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防汛抗旱【五篇】(完整)

发布时间:2023-07-19 19:15:06   来源:心得体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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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范文第1篇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水库安全度汛电视电话会议、国家防总第一次全体会议、长江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工作部署,我先讲两点意见,最后请市委常委、市防汛抗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防汛抗旱【五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防汛抗旱【五篇】

防汛抗旱范文第1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水库安全度汛电视电话会议、国家防总第一次全体会议、长江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工作部署,我先讲两点意见,最后请市委常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正其副市长作重要讲话。

一、统一思想,找准问题,正确把握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严峻形势

由于历史欠账较大,我市水利基础设施十分薄弱,防灾抗灾能力严重不足,加之全球气候变化和重庆地形地貌等因素共同作用,近年来我市自然灾害频发。尤其是当前**“5.12”大地震导致我市部分水利工程险上加险,雪上加霜,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仍然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主要表现在:

(一)气候地理条件特殊,洪旱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

受“厄尔尼诺”现象和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今年1~2月、4月上旬和5月初,我市出现强对流天气,先后致使渝东南和渝东北部分区县发生严重的冰雪和暴雨冰雹灾害。根据市防办组织会商的结果,今年我市洪旱灾害的总体趋势是:洪旱交替,旱情较为明显。发生洪涝、干旱、酷暑等极端天气事件的可能性较大,部分中小河流可能发生较大洪水,北碚、寸滩、武隆站可能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同时,我市地处青藏高原与长江中下游平原的过渡地带,地貌地质复杂,极易发生中小流域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全市山洪灾害防治区面积8.19万km2,占幅员面积的99.39%,其中5.38万km2、226.9万人属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防御形势十分严峻。

(二)水利基础设施薄弱,防灾减灾压力巨大

目前我市中小河流上还没有蓄洪调峰能力的水库工程,38座沿江河而建的县级以上城市中仅有14个城市的部分堤防达到了国家防洪标准。受常年洪水威胁的805个乡镇中有614个乡镇处于不设防状态。全市还有上千座病险水库急需整治,流域面积1000km2以上的39条河流中,有8条河流上无水文监测站点。有防汛任务的38个县级城镇中有8个既无预警,更无预报。同时,受年初冰雪灾害和“5.12”*地震影响,部分水库、堤防先后出险,一大批供水工程和水文设施遭受不同程度破坏,虽经全力抢修,但仍有部分水利工程和基础设施亟需整治完善。

(三)度汛安全隐患突出,应急处置能力差。

从市防指近期组织的防汛安全大检查和抗震安全拉网检查情况看,各地度汛安全隐患较大,突出表现在:一是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体系不落实。个别区县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各类水利工程行政、技术负责人不落实,更没有公示,汛前安全检查、预案审批及责任人公示等基础工作开展滞后。二是工程进度滞后,质量监督不到位。病险水库整治、在建工程、水毁修复等工程建设量大面广,部分项目自筹资金不到位,没有认真落实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三公示”制度,致使施工进度缓慢,且质量监督不到位。三是预案操作性差,抢险措施不落实。部分区县在预案编制时技术力量投入不足,险情划分、响应措施、预警机制、避险组织、抢险物资和队伍落实等主要内容编制不规范、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加之审查单位把关不严,造成预案有形无实。尤其是部分汛期中仍需施工的水库整治项目,工程进度既未达到预期要求,又缺乏防御超标洪水的具体措施,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四是河道管理缺位,巡查值班不落实。少数区县对涉河建设项目监管不严,河道人为设障严重;
部分重点工程违章施工的现象没有得到及时制止,清障难度大。同时,部分区县没有真正落实水利工程巡查值班制度,无专职水库巡查人员,值班巡查记录不规范。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近年来,群众自建蓄水工程逐渐增多,这是好事,应该支持。但各地水利部门应该主动在技术方案的审查、质量监督等方面给予帮助,确保公共安全。五是自身能力落后,监测预警能力差。各区县防办人员编制普遍偏少,不少同志业务还不够熟悉,应急管理能力还不够强;
部分区县财政还没有把防汛抗旱专项经费列入预算,特别是在水情、雨情监测等软硬件投入方面严重不足,导致防汛抗旱监测预警能力差,难以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影响了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的开展。

