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概论论文【五篇】(全文完整)

发布时间:2023-08-19 19:10:12   来源:心得体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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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闻真实的研究是伴随着“五四”时期新闻学的诞生而开始的。从那时开始到新中国成立前,有关的新闻学书籍和研究论文大都涉及新闻真实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虽然在新闻实践中也常常涉及新闻真实问题,但学术意义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闻学概论论文【五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新闻学概论论文【五篇】

新闻学概论论文范文第1篇

一、新闻真实研究状况回顾

对新闻真实的研究是伴随着“五四”时期新闻学的诞生而开始的。从那时开始到新中国成立前,有关的新闻学书籍和研究论文大都涉及新闻真实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虽然在新闻实践中也常常涉及新闻真实问题,但学术意义上的研究基本停滞。直到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真正意义上的新闻真实学术研究才开始出现。

综观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现在近30年来有关新闻真实的研究,可以说成果非常丰富,有专著,有论文,而在新闻理论教材中也都有对新闻真实问题的专章介绍。

其中,直接研究新闻真实问题的专著(含论文集)目前见到的有四部:新闻局、中国社科院新闻所编《真实――新闻的生命》,中国新闻出版社1986年4月版;
蒋亚平、官健文、林荣强所著的《新闻失实论》(上、下册),中国新闻出版社1986年出版;
空军报社通联处编著的《新闻求实录》,蓝天出版社1992年3月出版;
杨保军的著作《新闻真实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4月出版。

新闻理论专著和教材中关于新闻真实的专章专节介绍就更是不可胜数。从20世纪80年代初出现第一本新闻理论著作开始到现在的将近100本新闻理论著作或教材中无一例外都有关于新闻真实的内容。

就论文来说,要想获得改革开放以来关于新闻真实研究的所有论文的准确数字实在困难。仅是CNKI中收录的1980年到2006年间与新闻真实相关的论文数量就达到277篇,2007年前四五个月CNKI所收论文数也已达到20余篇。由此可以看出人们对新闻真实问题的关注程度。

以上是从研究成果的形态和数量方面来说的。若从研究成果的纵向演进来看,我们可以把近30年来的新闻真实研究划分为几个阶段:

(一)上个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前半期

这一时期新闻真实研究的特点,一是相关研究大都被置于新闻界拨乱反正、寻求新闻规律回归的背景之下,许多文章都是揭批、“”极“左”路线下新闻的“假、大、空”现象的。二是相关研究大都被置于新闻业务范畴之内,研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指导新闻实际工作,是为了消灭新闻失实这一“顽疾”,因此研究的学理性较为欠缺。

(二)上个世纪80年代后半期至整个90年代

这一时期有关新闻真实性的讨论逐渐显露出从新闻业务范畴向业务性和理论性探讨兼而有之的方向逐渐转变的特点,学理性和纯理论探讨色彩逐渐显现。这一点可以从具体真实与整体真实、客观真实与主观真实、微观真实和宏观真实、客观真实与媒介真实等概念的提出及相关讨论的展开来体现,也可以从探讨新闻真实性与倾向性、客观性、文学真实、职业道德、舆论监督、及时性、阶级性、党性等之间关系的论文大量涌现中得到证实。

(三)2000年至今

这一时期在保持前一时期特点的基础上,研究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一是探讨网络新闻真实性的文章明显增加;
二是研究探讨新闻侵权与新闻真实问题以及舆论监督中的新闻真实问题的文章明显增多;
三是对新闻真实的验证、评判,以及对新闻失实现象的综合治理等问题开始引起关注,反映出对新闻真实问题研究视点、范畴和深度上的变化。

二、新闻真实基本理论问题概述

新闻真实是新闻学领域最基本的研究论题,许多问题总体看已获得共识,在此仅就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作简单概括:

(一)对新闻真实性含义及要求的研究

关于新闻真实性的内涵,郑保卫教授提出:新闻真实性的内涵和本质在于以事实为基础来报道新闻。因此,坚持真实性原则,就是要求新闻传播者在报道新闻时,要从客观实际入手,把现实生活中新近发生和正在发生的具有新闻价值的实实在在的人和事如实地报道给受众①。

对新闻真实性含义的研究,各个时期呈现出不同的侧重点,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认识也发生着变化,如杨保军就提出要从传受两个方面来看新闻真实的含义。

关于新闻真实的要求,郑保卫教授的观点是:(1)具体事实要真实准确;
(2)概括性事实要真实客观;
(3)局部具体真实要与整体本质真实相一致。

(二)对新闻真实理论中几组概念的研究

在新闻真实理论研究中,先后出现了几组相关的概念,如现象真实与本质真实、事实真实与总体真实、微观真实与宏观真实、真相真实与假象真实等。

⒈现象真实与本质真实

“现象真实”和“本质真实”问题是学界和业界长期争论不休的话题。争论的焦点在于是否承认“本质真实”。对这两个概念,有些学者认为,新闻只要如实反映和报道事实,做到现象真实就可以了,无须强调什么本质真实。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新闻仅仅做到现象真实是不够的,而应当将现象真实与本质真实结合起来,并认为本质真实是对新闻报道的更高层次的要求②。

⒉事实真实(概括真实)和总体真实

黄旦教授认为,新闻真实应该包括事实真实和总体真实两方面。事实真实就是要求新闻报道的事实完全准确无误,且对事实的描述、概括也符合事实自身存在与发展的逻辑;
总体真实就是要求所有达到事实真实的新闻合起来要能够反映社会的某个层面的总体面貌③。

