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管理论文【五篇】【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3-08-04 19:30:13   来源:心得体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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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中的一项重要规定是长江采砂实行采砂许可制度,并就许可证发放条件及使用、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按照水利部确定的长江采砂开禁所必备的条件,其中《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已获水利部批准;《长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批管理论文【五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审批管理论文【五篇】

审批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条例》中的一项重要规定是长江采砂实行采砂许可制度,并就许可证发放条件及使用、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按照水利部确定的长江采砂开禁所必备的条件,其中《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已获水利部批准;
《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由财政部征求有关省市的意见,很快即可颁发;
各地《〈条例〉实施办法》正在按立法程序抓紧制订;
“四专”(即专门机构、专门人员、专门经费、专门装备)已基本落实到位。但要切实做到依法、科学、有序地对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进行开采,还有许多事情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其中,如何做好行政审批及发证工作,就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

水利部批准的《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通过对多年来长江中下游河道泥沙补给资料的分析计算,确定目前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年度可采江砂总量为3400万t。按江砂开采要服从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水环境与水生态保护的要求,要保证沿岸工农业设施的正常运用,要满足长江水土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要求等原则,分设了33个可采区。同时,综合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确定采砂船只的控制数量为98条,且将采砂船的采砂功率控制在750kW以下。而实际上,长江中下游河道上现有采砂船,无论船只的数量还是单船的采砂功率都远远超过规划控制的开采能力。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长江中下游共有各类采砂船1000余艘,其中大型采砂船600多艘。很显然,长江河道采砂面临着“僧多粥少”的严峻局面。采砂许可怎样审批,其程序的执行,过程的控制,许可证的发放,单证可采量的确定等,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主管部门的管理难点。

在长江中下游的很多水域,都蕴藏着质量上乘的建筑用砂,也有着广阔的市场需求。人们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推动建设,发展经济,也是社会发展的规律所在。关键是不能滥采。按照《水法》《条例》等有关要求,开展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行政审批工作,是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必须做好的重要基础工作。

如何才能做好河道采砂许可审批工作,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应有严密的组织机构

就采砂行政许可审批而言,必须具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形式,并实行合理的“分权”,实现必要的“制约”是净化“源头”,防止失误的关键。在进行采砂许可行政审批过程中,应考虑由具体承办、专业评审、上级管理、中介咨询、社会监督等职能部门的介入。如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在采砂管理局具体承担该项工作时,可考虑邀请资深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同时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的指导下,邀请地方公证处、新闻机构、水利工程稽查办公室等机构予以监督,由专业评审委员会开展相关评审。其间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审批决策的可靠性。

二、应有严密的工作程序

针对长江采砂许可行政审批的工作特点,应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程序执行。在环节的设置、时间的分配、人员的布置、信息的流动、资料的整理及责任的落实等方面进行合理安排,要有利于形成各尽其责、分工合作、高效有序、管理规范、作风严谨的工作局面。如长委可根据《条例》赋予的职责,对(按采砂的不同目的)申请的受理、初审、分类、统计、公告、专家评审、公示、审定等流程的确定、时间的间隔、信息资料整理、工作人员的选用和分布等等方面制定出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规范运作。

三、应有科学的评审方法

采砂行政审批工作涉及政策法规、河道工程、专业规划、航务、船舶、机械、商务、信息等诸多专业、行业。采砂申请人的所有制形式、开采设备的能力、申报采砂所在河段的砂质、施工难易程度等都是审批过程中应该考虑的因素。从过程上而言,应建立分项评价、综合评审、择优评定的方法。从评审专家的组成而言,应考虑来自政府部门、流域机构、科研机构、设计规划、大专院校等方面,专业上应考虑法律、商务、河道、航务、船舶、机械等相关专业,以使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技术的权威性。同时,专家组成人员应与申请人无利益关系。评审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专家工作不受外界干扰,让所有申报人有公平竞争的机会。专家组成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科学地对申报资料进行商务、技术评价,并对有关信息要素进行客观对比。在对有关问题进行必要的澄清后,对照相关要素给申报材料定量“打分”,再通过综合评审,为择优审定采砂人奠定科学公正的基础。

