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被巡查单位汇报材料【五篇】

发布时间:2023-08-05 20:25:05   来源:思想汇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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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巡视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特别是把巡视成果的运用摆在重要位置,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了巡视工作的监督作用。两年来,巡视组共收集各类问题609个,经梳理综合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被巡查单位汇报材料【五篇】,供大家参考。

被巡查单位汇报材料【五篇】

被巡查单位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在巡视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特别是把巡视成果的运用摆在重要位置,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了巡视工作的监督作用。两年来,巡视组共收集各类问题609个,经梳理综合形成450个问题和建议,分别反馈给有关领导和部门,都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和落实。干部群众形象地称,巡视制度是“下情上达的‘直通车’,反腐倡廉的‘监督哨’,了解干部的‘显微镜’,党内监督的‘新法宝’”。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把成果运用作为巡视制度的关键环节来抓

起初有不少同志对巡视制度并不了解,有的干部群众对它的作用持怀疑态度,担心巡视工作会不会走过场,能不能解决实质性问题。干部群众的这种担心,给了我们一个提示和警觉。要消除干部群众的疑虑,取得他们对巡视工作的信任、支持和拥护,最根本的是要把巡视成果的运用作为巡视工作的关键环节,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及时解决巡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江西省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巡视成果的运用。省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多次听取巡视组的汇报,非常重视巡视组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对一些重要问题还亲自过问,了解办理情况。2003年6月,省委副书记、省长黄智权同志在看了巡视办公室报送的反映有关土地管理、国有企业改革、高速公路建设等问题的材料后,充分肯定了巡视组的工作,要求各位分管副省长就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意见,省政府7位副省长随即提出了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一些设区市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问题反映多的地区现场办公,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

二、规范程序,严格操作,形成巡视成果运用的工作流程

巡视工作要想取得实效,必须按照一定的工作流程规范运转,严格操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深入查找问题。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是做好巡视成果运用的前提和基础。为此,我们在工作中始终做到“两个坚持”:一是坚持走群众路线;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偏听偏信,力求把情况摸清、搞准。在工作方法上,做到“一听、二谈、三访、四查、五记”:一听,即听取被巡视地方或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汇报,列席领导班子有关会议,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听取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
二谈,即召开有关干部群众代表座谈会,特别是找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干部群众个别谈话,深入下属单位听取意见,接受群众举报;
三访,即明察暗访,深入询问和了解有关事项;
四查,即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会议记录;
五记,即认真记录所了解到的情况。

(二)认真梳理材料。对巡视中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进行筛选梳理,是保证巡视成果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在梳理材料时始终做到: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无论是整理问题、提出建议,还是进行情况综合,都按照规定程序,由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客观真实反映情况。在梳理材料时力求保持原有面貌,不添枝加叶,使省委能够了解到真实情况。三是突出重点。我们在梳理问题时不泛泛而谈,而是重点突出市厅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从政、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方面的问题。四是力求准确。对巡视中收集到的大量情况和问题,认真分析和甄别,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力求提供的情况真实、准确。

(三)及时听取汇报。我们对被巡视单位采取全年不间断的方式进行巡视,每两个月写出一份巡视工作汇报材料,召开一次汇报会。每次汇报由省委巡视工作协调小组的成员集中听取。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可随时写出专题材料直接向省委领导报告。

(四)抓好分流处理。对于各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巡视办公室一般要作进一步的分类、归纳和综合,然后按“三个走向”进行分流处理:呈报省领导阅批或参阅;
提交有关市厅党政主要领导办理或阅处;
转由巡视组向被巡视单位反馈沟通或作进一步了解。具体按照“六种方式”提出拟办意见:凡涉及群众对领导干部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呈省委领导阅批;
凡涉及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一般性问题,可转分管的省级领导阅批或被巡视单位主要领导阅处;
凡涉及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按照干部分级管理原则,转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调查了解;
凡涉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情况,按照干部分级管理原则,转有关组织部门调查了解;
凡涉及领导干部的其他有关问题,可指定有关领导同其谈话或诫勉谈话;
凡涉及工作上的一般性问题,可由巡视组向被巡视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反馈。巡视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后,提请省委巡视工作协调小组讨论,并与有关领导沟通,报省委书记审定。之后,再由巡视办公室以呈批件或交办件形式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五)跟踪督促落实。呈批件和交办件发出后,由巡视办公室抓好督促落实工作。巡视办公室与有关承办单位和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办理动态。有的根据领导批示要求,进行督办。在督办中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跟踪督促整改,切实抓好落实。据统计,从2002年6月至2003年6月,巡视办公室先后梳理并反馈问题313个,其中有130个需要报送结果或告知办理情况,巡视办公室按照领导指示都逐一进行了督办。截至目前,已收到各类反馈意见和办理结果113个,办结率达到86.9%。