针对上述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请大家务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防汛抗旱工作的危机感、责任感,切实把各项工作做早做细做实,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切实落实防汛抗旱工作各项措施

按照国家防总、长江防总有关会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和抗震救灾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防汛抗旱会商结果,*年我市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水库大坝安全;
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努力满足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为此,各地各部门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

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关键和核心。各地要按照《防洪法》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职责》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
对各类水利工程要逐一落实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尤其是要明确因地震损坏的水利工程和病险水库等为重点的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并通过文件和报刊、电视等媒体进行公示。

(二)抓紧预案的修订、完善、审批和演练工作

各区县要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标,对防汛抗旱总体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部门、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结合实际,从内容的完整性、措施的针对性、应用的可操作性和流程的合理性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以及汛期调度抢险、物资储备、抢险队伍和紧急情况下群众转移的具体方案。预案制定后,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组织实战演练,积极发动群众全过程参与,使广大干部群众熟知应急预案、防范要领和避险常识,做到常备不懈,遇事不惊。

(三)突出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

一是要认真落实年初确定的前期工作和建设施工计划,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在建水库工程建设。二是要严格执行防汛预案和汛期洪水调度计划,严禁超限蓄水。三是要坚持24小时大坝监测、巡查制度,如遇险情必须在按预案果断处理的同时,迅速上报。四是对不能确保安全度汛的水库,必须实行行政、技术负责人24小时值班,必须因地制宜地采取各类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必须进一步完善以群众撤离为重点的防汛预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大坝安全。与此同时,主动配合市水利局组织的专家组、设计单位,迅速完成工程整治设计,力争尽快开展除险加固建设,尽早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大山洪灾害防御、城镇堤防建设和河道清障力度

一是各地要把监控、巡查和避险作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关键性措施,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县、乡、村、社。二是要加大投入,加快城镇防洪工程建设,确保全年完成200公里城镇堤防建设任务。要加强城镇防洪设施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各地要严格按照《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彻底清除河道内的所有违法建筑和阻碍行洪的废弃物。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对已开工的违章建设项目,要立即责令停工,并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加快推进水管体制改革

一是各地要按照中央和市上的部署,以定性、定编和落实“两费”为核心,以*年9月为限倒排时间,5月31日前完成水管单位分类定性和“两定”测算工作,6月30日前核定水管单位编制,9月30日前将人员经费和工程维护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二是从2009年起,对水管体制改革任务未完成、“两费”落实不到位的区县,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一律不予受理、审批新建水利项目。

(六)切实做好抗御伏旱工作

各区县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切实做好抗旱减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减轻干旱造成的损失。一是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和抗旱水源建设,在本月内全面恢复因地震灾害损毁的城乡供水和排灌设施,确保群众生活用水和工程灌溉。二是合理利用洪水资源,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水利工程的蓄水保水工作。要强化水资源的统一调度管理,在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同时,统筹解决生产用水。三是及时修订、完善抗旱应急预案,进一步增强预案的可行性;
要加强与气象、水文、救灾等部门的会商,搞好旱情的监测预警工作。四是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在经费、人员、场地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在抗旱减灾中发挥作用。

(七)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和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各区县防办、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安排业务精、情况熟、敬业精神强、能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灾情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防汛抗旱指令的迅速落实。二是各级防办要及时准确收集掌握信息,严格遵守报汛、报灾制度,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重大突发性险情或重大灾情必须在30分钟内报市防办,并将汇报及落实情况做好记录备查。三是要加强信息管理和宣传,注重舆论导向,严格执行防汛抗旱信息管理制度,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大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

(八)加强防办自身能力建设

防汛抗旱范文第2篇

为认真贯彻执行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做好防汛防旱抗台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实现“不死人、少伤人、低损失”和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目标,切实抓好街道防汛防旱抗台工作,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到充分准备,主动防御,安全度汛;
立足于防大汛、抗强台、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街道的自然条件和地理位置

