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五篇】

发布时间:2023-08-13 11:15:02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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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近阶段,根据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针对盐城市响水陈家港发生化工企业爆炸事故所汲取的深刻教训,为加强风险辨识管控,推动隐患排查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五篇】,供大家参考。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五篇】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近阶段,根据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针对盐城市响水陈家港发生化工企业爆炸事故所汲取的深刻教训,为加强风险辨识管控,推动隐患排查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街道当前正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相关事项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传达落实

为认真落实当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按照县会议及文件要求,··街道连续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3月25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印发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4月1日专题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推进工作会议,4月2日··街道纪工委召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督查部署会,全街道各村(社区),街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全面领会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各村(社区)迅速召开相关会议,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相关工作,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也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分行业,分条线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狠抓落实

近阶段,··街道安监部门持续对生产经营单位、重点部门、重点场所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努力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区域全覆盖、无死角,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针对行业管理部门在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街道强调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要求分行业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综合监管与行业整治、督查整改与严格执法“三个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形成“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所有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分管行业进行拉网式排查,街道主要领导带队到重点企业、行业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清单。截至目前,无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了··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根据方案要求,··街道以公路、桥梁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以学校为重点的教育领域,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为重点的危化品领域,以住房建设为重点的建筑领域,对道路、桥梁、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危险场所、危险设施、危险环节进行全面和专项整治。安监部门制定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排查情况表,由各单位在排查的同时,对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并要求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确保对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治。

    目前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部7家,排查一般隐患4项,已责令整治4项,发现重大隐患0项。

检查商店超市26家,发现一般隐患4项,已责令整治4项。

检查学校4所,发现一般隐患6项,已责令整治6项。

检查加油站点2家,发现隐患0项,查处非法加油站点1家,并已拆除。

检查浴室19家,发现一般隐患7项,停业1家,已责令整治6项。

检查宾馆8家,发现隐患4项,已责令整治4项。

检查粮食收购场地1处,发现一般隐患1项,已责令整治1项。

检查教堂1家,未发现安全隐患。

检查服装加工厂4家,发现一般隐患8项,已责令整治8项。

检查各类门市公司,加工厂7家,发现一般隐患10项,已责令整治9项,其中1家停业整顿。

检查桥梁3处,发现一般隐患3处,已责令整改3处 。

根据统计,截止目前,街道安监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出动85人次,16车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共检点生产经营企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83处,共发现一般隐患47项,已整改45项,有两处停业整顿、取缔一处非法加油站点。

三、持续推进,确保实效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根据《关于集中开展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公司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通知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及时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了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相关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如下:

一、 宣传动员,统一思想。 

接到文件后,我们及时组织公司各部门所有科级干部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集团公司办公室下发的文件精神,切实领会了开展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确保人人入脑入心,真正触及思想深处,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主要工作任务。 

二、 加强领导,组织部署。 

高度重视,落实推进,把此项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领导责任到位的三位一体的责任网络。为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全面深入排查,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强化矛盾风险排查落实力度

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党委书记”初信初访初案分析制、预警制和调查机制,面对矛盾纠纷,要追本溯源,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处理”的原则,落实“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责任负责制,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对于涉及稳定的风险矛盾问题必须做深、做细、做实,着力抓小、抓早、抓苗头,努力把矛盾化解在部门,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此由公司分管副总节前带队对公司各部门和在**挂职学习的员工进行走访调研,通过面对面、心交心的座谈交流,倾听职工的心声,积极做好疏导、化解工作,超前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有效的防止了小事拖大、易事拖难,努力做到“小事、大事不出门,矛盾不上交”。

二是建立“五排查”制度,即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节目及活动的重点排查,敏感时期及有关政策出台前的超前排查,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对每一个环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公司**部对各部门人员春节期间请假情况汇总排查及严格上班签到制的落实,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范于未然。把各部门负责人做好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实绩与职务升降、奖惩挂钩,增强了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有效防止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的发生。 

 

三是强化应急处置。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完善了工作预案,对节日期间涉及到影响公司的**系统进行深入排查整治,确保一旦发生问题工作预案能迅速启动并得到有效处理,避免造成引发大范围矛盾点的产生。“明者远见于未萌,智者避危于无形”要善于通过矛盾问题的细微迹象发现潜在危害,见微知著,明察秋毫,提前排查整改,防微杜渐。立足有备无患、未雨绸缪,增强前瞻性和预见性,宁愿把事态估计得严重一些,对策措施考虑得周全一些,从而做好应对最坏情况的各项准备,防患于未然。

四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职工根本利益的高度,千方百计解职工疾苦、帮职工急需、化职工忧愁、为职工办实事,通过党委、工会节前深入走访排查公司内部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和解决实际问题,实实在在地传送党和集团公司的关爱,让职工共享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成果;
畅通职工合理利益诉求的渠道,高度重视新时期信访工作,真正使职工冤屈有处诉、意见有处提、怨气有处发、心里有组织依靠、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防止各种矛盾纠纷因投诉无门而向社会转嫁和宣泄。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夯实学校安全基础,确保校园安全,我校从2018年8月起至2019年1月底,在全校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全资格集中行动,现将9月份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了宣传教育。