三、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使巡视成果运用步入规范化轨道

两年来,我们在建立和完善巡视成果运用的长效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形成了运用巡视成果的工作合力。

(一)建章立制,使巡视成果运用在制度上得到有力保障。一是制定巡视工作实施意见。省委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巡视监督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并将巡视成果运用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作出了硬性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建立督办反馈制度。三是建立省委巡视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制度。省委成立了巡视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制定了议事规则,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巡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对巡视成果运用情况的汇报,及时指导和督促巡视问题的解决和落实。四是建立了巡视组组长参加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制度,以便于巡视组组长了解大局、把握形势。

被巡查单位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区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各部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现将《 县纪委常委巡查、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希即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0__年八月二十八日 县纪委常委巡查、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试 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现根据《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 县纪委常委巡查、谈话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巡 查第二条 巡查方式:采取综合巡查、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等方式。第三条 巡查对象:1、各镇区党政领导班子,县各部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各人民团体领导班子;

2、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含担任非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和非中共党员科级领导干部);

3、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

第四条 巡查内容:1、学习贯彻《中国共产程》,践行“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决策部署的情况;

2、贯彻落实《中共 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情况;

3、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和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情况;

4、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廉政准则》及县“六个严禁”、“七个不准”规定的情况;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其他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情况;

6、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反腐倡廉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情况;

7、其他需要巡查的事项。第五条 巡查方法和程序:

巡查实行定期巡期和不定期巡查。

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行定期巡查,根据反映和工作需要开展不定期巡查。巡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第六条 结果运用:1、作为考核使用依据。每次巡查工作结束后,巡查人应形成对被巡查单位的巡查意见和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评价,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建言,作为单位评先和领导干部考核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2、推荐勤廉先进典型。巡查中发现被巡查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成绩突出的和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廉政勤政方面的先进典型等,应及时进行总结宣传。

被巡查单位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山东省巡视工作条例最新版内容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委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市、县(市、区)、省直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

省委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省委巡视工作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第三条 我省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部署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第四条 我省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省委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省委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省委组织部部长担任。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六条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中央、省委的有关决议、决定以及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提出我省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省委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巡视办)为省委工作部门,设在省纪委。具体机构编制事项,根据中央有关要求确定。

第八条 省委巡视办的职责是:

(一)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会同省委巡视组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督办;

(五)配合省纪委机关和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配合有关部门健全财务、后勤等管理制度,为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七)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八)办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省委设立若干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省委巡视组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巡视任务和工作实际,可以抽调人员组建若干专项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

第十条 省委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厅级巡视专员、处级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专员为领导职务。

省委巡视组组长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配备,专职巡视组长由正厅级领导干部担任,主要从省委巡视机构和纪检监察、组织系统领导干部中选配;兼职巡视组长根据巡视任务需要,主要从具有巡视、纪检监察、组织等工作经历的厅级领导干部中选调。省委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省委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巡视组组长是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巡视组全面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巡视任务,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情况,对起草巡视报告、移交问题线索等工作进行审核把关,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巡视组副组长根据组长要求,组织落实具体巡视工作,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组织起草巡视报告等材料,配合组长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 巡视工作人员采取组织选配、单位推荐等方式配备。

建立巡视工作人才库。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熟悉纪检监察、组织、政法、机构编制、审计、信访等工作的干部和其他方面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视工作。

第十二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符合巡视工作实际的考核、测评、考察、培训的具体办法,畅通巡视工作人员晋升、交流渠道。对巡视工作人员的职务晋升,有关干部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巡视机构意见。

巡视工作人员的考核、测评和考察,由干部主管部门在巡视机构范围内组织进行,年度考核等次单独确定。

有关部门应当把巡视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纳入总体规划,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组应当加强日常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巡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第十五条 省委巡视办成立机关党组织,巡视办负责同志兼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巡视期间,省委各巡视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巡视组组长兼任党支部书记。巡视机构党组织应当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视工作保障机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为巡视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巡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 各设区市应当成立由市委负责同志牵头,市委办公室(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参加的巡视工作联络组,联络组日常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厅)承担,相对固定人员,负责联络协调、沟通情况、督促整改等工作。

