“相对就近、整体对口入学”的免试招生办法。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行业单位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划定的学区落实招生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四)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济政办发〔20*〕26号)的要求,保障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收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借读费。

(五)初中学校招收的新生须按性别采用电脑随机混编的方法进行编班,不得以文化课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或分班。义务教育各学段均不得按学生成绩分“快慢班”、“重点班”、“特色班”、“分层次班”等,未经市教育局审批,不准设立“实验班”。

(六)公办学校要进一步严格控制招收择校生。义务教育各学段择校生中考时一律不享受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

(七)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根据《*省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鲁政发〔20*〕7号〕文件要求,小学招生每班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不得超过50人。

(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须于7月5日前结束,要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的统一规定,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并于9月20日前上传市教育局。

二、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毕业评价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充分发挥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在学生评价中的作用,继续实行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学业成绩量化赋分与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一)成长记录的内容。初中阶段学生的成长记录应具备能够反映学生成长过程的标志性资料。记录分考试信息和综合素质评价两大模块。成长记录要客观、公正、富有个性,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轨迹。

(二)评价的方法和形式。成长记录中的考试信息采用量化赋分形式,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等级评定的形式。考试信息量化赋分由学生初中三年学科课程成绩和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两个部分组成,共计1000分。其中初中三年学科课程成绩占总分的60%,即600分(初一150分,初二200分,初三20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英语口语20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占40%,即400分。初中学校每学期要将学生各学科期末考试成绩与按量化赋分比例计算得出的成绩一并存入学生电子档案和成长记录档案袋。

初中学校每学期要将学生各学科期末考试成绩与按量化赋分比例计算得出的成绩一并存入学生电子档案和成长记录档案袋。

综合素质评价分等级评价和综合性评语两个部分。等级评价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期末在学生自我评价的基础上,采取学生互相评价、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的办法,分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性评语要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每学期期末由班主任教师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

(三)评价结果的使用。对学生的评价结果是衡量其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成长记录中考试信息达到或超过600分(合格)且综合素质评价的六个方面均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等级的学生可以取得《义务教育证书》。未参加中考(毕业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实行指标生制度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指标生,其成长记录中综合素质评价六个方面必须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级。

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全优,且学科成绩量化赋分达到540分以上的学生,可经初中学校推荐、高中学校考查审核同意后中考免试录取。

(四)补考办法。因成长记录中考试信息达不到合格标准(600分)而不能取得《义务教育证书》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补考科目为量化赋分成绩未能达到合格的科目。对补考成绩合格且综合素质评价六个方面均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等级的学生准予补发《义务教育证书》。补考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

(五)组织管理。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要制定相应的量化赋分和等级评定工作细则。学校要将学生成长记录中的评价内容、方法、程序等及时向家长和学生公示并做出明确的解释,评价结果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及时进行调查与处理。

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初中学校学生成长记录工作的管理,通过有效的监测机制,对学生的过程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市教育局将继续对县(市)区所属学校学生成长记录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抽检测评,并将应届毕业生参考率(实际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和各县市区应届毕业生人数之比)作为考核评价县(市)区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为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考试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卷面考试与等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录取新生。

(一)考试科目、分值和时间

1.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信息技术。

2.考试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英语含听力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30分),体育60分,总分570分。

信息技术与文科综合采用等级考核评价方式。

3.考试时间

(1)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2日至6月14日。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上午

下午

6月12日

9:00-11:00语文

3:00-5:00理科综合

6月13日

9:00-11:00数学

3:00-5:00文科综合

6月14日

9:00-11:00英语(含听力测试)

(2)体育测试时间为4月12日至24日。

(二)考试形式

1.文化课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采用闭卷考试形式。

文科综合考试成绩按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公布,考试等级为D级的考生不得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2.体育考试

按照《*市20*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体格检查工作实施意见》(济教体卫字〔20*〕1号)执行。

3.信息技术考核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技术考试实行等级考核,考核工作安排见《关于印发20*年*市信息技术课中考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考核时间自20*年3月29日开始,4月30日结束。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允许考核等级不合格的考生重考一次。