本街道地处平原水乡,地域面积16.23平方公里,辖30个社区(居),总人口16.8万人。内有瓜渚湖、新开河、直塘江、鸡笼江、运河等河流、湖泊,无水库。年平均气温17.5℃,年极端最高气温39℃,最低气温-5.7℃,年最大降水量1358mm,总雨日137天。

二、网络队伍及主要职责

根据县防汛防旱抗台预案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建立防汛防旱抗台险情监视组、抢险突击组、后勤保障组、道路清查组、护社区(居)组和企业保护组。

(一)险情监视组

险情监视组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柯桥水利站人员和各社区(居)党组织负责人、社区(居)委主任组成。

主要负责对险情进行监视,并把监视信息及时反馈给指挥部。

(二)抢险突击组

抢险突击组由街道机关干部、基层民兵(预备役)、青年突击队等组成,指挥:

主要负责抢险突击组及基层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召集,抢险工具、设施到位并及时奔赴抢险现场进行抢险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公室人员组成:指挥:

主要负责做好车辆安排调度和抢险必备品、抢险物资、工具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四)道路清查组

道路清查组由街道城建办公室及柯桥交警中队人员组成

主要根据街道防汛防旱抗台指挥部命令,负责对街道区域内的广告牌等危险建筑物进行加固或及时处理,清理检查主要道路的畅通,排除被风刮倒的树木、作物和遗弃的车辆、物品等,保障抢险车辆畅通行驶和群众顺利撤离。

(五)护社区(居)组

护社区(居)组由各社区(居)两委会成员、社区(居)小组长、党员及居民代表组成,各社区(居)书记为指挥长。

主要负责坚守各社区(居)的联络电话,保持通讯畅通,指挥命令及时传达;
检查各社区(居)内的在建房屋、危房、船屋安全保障及被洪水、台风破坏的情况;
对区域内规模以下企业落实安全保护措施;
预防群众撤离后的盗窃行为发生;
组织群众安全撤离。

(六)企业保护组

企业保护组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对街道区域内规模以上企业及街管企业分别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人员对遇水遇台后的易燃(爆)物品及有害物质进行安全转移。

三、组织实施

(一)人员上岗

1、接县防汛防旱指挥部通知,街道防汛防旱抗台指挥部成员上岗并召开会议,部署防汛防旱抗台工作。

2、防汛防旱抗台突击组、险情监视组人员到街道指挥部指定地点集合待命。

3、后勤保障组:联络车辆、准备抢险物资。车辆及驾驶员待命。

4、道路清查组:清理区域公路的一切障碍物(包括被风刮倒的树木、故障车辆等)。

5、企业保护组:及时向各企业发出通知,检查督促有关企业的防台工作。

(二)险情警报和抢险工作

1、接县防汛防旱指挥部防汛、防台抢险警报后,街道指挥部组织人员通知各社区(居)做好防汛防旱抗台准备工作。

2、接县防汛防旱指挥部防汛、防台抢险警报后,街道指挥部指定抢险突击组到位,做好抢险准备,车辆及防汛、防台抢险物资到位,并通知各社区(居)及企事业单位做好防汛防旱抗台工作。

3、接县防汛防旱指挥部防汛、防台抢险紧急命令后,街道指挥部组织抢险突击组进入抢险地段进行抢险工作。

防汛抗旱范文第3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防汛抗旱应急工程的保障及其管理。

防汛抗旱日常年度工程建设项目的保障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防汛抗旱应急工程管理,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重大水旱灾害,紧急启动市防汛应急预案或者市抗旱应急预案期间,对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应急资金筹集使用、应急物资的采购调动、应急工程抢修抢建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防汛应急工程,是指在高水位期间或者退水较快时,江河堤防,水库及其他水工建筑物有可能出现渗漏、滑坡、坍塌、崩岸、裂隙、淘刷等险情,为避免险情扩大以至工程失事所实施的紧急抢护工程。

本办法所称抗旱应急工程,是指在发生干旱灾害期间,为保证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对水库、塘坝、灌区渠首、渠道以及田间构造物和抗旱水源井等实施的抢修抢建工程。

本办法所称防汛抗旱应急物资,是指抢险物料、抢险机具、抗旱钻井材料、运水设备以及通讯、照明、救生设备等。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本市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的办公室,负责本市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工作的日常管理。区、县(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辖区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工作的日常管理。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的服务、保障工作。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从市级水利建设基金中安排1000万元应急资金,作为每年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工程的保障经费。

