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扶贫整改汇报【五篇】【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2023-08-12 15:00:13   来源:思想汇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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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卫计局的指导下,XXX卫生院根据X卫基妇字[2018]14号文件的要求在我辖区集中开展健康扶贫“问题整改落实季”暨“大整改、大走访、大排查、大迎检”行动。首先加强领导,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相关科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扶贫整改汇报【五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扶贫整改汇报【五篇】

扶贫整改汇报范文第1篇

尊敬的卫计局领导:

在县卫计局的指导下,XXX卫生院根据X卫基妇字[2018]14号文件的要求在我辖区集中开展健康扶贫“问题整改落实季”暨“大整改、大走访、大排查、大迎检”行动。首先 加强领导,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相关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置相应办公室,配备数名专职工作人员和所需办公设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同时 在宋运鲁局长的关心和指导下,近期对扶贫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摸排和现场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础信息精准识别

我院对辖区贫困人员信息进行认真核对,辖区195户295人贫困人员均已脱贫,其中死亡2人,外出9人,患病贫困人员82人,其中大病2人均为肾功能衰竭,慢性病58人均已纳入管理,并将2018年健康扶贫名单提供给门诊医生、收款室及新农合公室,使贫困人口看病就医时能够及时精确识别,出院时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

二、便民惠民措施落实

根据文件要求我院已设置贫困人口就医绿色通道、便民惠民台账、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窗口;
对患病贫困人口看病就医实行“首诊负责制”;
落实患病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两免两减半”等政策,截止2018年6月25日2018年贫困人口住院10人次总费用2.29万元医保报销1.65万元,在相关政策出台后我院将为这部分人员办理商业补充保,我院也将对政策内费用进行减免。

三、健康扶贫政策宣传

我院组织贫困人员义诊9次,健康扶贫讲座1次,通过义诊及讲座对扶贫政策进行宣传,提高了辖区人口对健康扶贫政策的知晓率,为辖区贫困人口就医提供了咨询渠道。

四、患病治疗贫困人口调查落实

我院组织人员对患病治疗贫困人员逐人走访,调查落实基础信息、患病信息、帮扶信息、“八个一”工程落实、家庭医生签约、“两免两减半”、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落实准每一名患病贫困人口身份信息清晰、疾病信息准确,调查无误后对国家网进行再次更新。

五、村卫生室建设

至2018年6月,我院已对辖区5处卫生室进行了提升达到卫生室使用面积80平方米以上,做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四室分开’,配齐常用诊疗设备,并切通过了基妇科的验收。现正在对辖区余下11处卫生室进行提升,确保年底前实现村卫生室全部提升。

六、扶贫工作作风治理

根据县局健康扶贫工作作风整改工作的精神,我院提高对扶贫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要求健康扶贫工作做到“逐村入户,入户见人”的要求,提高健康扶贫信息的准确率和患病贫困人员对扶贫政策底的知晓率。

扶贫整改汇报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了加大扶贫开发工作的力度,规范整村推进工作程序,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和《省扶贫开发规划(—年)》,结合省扶贫开发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是新阶段扶贫开发四大工程之一。它是以贫困村为基本单元,以村级扶贫开发规划为依据,以贫困人口增加收入、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为主线,以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整村实现稳定解决温饱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基础。

第三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坚持先难后易,区别对待;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参与;
坚持因地制宜,综合开发;
坚持资金整合、匹配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整村推进项目的扶持对象是绝对贫困户和低收入贫困户,富裕户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救济户不属于扶持对象。

第五条入户资金扶持的项目,应达到贫困户长期稳定增加收入,稳定解决温饱,进而脱贫致富的目标。

第六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分为到户项目和到村的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除到户项目外,到村项目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安排,要求基本达到三通(水、电、路)三有(学校、卫生、广播电视)的目标。

在项目的选择上,要坚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自然条件、社会发育程度、群众的素质(劳动技能)、市场等因素,充分体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第七条安排整村推进项目,把选择权交给贫困群众,不与群众见面的项目不定,群众想不通的项目不定,群众没有打算的项目不定,群众没有讨论通过的项目不定。

第八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资金坚持“渠道不乱、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投入机制。用于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的资金包括: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信贷资金、行业发展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

第九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管理程序分为确定项目实施贫困村、申报审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和后续管理五个阶段。