20*年中考只允许信息技术等级考核合格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三)命题原则

1.中考命题要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选拔合格新生的原则,以高质量的中考命题促进初中教学改革,引领学生主动学习,不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各科考试命题要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考试的主要内容是课程标准要求学生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侧重于考查学生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在考查学生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突出以能力立意为主的命题思路,加强与社会实践和学生生活的联系,增强试题的基础性、灵活性和开放性,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景中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解答试题的过程能够反映其知识与技能、思维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3.进一步降低考试难度,各学科试题难度比例为7:2:1,难度系数控制在0.70左右,杜绝设置偏题、怪题,力求比例合理、层次清晰、题量适当、难度适宜,充分发挥其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的正确导向作用。

4.各学科命题原则、考试范围、考题形式、样题范例等考试要素,将由市教研室通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大纲》。

(四)阅卷评卷和考务工作的安排及要求

详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手册》。

(五)成绩公布

考生成绩将于6月28日前后通过教育信息网和考生成绩通知单的形式向考生公布。

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检

(一)考生体检组织工作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统筹安排,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普通中专的体检工作由市和县(市)区招办及毕业学校负责。

(二)考生须按规定的体检项目到指定的体检点体检,其他医疗单位或医生证明一律无效。

(三)体检工作须于4月30日前结束。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考生。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查要求,经主检医师同意、体检点批准,可予复查,并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复查工作须于5月10日前结束,逾期不予处理。

(四)考生报名时将《*市初中学生体质健康记录卡片》(以下简称《体检卡》)上交第一志愿招生学校。

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

自主选择报考志愿是考生的权利,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升学志愿选报的指导工作,积极向考生和家长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咨询活动,指导考生科学选报志愿,做到既引导学生合理分流,又尊重学生和家长的利益及意愿。任何人不得阻碍和干涉考生自主选择志愿。

(一)报名时间

5月5日至10日。

(二)报名地点

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报名地点详见《20*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手册》。第一志愿报考普通中专的,报名地点在考生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三)报名条件

1.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对象为我市初中毕业生。

2.报考普通中专必须持有我市户籍证明。

3.报考*师范、*幼师的考生,必须持有招生学校面试合格后签发的《文化课考试通知书》。

4.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有面试和加试要求的,考生需经面试和加试合格后方可报名,面试和加试的范围、具体时间和办法详见《职业学校招生指南》。

(四)报名程序

1.初中学校负责组织考生选报志愿,填写《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以下简称《成长手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卡》(以下简称《信息卡》)并认证签字;
高中招生学校负责采集考生信息、打印信息认证单及印制考生准考证。

2.5月5日至7日,初中学校负责组织考生填写《信息卡》、《报告单》、《体检卡》并报送至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待招生学校汇总报名信息后,统一打印“考生信息认证凭证”,初中学校负责领取回校并组织考生及家长核对后签字认证。

3.5月8日至10日,初中学校将“考生信息认证凭证”(考生及家长必须签字)送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同时按照招生学校要求一周后在规定时间领取考生准考证。如考生或家长未按规定时间填写并交回“考生信息认证凭证”或拒绝在凭证上签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中考报名资格。

4.高中学校不得为报名材料不全或相应认证不完整的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对不按时送交“考生信息认证凭证”或没有签字的考生,不得向其发放准考证。

(五)志愿填报

1.考生可顺序填报三个志愿。其中只可填报两个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2.普通高中学校与普通中专(师范类除外)不能兼报。

3.第一志愿报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的考生,第二、第三志愿只允许填报各类职业学校。

4.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均为同一批次录取学校。除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含*外国语学校)之间不得兼报外,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均可以兼报。

5.*省实验中学、*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省*第一中学、*钢铁集团总公司高级中学为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

6.同意交费择校上学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表明择校意向。

7.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更改志愿。

(六)报名缴费

按照《关于调整中考招生报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涉发[*]2*号)的收费标准:报名费每生7元,考务费每生每科3元、体育测试费每生5元,每生共计缴费42元。

