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履职报告【五篇】

发布时间:2023-07-29 11:45:06   来源:心得体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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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章》和党的“两个准则,三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同时,根据工作实际,系统的学习了《党纪》《党规》《廉政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委书记履职报告【五篇】,供大家参考。

纪委书记履职报告【五篇】

纪委书记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重视理论学习。我积极参加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认

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章》和党的“两个准则,三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同时,根据工作实际,系统的学习了《党纪》《党规》《廉政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做到了先学一步、学深一步,使自已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重视作风养成。自觉养成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的习惯,对上级党委、纪委和公司党委的各项工作,从不推诿、从不扯皮,坚决贯彻落实;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从不回避,用心主动予以化解;对群众来信来访中的各种诉求,耐心听取、用心协调、细致解答,同时还及时督促各类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三是重视廉洁自律。牢固树立“执纪者先守纪,监督者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把廉洁从政的要求贯穿到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认真对照《廉政准则》各项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始终做到严守纪律,秉公执纪,不循私情,树立纪委书记良好形象。

二、强化干部教育,落实廉洁建设。

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我们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强化党员廉政教育。要求支部每月学习活动必学一次《党章》《党规》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方面内容。我们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制定了通信公司员工“五不准”行为准则,强化公司全员意识。不断引深廉政教育,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按照集团公司开展“不忘初心、忠诚履职”系列教育活动总体部署和要求,定计划、做安排、盯落实、分批次,组织公司70多名副科级以上的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并赴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为公司全体党员干部发放120余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式谈话,填写《廉政谈话登记表》并签字。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公司党员干部守住廉政底线,不越纪律红线,增强敬畏意识,为公司营造良好的廉洁氛围。

三、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监督管理。

今年来,我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带领纪检监察部门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专项检查。一是对公司办公室使用面积进行了规范整顿。按照集团公司要求,成立了督查组对超标准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了“回头看”,切实做好占用、使用办公用房内部管理工作。二是开展公司车辆管理的监督。重点检查在重要节点公司车辆的封存情况,并进行拍照留存。三是开展中秋国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两节”期间是否有借培训名义变相组织旅游;
对外接待任务是否按规定执行用餐标准;
食堂是否存在高档烟酒消费等问题。

纪委书记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近段时间以来,我区因公、因私外出的领导干部,绝大部分都严格遵守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履行了审批报告手续,维护了我区干部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但是,也有个别领导干部不执行有关规定,外出不按规定履行审批报告手续或审批报告手续或审批报告手续不齐备,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为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严格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告程序,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中共江北区委办公室、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告制度的通知》(江区委办[*]6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干部外出必须进行审批

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外出必须履行审批报告手续,这是党的干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党的一项重要纪律。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加深对这一问题认识,自觉带头遵守,无条件执行。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大对该制度的督促检查力度,对不严格执行制度和擅离职守者,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责任。

二、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审批程序

区属各党工委、党委(党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

镇现职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确需外出的,必须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告制度的通知》(江区委办[*]62号)文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现重申有关程序如下。

(一)区属各党工委、党委(党组)书记,专职副书记,专职纪工委(纪委)书记及党群部门、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外出向区委书面报告,主要领导经区委分管书记同意后报区委书记审批,副职由分管书记审批。

(二)政府各部门、各街镇行政领导干部外出向区政府书面报告,行政主要领导经分管区领导同意后报区长审批,副职由分管区长审批;
部门及街镇行政主要领导外出同时要向区委书面报告。

(三)凡需请假外出,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提交请假外出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如学习、培训通知等)。审批程序办结后,审批表分别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及区委组织部存档备案。

(四)区人大、区政协各部门领导干部外出分别由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审批,审批表报送区委组织部备案。

三、必须集中精力抓好当前各项工作。

纪委书记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1、乡镇纪委书记;

2、县属各单位纪委(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

二、报告内容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3、和查办案件情况;

4、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等源头治理措施情况;

5、治理“三乱”,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情况;

6、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情况;

7、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8、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及紧急情况;

9、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报告时间和形式

(一)报告时间

报告原则上每季度一次。一般事项每季报告;
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及紧急情况等特别重要的事宜,要及时报告。

(二)报告形式

季度工作报告主要向联系常委和副书记汇报,采取口头汇报、书面报告和集中汇报三种形式。报告以口头汇报为主,经联系常委或副书记同意也可采取书面报告和集中汇报。

1、口头汇报。由乡镇、部门纪委(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到县纪委向联系常委和副书记汇报。

2、书面报告。经县纪委联系副书记或常委同意,可以书面报告。

3、集中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联系副书记、常委可以采取分片集中的方式,专题听取汇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乡镇、部门纪委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工作报告制度作为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抓好落实。党政“一把手”要积极支持纪委工作,在时间上要给予保证,确保这一制度落到实处。