第十条按照中央提出的扶贫开发“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项目法人制。各州、地、市和县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
州、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各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为整村推进项目法人,其职责是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整村推进项目;
并派干部到项目实施的贫困村驻点扶贫,确保整村推进目标按期实现。

第二章确定贫困村和贫困户

第十一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村,必须是《省扶贫开发规划》中确定的贫困村。项目户必须是实施村中的贫困户。

第十二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要按照《省扶贫开发规划》中贫困村的排序,逐年实施。已经实施了整村推进项目的贫困村,不再安排。

第十三条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的程序:

(一)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每年初根据省政府确定用于整村推进的资金总量,依据扶贫资金入户额度,并考虑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的投入,测算当年拟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的贫困村数量。

(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省扶贫开发规划》中各县贫困村数及贫困人口数量,按比例分配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的贫困村数。根据验收和综合达标考核情况适当进行调整。将当年项目实施的贫困村、户、人和资金规模下达到各州、地、市、县。

(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依据县级扶贫开发规划,坚持先难后易的原则,按贫困程度排序,提出拟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名单,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十四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扶持的贫困户,以村级扶贫开发规划中确定的贫困户数和人数为基数。考虑人口自然增长和近几年分户的变化情况,确需调整扶持对象的村,要通过村民认真讨论,由村委会上报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报州(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省扶贫开发主管部门审定。

第十五条当年实施项目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名单要在县、乡、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定。

第三章整村推进的目标

第十六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的总体目标是:主导产业明确且巩固和发展,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实现贫困农牧民稳定解决温饱,为脱贫致富、建设小康奠定基础。即达到贫困村产业有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新改善,村容村貌有新变化、社会事业有新进步,促进贫困村自然、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第十七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要达到的具体目标:

(一)贫困农牧民人均收入提高

1、项目。扶持的贫困户有一项以上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生产经营性项目。

2、收入。扶持的贫困户在3年内实现稳定解决温饱目标,即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800元以上,牧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

(二)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1、饮水。全村人畜饮水困难得到解决,达到解决饮用水困难标准。

2、通电。通过外供电或家用太阳能小电源等办法,解决贫困村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

3、道路。农业区乡与贫困村道路畅通,村与村之间道路相连,达到四级以上沙石路标准;
牧业区乡与牧委会、各牧委会之间通沙石路或简易公路。

(三)公益事业改善

1、基础教育。贫困村学校布局符合全省教育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就近就地有小学或教学点,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

2、医疗卫生。贫困村卫生室按区域卫生规划设置,符合全省村卫生室基本设施配置标准,达到乡村服务一体化管理要求,农牧民就医难问题得到解决。

3、广播电视。村村通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第四章项目计划的编报与审批

第十八条各县以扶贫开发规划为基础,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见,建立县级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库。

第十九条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和乡村干部,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因户制宜,认真编写扶贫项目申报文本。项目申报文本由乡(镇)政府进行初步审查,并经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盖章上报,由州(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后,州(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汇总上报至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第二十条项目批复文件下达后,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在相关媒体上对整村推进项目进行公告。县级扶贫开发办公室在接到批复后,必须及时在乡、村两级进行公告。

第二十一条正式下达的项目批复和计划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变更、延期实施项目的,应按项目管理程序逐级上报到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五章工作职责

第二十二条州(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本辖区的整村推进项目负责进行复审、复验和督促检查,保证如期完成整村推进的目标和任务。

第二十三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内实施整村推进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整合资金资源;
落实项目计划;
组织项目实施;
提供社会服务;
开展实用技术培训;
抓好项目的跟踪检查、自验和后续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对所管辖贫困村的主要责任是动员和组织贫困村群众实施好项目;
对贫困村项目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核实、汇总和上报贫困村整村推进的基本数据。

第二十五条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的具体责任人。村委会配合县扶贫办编制项目申报文本和实施方案;
负责单据的汇总;
对实施项目进行公示;
组织群众投工投劳;
督促检查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定期统计汇总,动态监测项目进展情况;
建档立卡;
加强项目的资产和后续管理,巩固扶贫成果。

第六章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资金,要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省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投向,避免各行其是,重复建设,盲目投放。

第二十七条对绝对贫困户和低收入贫困户的资金扶持要区别对待。农区和牧区的投资额度,按照扶贫开发规划,以县为单位区别对待。

第二十八条为确保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资金的安全运行,扶贫资金必须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扶贫资金必须进行公示。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检查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省政府。