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防汛抗旱应急预备资金,作为本辖区内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工程的保障经费。

第六条市、区、县(市)防汛抗旱应急资金,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签批后,方可使用。

市、区、县(市)财政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启动使用防汛抗旱应急资金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第七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在水旱灾害发生后,根据受灾程度,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立即启动相应级别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第八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启动相应的防汛应急响应级别:

(一)当局地暴雨造成本市某一区、县(市)发生较大洪水灾害,且洪水灾害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时,立即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二)当局地暴雨造成本市某个或者多个区、县(市)同时发生严重洪水灾害,中小河流堤防、水库出现险情,且洪水灾害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时,立即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行动;

(三)当松花江发生流域性大洪水,重要河段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决口或者重点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垮坝、主要交通干线水毁时,立即启动防汛二级或者一级应急响应行动。

第九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启动相应的抗旱应急响应级别:

(一)当本市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超过15%,即受旱面积达到400万亩,部分地块发生极度干旱,且旱情进一步发展时,立即启动抗旱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二)当本市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超过25%,即受旱面积达到650万亩,个别区、县(市)发生极度干旱,且旱情进一步发展时,立即启动抗旱三级应急响应行动;

(三)当本市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超过35%,即受旱面积达到900万亩,多个以上区、县(市)同时发生极度干旱时,立即启动抗旱二级或者一级应急响应行动。

第十条防汛抗旱应急物资,按照相应的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级别,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投标,采取以下方式采购:

(一)四级应急响应行动,采取向不少于三个有供货能力的单位直接发出招标邀请书;

(二)三级应急响应行动,采取向有供货能力的单位直接采购;

(三)一、二级应急响应行动,采取向有供货能力的单位直接调拨灾后结算。

第十一条按照相应防汛应急响应级别,采购应急物资种类包括:

(一)四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物资包括编织物料、土石砂料、木质材料、土工合成材料、绑扎材料、防雨机具、抽(排)水设备、救生设备等;

(二)三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物资除(一)项中物资外还包括打桩机具、探水机具、防渗堵漏物料、照明设备、通讯设备、爆破材料、临时居住用品等;

(三)一、二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物资除(二)项中物资外还包括指挥车、船舶、救援车、移动泵车和特殊抢险设备等。

第十二条按照相应抗旱应急响应级别,采购应急物资种类包括:

(一)四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物资包括井管、井底、钻井机、深井泵、胶管及配件、柴油机等;

(二)三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物资除(一)项中物资外还包括临时抽水设备、输水材料、运水工具等;

(三)一、二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物资除(二)项中物资外还包括移动喷灌机、微灌机和特殊抗旱设备等。

第十三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当依据市商务局、供销合作社或者政府采购中心等部门提供的供应单位信息,择优选定防汛抗旱应急物资供应单位,并将选定后的单位目录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区、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在公布的防汛抗旱应急物资供应单位中,选定防汛抗旱应急物资供应单位。

第十四条市、区、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应急物资采购管理登记制度,严格出、入库和物资回收手续,并指定专人负责防汛抗旱应急物资保管、分配、使用等工作,做到定期盘点,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第十五条区、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针对影响安全度汛或者生产生活用水等水旱隐患,制定防汛抗旱应急工程维修加固建设方案,并报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审批。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组织专家对报送的防汛抗旱应急工程维修加固建设方案进行鉴定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六条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建设责任部门应当加强工程建设日常管理,做好组建项目法人、确定施工队伍、签定监理合同、报批开工报告、竣工验收等工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建设。

第十七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区、县(市)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建设的监管,做好应急工程建设合同内容、资金使用、工程进度质量和内业资料整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区、县(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按时填报防汛抗旱应急工程进度表。

第十八条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人,应当在水旱灾害发生后及时到岗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水旱灾情。

防汛抗旱应急值班补助标准参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电信部门应当在水旱灾害发生后,优先保障防汛抗旱应急工程的通信服务。

广播电视、铁路民航、公安林业等部门应当利用具备的通信设施协助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工程通信保障服务。