⒊微观真实与宏观真实

微观真实与宏观真实是在新闻真实研究中出现的另一对概念。微观真实和宏观真实实际上大体相当于事实真实和总体真实这组概念,只是“宏观真实”更多地是从“本质真实”这个概念演进而来罢了。由于人们感觉到“宏观真实”既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包含原来“本质真实”论中的合理成分,又可以规避“本质真实”概念所容易引发的歧义和人们对它的逆反心理,所以便逐渐用它来取代“本质真实”的概念。而既然有宏观真实,与此相对应的便就有微观真实了。

⒋“真相真实”和“假象真实”

“真相真实”和“假象真实”是杨保军近年提出的一对概念④,但尚未得到广泛认同。如有学者就认为,不能将现象分为真相真实和假象真实,因为假象真实其实是未探究到新闻的本质所造成的。当然,作为对新闻真实性的一种理解,此对概念毕竟提供了一个新的认识维度,值得关注。

(三)关于真实性与党性原则关系的研究

在传统的新闻学研究中,党性原则是作为新闻工作的第一原则的,而且人们往往习惯于强调党性,而忽视新闻的真实性。进入新时期以后,对这一问题学界基本上有了较统一的认识,即把党性原则和真实性原则看做是新闻工作中基于不同层面提出的两个基本原则:党性原则被视为新闻工作的政治原则,而真实性原则被视为新闻工作的业务原则,两者不是对立的。

(四)关于新闻失实表现、原因及其防治的研究

对新闻失实的表现、原因和防治办法的研究成果非常多,不仅有大量的论文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探讨,而且,所有的新闻理论专著和教材在讨论新闻真实问题时都对新闻失实和虚假新闻的种种表现及引发失实与虚假的原因进行探讨。这方面,因其观点多样又多为常识,在此不赘述。

(五)对不同历史时期新闻真实理论的研究

在新闻真实问题的研究成果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属于对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新闻真实问题和有关学者、报人、党派组织等的新闻真实思想的研究。其中包括:

⒈对近代新闻真实思想萌芽的研究,如对近代报纸“有闻必录”思想、对近代报纸办报宗旨中的有关新闻真实思想的研究等。

⒉对现代新闻真实思想的研究,如对徐宝璜、邵飘萍、戈公振等早期新闻学者们的新闻真实思想的探析。

⒊对中国共产党新闻真实思想的研究,包括党的相关文献、领导人讲话、文章、重要报刊社论等中所包含的与新闻真实思想、观点的研究。

三、新闻真实研究的新视角、新观点

近年来,随着媒介生态环境的变化和传媒实践的发展,新闻真实研究中出现了不少新的研究领域和视角,也产生了一些新的认识和观点。主要有:

(一)对新闻真实与法律真实的研究

近年来在有关司法案件的报道中,常因记者对新闻真实与法律真实之间的关系理解不清而引发新闻官司,也使得新闻侵权问题成为新闻工作者经常面对的问题。基于此,关于新闻真实与法律真实的探讨就成了一个热点话题。

在此问题上,有学者认为,新闻真实必须以法律真实作基础。新闻传媒固然应以向社会公众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为其基本职能,但是新闻自由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媒介的活动应在法律范围内进行。有学者提出,为了避免诉讼纠纷,新闻界应该建立一套新闻真实的证明规则,这一证明规则必须以法律为依据,而不能以新闻界约定俗成的惯例为依据⑤。

许多学者坚持认为新闻真实未必是法律真实,认为新闻真实作为证据出现在法庭上时很可能面临诸多尴尬⑥。也有学者从证据学的视角考察和比较了新闻与司法对真实的不同建构,强调新闻真实不同于依据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建构的司法真实⑦。

在研究新闻与法律问题的时候,必然涉及到信源问题,信源问题又涉及到隐匿权问题。而隐匿权与新闻真实显然是相互冲突的。在此问题上,陈力丹等曾借水门事件中的“深喉”在2005年才曝光这一事件,谈及新闻真实和信源隐匿权的冲突问题,认为要确保新闻的真实性,消息来源的透明化无疑是重要保障之一,但在任何时候都做到消息来源的完全透明,又是不符合新闻职业常规的。西方媒体的职业常规是,当暴露信息源可能对信源提供者产生危害时,应采取隐匿信源的方法,但这又与法律产生了冲突⑧。这一现象形成的悖论是新闻真实研究中的一大难题。

(二)对网络新闻真实的研究

网络媒体的发展为新闻传播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由此带来的网络媒体把关困难、虚假新闻盛行的现象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因此,有关网络媒体新闻真实的研究近年也开始出现。

龙运荣在《互联网和新闻真实性》一文中论述了网络新闻真实所面临的许多困境,如互联网的开放性和自主参与性;
多数网站从业人员缺乏新闻专业训练,随意删改稿件;
对“快”的片面追求;
以及市场逻辑下网站的逐利行为等,都会使新闻真实性受到很大威胁,造成新闻不真实⑨。

针对这种情况,一些研究者提出了加强网络新闻真实性的建设性意见。如刘玉民在《媒体转载网上言论应当事先核实――“文清诉《重庆商报》案”引发的思考》一文中对网络在引用事实时的核实做了强调⑩。

另外,杜骏飞在其《网络新闻学》一书中也对网络新闻的真实性进行了理论探讨,论述了网络新闻宏观层面上的“求真”理念和由于信源的多样性所带来的更加接近和达到“真实”的可能性。