第七章项目实施

第二十九条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每年初下达整村推进计划,各县结合扶贫规划从项目库中筛选项目并经受益的贫困群众讨论通过后,编制当年的项目计划,按程序逐级上报。

第三十条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期一般为1—2年。凡纳入计划的项目,要按项目批复文件限期建成,并达到行业规定标准。

第三十一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严格按行业标准执行。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和政府集中采购制。

第三十二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中的基建项目必须按照批准的技术设计文件组织实施。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实行监理制,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聘请中介机构对全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理。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监督,严把质量关。

第八章统计与监测

第三十三条从省到州(地、市)、县建立健全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监测网络,全面跟踪整村推进扶贫资金的使用和项目效益情况。各州(地、市)、县政府要保证整村推进监测工作所需的人员和经费。

第三十四条要将贫困户的人均现金收入、住房状况、生产经营性项目规模及效益制成《贫困户监测表》,每年年底由贫困户自填,各村监督员进行统计,并逐级汇总上报。

第三十五条围绕全村人均收入、住房、道路、人畜饮水工程、农田基本建设、通电、生产经营性项目等情况制成《贫困村整体发展状况监测表》,每年年底由村委会填写逐级汇总上报。

第三十六条各州(地、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当年实施的项目要督促检查并报上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情况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通报各州(地、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第九章项目后续管理

第三十七条为了加强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各州(地、市)要制定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后续管理办法,不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保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十八条项目要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实施、统一服务、分户经营。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有关部门管理。

第三十九条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应加强对项目运行的跟踪检查,对项目建设户进行建档立卡,做到乡、村有表,户有卡。

第十章验收、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实行当年项目建设验收和经济社会达标考核评价。验收、考核与奖惩按照《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验收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各州(地、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扶贫整改汇报范文第3篇

一、认真履行组长职责,力争做好全县扶贫工作

市直部门进驻灵寿县对口帮扶的单位有27个,点多面广、相距分散,加之各单位经济状况不一,领导对扶贫工作重视程度不一,驻村队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不一等,带好这支队伍,并真正发挥其作用,为灵寿县的扶贫开发工作做出应有贡献,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为了带领这支队伍为灵寿扶贫开发工作尽可能地多做一些工作,我在最大限度地范围内行使了组长的职权,效果虽然不太理想,但确实付出了心血和努力: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制定工作章程。在前两批灵寿县联谊会的基础上,我们组建了第三批扶贫工作队员联席会议,推举了联席会议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副秘书长,并按乡镇把扶贫队员编制为工作组,明确了组长,在组织上奠定了可操作的指挥机构。同时我们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章程,规定了队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提出了纪律要求,完成的目标任务以及会议制度和四位一体的考核制度。我们的做法得到了市扶贫办的推广和肯定。

二是坚持会议制度,向工作队员压担子、提要求、教方法。半年多来,我们先后三次召开了驻村工作队员汇报会,每次汇报会都形成记录,印发各单位扶贫办实事目录,以起到鞭策、交流和推动作用。每次会议我都精心准备,亲自主持,并邀请市、县扶贫办领导参加并给予指导。在10月9日召开的汇报会上,除了总结工作以外,我就制约扶贫工作深入开展的项目和资金的瓶颈问题提出了整合扶贫、以工代赈、互助金、行业扶贫专项和扶贫单位支持等五项资金以及三年资金集中办一个基地十农户的产业化龙头项目的意见,深受扶贫队员的欢迎。市扶贫办也转发全市参考学习。

三是我还与贫困村主要干部电话联系近百次,一村不落地分三次进行过电话联系,了解扶贫队员的工作情况,听取村干部的要求和呼声。并根据反映的情况,先后到焦化厂、市人民法院、市妇联、市委党校、桥西区等单位沟通情况,督导扶贫工作。四是为了方便扶贫队员的汇报和交流,我还责成联席会议秘书长国税局扶贫干部赵云峰同志在微机网上建立了市直驻灵寿扶贫工作博客,并申请建立了驻灵寿扶贫工作队员专用电子邮箱,借以及时汇报交流,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把单位对口驻村扶贫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做出成效