纪委书记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一、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2020年全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细则》,明确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指标、提出具体要求。并与党政领导班子、各党村支部及村干部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两个责任”目标管理责任书》和承诺书,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按照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两个责任”制度体系要求,全面建立责任分解、责任传导、履责报告、联系群众、督导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认真对照“两个责任”实施意见中明确的责任内容、重点任务,对标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建立了图表式工作任务明细表,以图表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基层站所、行政村的责任和履责要求,并逐条逐项抓好落实。二是建立健全责任传导机制。着力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制定完善约谈提醒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任职谈话制度和“三述”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和谈心谈话活动,采取乡党委书记、乡长与班子成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乡直单位负责人谈;
班子成员与包联村委、分管基层站所负责人及业务人员谈;
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乡直属单位负责人谈,逐级开展“两个责任”约谈,实现约谈全覆盖,确保责任压力传导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建立健全履责报告机制。建立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制度,明确情况报告的内容和要求,乡党委向县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
乡纪委要向乡党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领导班子成员要向领导班子报告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各村党支部向乡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重要情况;
村监督委员会向乡纪委书面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四是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机制。建立联系信访群众制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信访工作,提出措施办法,并建立专门的信访工作台账,及时处置问题线索。认真办理群众来信,主动接待上访群众,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五是建立健全阳光公开机制。建立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结合“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重点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低保评定、惠民资金落实、村级“三资”管理、村级建设项目等定期公开,推行阳光政务、阳光村务。

三、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通过文化长廊、廉政漫画、廉政书籍、庙会集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召开了乡村两级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全乡党支部都设有廉政书架、廉政宣传专栏、反腐倡廉格言警句等。二是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学习内容融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廉洁从政。

四、加强执纪监督,严格正风肃纪。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室建设。为乡纪检监察室配齐专用的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执法仪等办案设备,保障办案条件和安全。二是严格落实“三转”。对纪委书记、纪检专干分管工作进行重新调整,除纪检工作外,不再分管其他工作。使纪检干部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始终做到突出主责,聚焦主业,全面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监督职责。三是加强干部纪律作风整顿。乡纪委定期不定期的对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和村干部坐班进行明查暗访,整治干部“懒散慢”行为,监督检查农村“三资”管理和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2020年以来,乡自查案件2起,办结2起。

纪委书记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矿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了增强全矿各级干部的安全履职意识,确保安全履职到位,矿研究制定《关于在全矿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制度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在全矿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制度的暂行规定》

二oo五年七月十一日

抄报:集团公司党委、行政

抄送: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党委宣传部、矿领导、副总、井领导

关于在全矿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督导制度的暂行规定

一、督导对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矿正、副科级干部、井级干部、副总为督导安全履职对象。

二、督导范围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督导:

1 、在安全工作中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但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发生二级以上生产事故或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评估不达标单位的党政主管;

3、基层单位当班发生严重“三违”、重伤或瞒报工伤事故的跟班干部;

4、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存在隐患较多或重大隐患单位的党政主管;

5、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三违”治理指标者;

6、精神状态差,安全工作处于后进的。

三、督导时间

督导实行旬督导制度,时间为每月的2日、12日、22日。(逢双休日顺延)

四、督导程序

1、安监部、生产部每月1日、11日、21日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统计领导干部“三违”治理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评估结果和生产事故等督导范围规定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并列出需要督导谈话的干部名单,报矿领导和政工部。

2、政工部按要求进行考核,并负责通知被督导人员和督导员按时进行督导。

3、督导谈话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监副处长统一协调,按照矿领导分管范围,实行分线督导。党支部书记、政工部室干部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督导谈话,科区长由分线矿领导干部负责督导谈话,技术干部由总工程师负责督导谈话,井级和副总由矿党委书记或矿长负责督导谈话。涉及东城、张小楼井的干部时,两井党总支书记、井长分别参加督导谈话。

4、督导谈话议程:①被督导者查找安全履职不到位的原因、以主观原因为主;
②被督导者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
③督导员帮助分析原因,提出要求。

5、政工部、安监部、企管部必须派员参加督导谈话,并分别做好谈话记录。

五、处罚规定

1 、未完成“三违”治理指标者,按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精神执行;

2、发生二级以上生产事故或质量标准化评估不达标者,按庞矿发[XX]1号文件规定执行;

3、发生严重“三违”、重伤、瞒报工伤的跟班干部,按严重“三违”处理;

4、当月内连续受到二次被督导谈话者,罚款200元;

5、当月内连续三次被督导谈话,进行黄牌警告一次,一年内两次黄牌警告给予撤职、免职、解聘;

6、被督导者无故迟到短次罚款50元,无故缺席每次罚款200元;

7、被督导者在督导谈话后一周内向督导员和政工部反馈整改信息,否则罚款200元。

六、相关规定 文秘资源网

1、干部因公出差、学习、因病(事)假不在岗上班,应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安监部和政工部,在考核时给予充分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