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融资担保【五篇】

发布时间:2023-07-19 18:45:07   来源:心得体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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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范文第1篇1安徽省融资担保机构的现状1.1规模较小、担保能力不强、风险增大安徽省现有融资担保公司217家,其中注册资本1亿元及以上的仅17家,大部分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下。地方政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融资担保【五篇】,供大家参考。

融资担保【五篇】

融资担保范文第1篇

1安徽省融资担保机构的现状

1.1规模较小、担保能力不强、风险增大

安徽省现有融资担保公司217家,其中注册资本1亿元及以上的仅17家,大部分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下。地方政府按县区设立担保基金,决定了担保机构的小规模和大数量。有的基金只有几百万,大部分企业互助基金规模较小,很难得到银行的信任。如固镇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于2002年经县政府研究成立的,担保基金500万元。2000年底,全省各地建立的担保机构只有10家,但至2008年4月底,担保机构已膨胀到217余家,且机构数量还在加速扩张,机构数量如此超常、无序地增长,其背后必然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1.2投资主体多样化,资金来源多元化

随着安徽省担保机构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非政府资金注入担保领域,安徽省现有融资担保公司217家,其中政府出资109家,非政府资108家,这表明了安徽的担保行业正由政府主导型向政府引导型、主体多元化转变。从担保资本金形态看,有货币资本,也有实物资本,其中主要以货币资本为主,大约占60%。

1.3缺少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连动机制

担保行业的特点是高风险、低收益,低成本。目前,我省各担保机构的资金均为投资者一次性投入,对于后续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的投入都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仅靠收取少量的担保费,根本无法维持担保的生存和发展。在业务正常开展的公司的担保业务中,协作银行都将贷款风险全额转嫁给了担保公司,担保公司承担了全责风险。加大了担保业务的整体风险,一旦担保贷款发生损失,就要从担保公司的担保基金中全额扣除,在担保公司资金补充渠道有限的情况下,影响了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1.4对担保机构的多头监管造成监管乏力

目前,担保机构的管理可以说没有任何法律明确认可的监管部门。担保业实际上处于一种“多头监管”状态,财政部门、发改委、经贸委、人民银行、劳动部等都有权管理担保机构,分头监管导致缺乏统一规范的制度规定,存在监管真空。

1.5担保机构体系建设不健全

从目前安徽省的担保市场看,缺少担保从业资格准入和失信惩戒机制,缺乏专业人才的管理和运作,缺乏既熟悉会计、审计业务、又懂金融、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担保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也不够健全。在保证合同中,对债务人的义务约束不够,个别也有人情担保现象,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担保机构的发展。

1.6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

现有的由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管理和工作人员大多是由政府指派的,没有进行培训而缺少相关知识,不利于担保业务的顺利开展;政府常以出资人身份不适当的干预担保业务活动,出现各种形式的指令性担保;政府在建设相关信用担保业的法律法规滞后和政府部门在提供融资软环境上存在重收费、轻服务现象;等等这些都严重制约担保行业的发展。

1.7中小企业信用观念淡薄,诚信意识差

安徽省中小企业面广量大,虽然不乏信用优良的企业,但整个社会信用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对被担保人缺乏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和惩罚制度。有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不规范;有的缺乏偿债意愿;有的采取非正当手续“逃、赖”债务。

2安徽省融资担保机构的对策

2.1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

积极引进股份制银行,打破国有银行独大的局面,合理分散担保风险;减少对担保业务的直接干预,坚持“管理法人化、运作市场化’,加强对担保公司的协调、管理和领导,尽快成立全省性担保行业协会;积极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担保机构实行税收减免和返还,直接增强担保机构的实力;建立统一的、信息数据齐全的民营企业信息库,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可靠的信用信息支撑。

2.2加强和健全担保自身建设

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专门培训机构,培养专业化人才和学习国内外担保机构的先进经验,加大担保公司间业务交流和信息传递,充分利用国家、省市给予的关于发展担保公司的政策,不断提高担保公司业务能力。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资金资助制度、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行业协调与自律制度;加快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有效分散、控制和化解风险。

2.3创新担保的形式和品种

目前,我省担保机构开展的业务基本上以贷款担保为主,还可开拓更广阔的担保领域。如证券担保、履约担保、退税担保、政府采购担保、进出口信贷担保等等。

2.4建议建立“政、银、企”联系会议制度

政府及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各商业银行和经推荐的中小企业召开“政银企”协调会,为有效益、有市场、信誉好的中小企业解决在申请贷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5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联动机制,化解和分散担保机构的风险