四、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在长江采砂行政审批过程中,为了有效地防止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所掌握的权力、“暗箱操作”,应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以有效的制度来规范从政行为,约束权力可能产生的腐败。有关制度要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要让行政审批人员,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人员,明白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同时也要便于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以保证行政审批人员清正廉洁,秉公办事。

五、应有健全的监督机制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采砂许可“僧多粥少”的现实,在利益的驱动下,少数不法分子为获取采砂许可证,可能会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拉关系,找路子,工作人员稍有松懈,就可能被他们拉下水。因此,在进行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不但要有政府部门的法制监督机构介入,而且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以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如可考虑邀请公证部门和新闻机构,甚至是群众代表参与监督,采取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手段,尽最大可能把具体承办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可操作”余地约束到最小。通过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有效结合,保证行政审批的公正性。

六、应有透明的公示手段

审批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行政许可;
立项审批;
政务公开

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识码:A

针对申请人提出的水土立项审批,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依据书面材料的详细性给予答复,而不能依据职权范围主动启动程序,对于申请人提出的书面材料需要包含基本内容有:水土流失发生地,发生时段,水土流失范围图,包括水土流失的状况即程度如何,对于已发生的水土流失所采取的保护措施如何,这些材料必须提供准确及时。对于水行政部门不能确认的管辖范围,须及时通知申请人寻求其他的解决方式。对于材料准备不足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告知申请人及时补足材料,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应将受理回证及时交给申请人,并填写立案审批表,交有关领导审批。

对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核准,及时与申请人进行有效的沟通,采取切实、细致的工作方法对要审批的项目予以客观的审查,对于发现利益往来的问题需要及时的进行举证和辩论。在审查工作中,及时到现场进行勘验是十分必要的。

一、审批条件(一)申请人范围由水利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发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二)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2、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3、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
4、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十二五”规划以及流域综合规划,没有国家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相应文件依据,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内取土、挖砂、取石,可能严重影响水质或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未通过水资源论证的开发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对分期建设的开发建设项目,其前期工程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的情况,以及同一投资主体的在建及生产运行的工程中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等情况时,其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不予审批。对没有主体工程比选方案或比选方案中水土保持评价缺乏有关水土保持量化指标,工程的土石方平衡、废弃土石渣利用达不到规范要求,对原自然地貌的扰动率或林草植被的破坏率超过70%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将不予通过。

二、水土保持审批管理

凡在行政区划境内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必须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
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
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必须在先行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等其他前期工作审批手续。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土保持管理部门批准,发展和改革部门不予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根据项目征占地面积或挖填土石方量分类编报,可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两类。其中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由从事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负责组织编报,并纳入项目前期费用。从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编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资格条件。

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中央立项,征占地面积不足五十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五十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省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审批。地方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相应级别的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由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审批。跨区域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由上一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审批。

三、高效务实的审批程序

以便民、高效、务实为出发点,规范审批程序。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各个环节,我们始终把便民、高效、务实作为出发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简化程序,为项目业主减少环节、节约时间和经费。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提高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质量,规范申报审批程序,我县就开发建设单位所应提交的要件作出了规定。在审批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对照水土保持方案与项目实际情况的符合程度,根据项目建设造成水土流失的情况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提高其质量和可操作性。对一些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单一的水土保持方案,可直接审批,力求简化审查的程序和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使审批制度的落实在项目前期工作环节得到保证。实行政务公开,设置办事窗口。为了使公众了解开发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我们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服务对象、内容、程序与时限以及责任科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开,方便了建设单位了解。并在县行政审批大厅设置窗口,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的受理、审查、审批,一条龙服务,既确立了水土保持方案在政府审批序列中的位置,也为建设单位提供了方便。

参考文献:

[1] 李开孟.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论证评审和监测[J]. 中国投资. 2009(09).

