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审计规范【五篇】(范文推荐)

发布时间:2023-08-20 08:20:12   来源:心得体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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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融资公司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能,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同时,又作为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成为招商引资的平台和项目公司的发起人。对政府投融资公司的绩效审计应以摸清情况、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审计规范【五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公司审计规范【五篇】

公司审计规范范文第1篇

政府投融资公司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能,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同时,又作为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成为招商引资的平台和项目公司的发起人。对政府投融资公司的绩效审计应以“摸清情况、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管理”为目标,重点围绕投融资公司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展开审计。

在投融资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应以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为切入口,以项目审计为基础,绩效审计为主导,采用不同类型的单位之间对某一事项的横向比较分析、同类型的单位之间的分析对比、同类型不同地域或时期的单位进行比较分析等方法,注重发现整体性普遍性问题。由于制度不完善,缺乏刚性已经成为我国目前存在的普遍现象,因此在政府投融资公司绩效审计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对制度进行审计,通常对法律法规规章采用文件查阅法,对被审计单位自己制定的制度采用文件审阅法。

在项目融资情况绩效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一是对融资总量进行调查分析,重点审查是否根据项目所需的投资总额足额融资;
二是对融资渠道进行调查分析,重点审查资金来源可靠性,如资金供需单位之间的书面协议;
审查融资数量的保证性;
审查资金渠道合法性;
审查融资附加条件的可接受性;
三是对融资方式进行调查分析,即合资合作方式、BOT方式等;
四是围绕四个方面对融资方案进行调查分析:融资结构的是否合理、融资成本是否最低、融资风险是否预计、融资偿还能力。

公司审计规范范文第2篇

一、审计收费及其披露的有关规定

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或是行业指导价格。一些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当地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如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百分比等进行收费,但大多数审计收费由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协商确定,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审计收费缺乏行业指导价等标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在价格上的恶性竞争,从而对审计的独立性和质量产生了负面影响。

在前年之前,证监会未对审计收费的披露做出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知晓其报酬,作为股东的一项权利应该予以保障;
向股东报告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费用也是公司管理当局应尽的责任。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我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都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以便考察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遵循国际惯例,证监会于2001年12月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进行了修订,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将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作为重要事项加以披露。随后又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对审计费用等信息的披露内容和格式作了明确规定,如应分别按照财务审计费用和财务审计以外的其他费用进行披露;
应列明差旅费等费用的承担方式和报酬中包括的应付未付款项。

二、2001年审计收费及其披露情况的分析

1.审计费用较2000年有所增长

沪深两市1164家上市公司中共有100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01年度的审计费用,支付总额达70567万元,平均每家上市公司支付70.356万元;
另有521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00年度审计费用,每家上市公司平均支付64.368万元。相比而言,2001年度上市公司平均支出的审计费用增长了9.30%.按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情况,年报审计费用大幅增加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资产规模增大。如宝钢股份前年新增了三期工程,总资产由年初的270亿元增加到年底的501亿元,审计费用由上年的110万元增加到138万元。二是专项审计费用增加。如珠海中富因专项费用就增加了36.8万元。这一方面费用的增加大部分是因融资等临时性增加的审计费用开支。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前年多家上市公司造假,帮助做假账的会计师事务所被予以曝光。于是一些上市公司纷纷聘请国外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审计费用相应大幅提高;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也因此承受着相当大的压力,纷纷提高了审计要求,以防范审计风险,审计要求的提高和更加严格的审计程序导致收费水平上升。

2.审计收费相差悬殊

同样资产规模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费用却大相径庭,差出一倍甚至更高的数值。如格力电器与景谷林业总资产规模都差不多,分别为6.92亿元和5.65亿元,但两家年报审计费用却相去甚远。格力电器审计费用是28万元,景谷林业则是40万元。即使是同一家公司,由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A、B股审计,收取的审计费也不同。如汕头电力2000年度年报由中天勤审计,审计收费仅为10万元,而2001年度改为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其费用则上涨至35万元。139家需要境外审计的上市公司支付报酬情况也是不均衡的,最多的如中石化,毕马威的收费高达5700万港元,而最少的如深基地B,香港罗宾咸永道的收费只有13.5万港元。