信用担保是一项带有政策性的业务,因此政府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很有必要,建议政府同级财政每年按担保总额的一顶比例给予预算安排,用于建立担保风险化解补偿基金。信用担保业务风险较大,信用担保机构难以独立承担担保风险,应当适度引入政府、银行、企业的联合支持,合理分散担保风险,实现政府、担保公司和银行之间风险比例分摊;政府应促进蚌埠的商业银行与市担保公司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融资担保范文第2篇

关键词:融资担保;
中小企业;
风险规避;
会计计量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2

有时候,中小企业所需的周转资金就仅仅几万块,并且仅仅占用一小段时间。但是这样的资金却没有合适的提供者。而市民手里的储蓄如果没有拿去做投资,要进行小幅度增值需求时,却没有合适的使用者。中国缺的不是资本,而是一个资本提供者和资本使用者之间沟通的平台。如果融资担保企业可以将这些小规模贷款供给和需求的群体打成平衡,比如可以成立个人信贷部,为信用状况良好地小业主或者小个体提供低额贷款。那完全可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来实现新的盈利模式和金融服务。但是现阶段的担保企业却并没有达到这样的要求。

一、融资担保企业的现状

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世界各国关注的重要问题,同样也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重要制约因素之一。其主要原因是缺乏行之有效的融资担保体系。

我国中小企业近几年获得了长足发展,但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也是巨大的。

从1992年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开始,我国担保企业已经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自发性的探索阶段,从1992年到1998年。在这个阶段,我国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稳步发展,开始带有明显的自发性、地方性和互。第二个阶段是规范发展阶段,从1998年到1999年,由于总结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国家经贸委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工作进行了规范,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支持和试点工作,并成立了科技担保、工业经济担保等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第三阶段是完善阶段,从2000年至今,在第二个阶段的基础上,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提出了加快建立信用担保体系的决定,这标志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进入了新的时期。

目前,我国建立了由国家、省、城市三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及互助担保机构、商业担保机构组成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其中,国家、省、城市三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最终的机构,是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核心,所占全部担保机构的比例超过90%。这些机构是我国政府间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机构,是非金融的,不参与市场运作,并受政府相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它们的资金由政府提供,分别为各自所覆盖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一般的,我国城乡社区均设有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它们为社区附近的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直接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业务,可以说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基层组织,约占全部担保机构的5%。这类机构的资金主要来自于会员,机构一般由地方工商联、私营协会及私营企业等自发组建。商业担保机构是中小企业重要的融资担保机构,它们一般由工商联、私营协会、科技部门、开发区及公司企业等组建,个别地方政府也有参与出资。商业担保机构的主要特征是独立法人、商业化运作、以盈利为目的和同时兼营投资等其他商业业务,并可按规定和协议约定享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的再担保服务和风险分担。由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风险较大,担保收益却较低,因此一般具有政府背景的商业担保公司发展得还算可以,其他商业担保公司发展比较缓慢。

二、融资担保企业发展中的问题

虽然我国现有的担保机构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带来了更多的便利,但依然无法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而且我国中小企业相关的信用担保机构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不断的完善。

首先,中小企业相关的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收益不对称。可以说,信用担保机构承担了中小企业主要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甚至是银行应当承担的信贷风险,而它获得的收益却十分有限,相比之下十分微薄,这严重制约了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积极性。

其次,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企业缺乏补偿退出机制。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各地的担保机构的资金一般均由当地财政一次性拨款投入,缺少后续补偿资金。担保机构的资金不足,就难以给数目众多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这是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总要制约因素。后续资金的不足,这给融资担保企业或者机构带来了极大的业务风险,因为它必须利用业务本身的盈利来补偿后续资金的不足。因此,我国需要尽快建立满足中小企业发展和相关融资担保企业发展的资金补偿退出机制。

再次,我国融资担保企业自身赢利能力差。据相关资料显示,2002年我国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的利润总额仅为2亿元左右,资本的收益率仅为1.09%,如果按照可用担保资金计算,那么收益率仅为0.83%。目前,我国信用担保机构一般都是由各级政府出资建立,低水平的盈利会加重政府的代偿压力。

最后,我国融资担保企业相关法规空缺。目前,我国政府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管理不符合实际,存在两个极端,往往不是过分干预,就是放任不管,而且信用担保相关的法规仍然空缺,只有《担保法》,但是它所涉及的范围不包括专业的信用担保机构,而且对债权人较为偏袒,对担保人或者公司的权益保护的不够。这严重影响了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