第二十条市审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防汛抗旱应急物资采购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防汛抗旱范文第4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理念,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
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综合防控、群防群控,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大力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加快构建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切实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全面提高旱洪灾害防御能力,积极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不断夯实防汛抗旱工作基础,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

2、目标和任务:一是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抓好抗旱工作,确保旱区群众有水喝、基本农田不受旱,最大限度地保障生态和工业用水,强化防汛责任落实,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二是强化防洪管理,坚决依法清除影响行洪安全的障碍物,结合中小河流治理,加快防洪工程建设进度,落实预警措施,确保重点河段和城镇安全度汛。三是加强防洪工程管理,确保重点防洪工程安全度汛。四是抓好各项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五是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新时期治水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饮水安全放在首位,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紧紧抓住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工作不放松,全面提升防汛抗旱应急管理能力。

二、年的重点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推进“两个转变”。党中央、国务院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发出的大兴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伟大号召。这也是自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7年聚焦“三农”问题后,首次将主题指向一个专业领域。这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出台的首个水利综合性的纲领性文件。《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定位,以及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举措。《决定》的出台,在中国水利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一个重大的里程碑,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各乡镇、县直及省市有关单位,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实现“两个转变”的对策和措施,在思想观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防汛抗旱技术等方面有所突破,逐步建立符合全县防汛抗旱科学发展要求的水利工作体系、组织管理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通过强化洪水管理和实施全面抗旱,确保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

2、夯实工程基础,增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完善的工程体系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基础保障,要紧紧抓住中央加快水利发展、西部大开发这一重要历史机遇,大力推进防汛抗旱工程建设。一要加大白龙江、岷江干流的治理力度,完善白龙江、岷江和城关镇防洪工程达标建设及河道治理。二要加强重点支流治理,尽快提高重点支流的防洪标准和抗洪能力。提高山前平地及河谷地区工矿、城镇、交通干线等基础设施的防洪能力。三要进一步加快“8.12”特大暴洪灾害水损防洪工程修复,确保防洪工程和保护目标安全度汛。四要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按照省上批复的山洪灾害防治实施方案,积极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项目,进一步做好山洪灾害易发区风险区划,研究确定灾害临界雨量,因地制宜地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系统。五要重视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争取资金开工建设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提高城乡抗旱保障能力。

3、强化应急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总结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的成功经验,通过全方位推进应急管理体系机制建设,提高应急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水旱灾害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要强化责任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首长责任制、分级防汛责任制、部门防汛责任制、防汛岗位责任制和防洪工程技术等各项责任制。各级行政首长要对防汛工作的思想发动、防汛组织、工程建设、预案制定、抗洪抢险、抗灾救灾全面负责,各乡镇及有关单位汛前要把城镇、重要河段、公路、通信设施、学校、旅游景区等防洪重点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领导责任制落实到位。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级、分部门、分项目落实责任人,明确职责,签订防洪保安责任书,分级公示、备案。山洪灾害重点危害区要结合汛前检查、对山洪沟道沿岸的村庄险段进行普查,逐户发放《防灾明白卡》,落实乡、村、社防洪安全责任人,分级明确责任,签订防洪安全责任书,分级报上级抗旱防汛指挥部备案。落实防汛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灾后对成灾的主客观原因要进行认真分析,因责任人工作不到位造成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要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履行责任,充分动员全社会力量,促进防汛抗旱整体能力的提高。三要健全信息报告和通报机制。作到上报信息准确及时,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与成员单位的会商通报机制。四要强化信息和舆论引导机制。坚持快速反应、主动引导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做好重特大突发水旱灾害事件及敏感事件的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五要加强社会动员机制建设。加强专业与社会化相结合的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以部队和民兵应急抢险为主的队伍建设,逐步健全保障有力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基层组织和公民在防灾减灾、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4、加强“三预”建设,增强水旱灾害防范能力。多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实践表明,预案、预报、预警等“三预”建设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防汛抗旱工作的成效。在预案方面,各乡镇要抓紧作好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同时要注意抓好街道社区、乡镇及有条件的行政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防汛抗旱预案的编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
要不断加强防汛抗旱预案的动态管理,加强预案演练和评估工作,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要强化预案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将预案落实情况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在预报方面,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对中短期天气、水雨情的预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力度,提高灾害预报的超前性、准确性;
水文部门要不断优化洪水预报,加强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不断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对县城、重点河段、人工湖、山洪易发区和人口密集区要落实临时预警措施,规定预警信号,制定预警方案,完善相关机制,为及时转移安置群众,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对旱情的监测,建立旱情监测预警分析评估体系,为政府有效决策提供依据。