3.审计收费信息披露不规范

尽管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披露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内容和形式作了具体的规定,但也许是因为首次涉及该内容的披露,上市公司对相关标准的理解不同,造成披露的质量不甚理想,信息复杂混乱,数据之间的可比性不强。比如,有的公司按年度来披露所支付报酬额,有的则按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来披露支付的报酬额;
有些上市公司披露的是实际支付报酬额,而有些则是应付报酬额;
有的审计费用包含了差旅和住宿费,有的则没有。还有一些上市公司并未按规定将财务审计费用与非财务审计费用分别披露。证监会规定在披露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前,上市公司应披露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决策程序,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独立董事对这一决策程序的相应意见。然而只有不到一成的上市公司披露了对会计师事务所支付报酬的制定程序和标准。

三、加强审计收费的科学性和披露的规范化

公司审计规范范文第3篇

    关于法定审计范围

    建议: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说明:确定法定审计的范围(即哪些公司须进行年度账目的审计)是法定审计制度的核心。法定审计范围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

    (1)公司股权结构的公众性;

    (2)公司所承担的税务、债务负担的规模及性质;

    (3)审计的成本。

    各国关于法定审计范围的规定大体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以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为代表的全面审计型,它们对公司法下的各种公司都实行强制审计。第二种是以德、法等大陆法系国家和美国为代表的部分审计型,即只使部分公司负有法定审计的义务。对负有法定审计义务公司的范围确定大体有公司的组织形式、公司营业的性质和公司的规模三个标准。从组织形式来看,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其中的上市公司,在各国都被纳入法定审计的范围之内。这类公司通常规模也比较大,对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影响也比较大。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列入法定审计范围的通常是规模较大的企业以及从事金融类业务的企业。此外,考虑到中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也可能存在的;中突,一些国家规定,当有限责任公司中一定股权比例的股东提出要求时,公司也必须聘请注册会计师来审计。

    关于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通过对一些国家和地区法律中有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规定进行比较,从中提炼出公司法定审计制度中通行的规则,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提出中国《公司法》法定审计制度的基本框架,为我国《公司法》修订中法定审计制度的构建提供立法参考。

    建议:受托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应当依照独立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与被审计公司保持独立。

    说明:各国公司法为保证法定审计的独立性,一般都规定了会计师不得与被审计公司存在人事上的或利益上的关联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的情形:

    (1)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持有被审计公司股份或对被审计公司或其关联公司负有一定数额以上债务的;

    (2)注册会计师担任被审计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是上述人员的合伙人、雇主或聘用的人,或是上述人员所聘用的人的合伙人或雇员;

    (3)注册会计师担任被审计公司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公司或持有被审计公司一定比例股份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是被审计公司的合伙人或其合伙人的雇员;

    (5)注册会计师是上述(2)项所列人员的近亲属;

    (6)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活动之外参与被审计公司的簿记或编制年度决算等业务;

    (7)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从被审计公司获得审计业务收入以外的工资或其他报酬;

    (8)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在一定时间内每次都从被审计公司或其持有一定比例以上股份的公司的审计和咨询业务中取得占其全部收入一定比例以上收入的。

    上述(1)项是对审计员和被审计公司股份关联的禁止,澳大利亚、德国、法国等国法律中均有明确规定,澳大利亚还规定了审计员对被审计公司(或其关联公司)负有债务的情形;(2)、(3)、(4)、(5)项是对审计员和被审计公司人员关联的禁止,绝大部分国家都有规定,如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比利时、日本等,但各国规定的范围略有不同,德国规定的范围最大;(6)、(7)项是对承担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的限制,美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等国有此规定,其中以美国《萨班斯法案》规定最为严格,要求会计业务和审计业务的绝对分离;(8)项是对于审计业务收入比例的限制,只有德国有该类规定方法。

    上述各项禁止性规定,能够从形式上保证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公司之间的独立性,但独立性的最终实现还有赖于会计师对职业道德准则的遵循。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提名、选任、任期及报酬

    建议:依法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或监事会的公司,由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或监事会提名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应当表决确定承担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

    说明:对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提名、选任做出规定,是为了维护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强化法定审计的严肃性,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发挥其应有的鉴证、监督作用,保护股东和公众投资者的利益。针对股份有限公司中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提名选任做出特别规定,还有利于打破大股东控制公司、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惯例。

    1.对审计师的提名仅在日本《关于股份公司监察的商法特例法》第3条(2)中有类似的规定:董事向股东大会提出选任审计员的议案时,须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2.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任,各国或地区都有不同的规定,大致可以分为三种:

    (1)绝大多数国家实施的由股东大会任命审计人员的模式;

    (2)以美国为代表的由审计委员会任命审计人员的模式;

    (3)台湾模式,规定审计人员的选任与经理人的选任相同,区分不同的公司类型,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选任。

    3.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任期在国外主要可以归入两种模式:

    (1)以英国为代表的英联邦国家的任期一般为一年;

    (2)以法国为代表的欧盟国家的任期为3到6年。

    4.轮换制度是为了避免长期任职的会计师事务所因与管理层过多接触,影响其独立性。自美国萨班斯法案后,各国开始研究轮换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轮换还处于研究阶段,多数国家还持~种观望的态度,未加规定。审计合伙人的轮换也还不是~个成熟的制度,做出这种规定的国家还比较少。

    5.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作为任免制度的一部分,各国对审计人员的报酬做出了规定,这些规定都遵循谁选任谁决定的原则。为了保证审计的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不应由公司管理层过多干预,应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水平。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解聘和辞职

    关于事务所的解聘,建议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作出决定。在表决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之前,公司应至少提前l5天向后者发出通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通知后,可以向公司作出书面陈述,同时有权出席对其解聘或不再续聘进行表决的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并陈述意见。

    关于事务所的辞职,建议会计师事务所在任期届满前辞职的,须向公司提交书面说明。该书面说明中应披露与其辞职有关的、需提请公司股东或债权人注意的非常事项。如果不存在这样的非常事项,该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也要予以说明。公司应将辞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说明送达公司股东或予以公告。

    说明:解聘和辞职是公司法定审计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在保障公司享有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任权的同时,避免注册会计师因为监督公司管理层而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影响,各国都针对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做出规定。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辞职,有些国家没有做出规定。

    1.解聘或不再续聘。各国有关解聘规定,大致可以分为几类:

    (1)英联邦模式。规定由股东大会行使解聘权。

    (2)法国模式。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应董事会、经理室、企业委员会、股东大会或代表1/10以上公司资本的股东的请求,由法院判决解除其职务。

    (3)意大利模式。规定股东大会只有在理由充分且征得公司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解聘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日本模式。大型公司股东大会可随时解任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公司的监事会在满足特定的条件时也有权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限制公司解聘权,各国立法都做出各自的规定,大致可分为:

    (1)程序限制模式。主要是英联邦国家,通过规定严格的解聘程序,赋予被解聘的审计师陈述权和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确保在被解聘前能够获得辩护的机会。

    (2)实体限制模式。主要是法国,规定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过失或不能分身),才能申请法院解聘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3)混和模式。主要是日本对监事会行使解聘权的规定。一方面规定只有满足特定的几种情形时,监事会才能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同时,规定被监事会解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陈述意见。

    2.有关辞职的规定,可分为几种模式:

公司审计规范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文化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具有比以往更紧密的联系。内部审计作为现代公司治理的一种手段应关注公司道德文化环境,内部审计活动可以多方面发挥其在公司道德文化中的作用。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公司治理的不断健全,内部审计的重要性越来越被认识,内部审计在检查企业制定与遵守有关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倡导道德理念,充当道德卫士,促进和评估道德措施等方面为企业道德氛围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从而为改善公司治理发挥重要作用。内部审计作为现代公司治理的一种手段应关注公司道德文化环境,内部审计师应该充当道德倡导者的角色。

1内部审计与公司道德文化的关系

1)依照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过程事务中,董事会负责公司战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开展风险管理活动,坚持公司道德和价值的取向。所以,公司的治理是否有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的道德文化,包括董事会的道德氛围和组织的道德环境。内部审计是由于企业为了在日益发展的市场经济大潮中求生存、谋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经营治理水平,约束其经营行为,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而形成和发展的。内部审计通过融入监督机制对公司治理起着监督和预防参谋作用。