关于担保行业自身发展,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关于担保行业的发展问题。担保业在目前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国内金融体制改革滞后、缺乏充分竞争的情况下,担保机构有很大的市场发展空间,也面临很好的发展机会。但是,能否把担保业做成百年基业,需更多的努力,以及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二是关于担保机构经营目标问题。大家认为,赢利应作为担保机构的经营目标。即使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仅要考虑社会效益,还应该讲经济效益;
如果不赢利,自身没有造血功能,亏损或代偿全靠政府来补贴,这种担保机构是不可能在市场经济中长期生存和发展的。深圳通银担保公司非常明确地提出,担保机构要建立自己的赢利模式,不能做“苦行僧”,要积极争取应有的权益。有的机构提出,目前担保费收取标准偏低,建议按边际利润率的50%来确定。

三是关于担保机构风险控制问题。大家对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都有较深的认识和体会。江苏省担保公司认为,担保机构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上,对此应通过分级管理和建立内部制衡机制来控制和降低。

三、融资担保企业发展的对策

(一)增加和扩充资产股份,使融资担保企业资产多元化,壮大自身的实力,提高担保能力。融资担保企业应该建立适合公司融资的发展战略,建立合理的资本金补充和扩充机制,利用多种优惠方式吸引财政引导资金的融入和民间资本的流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互担保模式。

(二)加强与银行之间的联系,加强互利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公平等原则,积极与金融部门、银行等相关机构合作,根据双方的风险控制能力合理确定银行和担保机构的担保放大倍数,加深银行、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三者之间的联系,促进它们之间的合作,建立和完善风险补偿、转移机制。

(三)建立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职业队伍,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和决策制度。担保企业是风险高的企业,这要求担保企业有一批具有专业素质的员工和管理人员;
融资担保企业的员工应该具备财务、管理、法律、投资等专业方面的经验和从业经验,并且具有极强的责任心;
管理层应该充分认识经营环境和风险,并具备一定的判断能力。融资担保企业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制定合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的决策程序,以便于控制决策过程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要十分重视对道德风险的防范,建立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实现决策的透明度,使决策及时传达出去,同时注意收取反馈意见。

(四)明确监管主体,严格监管,规范发展。一是尽快明确牵头管理部门,加强行业归口管理监督。加强对担保公司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二是可借鉴金融许可制度,加大对担保公司市场准入的监管力度,即由归口管理部门同意经营许可后工商部门才能注册登记,同时对高管人员实行任职资格审查制度,必须达到一定的条件才允许任职,以切实提高担保公司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加强行业监管,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规范担保市场,督促担保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四是尽快出台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法律法规。制定担保业法律规范,从机构准入、机构定位、信用担保活动基本规则、担保对象设定、反担保措施、监管机构等全方位搭建起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法制框架,以促进信用担保业的规范发展,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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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宇涵.中小企业互助担保融资模式设计及其博弈分析[M].天津财经大学,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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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水清木华研究中心.中国担保行业分析及预测报告[M].北京,2009.

[6]李建国,李振宇,徐永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的思考——以河北省廊坊市为例[J].中国农村金融,2010(10).

融资担保范文第3篇

1.1来自企业本身的问题

1.1.1管理经营水平有待提高尽管目前中小企业在我国有很快的发展,然而,差、散、乱的印象始终留在人们的记忆中。导致这种情况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中小企业因其涉及的行业较多,具有面广点多的特点,多头开户成为其普遍存在的情况,这给金融部门造成很大困难,难以对中小企业的真实情况进行真正了解。并且企业会因其不断发展而逐渐扩大规模,但中小企业在很多方面都显得十分滞后,如财务、人事、生产、营销等方面,与企业的发展节奏不协调,致使企业无法健康发展,无法适应当前的市场竞争。其二,中小企业的生产工艺比较落后,内部的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产品质量水平也需要进一步提高,这就使得经营绩效难以获得良好的效果,而经营绩效不好的结果就是融资信用不好,而资金不足就是融资信用不好所导致的,这是一种恶性循环。大部分中小企业具有较高的负债率,投资发展基金和流动经营资金极度缺乏,以致正常的经营和改造投资都无法维持,更无从谈起通过盈利改变企业的资信,无法通过提高企业的资信而争取外部的不同信用融资。