5、认真开展汛前、汛期防汛大检查。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汛前检查大纲》的有关规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集中时间,由各级防汛责任人亲自带队对城镇、重点河段及山洪灾害易发区的责任落实、预案制定、预警方案、避险措施落实、在建水利项目施工安全、通讯保障、隐患消除等以及河道险段、备用电源、通讯设备,防汛物资等重点防洪设施,按照逐项察看、登记备案、负责人签字等程序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及时把隐患消除在汛期到来之前。要储备数量充足、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防汛专用物资。对原来库存的防汛物资要核实登记,及时更新补充霉烂变质的物资,做到宁可“有备无用”,绝不可“有用无备”。进入汛期后要根据汛情变化,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重要城镇、重点河段和重点村庄险段认真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修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汛措施,做好防大汛准备。

6、加强山洪、泥石流等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我县山洪灾害具有多发性、突发性和强烈破坏性等特征,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十分惨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全县暴洪多发区更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值班巡查、洪水警报、汛情通报、人员转移等防洪职责。要制定防灾和群众转移预案、建立健全上下游乡村水情通报和救灾联络机制,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组织专人检查沟道、滑坡地段、河流交汇处和出山口泥沙淤积情况,尤其对城镇洪道和群众居住地附近沟道要及时清淤疏浚、加高加固堤防,提高防洪能力。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有效降低山洪灾害损失。

7、健全保障体系,提高防汛抗旱社会化水平。加强防御水旱灾害社会管理,提高保障能力,是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务的重要内容。一要逐步建立洪水风险公示制度和洪水风险管理体系,加大洪水风险图的编制,强化洪水风险分析,为加强社会管理,主动预防和应对水旱灾害创造条件。二要在规范行政手段的同时,大力推动防汛抗旱执法。依法调整和化解防汛抗旱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三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公众避险救灾知识宣传,以提高群众的避险自救能力。四要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努力提高防汛抗旱科技水平。要积极推行生物抗旱剂、全膜双垄沟播技术等先进技术,大力推广管灌、喷灌、滴灌、渗灌等高新节水灌溉技术,在确保完成“四灌”任务的基础上,力争节水扩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及时检修机电设备,清淤维修渠道,修复水毁工程,确保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抗旱作用。要适水适地调整结构,以水促调整,以调整促增效,提高抗旱效益,全面提升抗旱能力。五要进一步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防汛抗旱资金投入机制,按照《防洪法》、《抗旱条例》的要求,县财政不断增加用于防汛抗旱的预算内资金,保证县防办办公之需。

8、依法加强河道管理,切实抓好中小河流防汛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河道防洪管理,以城区洪道、主要河道、村庄险段为重点对象,以治理乱建、乱修、乱倒、乱采、乱占等为主要任务,进一步加大河道执法清障专项整治力度。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着力解决好违规建设、围垦河道滩地、违章采矿、采砂侵占行洪断面和人为改变河势等影响防洪安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汛前检查,对采矿、采砂废砂堆积河道影响两岸防洪安全的问题进行整治。对自然淤积、设障责任不清的河道、洪道、要组织动员沿岸群众按照行洪要求尽快清淤,确保汛期行洪安全畅通。要加快应急度汛工程建设,对已落实工程计划的,要抓紧施工,确保汛期发挥作用;
对没有列入计划但需要加高加固的,要不等不靠,广泛动员群众进行抢修抢建。对砂基砂坝、险工弱段、堤防“敞口”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利设施,要采取措施抓紧加固或封堵,对河道内和沿江河受洪水威胁严重的村庄,要认真落实应急撤离预案并组织撤离演练,确保安全度汛。