(三)对新闻真实有限性的认识

在新闻真实问题的认识上,从陆定一《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开始就一直在强调新闻必须完全真实,甚至有人提出了“绝对真实”的概念。但伴随着近年来人们对新闻实践中许多新闻真实的制约因素的认识和一些哲学理论在新闻真实研究中的引入,人们逐渐意识到,我们原来一直强调的“完全真实”“绝对真实”实际上是不可能做到的,新闻真实其实是一种有限度的真实。

如杨保军在《新闻真实论》一书中就从新闻真实实现的各种制约因素出发,论述了新闻真实的“有限性”。他认为,制约新闻真实的因素有很多:(1)新闻传播主体因素――新闻传播者是否具有保证新闻真实的道德品质,对新闻真实有着巨大的制约作用。(2)新闻媒体自身的制约因素――新闻媒体所持有的新闻观、新闻真实观,新闻媒体的目标报道领域和其所拥有的意识形态观念、政治立场,新闻媒体的实际利益追求、媒体的品质与格调等等因素,也都决定着新闻真实实现的程度、范围和方式等。(3)传播环境因素――来自于政治力量、经济力量、文化力量的制约也必然影响到新闻报道的全面、客观、真实。另外,实现新闻真实报道还受到法律、道德、政策等的限制。正由于有着这么多的限制因素,新闻报道必然不可能做到完全真实,新闻真实也就必然是有限度的了。

还有一些学者从其他角度论述了新闻真实的有限性。如曾宪明就从政治集团的角度考察、论证了阶级社会中新闻真实的有限性。他提出,在阶级社会中,新闻不真实现象是一种客观存在,是阶级社会的一个特征和需要。新闻真实有限理论既反映了客观真实现象,也符合马克思主义观点。

另有学者从语言学的视角出发考察了新闻真实的有限性,认为:语言的位移性、抽象性、模糊性、线条性和有限性等诸多因素注定了新闻对事实的偏离。语言自身的性质决定了新闻报道只能最大程度地接近客观现实,但永远不可能与客观事实绝对等同。

四、小结

综观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对新闻真实问题的研究,可以得出以下认识:

⒈对新闻真实的研究是新闻学领域最重要的研究论题,是个需要永远挖掘和探讨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操作问题。

⒉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新闻真实的认识是不断演变的,它经历了一个由在党性原则框架内对其进行强调向使其回归到新闻自身层面来认识和探讨的发展变化过程。目前关于新闻真实问题的研究正趋于成熟。

⒊市场因素的冲击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新闻真实的研究开始向新闻真实与法律真实之间的关系以及网络新闻真实研究等方向转变。这充分反映了新闻真实问题研究,乃至于整个新闻学研究与时俱进的特点。

⒋在看待各时期学者对新闻真实的观点时,要以历史的眼光来看待,要将问题置于各自时展的背景之中,不应以现在的视角苛求历史。

⒌新闻真实问题在理论研究上成果不少,也达到一定高度和深度,但是从操作和应用层面看,目前问题依然很多。失实报道屡屡出现,虚假新闻屡禁不止,我国新闻界在维护和实现新闻真实的路途上仍然任重道远。

注释:

①郑保卫:《当代新闻理论》,新华出版社 ,2003年11月

② 郑保卫:《对新闻真实理论中两组概念的解读》,《新闻战线》, 2007/06

③ 黄旦:《新闻传播学》,杭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

④杨保军:《简论新闻的真相真实与假象真实》,《国际新闻界》, 2005/6

⑤ 罗万里:《立法视野中的新闻真实原则》,《法学杂志》, 2005/04

⑥ 高江宁:《新闻真实与法律真实》,《记者摇篮》, 2005/01

⑦ 李立景:《新闻真实性的证据学思考》,《新闻界》, 2005/02

⑧ 陈力丹、费杨生:《隐匿权・新闻真实・审判公正―从水门事件中的“深喉”说开去》,《当代传播》, 2005/6

⑨ 龙运荣:《互联网和新闻真实性》(2002-9-12),/ shownews.asp?newsid=2841

新闻学概论论文范文第2篇

目前学界关于新闻体裁的分类十分庞杂,其根本原因在于对新闻体裁概念理解的模糊。与新闻体裁概念最为切近的是新闻文体,从学理上厘清新闻文体与新闻体裁概念,有助于新闻信息的再现操作。特别是在当下全媒体[1]语境中,正确把握新闻体裁意涵,有助于更好地审度新闻传播过程中的“客体”、“符号”与“意义”,有助于提升新闻报道的理论自觉与实践创新。

一、 新闻体裁的渊源

新闻信息古已有之,“在古代,新闻信息的陈述内容和传播方式与其他信息没有太大差别。”[2]新闻信息从其他信息中自觉地分离出来是人类自身的需要与发现,它显示着人类关注与读解事实信息的新思维、新方法。对新闻事实的认知遵循的是科学的符合论,是新闻主体在新闻思维统摄下的“本质力量和认知定式的一种对象性的功能表现”。[3]127采写新闻就是运用新闻思维与新闻认知来审视与再现新闻事实信息,它要求人们严格按照新闻式的认知开掘新闻价值,发现、采写新闻事实信息。新闻体裁的理论界域就是其处理新闻事实信息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理念框架,是在新闻思维与新闻认知浸润牵引下,左右着新闻主体观照新闻事实信息的新闻认知定式。