省直部门(单位)在被巡视期间,应当成立巡视工作联络组,负责联络协调等工作。

第三章 巡视范围和内容

第十八条 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市、县(市、区)党委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省委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人大会机关、省政府各部门(单位)、省政协机关、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省委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省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九条 省委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省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二十条 省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针对巡视对象和范围中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巡视整改情况,或者相同类型、领域的巡视对象,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专项巡视可以按照同类同步安排、分批集中汇报的原则,一次安排巡视多个地区、单位,突出重点,简化程序,增强实效。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二十一条 省委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专题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听取政法、审计机关和财政、信访等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省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省委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二十三条 省委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省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委书记报告。

巡视期间,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委巡视组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一)被巡视党组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大问题以及突发的带政治性的重大事件;

(二)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

(三)被巡视党组织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严重影响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被巡视地区(单位)发生的与巡视工作有关的重要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

(五)巡视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六)省委巡视组认为应当及时请示报告的其他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

第二十四条 巡视期间,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省委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和被巡视县(市、区)所在市党委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省委巡视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被巡视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被巡视党组织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认真研究解决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调查核实移交问题线索,按照要求报告办理情况。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 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前,省委巡视办协调省纪检监察、政法、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单位),采取当面通报、提供书面材料等形式,向省委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省委管理的其他干部的有关情况。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全面、客观地提供情况,特别重要敏感的问题可以向省委巡视组组长单独通报。

对省委管理的国有企业、省属高等院校巡视时,省国资委、省委高校工委等部门(单位)应当向省委巡视组提供有关情况。

对县(市、区)巡视时,所在市党委主要负责人应当向省委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县(市、区)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市纪检监察、政法、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单位)应当向省委巡视组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 省委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前,应当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和被巡视地区(单位)情况,制定巡视工作方案,报省委巡视办备案。

第二十七条 省委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一般应当召开由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巡视工作动员会,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

对县(市、区)巡视时,省委巡视组应当以适当形式向被巡视县(市、区)所在市党委通报巡视任务。市委负责同志应当参加县(市、区)巡视工作动员会。

省委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干部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

第二十八条 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省委巡视组应当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第二十九条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委决定。

第三十条 省委五人小组应当及时听取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每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会议有关材料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三十一条 经省委同意,省委巡视组应当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省委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省委和省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向被巡视县(市、区)反馈巡视情况前,省委巡视组应当将有关巡视情况通报其所在市党委。市委负责同志应当参加向县(市、区)领导班子反馈会议。

第三十二条 被巡视党组织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省委巡视办。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主动抓、带头做,并对上报的整改情况报告签字背书。

对县(市、区)巡视时,其所在市党委应当加强对县(市、区)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专门督查机构和人员,督促落实整改任务。

第三十三条 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省委五人小组或者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

(一)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

(二)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

(三)其他问题和意见建议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单位)。

第三十四条 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后,应当认真研究提出办理意见。

巡视移交事项办理情况应当于3个月内书面反馈省委巡视办;3个月内未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况,并于办结后两周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反馈省委巡视办。

省委巡视办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了解移交事项的办理进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委巡视组。

第三十五条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六条 省委巡视办应当会同省委巡视组采取建立重点整改事项督查清单、情况调度、调研、约谈、下达整改督办单、巡视回访等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省委会每年听取上一年度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七条 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向党内通报,通过官方网站、报纸、电视等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六章 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八条 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听取巡视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巡视工作的重大问题。坚持省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制度,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

第三十九条 建立健全巡视机构与有关部门(单位)工作协作机制,纪检监察、政法、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为开展巡视工作提供信息、人员、专业、技术支持。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条 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认真办理巡视移交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或者敷衍应付造成移交事项落实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巡视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四十二条 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认真整改巡视反馈问题,办理移交问题线索。

党员有义务向省委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四十三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第四十四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视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省委巡视办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承担。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23日起施行。20xx年1月10日省委印发的《中共山东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中共山东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切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办法》。