身为全县的扶贫工作组组长,不光要把面上的工作做好,更应该把自己所包村的扶贫开发工作做出成效。

一来是为全体扶贫队员做出样子,发挥榜样的力量和作用。

二是不辜负市、县委、政府和单位领导及市、县扶贫办对自己的信任,恪尽职守,率先垂范。

三是不辱为贫困村脱贫致富的历史职责和使命,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切实办出成效,让领导和老百姓都满意。按照灵寿县扶贫办的安排,我被分配到燕川乡南岸村开展为期三年的扶贫开发工作。今年5月进村后,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尊重进村前县、乡、村脱贫思路的基础上,制定了三年扶贫规划。

在公司筹建的半年多时间里,我费尽了心机,不光全部资金靠我跑办筹措,而且项目简介、支村两委班子会议、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公司章程制定、财务制度、村民入股、股东会议等都是我亲自主持、亲自起草、亲自召开。就连水泥厂开票后不让提货又要求涨价的平息工作也是我和县扶贫办的彭全平主任利用星期天亲自到水泥厂进行协调解决的。保证了开工时间,节省了基建支出。

三、2016年度扶贫工作思路

1、今年底或明年初完成购进肉牛100头左右的任务目标。到明年底出栏30头以上,争取获利6万元左右。

2、争取扶贫资金给予支持,补偿肉牛育肥股份合作有限责任公司所欠的债务。

3、向县发改局申报改水、改侧、平整土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得到补偿资金20万元。

4、规划建设1000亩核桃园,明年完成300亩以上。

5、力争争取行业扶贫支持资金15万元左右。

扶贫整改汇报范文第4篇

一、整改情况:

(一)政治站位情况。三县人社部门都能够坚持从政治上认识和解决问题,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领导带头、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都昌县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以来已召开9次调度工作会,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兼任县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督促各乡镇党委书记,要求高度重视,做好对接,高质量报送材料;
彭泽县层层传导压力,3月4日召开了全县乡(场、区)分管领导和人社所所长工作会议,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整改任务;
湖口县召开三级干部巡察整改大会、扶贫开发专项会和市派领导干部脱贫攻坚调度会三个大会高位推动巡查整改工作。

(二)传达学习情况。三县人社部门均能够及时召开有关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听取巡视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江西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反馈会议精神、刘奇书记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会上整改工作动员讲话、刘奇书记及易炼红省长在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林彬杨书记及谢一平市长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扩大)暨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人社局就业扶贫专项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学习情况和学习内容能够在县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人社局、县就业局会议记录本中反映。

(三)组织领导情况。三县人社部门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均结合实际按时制定了《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并细化整改措施。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上的整改措施,大体上能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三县均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或县人社局局长为组长的就业扶贫工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办公室,列出整改任务清单,细化了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

(四)整改进展情况。三县人社部门能够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排查梳理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
对照《整改方案》要求,坚持立说立行、立行立改,确保开好头、起好步;
对关键性问题能够打通重要节点,对普遍性问题也能加强建章立制,结合整改工作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数据汇总:

(一)扶贫车间:都昌县截至2018年底已建就业扶贫车间87家(其中运营正常的72家,经营困难的1家,有名无实的14家),3个深度贫困村各有1家扶贫车间,2018年已对其中42家发放补贴,补贴金额23.9万元,3月12日前,将对符合用工条件、运营正常却暂未发放补贴的20家进行发放,11家因用工还没有满6个月,所以暂不能发放补贴,2019年3月,新增上报安置贫困户就业的拟认定为扶贫车间有47家(先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备案,待稳定用工6个月后,对符合条件的车间按实际符合条件的用工人数发放补贴,同步认定为扶贫车间);
彭泽县对已建26家就业扶贫车间进一步全面梳,目前有21家就业扶贫车间正常运行,有4家扶贫车间因未吸纳贫困劳动力或贫困劳动力就业时间每年仅20天-40天,有1家扶贫车间因窑炉到了使用寿命,元月份进行拆除重建,需要半年时间左右,2017年补贴扶贫车间14家,补贴金额15.5万元,2018年补贴扶贫车间20家,补贴金额17.6万元;
湖口县对已建的31家扶贫车间摸底后发现,到目前为止正常运转的有20家,存在困难9家,面临关闭的有2家,2018年对其中5家扶贫车间发放了共计3.7万元补贴。