新闻体裁起初是对文学文体的借鉴。当下学术界一般认为,文体,又称体裁,是指内容得以表现的文章样式,也就是文字作品在体制、结构、语言等方面所形成的外部形态。人们常将“类型”、“体裁”、“体制”、“样式”、“文体”、“种类”等交叉使用。如“文体,指文学的体裁、体制或样式”[4]。文体,“指文学体裁或文学类型”[5]1。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童庆炳先生的观点,他指出,“长期以来,文体一直被理解为体裁。”“文体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体裁问题,而是关系到文章写作的全局性的问题。”“文体是一个系统,它由体裁-语体-风格三个层面构成。”[6]1“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文体’被定义为文学体裁,于是文体研究也就被限定为文学体裁的研究。”[6]3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学界目前几乎将文体与体裁视为同一个概念,但是,按照童先生的观点,文体与体裁是有区别的,它们之间有着不同的理论内涵。童先生不仅对文体作出了富有创见的论述,而且提醒今天的学界必须注意运用新的视角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文体研究不同于体裁研究,要科学地赋予文体与体裁不同的理论界域。

李良荣先生在其《中国报纸文体发展概要》中对中国报纸文体的发展演变过程作了系统的论述,这是我国学界对新闻文体较早的理论探索。其研究表明:中国报纸文体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自发到自觉、从模糊到清晰、从借鉴到自立的不断规范化、学科化过程。对西方的借鉴,现实社会变革的需要,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古典文学的滋养,商业报纸的出现,反映战争、商情、灾害等内容对新闻的准确性要求以及电讯稿的出现,都从不同角度促使报纸文体“按照报纸的特殊要求不断地变革,逐步发展到现在的各种新闻写作体裁”[7]。但李先生在其论述中并没有将新闻文体与新闻体裁进行理论上的区分。现在关于新闻体裁与文体较有代表性的表述是:新闻文体是指“新闻的体裁、样式,是新闻写作中以文字形态表现的各种写作形式,是新闻事实(事件)在新闻传播中呈现出来的信息内容、表达特色和结构方式的整体形态”[8]。“新闻文体,新闻体裁中以文字表现的各种写作形式。在长期实践中,为适应读者和传播事实的需要产生了新闻文体,并逐步形成了区别于其他文体的特征。”[9]实际上,我国新闻文体的发展历史并不长,它的确是在借鉴文学文体的基础上,按照“报纸的特殊要求”逐步形成实践与理论的自觉的。简言之,新闻文体直接渊源于对文学文体的借鉴。无论是文学文体还是新闻文体,其概念的形成都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当下新闻观念的确立及新闻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为我们审视新闻文体概念的理论内涵提供了新的理论语境,它要求我们将新闻体裁概念的理论内涵重新予以明晰,进而真正从文学的借鉴中进行学科自立。

二、新闻体裁是新闻文本的抽象分类

事实上,“认识作为一个活动过程,从其直接所要实现的任务和所要达到的目的这个角度来看,可以说是认识的主体根据其现实的本质力量和认知定式,接收和获取信息、储存和加工处理信息的过程”[3]18。新闻体裁就是对新闻文本的分类,它以新闻报道过程中新闻事实再现的客观性与主观性的彰显程度为标尺,对新闻文本作类别划分。“现在人们已经公认,并不存在原原本本的客观事实,因为任何事实或现象都已经是经过描述的,而不同的观察点和参考框架和指述语言就决定着一个事实或现象将以何种方式和面目呈现给我们。”[10]287 “每个新闻事件都有不同的叙述框架,一个好记者应该选择那种公正的、最接近事实真相的框架”,“选择好的叙述框架,可以使记者摆脱记者个人偏见、信源价值观的影响”[10]290。分类就是区分,是人类认识事物的一种基本方式。新闻体裁分类就是给新闻报道确立一个新闻叙事的文本理念框架。

在对过去分类理论进行梳理总结的基础上,面对新闻文本的抽象分类,必须从新闻学学科自身的理论属性出发来展开。首先,新闻文本属于实用文范畴,新闻文本的基本功能是再现新闻事实信息,这就与文学文本相区别。实用文相对于审美文,其文本信息中呈现的概念性命题或逻辑性信息更加充分,新闻事实中的可再现性与可分辨性信息更加清晰,新闻文本的表达方式也更为直接,其功能性特征更加鲜明突出。其次,新闻体裁是对新闻文本的文类划分,“裁”的本质就是进行理论的抽象与切割。虽然可以运用不同标准对新闻文本进行理论上的划分,但从有利于新闻文本的实践操作出发,以新闻文本再现新闻事实的功能性特征作为新闻文本的分类标准,更能彰显新闻学的学科理念,也更便于新闻文本的实践操作。再次,坚持以新闻理念为标准透视新闻文本的功能特征分类法,其合理性在于新闻理念来自新闻文本实践,又是对新闻文本实践的不断总结与反思,实践与理论的相互检视,有助于提升新闻理论的科学性。最后,从涵括性上看,新闻文本是新闻事实信息的符号性再现,当下媒介符号包括文字、声音、图像、信号及其组合,以新闻文本的功能性特征为切入点的新闻文本分类,有助于涵盖全媒体语境下新闻文本的多元符号呈现质态。因此,以新闻理念为背景,从文本的功能属性及其意向性诉求出发对新闻文本进行理论上的分类,应当说是一种更趋科学的视角。