被巡查单位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检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按照《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国测国发﹝2014﹞31号)、《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测国发﹝2010﹞9号)、《2021年省(中)直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辽司﹝2021﹞36号)、《辽宁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辽依法行政发﹝2019﹞2号)等规定,结合全省测绘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测绘资质巡查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促进测绘资质单位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提高测绘产品质量,优化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营商环境。

二、组织实施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2021年全省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厅国土测绘处负责组织实施。测绘资质巡查工作由厅机关人员组成并开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委托相关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具体开展。

各市自然资源局结合本地实际,配合省厅开展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各市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并于11月30日前将检查结果报省厅备案。

三、检查对象

1.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在全省甲、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范围内,抽取60家资质单位进行测绘资质巡查,同时对其中20家单位进行测绘质量监督抽查。

2.对2020年测绘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2家单位进行测绘质量监督复查。

    受检单位详情见附件1。

四、检查时间和内容

   (一)检查时间

2020年6月中旬至10月底。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测绘资质符合情况、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情况和测绘成果质量管理情况、测绘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材料准备清单见附件2。

    五、实施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6月5日)

测绘资质单位对照方案,对本单位的资质条件、管理体系、成果质量管理、测绘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自纠。

   (二)现场检查阶段(6月7日-10月31日)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检查相关资料及外业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对存在严重问题需要整改的单位,检查组将提出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查处。

   (三)工作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撰写工作报告,并适时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布检查结果。

六、检查程序

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全过程记录,规范使用测绘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文书见附件3,此文件的发出视同已告知受检单位以及检查内容、程序和有关事项。

1. 书面通知

现场检查前3天,书面通知有关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及受检单位,告知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及受检单位配合要求。

2.召开首次会议

检查开始前,省厅检查组召开由检查人员、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人员、受检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首次会议,介绍检查目的意义,告知检查内容、程序、时间安排以及受检单位权利和义务,填写会议签到表。

3.开展现场检查

检查组按照《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要求,对受检单位测绘资质符合情况进行核实,填写《测绘资质巡查现场考核记录表》;
成果质量检查组按照技术方案规定,采取抽样、检验和质量判定三个步骤开展检验工作,根据需要,向被检单位了解项目相关情况,填写《测绘成果现场考核记录表》。

4.召开末次会议

   检查组召开由检查人员、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人员、受检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末次会议,反馈检查情况,指出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归还资料,填写会议签到表。

    5.结果认定

各检查组形成的现场检查意见互查后,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及结果认定,向被检单位发出《测绘行政执法查结果通知书》。

6.异议处理

   受检单位对检查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省厅国土测绘处提出书面异议,并抄送检验单位,厅国土测绘处组织人员(原参与检查人员不得参加)分析异议材料,必要时组织复检,并于分析或复检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复验结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单位,视为认可检验结论。

    7.结果处理

    对检查中不合格单位下达《测绘行政执法整改通知书》,受检单位依据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单位,将依照《测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职,恪守纪律。执法人员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恪守廉洁纪律。检查期间,不得接受受检单位宴请、馈赠,不得参加受检单位组织的娱乐或其他活动,不得向被检单位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

(二)积极配合,促进管理。此次监督检查结果将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将作为测绘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各受检单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检查工作。对故意隐瞒、拒绝和阻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受检单位存在违反测绘法等行为,依据规定记入测绘地理信息信用管理系统。 

(三)认真总结,健全机制。各资质单位要通过此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管理手段,着力解决部分测绘资质单位信息变更不及时、资质条件虚假等问题,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四)毫不放松,防控疫情。全省测绘执法检查工作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强化战时思维,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佩戴口罩、入门登记、体温检测、办公区域消毒等预防措施。

 

附件:1.2021年全省测绘行政执法受检单位一览表

2.2021年全省测绘行政执法受检单位材料准

备清单

3.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文书

 

 

 

 

附件1

2021年全省测绘行政执法受检单位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资质

等级

区域

受检内容

备注

1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甲级

沈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2

辽宁方大测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乙级

沈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3

辽宁省城乡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级

沈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4

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甲级

大连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5

辽宁佳泰土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甲级

大连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6

大连富兰德测绘有限公司

丙级

大连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7

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地质勘查研究院

乙级

鞍山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8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乙级

鞍山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9

鞍钢附企设计勘察院

乙级

鞍山市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2020年质检

不合格单位

10

辽宁佳成测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乙级

本溪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1

辽宁省第八地质大队

乙级

本溪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2

锦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级

锦州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3

辽宁金土地自然资源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乙级

朝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4

东港市城乡测绘有限公司

乙级

丹东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5

辽宁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丹东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6