审批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项目程序化管理内涵;
投资决策;
设计审批;
实施阶段管理;
竣工验收和后评估管理;
实施效果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实行公司制后,要求企业的管理模式与之适应,管理水平不断创新。如何在公司制下搞好项目管理,减少投资风险,规范项目实施,保障项目顺利完成,是项目管理者应该认真思考、解决的问题。

一、项目程序化管理的内涵

项目程序化管理的内涵是:对于项目建设从决策到投产运行的各个阶段,制定详细的管理程序,明确各阶段的目标和职责,使目标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从而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总之,实行项目程序化管理就是要在管理理念上科学性,管理流程上制度性,管理理论上先进性。

二、项目程序化管理和实践

项目管理是指项目从投资意向开始到建设完成投产经营的全过程管理。包括项目投资决策、设计审批等前期管理、实施阶段管理、竣工验收和后评估管理。项目程序化管理就是指项目管理全过程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管理程序和责任部门,整个管理过程职责明确、程序清晰,以提高工作效率,搞好项目管理。

(一)项目投资决策、设计审批等前期程序

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管理是项目管理程序最重要的阶段,包括从投资意向到决策立项的全过程,依次为投资意向确定、市场分析、项目建议书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决策立项。项目设计审批阶段的管理是通过技术、经济措施保证项目目标的过程,依次为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复。程序分以下十步:

1、项目提出

项目单位以正式文件提出项目申请报集团公司,发展规划部负责调研,拿出具体意见,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将项目列入前期管理程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2、项目前期考察

项目列入前期管理程序后,以项目单位为主,发展规划部及相关部门配合,进行项目前期考察,了解项目的资源、市场、技术、盈利、风险等情况,考察组提出考察报告报集团公司,研究确定项目是否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的工作。

3、前期文件委托编制

项目主办单位负责委托相应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列入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项目可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审

项目主办单位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以正式文件报发展规划部,由发展规划部对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进行初审。内容和深度达到规定要求的,发展规划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内容和深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发展规划部将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退回项目主办单位进行补充、修改、完善。

5、项目评审

发展规划部组织召开项目专家评审会。项目评审程序:

(1)项目汇报。项目设计单位或主办单位汇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相关人员做补充说明。

(2)提出问题。汇报完毕,与会专家对该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有疑义的问题,由设计单位或主办单位进行解答。

(3)组织讨论。解答完毕,与会专家根据专业分组讨论,充分发表专家意见,小组组长负责将本组意见总结,填写在小组专家意见表上,专家在专家签名栏签字。分组讨论结束,汇总各小组意见。

(4)评审表决。项目评审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专家可以投同意票、反对票。同意票达到专家组人数2/3的为该项目评审通过。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书。

6、项目决策

发展规划部负责将项目汇报材料、专家评审意见、融资方案预审意见等提交集团公司决策,履行决策程序。项目决策程序:

(1)项目汇报。项目主办单位或部门进行汇报,相关人员做补充说明。

(2)提出问题。项目汇报完毕,集团公司领导对该项目提出问题,由汇报单位或部门进行解答。

(3)讨论决策。集团公司领导进行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并在投资项目决策意见表上签署意见和签字,需要申明的意见可在审议意见栏内具体表述。

(4)根据决策意见,发展规划部起草项目批复文件进行批复或上报。

7、项目上报核准或备案

集团公司决策通过的项目,根据集团公司决策意见,发展规划部进行立项批复。需上报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由发展规划部负责,项目主办单位配合,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

8、初步设计审批

根据集团公司决策批复和上级部门批复意见,项目主办单位委托编制初步设计,以正式文件报集团公司,由科技发展部组织初步设计审批。

9、融资方案审批

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项目主办单位提出拟实施的融资方案报集团公司,由财务管理部组织审核,并形成初步意见,报集团公司批准。

10、施工图设计审批

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项目主办单位报集团公司,由科技发展部组织审批。

(二)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程序

项目实施阶段是项目具体落实阶段,程序分以下三步:

1、投资项目计划管理

项目主办单位提出建议计划报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分类汇总后,由集团公司专业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企业管理部汇总初审意见后,提出集团公司投资建议计划,报集团公司研究决策,根据决策意见,下达投资计划。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项目主办单位办理项目开工手续。

2、投资项目施工过程管理

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对分管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组织对分管项目施工进度、质量情况监督、检查和管理。

3、项目进度验收及资金拨付管理

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工程进度,根据通过验收的工程进度,按照工程合同或批准概算,项目主办单位向企业管理部编报进度统计报表,财务部门根据审定的进度报表,在合同或批准概算额度内逐月拨款。

(三)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估管理程序

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估阶段是检验项目是否按计划目标完成的过程,包括竣工验收、资料收集整理、呈报项目后评估申请、竣工验收报告、项目总结及自评报告,进行项目评估。

集团公司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部门进行验收,项目主办单位编写竣工验收报告书,参加验收单位人员签署验收意见。

项目主办单位在竣工验收后十日内,向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呈报后评估申请,企业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后评估。

审批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校毕业论文;
系统设计;
管理系统;
毕业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1-208-01

一、系统需求分析

毕业设计可以说是大学生在大学期间最后一个自我完善的学习过程,对即将毕业的学生来说意义应是十分重要的。高校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不仅是对学生带来莫大的方便和有效的信息,更是减轻了老师和学校的工作负担,无论对谁百利而无一害,是很有意义的一项项目设计。

随着社会对大学教育的重视,大学的教学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然而教学工作将会越来越重,需要处理和整理的教学信息也越来越多。然而每年都有繁忙的毕业季节,为了更好的方便,高效精确的处理这一重要过程,不得不说高校完全急需一套先进的络管理系统。极大的方便毕业生,也方便了指导老师,用户完全可以足不出户,完成一系列繁重的事务工作,也大大节约了纸张和时间,对学校建设工作来说是十分有意义的。

二、总体设计方案

高校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共有8个主要的模块,分别是课题申请模块、课题审批模块、选题模块、相关报表模块、网上答疑模块、论文上传和查看模块、网上评阅模块和后台管理模块。总体结构图如下:

三、模块化设计

本系统主要有三大模块,分别是教师、学生、系统说明模块,其中教师和学生两个模块中又各自有着许多子模块,这些子模块间既能相互传递信息的功能,又具有相互独立运作的功能。而系统说明模块是一个单一且功能独立的模块。老师模块主要功能有:注册、登录、申报和编辑课题、确认学生、下载论文、成绩评定和密码修改;
学生模块主要功能有:注册、登录、课题的选择和查询、修改和论文的上传、查看成绩和密码修改。

(一)课题申报管理

对于管理员功能来说可以添加老师的信息,把信息存入teacher表中,而老师的登入验证信息的数据添加到teacherlogin表中。为了方便,把老师的教工号作为用户名登入该系统,而课题申报功能是只能由老师进行申报,管理员只能查看该网页,当然学生则无法浏览到。在课题申报功能中可以设有无效操作提示,一旦不符合规范的操作则提示有效信息和警告,这样设计便于用户友好操作,提供系统有效工作的效率。

(二)课题审批管理

由于课题审批是对整个学校的论文进行审批,那么管理员可以在特殊情况下将该审批权限给某位特定的老师,但院系老师审批完成后,再收回权限,所以可以给权限设置一个有效时间。而在审批过程中可以添加备注和说明,方便上级管理和查阅。在课程审批管理模块下面还有教研室审批和院系审批,他们的审批模式基本一致,统由上级管理员给与权限。