2)从公司内部控制上看,控制是公司治理的基础,内部控制环境为实现控制系统的基本目标提供了纪律和框架。按照COSO控制框架理论,内部控制的首要部分是控制环境,而控制环境第一要素便是诚信和职业道德价值观。因此,公司治理从内部控制上需要内部审计活动评价公司道德文化的必要。内部审计已经进入了更具前瞻性、咨询性的发展阶段,要关注组织治理、风险发现和风险管理,特别要关注组织治理中的决策风险和经营风险,关注组织经营的前景。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监督与评价内部控制的主要手段,内部审计通过独立的检查和评价活动,针对控制的缺陷、治理的漏洞,提出切实可行的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改进措施,促使治理者进一步改善经营治理,提高组织的盈利能力和经济效益水平,现代内部审计实际上成为了企业治理的延伸。因此,内部审计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不断完善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从公司形象信誉上看,一个好公司需要良好的诚信品质和更高的信誉度。公司不只对广大股东和投资者负责,还肩负着社会广大民众的期望,“牛奶掺三聚氰胺”事件给企业的教训是深刻的。在美国2002年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其第406条职业道德规则要求在纽约所有公开的上市公司要有《道德规范》,内部审计通过进行一系列的专项审计活动,如通过监督领导干部,起到反腐败、反舞弊的作用;
评价公司宗旨、精神和经营、治理理念,起到企业文化宣传者的作用;
评价企业形象与员工形象,公司领导的表率,以及与业务客户的信誉关系,由此来敦促治理者和员工忠于职守、遵守法律、道德规范和社会责任,在公司逐步形成一种良好向上的道德文化氛围,起到良好道德倡导者的作用,为公司治理过程发挥不同作用。

2内部审计活动在公司道德文化中的作用

内部审计的定位是“管理+效益”。加强管理和提高效益,是一个组织的永恒主题。从某种意义上讲,效益也就体现了企业的价值和目标,而管理则是达到这个目标的重要手段。

内部审计通过应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内部审计活动应对公司文化与道德相关的目标、项目及活动的设计、实施及效果进行评价,不仅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组织文化环境,促进公司的运营管理,同时也帮助公司塑造一个积极的形象,这种积极形象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

2.1发挥内部审计活动在公司道德文化中的监督评价作用

由于各个公司的文化氛围、治理理念和工作目标不同,风险治理的实施也有很大差别。内部审计机构有责任定期评估整个公司的道德状况包括董事会的道德氛围。可以在评价公司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时考虑公司道德文化因素影响,也可以单独开展与道德相关的目标、项目及活动的设计、实施及效果的审计计划内容,从而发挥内部审计活动对公司道德文化的监督、评价作用,帮助公司改进治理过程。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是评价公司风险治理方式与公司活动的性质是否适当。在开展第三方审计与合同审计、质量审计、尽职调查、安全审计、隐私审计、信息技术审计、绩效审计、经营审计、财务审计以及合规性审计等审计确认业务过程中,审计人员在工作中要保持足够的职业审慎,警惕可能引起舞弊的机会,对引起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和评价,评价公司有没有清楚易懂的正式道德规范以及相关的说明、政策,包括预防舞弊和腐败的程序以及其它期望员工做到的理想的道德标准;
评价管理层有没有采取相关规定,要求员工、供应商和客户知道在与组织进行交易时应该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专项控制环境审计还应评价管理层有没有采取积极的措施支持和提高道德文化,对违反道德规范、政策的行为有没有得到报告并被调查等。通过审计评价建议公司建立明确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培养良好的控制环境。审计表明,在商业礼节、利益冲突、出行和娱乐方面,强调职业道德可能比报销制度更能控制公司不合理的费用支出。

2.2发挥内部审计活动在公司道德文化中倡导者的角色作用

CIA《职业道德规范》促进了内部审计职业道德文化的发展,也是内部审计对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作出客观确认以信任的基础。在提请领导层、管理人员和员工遵守法律、道德规范和社会责任的同时,内部审计人员作为本公司的员工,更应该发挥内部审计活动在公司道德文化中倡导者的角色作用。

内部审计人员能够经常深入到生产、经营第一线,了解到基层单位和部门的先进经验和思想状况,能够及时将信息反馈到治理层,同时利用工作之便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好人好事。尤其是在建议企业完善内控制度的同时,倡导良好道德,通过健全制度,弘扬正气,提高广大员工的道德水平,使其积极支持与主动配合内部审计工作,形成良性循环的企业环境。

另外,审计人员以身作则展现爱岗敬业的职业修养:要诚实、审慎和尽责地开展工作,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利益冲突、维护公司利益,对非公开信息保密;
廉洁自律的职业纪律:不接受可能会削弱,或据测会削弱其专业判断的任何东西,工作及生活作风正派、言行一致、以身作则、谦虚谨慎;
团结协作的职业品质:审计人员之间不仅在工作产生合作协调的团队效应,还与被审计项目领导、员工之间产生沟通效应与和谐效应;
持续学习的职业精神: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只有不断持续学习才能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熟练性、效率和质量。

总之,在现代企业的发展中,内部审计从单一的监督职能逐渐转向集监督、评价、控制、咨询为一体的综合职能,同时日益需要企业道德文化的进一步发展,二者殊途同归,最终均指向一个目的,为现代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和精神支柱。

参考文献

[1]CIA考试指南。内部审计活动在治理、风险和控制中的作用.