辽宁省有色地质一〇六队有限责任公司

乙级

铁岭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7

阜新天绘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丙级

阜新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8

绥中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乙级

葫芦岛市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2020年质检

不合格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资质

等级

区域

受检内容

备注

19

葫芦岛博扬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丙级

葫芦岛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20

盘锦宏源勘测规划评估有限公司

甲级

盘锦市

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21

龙捷(营口)测绘有限公司

丁级

营口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22

辽宁万方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乙级

辽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23

辽宁创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乙级

沈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

 

24

辽宁省宇竺科技有限公司

乙级

沈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

 

25

沈阳龙天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乙级

沈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

 

26

大连华信理化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乙级

大连市

测绘资质巡查

 

27

辽宁住建勘察测绘信息有限公司

乙级

大连市

测绘资质巡查

 

28

大连鹏程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乙级

大连市

测绘资质巡查

 

29

大连昌晟测绘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

大连市

测绘资质巡查

 

30

鞍山市嘉恒房屋面积测绘有限公司

乙级

鞍山市

测绘资质巡查

 

31

辽宁宏成测绘集团有限公司

乙级

鞍山市

测绘资质巡查

 

32

鞍山市堃鹏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乙级

鞍山市

测绘资质巡查

 

33

岫岩满族自治县华玉源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乙级

鞍山市

测绘资质巡查

 

34

抚顺市公路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丙级

抚顺市

测绘资质巡查

 

35

辽宁浩天测绘有限公司

丙级

抚顺市

测绘资质巡查

 

36

本溪乾地测绘有限公司

乙级

本溪市

测绘资质巡查

 

 

37

本溪市平山区龙海测绘队

乙级

本溪市

测绘资质巡查

 

38

辽宁国地测绘有限公司

乙级

丹东市

测绘资质巡查

 

39

丹东市九三电脑有限公司

乙级

丹东市

测绘资质巡查

 

序号

单位名称

资质

等级

区域

受检内容

备注

40

辽宁润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丹东市

测绘资质巡查

 

41

丹东金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乙级

丹东市

测绘资质巡查

 

42

锦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级

锦州市

测绘资质巡查

 

43

锦州山水测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乙级

锦州市

测绘资质巡查

 

44

锦州集思空间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丙位

锦州市

测绘资质巡查

 

45

阜新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

乙级

阜新市

测绘资质巡查

 

46

阜新鑫金地测绘有限公司

乙级

阜新市

测绘资质巡查

 

47

营口大地测绘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营口市

测绘资质巡查

 

48

辽宁沿海欣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丙级

营口市

测绘资质巡查

 

49

辽宁鼎盛测绘有限公司

乙级

辽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

 

50

辽宁聚进科技有限公司

丙级

辽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

 

51

辽宁宏图天绘科技有限公司

乙级

铁岭市

测绘资质巡查

 

52

辽宁广通勘测有限公司

乙级

铁岭市

测绘资质巡查

 

53

辽宁远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丙级

铁岭市

测绘资质巡查

 

54

朝阳市兴源国土资源勘测有限公司

丙级

朝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

 

55

朝阳中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丙级

朝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

 

56

朝阳安居房产测绘有限公司

丙级

朝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

 

57

盘锦恒泰利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丙级

盘锦市

测绘资质巡查

 

58

盘锦市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丙级

盘锦市

测绘资质巡查

 

59

盘锦志恒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丙级

盘锦市

测绘资质巡查

 

60

辽宁豪远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乙级

葫芦岛市

测绘资质巡查

 

61

绥中县恒睿不动产测绘有限公司

丙级

葫芦岛市

测绘资质巡查

 

62

葫芦岛地信科技有限公司

丙级

葫芦岛市

测绘资质巡查

 

 

附件2

2021年全省测绘行政执法受检单位材料准备清单

(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一、测绘资质符合情况

1.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公场所证明;

2.质量、保密、档案、安全等内部管理制度;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

及社会保险(提供现场检查前三个月的缴纳证明);

4.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

5.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材料。

二、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情况

1.2020年度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合同;

2.专业技术人员的测绘作业证;

3.安全生产情况(材料参照测绘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中内容)。

三、测绘成果质量管理情况

1.受检项目技术设计;

2.受检项目最终成果检查记录;

3.受检项目检查报告;