1.1.2严重缺乏现代融资意识其表现主要有三点:(1)主管的经营观念在绝大部分企业都没有得到转变,对于现代企业的现金流最大化和资本价值增值的过程没有立足于现金流和利润的角度,缺乏对经营风险、管理能力、负债等与资本间相互关系的正确认识,难以充分全面地认清资金在生产中的作用;
(2)大部分中小企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负债经营的现代意识严重缺乏,没能全面认清企业经营盈利与企业债务之间的关系,对企业债务融资的意义不能用发展的眼光去认识;
(3)现代融资工具没有充分引起大部分企业主管的重视,普遍认为向银行贷款就是融资,始终简单地追求这种单一的融资方式,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这种传统的融资方式被切断时,大多数中小企业由于对其他融资方式、融资操作能力的欠缺,难以创新现代融资,从而导致中小企业陷入绝境。

1.1.3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缺乏,银行不敢放贷大部分中小企业的管理制度和财务控制制度不规范、不健全,财务信息的可信度缺乏,没有真实性。很多企业从“自身需要”出发,伪造、提供虚假财务信息,从而导致会计报表上反映不出企业的真实情况,缺少真实性和可靠性。而企业的财务收支状况和资产负债表是银行贷款发放的主要依据,银行比较容易信任支持一个具有良好财务收支状况和资产负债状况的企业;
反之亦然。虚假的会计报表会使银行的信贷资产陷入危险境地,无法得到保障,容易出现不良资产。银行从自身利益出发,为了使资金更加安全,不会轻易发放贷款。

1.2其他方面的问题

1.2.1没有有效的信用担保体系金融机构有一个比较普遍性的问题就是担保和贷款的中小企业都要承担较高的系统性风险,这需要国家通过一种机制,采取一定手段,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将其风险降至金融机构可以接受的程度。针对这种情况世界各国研究了一个对策,即让政府出面专门为中小企业建立一个信用担保体系。然而该方法却收效甚微。首先,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有限,我国担保基金主要是由地方财政提供,而地方财政的投资能力非常有限,对于社会的需要远远不够。其次,为了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担保机构提出一个非常苛刻的条件,要求申请贷款担保的客户拿出反担保,有的情况下还会比银行担保抵押的贷款要求更加严格,从而就失去了信用担保机构的根本作用。中小企业寻求担保服务困难,无疑导致融资困难。

1.2.2没有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也就是没有较高的社会信誉等级,这作为一个重要因素阻碍着中小企业的融资。主要表现为:(1)法律没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债权人的债权,法院对判决结果缺乏有力的执行能力。债权人会有“打赢官司,看不到钱”,还得拿律师费的尴尬现象。(2)还债意识淡薄对于中小企业来讲非常普遍,大部分中小企业一旦获取贷款后,就开始恶意地、想方设法地拖债、赖债、逃债,不积极还贷,根本不把还贷这项必须履行的义务放在心上,置若罔闻。(3)对其影响较多的还有地方保护主义。如有的地方政府对企业在转制过程中的逃废银行债权问题没有实施有效手段,采取默许、纵容的态度。经济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在这种社会信用环境的影响下难以获得平等地位及合法权益,导致经济合同义务履行方的债权人得不到有效保证,变得非常被动。以此信誉条件为前提,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各金融机构无疑要更加小心,这无疑会加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

2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措施

因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比较滞后的状态,信贷市场基本处于银行垄断的状况;
此外,现阶段实施的紧缩货币政策,无疑加大了中小企业资金链的压力。虽然目前我国出于对中小企业的保护,尝试着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但势单力薄,杯水车薪,对中小企业来讲,生产规模偏小、资金面狭窄,使中小企业资金缺乏问题无法得到真正解决。因此,我们必须对紧缩货币条件下的金融进行进一步创新,把握当前时机,对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加大力度发展,重点处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情况,从而使我国经济快速发展。

2.1银企之间关系要以互利合作为根本以我国当前的状况来讲,银行等金融机构是我国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所以,城市商业银行等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应以为中小企业服务为主,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以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根本经营原则,积极构建与中小企业特点符合的高效、灵活、合理的服务体系。

2.2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完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不断完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30年来,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国尽管有了一定的发展,然而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安排在很长时间内还很缺乏,信托公司还存在很多问题,如亏损严重及违规经营、资本金不足、风险控制弱化等;
贷款集中度过高、行政干预过多等问题在财务公司也非常突出。现阶段,应该多考虑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积极构筑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对某些准金融机构进行改造,使其成为信贷机构。

2.3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要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的信用度非常重要,要进一步提升,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要积极建立并不断完善,从而使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得到很好的处理。当然,信用担保属于公认的国际高风险行业,必须对金融风险加以控制、分散、识别以及防范,采取严格措施。