六、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鲁政办发【20*】2号)精神,在坚持综合评价、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基础上,积极探索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分配、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等多样化的招生办法,推动教育评价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

(一)扩大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规模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高中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继续增加计划内招生人数,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必须在确保达到招生总数的70%的基础上,力争适度扩大,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降低学生的入学成本,提高学生入学率,为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做出积极努力。

(二)加大统筹管理力度,积极发展职业教育

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招生范围。允许职业学校在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基础上,招收和培养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继续推行初三分流试点工作,被职业学校提前注册录取并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三学生数,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初中学校在校生巩固率和高中阶段升学率的评价范围。

(三)录取时间、顺序

1.录取工作预计七月五日开始。

2.凡第一志愿填报师范类和普通高中且达到师范类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首先由师范类学校录取。

3.招生录取采用“按校划线,错时录取”的办法。

4.指标生录取最低提档分数线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同时公布。考生成绩达不到最低录取提档线的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艺体特长生除外)。

5.各招生学校要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先录计划内再录择校生。计划内有指标生录取计划的学校先录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计划内考生全部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要组织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计划内录取资格。未完成计划内招生任务的学校应按实际录取人数的比例招收择校生。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6.各县(市)区所属高中学校除市教育局下达有面向市区招生计划招生的学校外,其他招生学校在完成当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后,经市教育局批准,方可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5%的本辖区以外的考生,且择校费须按当地学生的收费标准收取。允许农村学校学生报考市区高中阶段学校。

7.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控制班额,每班招生不得超过56人。

(四)指标生分配与录取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市区普通高中学校进一步增加指标生招生计划,县(市)区农村学校要积极探索并逐步实施指标生分配制度或划片招生制度,充分发挥评价制度的导向作用。

1.*省实验中学、*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省*第一中学、*省*第二中学、*省*第三中学、*省*中学、*钢铁集团总公司高级中学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5%作为指标生,其中65%依据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的初中学校和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5%指标生数额分配至20*年中考一志愿计划内录取率超过50%的上述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剩余5%的指标生计划按比例分配至以上区属被评为“20*至20*年度*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的初中学校。

历城第二中学、章丘第四中学、历城第一中学、济北中学要将面向市区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5%作为指标生,其中65%依据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的初中学校和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5%指标生数额分配至20*年中考一志愿计划内录取率超过50%的上述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剩余5%的指标生计划按比例分配至以上区属被评为“20*至20*年度*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的初中学校。同时将面向当地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5%分配到所属乡镇初中学校。

*省*第七中学、*省*第九中学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55%作为指标生,其中45%依据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的初中学校和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5%指标生数额分配至20*年中考一志愿计划内录取率超过50%的上述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剩余5%的指标生计划按比例分配至以上区属被评为“20*至20*年度*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的初中学校。

2.实行指标生政策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先录指标生再录计划内统招生。按照定校定额、公平择优的原则,凡达到指标生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且综合素质评价六个方面均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级的考生列入指标生录取。达不到指标生最低提档分数线或虽达到但综合素质评价六个方面达不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级的考生不能作为指标生录取,未完成的指标生配额纳入计划内统招使用。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中第三学年转入及借读的学生(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3.对未完成20*年指标生招生计划任务的初中学校,在20*年中考招生时市教育局将根据其未完成计划数占该校指标生计划总人数的比例相应减少对该校的指标生投放数额。并将空余出的指标生数额分配至20*年中考一志愿计划内录取率超过50%的初中学校。

对在20*至2009年度期间,未能按照省市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违反素质教育有关要求,出现违规违纪的初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在2009年度中考指标生分配中扣除5%至10%指标生分配数额。

(五)择校生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录取结束后,在严格控制班额的基础上,可根据有关招生政策及办学实际招收择校生。