从新闻理论发展过程看,从最初个案的新闻文本出现到后来纷繁众多的新闻文本实践再到其后新闻文本分类意识的逐步确立,实践的自觉与理论的反思,使得新闻文本自身的理念性的功能特征日益彰显出来。更为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新闻学学科的发展以及新闻理论研究的深入,迫切需要科学的新闻理念直接融汇到具体的新闻文本实践中,将新闻理念直接内化为新闻体裁的功能性内涵,直接指导新闻文本的实践操作。从本质上看,新闻理论与新闻实践是互通互融互塑的,新闻理论来自于新闻实践,新闻理论又回归到新闻实践。比如,人们先将新闻文本分为消息、通讯和评论,后来又将其表述为消息类、通讯类和评论类。从理论上看,前者对应的是新闻体裁,后者指向的是新闻文体。所谓“消息类”,实际上是消息文本的集合,它以新闻文本的实践存在质态为观照对象,是存在态的新闻文本,是消息体裁在新闻报道中的具象呈现。以新闻体裁概念观之,就可以直接表述为“消息”,体裁类分的背后已经内涵着对消息文本实践的理性诉求。质言之,新闻体裁彰显新闻文本的共性特征而忽略个性化表现,与之相反,新闻文体是新闻体裁的文本话语实践,是新闻体裁的共性特征在新闻报道实践中的个性化呈现。新闻体裁更注重的是其理论的抽象性及其对实践的导向性,新闻文体侧重的是新闻体裁的理论功能在新闻实践中的文本性再现。

三、新闻文体是新闻体裁的文本呈现

无论是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还是未来诞生的新媒体,新闻报道首先遇到的问题是报道什么、怎么报道。报道什么的判断标准是新闻价值,在怎么报道中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就是用什么文体来报道。一旦报道对象确定,新闻采写人员就必须考虑是选用消息、通讯或者言论去报道,这就涉及新闻文体。

新闻文体不同于新闻体裁,新闻文体是新闻体裁的文本话语质态,是新闻体裁在新闻报道过程中文本话语的框架性表征及其功能呈现。质言之,新闻文体是以新闻文本的话语质态为观照对象的,是“作为话语的新闻”。作为研究对象,它既可以特指某一个具体的新闻文本,也可指向具有相似性文本特质的集合。而新闻体裁的研究对象虽然也是新闻文本,其立足点在于以某一特征为标准的具有相同文本特征的类的抽象。从总体上看,新闻文体与新闻体裁都以新闻文本为自己的观察点,如同一枚硬币的两个面,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渗透,但观照的视域不同,方法不同,着力点不同,因此概念内涵不同。新闻体裁注重的是对新闻文本的“特征性”、“类别性”切分,新闻文体指向的是新闻报道中由不同的新闻体裁所建构的文本话语形态。即是说,任何新闻事实信息最终都必须通过不同的新闻体裁来呈现,新闻体裁作为一种理念性、框架性、意向性的层级规则,从特定角度规定着新闻事实信息在再现过程中的信息构建走向。就像语言与言语,语言注重共性规则,言语侧重个性表现,语言来自言语,言语是语言的话语实践。要言之,新闻文体是新闻体裁在具体的新闻事实报道中的文本话语质态。而新闻体裁是对新闻文体的类型特征的抽象。一个是特征性抽象,一个是质态性呈现。

新闻学概论论文范文第3篇

概念,或者说理论概念的风行,不是因为它的发明、发现者在学界享有知名度,尽管也不能 完全排除一定的辐射作用和马太效应(建立一个概括性很强的抽象理论概念可以使一个学者一夜 成名,也有些学者将自己整个学术生涯建筑在一、两个概念上),而是因为概念在社会科学研究 中有着至高无上、不可替代的地位。它是在一定研究视角内,解释纷杂社会现象的众目之纲,是 学派、范式的定位点,也是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基本单位和出发点。按照保罗•雷诺兹(1971)比较极端的说法:在研究中,任何成果都不及发现一个新概念[1]。站在实证研究相对狭窄的立场, 我们可以这样看:概念阐释的过程就是实证研究的全过程。

然而,概念以及概念阐释在中国大陆传播学研究和教学中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所占的 时间、比重以及投入的精力远远落后于其他方面,在研究生和教师心目中尚没有完全形成对提炼 概念的直觉和探究概念的热情与好奇心。鉴于概念在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及其目前所处的比较“失 落”的境地,我认为这是中国未来传播研究必需严肃对待的一个议题。就目前的问题和今后的发 展而言,我想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厘清现有传播学及相关学科理论概念

简单说,学习、厘清现有传播学及相关学科核心概念是所有研究者必须从事的一种“投入”(input)行为。目前见到较多的,无论是“拿来”的还是“土生”的概念绝大多数附属于某个 理论或者理论体系,尤其是外来概念。这些理论概念的抽象程度与涵盖面不同,一些属于元概念(如,权力关系、社会资本等),也可以说集合概念,因为它们高度抽象,囊括了许多子概念;
一些是变量概念(如,电视暴力、谈论政治等),变量概念比较接近测量指标,甚至可以直接观察到;
更有很多是来自其他学科的概念(如,社会化过程、政治参与等)。这里有两点值得我们重视,其一、能够被我们称之为传播学本学科核心概念的寥寥无几;
其二、我们对常见概念的“生态”环境、概念化及操作化定义,以及它们所派生出来的研究、论战、修正和跨学科理论贡 献,缺乏完整的了解。举个例子,涵化理论研究者们差不多十年前在针对这个理论的两个元分析(meta-analysis)中,仅对涵化(cultivation)此一概念就找出近六千个研究发现[2](Morgan& Shanahan, 1996; Shanahan & Morgan, 1999),其中多数超越了涵化研究原本的假设和理论 限定的模式,超越了狭义传播学的领域,不少对涵化理论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对于这些研究,哪 怕是其中几个典型的分支,我们了解的还是很不够的。如果说对传播学现有的理论和概念存在 着一知半解的现象,主要原因当然是资料的匮乏、语言的制约、翻译的疏漏,以及课程配置不均 衡的问题,但也不能完全排除重视不够、兴趣不大、认识不足、训练不严的问题。当我们研究的 概念跨出传播学,进入到相关学科时,这些问题就变得尤其凸显。可喜的是一些研究者已经开始 注意这个问题,并在整合、厘清一些重要概念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3]。对于传播研究的学者和 学生而言,这些整合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但绝对不应该视其为理解概念的捷径,更不应该看了 总结、概括后就觉得不用看原本的文献了。概念是人头脑的主观产物,自然界里是没有这个东西 的。每个研究者都会根据其独特的偏好,提出自己的问题,在做研究时或多或少带有独特的目 的,因此同一个概念在不同的研究中,其地位和定义大多有所不同,不可混为一谈。