融资担保范文第4篇

一、适用对象、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在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担保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担保机构分支机构和其他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

(二)适用范围。对发生涉嫌非法集资造成群众挤兑的;
发生担保诈骗、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担保代偿或投资损失的;
重大债权到期无力清偿债务的;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
主要负责人失踪、非正常死亡或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
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等,均视为重大风险事件。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市处置担保机构和分支机构风险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治通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王玉民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市工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行、市银监局、市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和信息化局局长张树敏兼任。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应急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对全市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和部署;
负责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
负责督导检查各专门小组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预警信息组、现场处置组、司法救助组三个工作小组:

(一)预警信息组

职责分工:

1.担保公司出现风险性突发事件时由市工信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分支机构出现风险性突发事件时由市工商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工作职责:

1.定期收集整理各类涉及担保公司运营信息资料,定期对担保公司担保情况进行审查和审计,并作认真研究分析,监控担保风险,为领导提供决策意见和建议。

2.对发现本预案适用范围规定的重大风险事件苗头的,应当对担保机构进行重点监管,派专人进驻担保机构,必要时公安部门要介入,责令限期整改,及时化解风险。

3.监测到有重大风险事件发现危险时,应当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担保公司风险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收集动态信息,做好上情下报,畅通信息渠道。

成员单位: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行、市银监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二)现场处置组

职责分工:

组长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控制现场,向领导小组报告。

工作职责:

1.深入担保公司风险突发事件发生现场,做好有关解释、宣传、调解、劝导和行政指导工作,及时调查收集突发事件现状、发展态势等第一手现场情况资料,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需要向省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时提供现场动态情况报告。

3.根据突发事件发展态势,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蔓延。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审计局、市人行、市银监局、市委宣传部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三)司法救助组

职责分工:

组长由市中级法院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协调,贷款清欠,向领导小组报告。

工作职责:

1.开辟担保公司逾期担保贷款清欠司法裁决、强制执行专门通道,开展担保公司逾期担保贷款清欠工作。

2.组成专案组,组织开展担保公司﹑分支机构及其股东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侦查、审理判决等相关工作。

成员单位:由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工信局、市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人行抽调人员组成。

三、突发性事件处置程序

(一)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人行、市银监局等部门通过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监管检查等信息采集渠道,对担保公司运营情况进行动态信息收集,并及时作出综合分析、判断,对发现的突发性事件苗头信息进行甄别、确认,经初步确认后,应立即报请市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二)市应急领导小组收到突发性事件苗头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启动预案指令由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向成员单位下达。

(三)下达启动预案指令后,各工作小组领导应立即到位,适时组织指挥各工作小组展开工作。

现场处置组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调查收集突发事件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第一手现场信息资料,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做好群众解惑释疑工作,防止因情绪激化形成,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要采取措施制止可能进一步扩大危害后果的过激行为,同时,对担保机构股东和高管人员包括分支机构负责人进行监控,限制其离境,保全公司资产和有关资料,重大限度减少损失,防止事态扩大蔓延。

预警信息组要及时收集整理突发事件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并视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后分别报送省主管部门。

司法救助组要迅速展开担保公司担保逾期贷款清欠司法裁决、强制执行工作,组织查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四)担保公司风险性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做好善后工作,认真分析事件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交处置工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市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按照“顾全大局,团结一致,果断迅速,密切协作”的工作要求,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好担保公司风险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二)各工作小组要明确职责和分工,严明纪律,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所有参与应急处置的人员必须保证在岗,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随叫随到。

(三)紧急情况下,领导小组有权临时调配人员,分配工作,被指定人员不得回避、推诿。

(四)处置行动应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做到“预警机制敏锐,信息反馈快捷,部门协作紧密,处置措施高效”,力求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融资担保范文第5篇

乙方: ×××××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钢铁投资有限公司

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就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中小企业融资领域内进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承担总额度为伍仟万元的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各自责任。

三、在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额度总共为  万元,不管是乙方中的一家公司还是二家公司;
在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以选择乙方中的一家公司,为甲方提供相同额度的贷款担保。

四、甲、乙双方在履行互为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贷款必须专款专用,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期满还清贷款本息时,被担保方应主动向担保方提供还贷凭证,以便对方及时了解。

五、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各自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六、担保方的继受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受)将受本协议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方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担保方代被担保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被担保方追偿。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对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兹共同遵守。

甲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浙江×××钢铁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