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用地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2-06-29 12:35:08   来源:申请书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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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用地申请书

 复兴镇三村村民委员会:

 我叫翁绍兴,汉族,现年 67 岁,家庭人口 7 人,原住新屯镇小米地村下课桃组,由于进城务工多年,无固定住房,为方便全家人生产生活和有一处安息之地,故特向贵村委申请永久性转包复兴镇三村东岩组三卡坡岑志坤家一块荒坡自留地,并拟用面积 516 ㎡,作建房基地,为了让一家人方便,故特向贵村申请,在得到批准下,本全家决定遵纪贵村的村规民约,履行人口计划生育法、遵纪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自行到贵村委、国土、公路、电力的、建设等部门办理建房手续,手续费自行支付,望村委相关部门领导批准为盼!

 此致

  申请人:翁绍兴 2012 年 6 月 15 日

 协 议 书

 甲方:复兴镇三村村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翁绍兴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乙方提出的申请要求,甲方同意上报复兴镇三村东岩组三卡处建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后,特签订以下协议,双方必须遵守。

 一、乙方用地类型是荒坡,面积 516 ㎡,其四至界线是:东至卢汉琼家杉树,南至边坎,西至卢汉达家荒地,北至翁小素家。(详见用地位置图)

 二、乙方除自付

 费外,乙方必须按 30 元/㎡,一次性付给甲方的土地管理费壹万伍仟肆佰捌拾元整(15480.00 元)。

 三、乙方自行到县建设局、公路局、复兴镇国土所、政府、县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办理用地手续,手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并且乙方一定要砌好水泥结构的挡土墙及护坎等预防山体滑坡安全治理措施,若在施工中和住房后发生的一切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甲

 方的村规民约,土地使用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作呈报办理完善用地手续,本协议经双方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复兴镇三村村委会

 乙方:翁绍兴

 村主任:

 组

 长:

 2012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