(二)培训情况:都昌县辖24个乡镇,316个行政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3481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6-60周岁)23291人,贫困劳动力中现有未就业人数1192人。2017年共培训199人次,发放补贴9.43万元,2018年共培训2048人次,其中户籍地为深度贫困村的96人次,共发放补贴33.57万元,两年共计发放生活补贴10.37万元。根据此次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经摸底,2019年全县在家贫困劳动力调查人数2551人,愿意参加培训的1071人(其中:经营类14人,服装类27人,电商类21人,农业类851人,家政类61人,其它类97人),今年2月27日开办第一期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提升班已对96名贫困劳动力进行培训;
彭泽县辖19个乡(场、区)镇,150个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共17611人,贫困劳动力7834人,其中未就业813人。2017年培训人数620人次,发放补贴9.3万元,生活补贴2.01万元,2018年培训47人次,发放补贴1.39万元,生活补贴0.61万元。根据此次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经摸底,2019年全县在家贫困劳动力调查人数813人,愿意参加培训的195人(其中:经营类23人,服装类21人,电商类19人,农业类40人,家政类33人,其它类59人);
湖口县辖14个乡镇,147个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共9427人,贫困劳动力5530人,其中未就业537人。2017-2018年共培训917人次,发放补贴11.5万元,生活补贴3.87万元。根据此次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经摸底,2019年全县在家贫困劳动力调查人数1993人,愿意参加培训的153人(其中:经营类3人,电商类2人,农业类23人,家政类9人,其它类116人)。

(三)交通补贴发放:都昌县全年对190人次发放交通补贴,发放金额9.18万元,发放范围仅限于大港土目源、和合双峰、土塘冯梓桥三个深度贫困村和蔡岭镇,其中省外174人,补贴8.7万元,省内16人,补贴0.48万元;
彭泽县较2018年10月督察时发放人数有大幅提升,范围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全年对487人次发放23.35万元交通补贴,其中省外437人,补贴21.85万元,省内50人,补贴1.5万元;
湖口县2018年仅对15人发放交通补贴,其中省外13人补贴0.65万元,省内2人补贴0.06万元,合计补贴0.71万元。

(四)扶贫专岗:都昌县2018年开发扶贫专岗5073个,其中就业部门371个,发放资金234.8万元;
彭泽县就业部门2017、2018两年分别开发扶贫专岗287个、305个,分别发放资金175.03万元和92.26万元;
湖口县共计开发626个扶贫专岗,发放资金416万元,其中就业部门332个,发放资金336万元。

(五)政策宣传:三个县均印制了就业政策宣传小册,多渠道建立就业信息平台。都昌县同电视台建立了宣传报道小组,采访创业典型,出版《返乡创业人员事迹材料》书籍,创办《创业都昌人》栏目;
彭泽县正在探索将彭泽二套开辟成《就业》频道,全天候滚动播放就业扶贫政策及园区就业岗位信息。

(六)保障扶贫和人才扶贫:三个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均落实了县级财政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政策,做到了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均开发了三支一扶“扶贫”岗位。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扶贫车间方面:1.人社部门及乡镇人社所对扶贫车间跟踪管理对接服务力度不够,缺乏对扶贫车间具体工作的指导,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部分扶贫车间台账很不完善,有些扶贫车间只有贫困劳动力花名册,缺少其他相关材料;
2.奖补政策兑现比例低,2018年度都昌87家、彭泽26家、湖口31家扶贫车间中已申领奖补的分别为42家、20家、5家,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比例分别为48.3%、76.9%、16.1%,有部分符合申请奖补条件的扶贫车间未享受相关补贴;
3.吸纳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功能未能充分发挥,有相当一部分有充分就业岗位的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仅有2-3个,且用工不稳定。原因分析:1.对新政策了解把握不够,对扶贫车间的认定和补贴标准不清晰;
2.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较为审慎,奖补资金申请材料较繁杂;
3.人社部门对扶贫车间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对扶贫车间指导帮扶工作的主动性;
4.有相当部分不符合申请奖补条件的扶贫车间未及时撤销。

(二)职业培训方面:1.贫困劳动力参与职业培训人数少,都昌、彭泽、湖口三县2017、2018两年贫困劳动力参与职业培训人数分别为2247人次、667人次、917人次,占贫困劳动力总数比例很低;
2.贫困劳动力有职业培训意愿人数少,通过摸底,2019年愿意参加职业培训贫困劳动力占在家贫困劳动力调查人数比例,都昌、彭泽、湖口三县分别为41.98%、23.98%和7.68%。原因分析:1.对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动员宣传力度不足,未能精准针对每一个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提供相关政策宣传;
2.原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实用性,往往只是按部就班完成培训任务,对贫困劳动力实际培训需求把握不到位,培训课程没有吸引力。