(三)选题管理

顾名思义选题管理模块就是针对学生而进行的选题设置,登录的学生可以查看有关课题的信息,学生可以通过报名,进入系统进行选题。首先老师要提交课题,然后经过两个部门的审批通过后,学生就才可以进行相应的选题。当然,不同的学生,来自不同的专业,那么选题就不尽相同。就只能选着与相应专业对口的题目。所以在选题页面前,对不同专业学生进行不同的选题信息。当学生选题的时候比较容易出现的问题是重复选题,每个专业的选题给一个标号,对标号进行判断,避免重复的可能性。选题管理中,老师拥有可以对选题管理进行部分权限,主要是对学生的管理,如:删除学生报名信息,指导老师可以对已选了他的课题的学生进行删除,之后系统会对此学生进入系统时候发出通告,通知被删除,他的选题无效,请另外选题),另外当学生进入该系统的选题管理时可以查看到他的选题信息和备注信息,比如学生是从何时何地进行的毕业设计,等等一系列信息进行处理,有些重要的信息在课题任务报批书生成的过程中就会被用到。

(四)相关报表的生成管理

相关报表的生成管理下有课题题型分析统计表、课题任务报批书和课题题型汇总表三种报表。有权限的老师也可以通过选择进行具体的操作,得到更为具体的信息报表。

审批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法治政府;
行政审批;
制度;
改革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6-046-01

一、法治政府概述

亚里斯多德最早对法治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法治应包含两种意义,一是己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二是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到了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从亚里斯多德的法律思想中吸取了营养,创立了资产阶级的法治理论和制度。在英国,19世纪末著名宪法大师戴雪明确提出了法治的概念并把排除专断、法律至上、各个阶级阶层在法律而前一律平等宣布为法治的基本原则。他还认为宪法不是个人权力的源泉,而只是它的结果。在法国,孟德斯鸿把法治归结为:法律之下的自由和权利。没有法律,白由不复存在,权力亦会为所欲为。为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他提出了著名的二权分立原理。卢梭从人民论和社会契约论出发,指出实行法治的国家必须也只能是民主共和国,并指出在民主共和国,法律是社会公意的体现,具有至上的权威,而统治者仅仅是法律的臣仆,他们的一切权力来源于法律并须依法行使。

法治政府在我国也是学术界普遍关注研究的方向,尤其是关于法治政府的概念及内涵,更是研究的重点。学者们对于法治政府形成了几种不同的看法:一是治国方略和社会调控方式的法治化,法治与人治和德治相对应;
二是权力来源法律化,提出法治型政府指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政府的运行和政府的行为都受制于法律,单纯地从法理的角度来辨析法治型政府;
二是权力行使法律化,认为法治政府是按照法治的原则运作的政府,其基本特性用法律手段限制自身权力,从而防止滥用权力;
四是法律的去行政化,是指法律要独立于政府之外,而政府要受法律的支配,建立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

二、行政审批改革概述

当前,在我国行政理论学界,对行政审批有着不尽相同的定义。一是从资格审查角度定义是授权和监管的行政行为;
二是从行政管理角度定义:行政审批制度,在行政管理学中也称为行政许可,它包括各级政府及其工作组成部门对其管理对象的活动所实施的审批、批准、核准、资质许可、同意以及其他与之相同或相近的行政行为的稳定性规范。还有从各个角度对行政审批制度所下的定义,不一一枚举。这些观点虽然不尽相同,但是从各个方而,对行政审批做出了合理的阐释。

关于行政审批,有学者认为是为了控制行政审批权滥用而设立的。还有学者认为行政审批分为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但是管理不规范,随意性大,易为规避《行政许可法》提供机会。有的学者认为多部门拥有权限之后,容易产生规定不统一与监管不力之事。张定安认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有科学化的方式方法:集成化、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

三、法治政府视域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概述

对于从法治型政府的视角论述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相关研究非常少,认识不够。二是即使有,也没有从一个整体的高度进行综合论述。目前大多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文献中只有个别涉及到依法行政推动力构建中的某一点或几点,没有形成系统的观念和理论概念。有些涉及到监督体系,有些涉及到公务员行政文化、法治意识等方而的建设,有些涉及到行政公开、程序正义、听证制度等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对于从依法行政的视角论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而实现建设法治型政府目标的文章总体研究状况呈现分散化、碎片化的状态,专业性以及深入研究程度还有很大拓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