三、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

1、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防汛抗旱减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工农业生产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班子成员要共同抓,形成合力,协调解决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提高防汛抗旱整体效能。加强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防汛抗旱纪律,坚持考核制度,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找差距、抓落实、促改进。

防汛抗旱范文第5篇

一、工作要点

1、防汛工作。我镇位于县东北部,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区域内水系发达,境内水利工程众多,其中小(一)型水库4座,小(二)型水库7座,山塘60座,河堤长50余公里,但流域内河槽调蓄能力较低,因暴雨导致山洪突发现象时有发生。境内有公路、桥梁、电站、学校、邮电通讯等重点保护目标,每年遇山洪爆发,河水猛涨,对沿河两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因此,全镇各部门要提高对洪灾特殊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将防汛抢险工作当做一件大事来抓,做好汛期重点地段的巡查、排查工作。发生灾害后要及时进行抢险救灾,尽量减少灾害损失,灾后做好受灾统计和各项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生产、生活、教学秩序正常。

2、抗旱工作。由于旱涝灾害时常交替发生,各村、镇属各单位在抓好防汛工作的同时,也要作好抗旱的准备,及时分析旱情,检修抗旱机具,配备好零配件,并做好山塘、水渠清淤补漏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为使防汛抗旱工作达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镇成立了由镇长任总指挥,人武部部长、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在防汛抗旱工作中,镇属各单位要坚决服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防汛抗旱工作。

(一)防汛抗旱相关单位职责

镇防汛办:协调防汛抗旱工作,提供雨情、水情、旱情信息,负责防洪、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对病险水电工程的监测处理和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通讯方案。

镇人武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和抗旱民兵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急难险重抗洪救灾工作。

镇农业办:及时掌握并提供农业受洪涝、干旱灾害的情况,负责农业的防灾和减灾、救灾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维护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秩序,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破坏水电设施的犯罪分子,协同防汛抗旱成员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防汛抗旱治安保卫工作和河道清理工作。

镇民政所: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做好灾情调查核实,安排发放救灾物资,指导协调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镇卫生院:负责灾后的卫生防疫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护工作。

镇教育办:负责组织、协调、安排镇属各中小学防洪工程建设,除险加固,组织中小学生撤离危险地段。

镇党政办:负责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相关气象资料。负责处理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好各部门工作,做好汛期值班和灾害预报。

(二)民兵的任务及兵力的使用

全镇民兵是防汛抗旱的主力军,在镇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建制组织实施。主要任务是:

1、孔目江沿岸抗洪抢险。发生洪灾时,基干民兵和大姜、、下院、麻田、宋家、集贤、姜源7个村的普通民兵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对孔目江地段的重点防护、抢险、疏散、转移、集中抢险救灾物质。其他各村的普通民兵,负责本区域的山塘、水库的抢险工作,并作好应急准备,随时支援重灾区的救援工作。

2、重点目标的防护抢险。一旦重点防护目标发生险情和重大事故,基干民兵要迅速出动,完成重点防护目标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国家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发生滑坡、塌方险情时,基干民兵和发生事故片区民兵要及时出动抢险救灾,保证公路畅通。

4、各村民兵要做好本村抗旱机具检修和抗旱物资的储备工作,对山塘、水库、渠道进行防渗补漏清淤,保证抗旱用水。

三、工作措施

1、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各村对辖区易出现山体滑坡的地段随时进行巡查,对易遭受洪水袭击的村庄,要做好群众的防汛抗旱宣传工作,使群众提高警惕,树立防汛抗旱意识。

2、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村要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各村两委班子要分片包干负总责,各村书记、主任、各挂点领导、工作组长为所在村防汛抗旱责任人。

3、加强防汛值班,及时处理汛情、旱情和灾情,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各班次必须有领导带班和技术人员值班,发现有脱岗、离岗的,不仅予以批评,还要给予经济处罚。

4、值班人员要密切监视水雨情。做出预测预报,出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同时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汛期值班人员必须对易发生的山体滑坡的地段和易被洪水袭击的村庄进行巡查,做到发现险情及时抢救,及时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备足防汛物资,各村要按要求备足土石料和编织袋。

四、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