2.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经市教育局批准,学校可根据考生的成长记录情况和办学特色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5%的择校生,其余择校生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计划内录取的考生报到结束后开始录取择校生。凡被计划内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择校。

(六)特长生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可招收一定数量的特长生。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省实验中学、*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省*第七中学),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和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分别按不超过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4%和6%比例确定入选人数。

2.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要在市教育局统一指导下,组织报名和测试工作,录取学校测试时间为4月21日至27日(具体时间另文公布)。测试结果须张榜公示三天,然后按择优的原则确定人选,填写特长生登记表,报市教育局审批。

3.经招生学校测试确定的体育特长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录取分数70%、其他各类特长生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录取分数80%的,列入计划内录取。达不到分数线要求的,经招生学校同意报中招办审批后可按照招收择校生的有关规定予以录取。

4.招收各类特长生的学校要严格遵守市教育局的招生工作要求,不准与学生签订各种形式的承诺性合同或协议,不得随意增加特长生招生计划。

(七)允许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实行提前注册及多次录取的弹性招生办法。

普通中专录取工作按省、市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八)第二志愿招生学校须至少提高一个分数段(10分)录取第一志愿落榜生。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录取成长记录中等级评价优良的考生。

(九)特殊考生录取政策

1.范围和分值

(1)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烈士子女(含烈士未成年弟妹);
驻边疆国境县(市)的现役军人子女;
驻沙漠区现役军人子女;
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现役军人子女;
军队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并计入中考总分。

(2)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10分并计入中考总分:现役军人子女(非第1条中所列现役军人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

(3)第一志愿报考*省*回民中学、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降低20分(含对少数民族考生已照顾的10分)投档,达到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列入计划内录取。

(4)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照顾条件,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取其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2.申报审批程序:

(1)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表》,班主任和学校负责人须审查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各初中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为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集体办理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手续。审批的相关要求见《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表》所附的“审批说明”。

(3)毕业学校必须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报名结束前,将符合照顾加分条件并办理了审批手续的特殊考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三天,并将《特殊考生升学照顾申批表》附考生“学籍档案袋”内,报名时一并交考生第一志愿学校报名点。

(十)推荐生政策

进一步改革推荐生试点工作,规范录取程序,确保试点学校公开、公正、公平招收录取推荐生。

1.*省实验中学、*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省*第一中、*钢铁集团总公司高级中学将计划内统招部分的1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凡成长记录优异符合推荐资格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初中优秀毕业生,经毕业学校推荐和招生学校审核考查同意后可免试升入招生学校。

2.推荐条件和程序

(1)凡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全优且学科成绩量化赋分达到540分以上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优秀初中毕业生,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填写《*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提出申请意见。

(2)初中学校须于4月29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确定的推荐生名单在本校张榜公示三天。

(3)公示结束后于5月1日前将推荐名单、学生自荐信、校长及教师推荐信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报送相应高中招生学校。

3.试点学校审核考查内容和程序

(1)高中招生学校要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布审查内容及程序,试点学校不得采用文化课考试形式和以学生初中阶段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成绩为依据选拔推荐生,试点学校要建立推荐生选拔、培养的科学管理体制,采取面试及审查学生成长记录评价内容相结合的办法,对推荐生进行全面考查和选拔。

(2)高中招生学校须于5月5日前完成全部审查考核工作,并将通过审查考核予以录取的推荐生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和学校网站上公示三天。

(3)市教育局将于5月30日前将全市录取的推荐生名单在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4.为扶持民族教育学校发展,*省*回民中学、*党家中学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继续分别向*省*回民中学的高中部和*省*第三中学推荐保送优秀毕业生。推荐保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20%。

5.成立专门工作委员会。初中和招收推荐生的试点学校要分别成立推荐审查测试工作委员会,选拔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多年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且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较强的教师或教育行政人员担任推荐审查测试委员会成员。

6.建立推荐审查测试工作诚信和监督约束机制。规范推荐工作程序,严格标准,明确职责,落实到人,保证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推荐质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推荐工作审查监督力度,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七、加强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法治观念,加强领导和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招生制度建设