(三)交通补贴方面:都昌县有外出就业贫困劳动力6633人,交通补贴仅针对县内三个深度贫困村和蔡岭镇的190名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发放,湖口县的312名外出就业贫困劳动力中仅有15名享受了交通补贴,在随机电话核实的外出贫困劳动力中询问中发现,也有部分并不了解相关政策。原因分析:1.政策宣传不精准细致,外出贫困劳动力对具体政策知晓率不高;
2.有些人社部门因考虑就业专项扶贫资金的承受能力,对此项工作有保守心态,相关工作开展不积极主动。

(四)资金拨付台账方面:三县均未形成专门的2019就业扶贫资金使用安排,仅有大概预算总数。都昌县在各台账中有资金专项拨付总表和凭证,但没有专门台账;
彭泽县没有专门台账,台账单列清晰但缺少汇总;
湖口县有专门台账,但未成册。原因分析:1.对就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重视程度不足;
2.各部门各股室间沟通协作不够,业务台账和资金台账未能有效结合管理。

四、意见建议

(一)扶贫车间方面:1.加大力度跟踪管理服务,人社部门和乡镇人社所应主动上门对接扶贫车间,对扶贫车间具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对已建的扶贫车间加强管理,派专人帮助其尽快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并加强与扶贫车间管理人员的交流沟通和政策宣传,为其招工稳工、技能培训、产业发展提供引导和帮助,引导和鼓励他们多承担社会责任,吸纳更多贫困劳动力;
3.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标准新政策,积极落实扶贫车间奖补政策,适当精简补贴资金的申请材料;
4.对积极性不高、招纳贫困劳动力少的扶贫车间应积极对接服务和管理,对运营存在困难的扶贫车间主动想办法,在做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与其他有关部门沟通协作,解决扶贫车间运营中存在的订单不足、资金缺乏等难题;
5.对确不符合现行政策标准的有名无实的原已认定的扶贫车间,及时撤销。

(二)职业培训方面:1.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要做到精准摸底,一个不漏,掌握具体培训需求,做到“底数清,方向明”;
2.人社部门和乡镇人社所加大对接力度,上门入户,精准到人,做好宣传引导,增强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意识和培训意识;
3.创新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根据地方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因乡施策,因材施教,制订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注重时效性,开展多样性培训,做到应培尽培。

扶贫整改汇报范文第5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掌握我街道贫困人口真实情况和基础数据,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好扶贫攻坚战略部署,全力做好我街道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市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方案》,通过对贫困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贫困家庭,努力提升贫困对象的生产生活条件和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我街道贫困家庭全部脱贫。

二、扶贫对象

排查对象:全街道范围内低收入家庭,重点是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下)和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

排查方式:采取入户走访、逐户填写《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调查表》和《城市贫困人口排查情况调查表》,并汇总审核上报。

排查分工:各社区分别成立领导机构,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安排。各排查工作组可根据本社区人口规模及分布成立若干个调查小组,如期完成各社区排查信息数据的填报、录入和街道汇总信息数据的上报工作。各社区及时组织抽调人员编入排查工作组,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并负责本社区贫困家庭基本情况统计数据的初审工作,确保采集各项数据准确无误,调查工作要按时完成。

排查统计:各社区排查工作组先做好入户调查,户表要经调查对象、调查员签字确认,由社区汇总后,填写本社区统计表,报街道进行首次审核,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社区表由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20xx年7月5日前报街道再次复核。

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动员阶段

各社区制定贫困人口排查实施办法,组建工作机构和排查队伍,完成排查工作业务培训。召开居民、党员代表大会,通过讨论确定本社区低收入贫困家庭并公示出来,经公示后确定入户调查对象。

(二)入户调查摸底阶段

各社区排查工作组入户调查,逐户填写户表,汇总社区表,完成入户信息录入以及将户表和社区表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工作。

(三)贫困人口确认阶段

街道审核分析户表和社区表信息,根据统计调查基础数据,再次对摸排的贫困户进行二次核查,并征求社区班子意见,初步认定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的具体人员,由街道汇总,建立台账,一式三份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各社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工作,保证排查质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访惠聚”工作组要积极配合,要确保抽调人员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