4.受检项目技术总结;

5.受检项目生产期间使用的仪器设备的检定证书。

 

 

 

 

 

附件3  

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文书(一)  

 

测绘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辽宁省测绘条例》、《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2021年全省测绘涉企执法检查工作安排,现决定于2021年    月    日前往你单位进行测绘行政执法检查。

检查组由                                     组成。请你单位知悉后,做好迎检准备并给予配合。

  特此通知 。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  月  日

                                

                               签 收 人: 

                               2021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

 

 

 

 

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文书(二)

测绘资质巡查现场考核记录表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所在城市

 

测绘资质符合情况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

1

单位基本

情况

营业执照、法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核查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单位名称、地址、法人变更情况

核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

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情况

对照资质系统信息,核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劳动合同、近期社保缴纳凭证等

 

高级技术人员

中级技术人员

初级技术人员

 

 

 

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材料是否齐全

 

3

仪器设备

测绘仪器设备

对照资质系统信息,核对仪器设备与购置发票、调拨单是否相符

仪器设备是否达标

 

仪器发票、调拨单等所有权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设备发票等是否符合要求

 

4

办公场所

办公场所面积

对照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查看原件)

 

5

测绘质量体系

测绘质量体系和制度是否健全

查看质量检验机构情况、管理制度等

 

6

成果及档案管理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查看档案管理机构情况、管理制度等。

 

7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

生产、存储、处理涉密测绘成果档案的设备设施与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查看保密管理机构情况和管理制度等,查看保密设施

 

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情况

(一)开展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与资质许可等级、范围一致性情况

检  查  内  容

检查

方法

检  查  情  况

1、承担的测绘项目是否超过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和限额

查  阅

合同等

 

 

2、承担的测绘项目是否超过测绘资质证书记载的业务范围

 

(二)测绘作业证情况

检  查  内  容

检查

方法

检 查 情 况

外业技术人员是否按要求办理测绘作业证

查阅

作业证

 

检查结论

 

 

单位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组

 

(签字)

 

   

       年  月  日

 

 

 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文书(三)

测绘成果质量现场考核记录表

 

项目名称:
                        受检单位: 

 

 

 

 

 

 

 

 

 

 

 

 

 

 

 

 

 

检查组(签字):                      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文书(四)

测绘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

 

抽查人员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情况

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查阅资料

 

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查阅资料

 

是否明确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查阅资料

 

是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查阅资料

 

是否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

听取汇报或询问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

是否开展全员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

询问

 

应培训而未开展培训人数

听取汇报或询问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

是否开展隐患排查与否

询问

 

隐患是否解决

现场察看或询问

 

四、内业安全管理情况

用电安全、办公环境等方面的管理情况,电路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现场察看

 

各类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合理且齐全有效

现场察看

 

仪器设备、成果数据资料等方面的管理情况,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设备、成果资料的安全

听取汇报或询问

 

是否开展内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对各类隐患提出应对解决措施

听取汇报或询问

 

五、外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测区安全生产情况是否预研判,是否根据气象条件合理安排工作任务,防止在暴雨、大风等恶劣气候下作业,并拟定具体安全措施

听取汇报

 

是否设置作业小组安全员,且职责明确

听取汇报、现场查看

 

是否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根据作业特点,加强生产交通、通讯、后勤保障、急救和劳动保护等装备的配备 

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询问

 

是否对车辆、司乘人员,外业租住房屋,特别是民房,以及饮食、用电、成果数据资料等可能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所有生产、管理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是否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询问

 

作业人员是否严格落实野外项目、设备使用安全规范

现场查看

 

六、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是否制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询问

 

是否针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应急措施

现场查看或询问

 

检 查 结 论

 

 

 

抽查单位负责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检查组

(签字)

年   月   日

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文书(五) 

 

       测绘行政执法检查结果通知书

                           :

2021年    月   日,我厅执法检查组对你单位进行了测绘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如下:

                                                                           

                                                                                                                                                       。

特此通知。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年   月   日

 

                   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

 

 

 

 

 

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文书(六)  

测绘行政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

                  :

     经厅执法检查组对你单位的测绘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    日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厅。