然而,一定程度的共识和共享的象征意义是必不可少的。遗憾的是,传播学现有的理论 概念,数量不多,分歧却很大,一些最基本的概念没有统一称谓,如,英文media翻译成中文有中介、媒介、媒体、传媒和信息载体等不同说法;
digital则变成了数码、数字和数位;
communication什么时候是交通、是沟通、是传播、是传理,至今没有共识;
audience既是受 众,也是阅听人、视听人、读者、观众等;
news与journalism在英文里分别指新闻和新闻事业, 但是中文都翻译成新闻,在使用的时候,会用来指涉抽象意义上的新闻本体、新闻作品、新闻事 业乃至新闻学这些相去甚远的不同层次。称谓上的不同容易带来解读上的差异,各自表述亦可能 造成意义的不交集。与此相关的一个常见现象是,同一个院系的教师和研究者由于关注的概念不 同而缺乏共同语言,许多原本密切相关的概念被拆散、割裂,“画地为牢”,“隔概念如隔山” 的现象在传播学科比社会科学其它学科似乎更为严重。近年来观察到的一些变化可以说明这些问 题,比如:新媒体(包括互联网)正在由传播现象发生的场地变成传播现象本身,作为一个特殊 概念与所谓传统传播学研究“分家”,独树一帜,而对此产生质疑的人并不多;
新闻学和传播学 日趋势不两立,连沟通意愿都很难建立;
文化批判学派和受众效果研究互不通气,甚至相互鄙 视;
对同样的概念(如,媒介素养、民意、信息,知识,效果等)的解读南辕北辙;
媒介史、媒 介生产过程、媒介内容和媒介效果被人为地分解成不同领域、不同阵营、不同地位、不同的学 者。凡此种种,使得传播学者厘清现有概念的任务变得更为艰巨。

二、提炼新的理论概念

在传播学领域,发现、创造新的理论概念是从具体现象走向普遍规律,或在前人总结的普遍 规律中找出新问题,从而进行的 “产出”(output)或者“再造”行为。虽然我们永远不能低 估灵感和想象力的重要性,但创新是建筑在对现有概念的(透彻)理解之上的,离不开研究者在 文献中的浸泡。如上所述,我们的研究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学术成果,也存在着问题。总结 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概念零散且概念化定义不完整、不系统,致使概念相互之间缺乏共享、 沟通的余地;
二、描述多于分析仍然是普遍现象,即研究者对于一些概念的阐释停留在对某种现 象的单变量解释,无法带出前因后果,不能引向理论;
三、研究方法不当造成概念化定义与操作化定义脱节,为取证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四、理论概念的产生缺乏跨学科、跨文化、跨国境的借鉴与贡献――传播学在学科上很难自成一体,在地域上亦不能完全封闭,因此我们的许多概念不 可避免地来自社会科学其他学科,来自其他文化和国度;
五、整合、厘清现有概念固然是研究中 必不可少的一步,但是重总结、轻创新的心态有可能会掩埋创新的动机和灵感;
六、拿来主义风 行,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我们自己的概念”的发现和发展。

必须强调的一点是,这里说的“我们的自己的概念”,绝无“只能解释此地,只能解释此 时”之含意。相反,我认为我们的研究者在建构理论概念的过程中,时刻要对一个前提保持警 觉,那就是,我们的概念虽然来自中国的具体实践,但却能够从中看到传播的普遍规律,达到在 理论层面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高度。目前中国大陆传播学研究中产生的“我们自己的概念”为数不 多,能够走出中国,得到国际学术界借鉴和认可的更少,由此而刺激了其他国家研究者在研究本 国问题时“复制”的概念几乎绝无仅有,这一方面有欧美研究界的排他和自我中心的因素,另一 方面也有我们的概念缺乏普遍性的原因。在欧美,尤其是美国,传播学研究受社会稳定、制度完 善、固有学科范式的影响,研究议题日趋微观、琐碎,可以说已经步入托马斯•库恩所谓的“常态科学”[4],发展空间极其有限。中国的改革开放为传播学者发现概念,建构理论提供了肥沃的 土壤。我们正在经历的社会转型过程,可以说,乱中有序,变中有定,为传播学提供了宝贵的“自然实验场所”和“英雄用武之地”。我们可以充分借助改革带来的社会变化,提出很多有意 思、有意义的传播学概念、研究问题和研究假设。

讲到这里,我想举三个例子来说明在提炼理论概念方面,我们利用社会变迁的优势有可能 做到的事情。一、很多常见的西方媒介效果理论概念着眼于媒介对受众产生的“同质化”作用(如,涵化,议程设置,沉默的螺旋,框架等),忽视了媒介生产及其内容造成受众分化的可能 性。而在中国,当政治和市场的角力表现为传媒内容“人格分裂”时,我们是否能够更容易找到 受众“异质化”的表现?对这种“异质化”的解释是否能够涵盖“同质化”?是否能够帮助我们 修正,甚至传统的理论?这种规律在互联网时代,在其他国家和社区,不能说没有。虽然这 种概念看起来相当重要,但从这个角度来研究传播理论的文章非常罕见。