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要通过制度建设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杜绝不正之风。

1.公示制度。中考招生的方案、招生过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推荐生名单、收费等,应在学校公示,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招生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接访工作,热情、耐心、真诚、准确地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咨询服务,要及时将录取结果在校务公开栏或学校网站上公布。

2.诚信制度。逐步建立中考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和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优秀学生推荐、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监督制度。纪检监察、教育督导等部门要对中考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制定相应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4.评估监控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中考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中考招生录取等工作。对工作进程实行全程监控,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

5.责任追究制度。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和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从严处理。

(二)加强招生政策宣传

各县(市)区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家长会、设立咨询热线、印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学生家长了解招生政策,理解和认同改革方案。为加强招生宣传的管理,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使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更加方便地了解中考招生政策,了解各招生学校的基本情况,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高中学校招生宣传,内容包括中考招生的有关政策,各招生学校的基本情况等,印发给考生和有关学校。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准进行单独的招生宣传;
不准招生学校擅自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进行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
不准招生学校的领导、教师和学生到初中学校和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
各初中学校也不准擅自接待招生学校到学校内进行招生宣传和组织招生。

初中校长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本学年教务工作在何校长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年初拟定的工作计划,科学安排、扎实工作,充分发挥教务处指导监督、整合推进的功能,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学检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较好地完成了学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现将本学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规范教学常规,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1、狠抓教学“五认真”。本学期,我们始终把教学“五认真”作为平时教学工作的目标和规范,从高处要求、细处入手,力求每个环节都能出效益,为教学质量的提高夯实基础。教务处对全校教师的“五认真”工作进行了一月一检查,并进行了及时的总结和反馈。对于存在的问题,有的进行个别交流指导,有的通过教研组长进行指导并限期改正,有效地促进了教师教学业务的成长。

2、狠抓课堂教学工作。学期初,学校制定了《白家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白家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与奖励办法》,校长与教务主任日巡课制度、“推门”听课制度,并以此来检查和约束教师的教学行为,这些制度、办法的实施,为打造有效的课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充分重视“两会”的功能作用。开好教师例会,学生家长会。本学期,学校坚持开好每周一次的教师例会,总结前一周成绩,布置下周工作任务;
不仅使教师能明白自己在工作中的成绩与不足,而且对要做的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坚持每学期召开一次班级家长会,让家长们参与学校的管理,讨论决策学校的重大事宜;
通过班主任、科任老师与家长的互动交流,使家长更加了解了孩子在校的情况,确信把孩子放在我校非常放心。

4、以研促教。一学期来,语、数、综合教研组能按计划扎实有效的开展教研活动,在教研活动中,组内教师能精诚团结,共同探究教学中存在的难点、疑点问题。通过观摩研讨、评课说课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使教师们的业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加强学习,提高教师业务素质。

本学期,我校校本培训内容丰富,主要是新课程标准培训(包括校本研修30问的培训)、师德修养培训、立德树人的培训、电教设备的使用、组织中青年教师参加国培。除此之外,还力争各类机会派教师外出培训,通过各种途径来加强教师的业务培训,老师们在各类学习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促进了自身的专业成长。

三、文体艺工作

1、注重文化环境育人。学校,班级文化氛围较浓。学期初,我们进行了学校、班级文化建设,各班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营造了良好的班级育人环境。

2、体育、艺术工作能根据学校实情扎实开展。坚持上好“两操”,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今年十一月,学校组织开展了学生达标运动会。体育教师在教学中注重了特长生的培养。

3、在各类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动手动脑及创新能力。学生在活动中增长知识、锻炼能力,在活动中享受到了教育的快乐。

四、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1、部分教师的教学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备课只是为了完成任务,不是为了上好课而备课。老教师对课改理念领会的不深入,还是“新教材,老教法”。

2、老师们的学习意识不够,不能为了自己的专业成长而主动学习。

3、自身在音体美方面的素养较差,不能加强文体艺工作的指导与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