特此通知。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年  月   日

                  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被巡查单位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第四巡回指导组按照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严格督促14家指导单位按照各个规定动作,时间节点,保质保量有序推进主题教育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督促各指导单位抓好主题教育前期准备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启动后,我们第四巡回指导组督促各单位第一时间安排部署、迅速启动主题教育,各单位也第一时间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组织领导,配置了工作力量,确定了负责人和联络员,摸清了党委(组)、党总支、党支部设立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迅速启动了主题教育。

    2.超前谋划,参加指导各单位完成动员部署会议。9月11日,参加完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和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培训会后,我们指导组对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指导工作手册》进行学习,明确各个时间节点,并在第一时间向14个被指导单位传达了会议精神,对当时亟待开展的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相关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为保证各单位9月12日前完成动员部署会议,我们第四巡回指导组划分为两个小组,逐个审核各单位动员部署会议方案、主持词、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主要领导动员讲话稿等材料,逐个参加指导各单位的动员部署会议,提出工作要求,确保规定动作按时完成不走样(12号召开了11个单位动员部署会,13号召开了林草局动员部署会,15号召开了教育局、住建局动员部署会)。

    3.精准指导,保质保量完成读书班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调研成果交流、讲专题党课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会议。我们严格按照主题教育规定动作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会前对读书班筹备方案、领导动员讲话、读书班学习内容、主要领导交流研讨和调研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同时划分成两个小组,分别参加了14个指导单位的交流研讨和调研成果交流会议,并对交流研讨和调研成果做了指导点评,列席了14个单位主要领导讲专题党课和领导班子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会议,并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做具体要求。

    4.督促各指导单位按期上报了学习计划、调研计划、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清单、专项问题整治表、整改方案、自查报告、专题党课讲稿、对照检查材料等各种资料,对上报的各种资料内容认真审核把关,指导组组长签字,对学习计划制定不规范,检视问题不真不实不细,调研计划制定不切工作实际,调研报告、专题党课讲稿、对照检查材料质量不高的当面指出,提出意见,反复沟通、多次修改完善后再上报。截止目前,各个环节需要上报指导联络组资料都已签字审核上报。

    二、工作措施和方法

    1.建立指导单位联络员周会议制度。我们指导组每周星期一下午召开联络员周会议,主要是总结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学习近期重点工作通知和传达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详细安排下周重点工作,指出和分析主题教育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流讨论解决对策,更好的督促指导单位主题教育有序开展。

    2.每周为指导单位制定主题教育重点工作清单。我们指导组按照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主题教育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和相关文件精神,梳理出本周重点工作清单,经组长和副组长审核把关后转发联络员微信群,让各单位超前谋划,心中有数,抓紧开展重点工作。同时,我们积极同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衔接沟通,及时掌握重点工作,熟悉相关业务,明确工作要求和资料上报时限,更好的指导单位开展工作,不断提升主题教育工作的计划性,保证各项任务从容有序开展。

3.坚持参加会议和督查指导相结合的巡回指导方式。我们指导组根据主题教育重点任务推进计划表讨论制定了党委(组)和基层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资料督查清单,我们将指导组划分为两个小组,正、副组长各带一组,在参加指导单位相关会议会前或会后,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和软件资料完善归档整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现场指出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对照资料清单对缺失和不完善的资料进行勾选和备注,要求指导单位在反馈问题三天内整改到位,指导组抽时间再复查。同时我们指导组利用闲暇时间对指导单位下级党组织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和软件资料准备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先后到道南小学、实验小学、天成中学、园林管理局、非公经济组织等单位实地督查指导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就基层党组织软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如何开展主题教育做了现场培训。

三、存在的问题

1.有的单位主要领导对主题教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我们第四巡回指导指导的14个单位都是脱贫攻坚专责组牵头单位,由于近期正在开展区级脱贫人口退出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繁忙,对本单位主题教育重视不够,存在规定动作开展滞后,各种表册资料报送不及时,软件资料不完善,未归档整理等问题,从而影响了主题教育开展的质量;

    2.各单位对下属党支部主题教育工作指导不到位。由于本次主题教育时间紧、节奏快,单位分管领导和党务工作人员忙于单位主题教育工作的开展和资料的准备,对下属党支部指导不到位,对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文件研读不细,也未向下属党支部转发有关文件,致使下属党支部主题教育所有资料都是按照党委(组)资料模板准备,环节复杂,问题较多;

    3.有些领导班子成员交流研讨材料、调研报告、专题党课讲稿、对照检查材料质量不高,学习计划更新不及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清单不真不实不细。

    四、意见建议和下步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