公司审计规范范文第5篇

(一)区国资局的主要职责:

1.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代表区政府对区属国有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对区属国有公司进行监管;

2.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所监管的国有公司委派监事组成监事会,负责对监事会的日常管理;

4.按一定程序对授权范围内的区属国有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

5.参与区属国有公司直接融资等重大决策工作,促进公司做大做强;

6.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会同区人社局对国有公司用工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区财政局的主要职责:

负责监督区属国有公司在财务会计方面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区人社局的主要职责:

1.加强对国有公司各类人员管理的力度,积极探索招才引才的有效途径,将组织配置、市场选聘、岗位竞争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公开选拔、市场选聘范围,提升公司用人的市场化、职业化程度,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最佳配置;

2.研究制定规范区属国有公司用工和薪酬管理办法,规范公司用人招聘,统一效能考核和薪酬标准,形成公司引才、留才、用才的良性运行机制。

(四)区审计局的主要职责:

建立区属国有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规情况的年度必审制度,积极推行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五)区属国有公司主要权责:

1.依法享有经营自和其他合法权利;

2.区属国有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接受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对出资人负责;

3.区属国有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法治理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4.区属国有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

二、合理界定国有资产监管范围

(一)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和途径。逐步建立结构层次清晰、管理权责明确、考核体系健全的分类分级监管体系。

(二)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确保监管责任的统一和落实,按照“三统一、三结合”即坚持“权利、义务和责任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结合”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公司资金的使用监管,区国资局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对区属国有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也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对区属国有公司进行财务专项检查。

三、建立健全区属国有公司监事会制度

逐步完善区属国有公司监事会制度,监事会机构和专职监事逐步到位;
监事会代表区国资局对区属公司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对国资局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对区属国有公司的财务活动及公司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四、建立健全区属国有公司重大事项审批制度

(一)区属国有公司重组、股份制改造方案、重大对外投资、抵押、担保、融资等,以及公司分立、合并、破产,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国资局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区属国有公司重大国有产权(股权)转让、资产处置必须经区国资局审批。其中,转让公司国有产权(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区政府批准。

(三)区属国有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对派出的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股东代表、董事,须报国资局备案。

(四)区属国有公司按照区直属国有企业用工管理的关规定,规范用工行为,加强日常管理。

(五)不断完善公司国有资产、资金管理中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引导和督促排查廉政风险,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依法加强对区属国有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严格规范决策权限和程序,建立健全“谁决策、谁承担责任”的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五、规范区属国有公司投融资工作

(一)区属国有公司应定期上报公司投融资计划,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审核,按月及时上报公司投融资情况,严格规范资金使用投向、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二)加强区属国有公司融资工作的协调,区属国有公司融资项目必须经过审批,融资手续必须合法合规,融资成本合理控制。

六、完善区属国有公司审计制度

(一)区属国有公司应建立健全企业内审和风险控制制度,有条件的较大的区属国有公司应该设置独立的内控机构,其余的公司可设置专职内审岗位(以下简称内控机构),配备应的内控工作人员,独立地行使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职能,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工作规章制度,强化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二)区属国有公司基建工程造价审计原则上遵循原有的规定,逐步探索由中介机构进行工程造价基建审计的办法。

七、加强区属国有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一)区属国有公司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依法建账;
财务人员要依法办理会计事务,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区属国有公司要依法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明确财务负责人等会计事项关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重要岗位人员的定期轮岗制度,建立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保证账账符、账款符、账实符,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有效地防范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

(三)区属国有公司要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对已经完工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及时进行资产移交,保证资产纳入企业统一管理。

(四)区属国有公司应该建立健全公司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对重大资金支出,必须经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审批。

(五)区属国有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摸清家底,确定各项资产的实存数,通过财产清查,不断改善经营管理,保护财产的安全和完整。