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乘坐接送学生社会车辆的危害,与学生家长签订“拒绝乘坐接送学生社会车辆协议书”,积极争取了学生及家长的配合支持。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在校门口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建立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学校积极开展了以“消防知识大课堂、消防疏散大演练、火灾隐患大排查、消防器材大熟悉”为主要内容的“四大”宣传活动。

二、严格了责任落实。

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分工,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采取切实措施,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三、明确了重点任务 。

突出接送学生社会车辆、校舍设施、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等重点部位和环节。一是排查是否存在接送学生社会车辆,是否存在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在重点时段是否集中开展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等。二是排查学校保安配备、电子监控、器材器械是否足额配备;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是否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教学楼、各功能室等人员聚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排查防煤气中毒工作情况,对使用煤火取暖统计、各级责任书签订、安全教育情况。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四、加大了排查力度。通过学校每周开展至少一次集中自查、实名制安全督查等形式,对学生上下学方式排查登记,对接送学生社会车辆及学校、幼儿园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加强了协调联动。学校将接送学生社会车辆管理现状和隐患排查情况向中心校进行一次专题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推动解决接送学生社会车辆安全管理的难点问题。要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协调配合,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管,确保安全运行。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和《*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促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入开展,积极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建设平安*、和谐*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在*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组织全区各有关部门、街道、总公司及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
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工作;
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和事故惩治力度,对一般事故隐患做到发现后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并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行为;
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贯穿到安全管理之中,常抓不懈。

三、活动内容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要在巩固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国办通知》要求,组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二)深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组织专业的人员,按照隐患治理年的排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加大对本单位重点部的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动态安全。

2.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改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并长期坚持下去,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3.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能够落实到位。

4.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和监控,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一般隐患必须立即整改;
对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5.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3日前和下一年1月10日前向所在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附表)立即上报区安监局及有关主管部门。

(三)进一步推动各街道及有关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责任的落实

1、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各街道、总公司和有关部门要结合责任制考核工作,认真查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一岗双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的内容,长期坚持下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明确分工,统筹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工作的部署。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及总公司要按照职能,落实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责任,对照《国办通知》排查治理的12项内容,突出重点,定期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

3、严格落实各项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决定。

4、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要根据省、市的要求,加快我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设,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大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物资储备的投入,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力度。

一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
二是要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并根据情况责令企业全部或局部停产进行整改。同时,必须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事故隐患做到“五落实”;
三是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对整改无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是要加强对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以及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督促检查,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给予严惩;
五是对负有监管职能的有关部门因督促整改不力而导致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街道、总公司和各有关部门要在今年内全面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记录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的情况、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五落实”以及整改销号情况和行政处罚情况等。

(五)进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违”、纠“三超”工作力度

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部署,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三非”行为,纠正“三违”和“三超”现象,保持高压态势,消除事故隐患滋生根源。对存在“三违”和“三超”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对发现的“三非”行为,必须立即取缔,不得拖延,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街道、总公司要积极配合。

(六)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推动我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6日至3月31日)。各街道、总公司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意义,发动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
全面清理*年尚未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3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
各街道、总公司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在3月20日之前对辖内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并制定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各街道、总公司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办通知》规定的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并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政府检查和落实整改三项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同时,要组织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开展“回头看”,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得到真正落实。

(1)区安监局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矿商贸企业,特别是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区公安分局结合开展“一畅两会”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针对本区易燃易爆场所、人员集场所、“五小”场所的安全、消防安全、民爆用品使用安全等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3)区经贸局负责民爆用品生产、储存、销售进行检查;

(4)市国土房管局*区分局负责对地质灾害、将军山爆破工程及危房的安全进行检查;

(5)区质监局负责对特种设备,特别是锅炉、压力容器、气体充装站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等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6)区建设市政局负责全区在建工地安全检查,包括深基坑、大型顶升设备、高支顶等高危工程和设施等的安全检查,主要是检查督查建筑施工工地的施工安全;

(7)区农林水利局负责对水利工程、森林防火、河涌防洪、防涝等安全检查;

(8)区交通局旅游局负责对辖内公路营运、公路安全、码头安全、水上交通安全进行检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专项检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汽车维修行业、旅游观光景区专项检查;

(9)区环保局负责对环境污染进行检查;

(10)区教育局负责对辖内中小学、技工学校的安全进行检查;

(11)*工商分局负责无牌无证清查整治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无牌无证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清查整治工作;

(12)*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处理交通违法案件,并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13)*港务局海港管理处负责对相关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加强对修造船行业,港口、物流、堆场等特种作业环境现场安全管理的检查;