二、政治学对“公众话语”和“隐藏话语”的探讨应用到欧美的传播学研究中,变成了媒介 如何使用“替代话语”将某些社会群体和利益集团“去合法化”的议题。在中国,这种情况可以 正好相反,我们要问:媒介是否利用“球”和“隐藏话语”为弱势群体服务,将越轨行为和 边缘人群“合法化”?这样的研究结果并不排斥西方已有的研究,却能够大大充实我们对媒介内 容与受众影响的关系的理解。此类研究视角不能算创建新概念,而是在概念的定义和涵盖现象上 的创新和拓展。

三、框架理论的研究在西方,关注的重点是媒介从业人员如何通过媒介内容的文本建构, 来解释现实和服务于各种意识形态,而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如果我们把研究切入点调转一下, 来比较那些被媒介认为最不需要投入精力或者投入最小精力的文本框架,和新闻从业者精心建构 的媒介文本框架之间的关系,就可以提出以下问题:首先,是不是那些被视为天经地义的文本框 架,才是意识形态扎根最深的、最不容易受到质疑因此劝服效果可能最大的框架呢?也就是说, 在框架建构中,刻意投入是否和传播效果成反比?其次,同样的话语,当它们无需经过刻意打造 就脱口而出、呈现在官方的话语框架当中,是否具有较高的“显性”?而另一方面,这些话语又 同时可通过媒介从业者的精心挑选、措辞和排列,以“隐性”的形式巧妙地隐藏在“替代话语” 框架中,成为与官方显性话语完全不同的指涉?换句话说,官方话语里的套话(显性)对于记者 来说可谓全不费功夫,但是同样的套话在替代性话语里被巧妙使用(隐性),为球的特殊利 益服务,却是要下一番功夫的。提出这些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和问题,对于中国和西方的传播学 研究至少有做出贡献的潜力。

我认为在中国,未来传播学研究特别需要关注的议题之一就是充分意识到概念的理论价值,在变革中寻找规律,提炼本学科的核心概念,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发现具有理论贡献的概念,在 灵感和想象力的引导下创造“出乎意料之外,在乎情理之中”的概念。

参考文献:

[1]Reynolds, Paul. (1971). A Primer in Theory Construction. Boston, MA: Allyn & Bacon

[2]Morgan, Michael & Shanahan, James (1996). Two decades of cultivation research: An appraisal and a meta-analysis: In B. Burleson (Ed.). Communication Yearbook 20. Thousand Oaks: Sage; Shanahan, James & Morgan, Michael (1999). Television

and Its Viewer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新闻学概论论文范文第4篇

面对中国新闻业发展现状,我们有必要树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新闻价值观以修正西方传统新闻价值理论。

《媒介伦理学(问题与案例)》

第四版

(美)菲利普・帕特森

李・威尔金斯 著

李青藜 译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定价39.8元

由著名新闻学教授刘建明主编、六位新闻学博士共同执笔的《新闻学概论》,近期由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是目前众多新闻学基础研究著作中较为出彩的一部。它于大处着眼,细处着墨,呈现出一种“广而深”的研究视野和“新新闻”的研究取向。

研究视野即著者对某一现象或问题的阐释广度与深度,二者之中又以深度为要。传统基础新闻学研究多把落脚点放在新闻的本源、特征、价值等方面,《新闻学概论》则大大拓展了研究范围。正如此书前言所述:“新闻学实际是研究新闻媒介演变的法则、新闻的构成与报道手段,以及新闻媒介与社会关系的科学。”基于这一认识,该书不仅涉及新闻传播法治、媒介经济等近年来新闻学的热门分支学科,也将研究触角伸及当代新闻媒介理念、全球化媒介与全球传播等业界紧密关注的话题。研读文章可以感受到:著者结合业界新事物、新现象,对传统新闻理论进行了深入的再思考。

在媒介控制逐渐放开和商业化浪潮的双重影响下,媒体在社会责任与商业利润之间的抉择越发艰难。这种现象敦促人们思考:在当前中国传播语境中,西方新闻价值理论对我国新闻媒体仍是否具有指引和修正作用?本书给出的答案是:“传统的西方新闻价值理论以新闻的吸引力为标准,目的在于增加发行量、获取经济效益,难免弃媒介的社会责任于脑后。面对中国新闻业发展现状,我们有必要树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新闻价值观以修正西方传统新闻价值理论。”并且从“价值”的本义出发对“现代新闻价值”作了阐释:“现代新闻价值是指新闻在受众思想活动中产生的效益,它不仅来自于媒体的劳动,而且还来自新闻事件对受众的重要程度。”这种理论认识扎根于新闻传播的社会实践大环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如果说“全面”是一部新闻传播学基础教材的必要因素,那么“精深”则是该书价值的重要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讲,《新闻学概论》的研究视野是“广而深”的。

研究取向在某种程度上体现着著者的学术价值观。与传统新闻传播学基础教材不同,《新闻学概论》第一次在基础新闻学著作中引入了网络传媒的研究取向。时至今日,谁也无法否认网络媒体的地位――它抢走纸媒大量的广告份额,使得传统报人和学者纷纷惊呼“报业的拐点”到来;
它正逐渐改变年轻一代受众获取信息和知识的方式;
它具有传统三大媒体无可比拟的互动性和巨容量。当今时代的新闻生产、传播链条、受众构成和传播效果都因网络媒体的急速发展而发生改变。相对于业界的风起云涌,众多基础新闻学著述对网络媒体也多限于基础性的介绍。《新闻学概论》从理论辨析的角度出发,不但对网络媒体及其衍生物有明确全面的介绍,而且以网络传播的独特视角对新闻媒介的演变、新闻事实的特性、新闻传播规律与受众的关系等进行了分门别类的阐释,体现了“新新闻”的研究取向。