(14)*防雷所负责防雷设施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雷设施的设计及年检情况;

(15)各街道负责对本辖内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摸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辖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活动,按时上报隐患治理情况;

(16)区属总公司负责检查督查所属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结合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17)区出租屋管理办负责检查督查出租屋安全管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街道、总公司和各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并上升为管理的规章制度,更好的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

区安委办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派出工作人员对各街道、总公司及有关部门“隐患治理年”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组织领导

区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组长由冯广俊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主任聂磊、区安监局局长邓海涛、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辛欣、区交通局旅游局副局长赵华堂、区建设市政局副局长石建华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经贸局、市国土房管局*区分局、区建设和市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质监局、区交通局旅游局、*工商分局、区教育局、区环保局、*交警大队、区出租屋管理办公室、*防雷所、*港务局相关处室和各街道、乙丰公司、东诚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局长邓海涛担任,副主任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辛欣、区交通局旅游局副局长赵华堂、区建设市政局副局长石建华、区安监局副局长王文雄、黎广宁担任;
工作人员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旅游局、区建设市政局和街道各1人,区安监局2人担任,负责隐患治理的工作协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街道、总公司和各有关部门对“隐患治理年”活动,要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将隐患治理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

(二)大力宣传,强化监督。各街道、总公司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各种主题活动,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隐患治理年”活动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接受群众和媒体对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

(三)注意总结,及时反馈。各街道、总公司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及有关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4号)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信息报送工作。

1、对*年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加紧整改销号,并在今年3月20日前连同第一季度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填写《重大隐患情况登记表》(附表1),上报至区安委办。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全省发展水平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2014年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有关要求,继续在我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制定区隐患排查治理“啄木鸟工程”推进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的生命线,是预防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区推进“四区四高地”建设的安全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各类安全隐患的客观存在性,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以务实的态度和工作作风,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良好平稳状态。

二、工作目标

1.完成挂牌隐患整改。按时完成全区57项(市级督办2项、市级挂牌5项,区级挂牌20项,街道挂牌30项)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任务。

2.理顺隐患治理职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切实落实各街道、部门和企业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3.推进重点领域治理。加大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各类市场、“三合一”场所、外来人员集居地、群租房、老旧住宅区等事故多发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提升公共领域本质安全程度。

三、组织领导

区安委会组织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啄木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区安监局(区安委办)

1.成立隐患排查“啄木鸟工程”工作推进组,组织、协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制度,汇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逐步形成。

2.负责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中小型生产企业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协调有关部门,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各类市场、“三合一”场所、外来人员集居地、群租房、老旧住宅区等重点领域、地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4.对全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二)各有关部门、各街道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应当按照《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有关要求,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其中:

1.区住房建设和市容市政局牵头组织好区管建筑行业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做好区管道路、桥梁、绿化、防汛、泵闸、城市户外广告、街景灯光、大型标语牌等设施,区管综合整治工程、区管公房、人防工程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做好卫生系统所属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从食品安全、重点职业病监测、开展职业病健康风险评估的角度积极协助区安监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3.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做好区属和民办学校(含幼儿园)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上述单位落实隐患自查整改。

4.消防大队应当做好消防安全领域,特别是要针对“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交巡警大队做好道路交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要针对工地运土车等大型车辆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6.各街道对本辖区内有关挂牌隐患及时进行跟踪,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并牵头组织落实辖区内各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且特别要在工作中加强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今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

1.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整合现有工作资源,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并明确专人负责重大隐患的跟踪与监控。通过广泛的宣传动员,形成全员参与整治,全社会关注、支持和监督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工作氛围。

2.按照市安委办有关要求,区安委办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零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向区安委办(区安监局)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底-10月)

1.各街道、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查出的隐患,要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属于一般隐患的,应督促有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对属于重大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督促高危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四项制度”、隐患整改“五到位”制度落实,突出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危害、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3.结合全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7月份“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扎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通过隐患排查与治理,查找安全生产监管“盲区”,解决一批“老大难”隐患,消除一批事故风险。

4.由区安监局在6月底和10月底组织对今年的三级挂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三)总结考核阶段(11月-12月)

1.各街道、各部门应对本年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梳理,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于11月底报区安委办(区安监局)。

2.区安委办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各部门、各街道进行考核。并对2014年三级挂牌隐患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同时,各街道应在12月左右确定2015年度三级挂牌隐患单位名单并报区安委办备案。

六、工作要求

1.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明确自身监管职责和管理职责。同时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坚决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对于高危企业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建立隐患每月上报制度,充分利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跟踪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2.突出重点,治理隐患。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要抓好挂牌隐患、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对于存在上述隐患的单位,既要积极服务,指导帮助其逐步消除隐患。也要通过安全生产约谈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等手段相结合的方法,促使其绷紧安全生产弦,及时主动落实隐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