新闻学概论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新闻概念;
本闻;
知闻;
媒闻;
受闻和馈闻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2)09-0124-05

一、引 言

新闻概念,定义纷呈,莫衷一是。择其要者,有人概括为三类:一“是受众注意的事实”;
二“是经过媒体报道的事实”;
三是“不依赖人的存在而存在的客观性”“信息”[1]。进而有学者采用一元化的思维方式,言之凿凿地要证明某类定义“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引来学界争讼不已,直到近几年,“许多专家包括陈力丹、何光铤、张允若等人还在为新闻的定义而争论不休”[2]。

有的坚持只有报道的才是新闻,强调“只有经过记者的采访整理,形成语言的客观叙述以及一定程度的主观评述,然后通过技术手段进入媒体的传播,才能够称为新闻”[3]。

而有人却说“新闻是否存在,并不由报道与否来决定”[4],在媒体报道的新闻之外,不仅有“漏报的新闻”,还有“社会公众和其他社会组织发现加工的未经媒体报道的新闻”[5]。

也有人认为媒体报道了,但“没有被接受者所接收的信息不能称之为新闻”[6],只有受众接受了的才是新闻,“公众是否接受和接受量的大小都是‘新闻’是否成为新闻的关键因素”[7]。

上述各执一端的观点,从片面角度来看确有道理,但从系统论的角度去考察,却犯了盲人摸象的弊病。因为新闻这一概念是一个范畴系统,不能用系统中的某一局部范畴来囊括系统所有范畴。下面我们就从人们日常运用新闻这一概念的各种语境中,来认识新闻范畴系统,并对新闻这一概念的全部含义加以界定。

二、多维新闻语境确认范畴扩张

人类的新闻活动是一个几近线性的动态传播过程。从先在于新闻认知主体的信源——客观事物出发,经过新闻认知主体的感知进入其主观世界,再到新闻传播主体运用语言、图形、影像等符号进行编码,然后通过媒介进行传播或再传播,最后到达信宿——受众,从而完成由拉斯韦尔所描述的信息传播的“五W”历程。期间不同的社会主体参与了不同的新闻实践活动。

尽管新闻一词的语言符号没有发生变化,但却因主体和语境的不同而改变了它的内涵和外延。下面我们就从历时性的角度,大体按照新闻传播动态过程,列举人们在使用新闻这一概念时几种含义不同的语境:

“在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工作中能够‘发现’新闻才是真功夫”[8];

记者说:“我发现了一个重大新闻”;

“看电视的人会说《新闻联播》里放的东西都是新闻”[9];

观众说:“我看了‘9?11’事件的电视新闻,飞机先撞了南楼”;

“‘新闻变得越来越不像新闻’”[10]。

显然,上述几种语境中“新闻”一词,分别指向了不同的含义:

1.指先于记者感知而存在的“新的、重要的事实”;

2.指新闻认知主体感知到而未被媒体报道的“新的、重要的事实”;

3.指媒体上发表了还未被受众接受的“新的、重要的事实”;

4.媒体发表的被受众接受到的“新的、重要的事实”;

5.句首的“新闻”,是当今媒体上的新闻,而句末的“新闻”是人们心中应然的理想状态的新闻。

从上面新闻一词多种语境含义的在场确认,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为前面那几种歧异的观点找到合理的注脚:它们各自从某一语境出发,阐述了某一新闻范畴的存在。只是不能认同的是:它们都偏狭地强调自己新闻范畴的唯一性,而排斥其它的新闻范畴。由此看来,我们应当建立一种全新的多维新闻定义观。

所以,本文从静态和动态两个维度,构建“非对称层级新闻范畴系统”,为上述多种语境中新闻的不同含义,撑起一个新的理论阐释框架。

三、“静态非对称层级新闻范畴系统”

从纵向来说,新闻是一个多层次的范畴系统。新闻是基本层次范畴,它不仅可以作为下位范畴,成为客观事物“信息”这一上位范畴的子系统,而且可以作为上位范畴形成母系统,依新闻传播过程中主体的不同,组成包含本闻、知闻、媒闻、受闻、馈闻诸多下位范畴的子系统。

上位范畴与下位范畴之间、同一层次的范畴与范畴之间,如果从信息相对静止的角度来看,具有信息不对称性,即任何一个范畴的内涵和外延都不与别的范畴完全重合,各个范畴都有自己质的规定性。

比如,处于基本层次范畴的新闻,与处于下位范畴中的任何一个范畴,内涵和外延都是相异的。我们不能把新闻等同于本闻、媒闻、受闻、馈闻中的任何一个。前面所说的有些学者只把媒体传播的新闻、或受众知悉的新闻当作新闻的全部,就是在这一意义上出现了差错。

同样,也不能在同一层次上,把媒闻等同于本闻,或把知闻等同于受闻、馈闻,等等。故而名之曰“静态非对称层级新闻范畴系统”,模型见图1。主体外部世界的客观事物的信息用“O”表示;
新闻用“N”表示;
非新闻用“-N”表示,即客观事物中不能成为新闻的信息。处于基本层次范畴的新闻“N”,包含了处于子层系统的本闻、知闻、媒闻、受闻、馈闻几个下位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